【住建方案】金峰及陵阳110KV线路改造工程建设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精选文档)

金峰及陵阳110KV线路改造工程建设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积极响应国家农网升级改造工程,2015年度我县纳入农网升级改造项目两个,分别为:陵阳—蓉城110KV线路改造工程和金峰(酉华)110K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金峰及陵阳110KV线路改造工程建设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金峰及陵阳110KV线路改造工程建设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精选文档)



金峰及陵阳110KV线路改造工程建设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为积极响应国家农网升级改造工程,2015年度我县纳入农网升级改造项目两个,分别为:陵阳—蓉城110KV线路改造工程和金峰(酉华)110KV输变电工程。根据国家电网改造工程建设要求,该两项工程计划20166月底前完工。为依法开展工程所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保障各项工程顺利施工,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青阳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征收补偿标准

1、工程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执行。

2、工程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青阳至陵阳县道公路工程百花村、牌楼村范围内房屋及地上其他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青国土资征告字〔201537号)中的标准执行。

二、安置方式

1、被征收人自行安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由被征收人选择自行协商解决自建宅基地安置的,在该房屋补偿价格的基础上另补助安置费50000/户,予以一次性补偿。

2、被征收人自行协商不成,由所在地乡镇协调解决,同时,不再给予被征收人另行的安置费补助。

三、搬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房屋搬迁:以户为单位,每户补助搬家费用1600元,分两次支付。其中,协议签订时付800元,搬迁完毕交付钥匙时再付800元。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1、补助标准:从被征收人签订协议日至征收人规定时间止,一次性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助标准按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以每月4/㎡为标准给予补助,被征收人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不足200㎡的,按800/月给予补助;

2、补助期限:最长补助时间不超过12个月;

3、补助时间计算方法:不足15天的按半个月计算,超过15天、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四、拆除方式

征收范围内的一切建筑物、附属物、构筑物,由征收人负责统一拆除。

五、奖励措施

1、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120/m2奖励。不在规定期限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不予奖励。

2、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在规定期限完成搬迁,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再奖励40/m2,逾期不予奖励。

3、对提前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根据提前天数,按8000/户、5000/户、3000/户分三档给予奖励。具体奖励由所在乡镇结合实际确定。

六、支付方式

以现金方式分两次支付。协议签字之日支付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补偿款和房屋搬迁费的50%(不包括各项奖励款);征收全部完毕日再付清余款,包括各项奖励费用。

征地征收相关工作由所涉乡镇具体负责实施。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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