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住房保障中心半年工作总结集合合集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陕西住房保障中心半年工作总结集合合集,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陕西住房保障中心半年工作总结集合合集

陕西住房保障中心半年工作总结5篇

第一篇: 陕西住房保障中心半年工作总结

2011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未来5年,陕西将建设21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并且将重点发展公共租赁房建设,对不同收入群体采取动态差别化的租金。

“十二五”期间,是陕西加快转变经济方式,建设西部强省的关键时期。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未来5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将紧紧围绕发展大局、服务民生、扎实工作。“十二五”期间将建设21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全省城镇家庭的30%,改造农村危房44万户,从根本上解决我省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同时,到“十二五”末,陕西省城镇化水平可达到55%,城镇空间结构将进一步完善,县域城镇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将大幅提升;
建筑业在陕西省经济发展中的支柱地位将进一步巩固。

公租房是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新就业职工、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和务工人员阶段性住房需求的主要渠道。2011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到,陕西各地市要在中心城区加大公租房供应量,可以集中建设,也可以在经济适用房小区中配建,同时要严格执行公租房建设面积的要求,不能追求大面积、高标准。为了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让群众住上放心房,各地市要建成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在申请、审核、配租、配售等环节严格执行审核、公示等管理程序,逐步将廉租房、公租房并轨管理,对不同收入群体采取动态差别化的租金。

2012年陕西省保障房建设重点将以公租房为主。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陕西省初步确定今年将再建40.08万套保障房,为更好地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以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今年陕西省将适时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包括扩大试点城市、贷款项目和贷款额度等。

其中,西安市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将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情况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需要,可申请增加贷款项目和贷款额度。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确保还款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贷款期限由原来的最长不超过5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10年。

第二篇: 陕西住房保障中心半年工作总结

东宁社区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为规范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廉租住房保

障申请审批程序,结合辖区特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东宁社区今年分别对7户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特困家庭发放了廉租住房

补贴,总金额30240元。现将今年住房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审核细致,宣传到位

组织社区干部认真学习廉租住房审批流程和相关政策,使社区干

部充分认识到廉租住房摸底调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做好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针对特殊群体进行走访入户等形式,大力宣传市政府关于廉租住房保障有关政策,使廉租住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对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仔细认真的做好政策讲解工作,对不符合政策的,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说明工作,不断提高市民的政策知晓率。

二、扎实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1、结合网格化管理,严把准入关。在网格化管理中,根据群众

服务需求,及时调整思路,按照“责任网格化,服务网络化,管理一体化,信息现代化”的工作要求,在受理廉租房申请,审核过程中可以通过了解申请人家庭情况,入户摸底调查等形式,将申请人家庭的住房情况、就业情况、收入情况、婚育情况等基本信息反馈给社区负责人。这样就能做到“弄清一户,审核一户”,避免将一些不符合条

件的居民纳入到保障范围。

2、规范审批程序,严把审核关。每季度对社区初审上报的廉租住房申请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听取每一户申报家庭成员组成、住房情况、家庭经济收入等基本情况的汇报,对吃不透,拿不准的问题,重新入户核查,再进行研究商定,集体把关审定,确保集体研究,集体决定。杜绝人情关、面子关、蒙混过关,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3、严格公示程序。为了使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真正使困难群体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社区公示公告栏,对通过审核的廉租住房保障户进行公示。

4、建档立册,规范管理。结合各社区的实际情况,加强档案的建立、完善和指导。对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申报人员建立电子表册,实行一户一档,动态管理,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查阅任何一个申请人档案,并根据电子表册将享受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的廉租住房保障户的档案区分开来,实行廉租住房档案专柜专人管理,确保档案材料规范有序。篇二:区保障性住房工作小结

区房管办2012年度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情

况汇报

一、历年工作回顾及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一)历年工作回顾

自2009年**区开展保障性住房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工作重心,较为出色地完成了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任务。2009年至2011年**共完成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户(其中2009年**户、2010年**户、2011年**户),2011年将**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纳入租金补贴范围,发放租金补贴***元。全年住房保障总户数共计***户。

目前已配租的房源共计***套,除**36套在**区以外,剩下的**套均分布在我区。其中**地块**套,**小区**套,**新城**套。

(二)201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保障性住房工作,完成年初的目标考核任务**紧紧围绕工作重心,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了各项工作。现作如下汇报:

(一)准入机制。

1、完成年度复审工作。全区累计完成年度复审**户,其中租金补贴**户,实物配租**户。年度复审预计发放资金**元。

2、新增保障性住房申请。完成今年新增保障性住房申请共**户。其中租金补贴**户,实物配租**户。

通过年度复审及新增户受理工作,共计将**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纳入年度保障范围,超额完成了年初**户保障任务目标。

2012年廉租住房工作一览表(统计至2012年9月18日)

3、加大审核力度。整个**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大对今年新申请户信息比对力度。由于社区在受理时未能及时有效的在惠民网及户籍原件上进行比对,导致申请人实际人口信息与申报信息不全。为严把准入关,**从源头上抓起,杜绝非保得保的情形发生。

(二)动态管理。

1、租金收取。从区实施保障性住房工作以来,共计收取租金**元,其中代**公司收取租金***元。已分别移交**公司和**公司。

2、通过信访举报机制,加大租后管理工作。通过专项整改、集中稽查等方式,共计清退**余户(含租金补贴),基本上杜绝“非保得保”现象的发生。

(三)加大培训,确保各项政策规定执行落到实处。通过与市保障处联动。组织全区各**民政干事及各社区从业人员共计**人参加政策及信息系统的培训,确保了该项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

(四)主要做法

一是完善廉租住房管理模式,建立市级“管养示范点”。**小区成为我市一次性入住廉租户人数最多的小区,是我市

第一个对廉租住房实行“建、管、养三分离模式”。是我区首个正式交付的统建廉租房小区;

二是加大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率。为了让廉租住房政策惠及广大困难群众,我办通过采取设臵街头宣传台、刊登报纸公告、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网络媒体宣传相关政策等形式,扩大了政策知晓度,从而确保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政策的严肃性。

三是提高廉租住房和租金补贴的覆盖面。

四是严格准入机制,认真组织审核,工作中遵循“三审两公示”制度,确保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实物配租,采用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配租户名单及所配租的房源,配租过程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局、新闻媒体及配租户代表监督,配租结果向社会公示,确保配租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下步工作打算

1、认真做好今年新增户审核工作。确保对新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户籍、社会保障等信息比对落到实处。

2、**成立后,各项流程及便民措施进一步完善。

3、在市保障补贴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及时发放租金补贴。

4、根据民生工作时间节点安排,10月份实施实物配租工作。根据**移交的房源,今年可配租的房源**套,分别位于****套,***套。基本上能解决今年全区的无房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1、保障性住房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作,我区自2009年

以来,将实物配租的任务交由**实施。但**作为一项临时性机构,没有编制,没有专人从事这项工作。随着保障性住房工作的不断推进,现有机构及人员难以完成分配及租后管理工作。

2、信息资源未能做到共享,难以提高效率。

3、社区及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心及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未能完全做对一户一比对。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篇三:廉租住房建设及住房保障工作汇报

水磨沟区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的领导莅临检查工作。

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是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积极推进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一项民心工程。水磨沟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经过今年的艰苦工作,进一步建立了住房保障制度和管理审核制度,确保了我区住房建设及保障工作的开展。现将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保障性住房分配情况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房的配售工作是实施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原则性较强,工作严肃,程序复杂。为切实搞好该项工作,今年3月下旬及8月下旬,在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下、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的组织安排下,我市共进行2次保障性住房分配摇号仪式,通过这两次摇号,共为我区580余户困难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选房分房的机会,也为百余户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提供了购买经适房的机会。

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我区每年负责发放廉租住房补贴。廉租住房补贴是对那些在摇号仪式中未能摇中号码,或者没有选上自己心仪的住

房等未能搬进廉租住房的困难居民,为了在下次分配前减少他们的租房经济负担,我们将市房产局下拨的租赁补贴发放到每一位居民手中。2011年,全区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536元。这与前两年的高额租赁补贴数字相比,一方面说明住房保障的申请审核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区实际解决住房的力度在逐年增长,切实安排好困难人群的住房才是我们谈“民生”的重点。

三、业务培训及政策宣传工作的开展

为落实好全区住房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我区今年组织全区8个街道67社区以及民政部门等80余人开办了两次业务培训班。今年7月底,在市经房科领导的倾心授课下,我区全体工作人员对《关于调整我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收入申请标准的通知》、《保障性住房受理、审核、上报材料注意事项》以及新的规定要求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在申请标准调整以及新要求执行两个月后,我中心又组织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提升及疑难解答等强化培训课程,保证每一个工作人员能够迅速适应新的审批表格,掌握新修订的规定,尽量不在申请环节耽误申请人的时间,提高申请材料的审核通过率。

政策宣传方面,今年我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组织街道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开展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申请标准等政策性宣传工作,目的就是让更多因家庭条件差而无法及时了解保障性住房这项“惠民”工程的困难家庭,在我们宣传、

讲解后能在社区的帮助下申请保障性住房,解决他们的住房难问题,这项工作也是我们今后每年必须进行及开展的。

四、主要做法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是一项民心工程,为切实搞好该项工作,区委、区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今年全部到岗,办公设施配备齐全,保证工作全面正常开展。

(二)落实责任,分工合作。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涉及到很多部门,如果单靠一个部门,是无法完成的。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工作分解到各相关部门,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收集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材料及入户调查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家庭的初步审核和微机录入工作,民政部门掌握低收入家庭的基本情况,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上报和全面协调、业务培训和管理等工作。各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合作,互相沟通,使该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三)认真摸底,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审核,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为全面摸清我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今年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800余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填写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表》,并进行入户拍照,并由户主签字认可。为确保我区住房保障

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要求,我区严格规范、《住房保障申请承诺、授权书》、《申请人个人信息登记表》、《家庭成员个人信息登记表》《住房家庭资格认定综合评审表》等一系列新的配套规定,做到有章可循,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四级网络、三级管理”制度,严格按工作流程办事确保痕迹管理。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住房保障工作是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途径,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复杂,同时对我区这样一个“人口多,少数民族多,困难人群多”的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的每户申请家庭情况均差异较大。这就对社区的材料收集人员要求有很高的业务掌握能力,否则就会耽误申请人的时间。而社区的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且公益性岗位人员较多,一人身兼多职的情况比比皆是。这就无法达到要求的工作稳定性及业务熟练度。因此,能否将申请审核制度的流程进一步完善,在保证效率的同时,更快更便捷的完成保障性住房的申请。

(二)租赁补贴发放难的问题,有很多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受低保政策、户口政策、计划生育政策、住房面积认定等条件限制,使真正需要住房救助的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六、今后工作安排

(一)做好保障性住房的申报、审核、公示工作及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今后将廉租住房的申请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使住房保障逐步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中低收入家庭。充分发挥社区、民政等职能部门的作用,严格规范审批制度,在公正、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做到应保尽保。

(二)联系实际,不断完善我区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规划。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住房保障管理的新思路,鼓励保障性住房入住家庭通过努力改善经济状况来解决住房问题,让更多的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

(三)要继续配合市属部门抓好新保障性住房的进度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水磨沟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篇四:住房保障工作汇报(2012.8)

祁东县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祁东县人民政府

2012年8月2日

尊敬的雷主任及各位领导:

首先,非常欢迎您们来我县检查指导住房保障工作。遵照市人大的通知要求,向各位领导作个简要汇报,恳请批评指正。

近年来,我们深刻认识到,住房保障是整个社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的重大惠民工程,上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人民群众寄予了很大期望。为此,县委、县政府把住房保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推进,多次在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上专题研究部署,出台了《祁东县住房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祁东县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度,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建设、规划、国土、财政、审计、监察、民政、房产等部门单位一把手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通过近四年不懈努力,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自09年以来,新建廉租房任务共5180套,在全市7个县市中建设任务最多(其中2012年建设任务2268

套,约占全市7个县市总和的1/2),总建筑面积256462平米,平均单套面积49.51平米,计划总投资2.13亿元。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1.35亿元,建成廉租房1546套,另有3634套正在加快实施,进度最快的已建至第六层。在廉租房建设上,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强化责任抓落实。成立了县长挂帅的廉租房建设指挥部,将建设任务分解为6个项目区(惠民小区、廖家小区、林星小区、石家小区、民怡苑小区、颐年苑小区),严格实行“一个项目、一名县级领导、一套专抓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并把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开发区、城乡投、老龄办三个承建单位,坚决落实“四定四包”层级负责制,即:定任务、定时间、定进度、定措施;
包征地拆迁、包矛盾协调、包工程质量安全、包项目如期完成。

2、多管齐下抢进度。严格执行廉租房建设优惠政策,用地一律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优先安排、落实到位;
工程建设一律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的30%收取。在资金筹集上,除了中央(500元/平米)和省财政(100元/平米)的下拨资金外,我们努力克服很大困难,其余建设资金全部由县财政兜底,及时按工程进度拨付到位,保障了廉租房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对廉租房建设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加强财政、监察、审计三方监督,

确保了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在征地拆迁上,去年我县组建了征地拆迁综合服务办公室,集中力量攻克难题,保障了廉租房项目用地需求。在建设过程中,严格督促各施工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把任务落实到月到旬,卡死时限,采取轮番作业、交叉作业、联合作业等方式,确保以最快速度推进。县委、县政府每月定期召开廉租房建设调度会,逐个听取汇报,逐个安排调度,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及时通报廉租房建设情况,在祁东新闻网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对阻碍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行书记、县长督办令制度,实行“一事一令”,限期整改落实。

3、加强监管保质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明确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五大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许可、谁负责;
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廉租房建设工程质量,派专人到建设工地现场监督,专业监理单位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式,进行全程监督,并聘请群众代表予以监督,真正打造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精品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我县廉租房每套建筑面积均控制在50平米以内,工程造价均控制在730元/平米左右,内有厨卫配套和墙壁普通粉刷、砼地面、门窗安装等简单装修。

目前,由于我县廉租房配套设施刚刚启动,已竣工的房屋

没有形成实物配租,所以这几年对住房保障对象,主要是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着力抓了三个环节。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在县电视台、报社、新闻网站分别开设了住房保障政策宣传版块,通过手机信息平台发送宣传短信近10万条,组织人员深入县城各社区、街道,发放宣传资料、手册共8000多份,使每家每户明白了解住房保障制度和有关政策。二是严格审查条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明确规定了享受住房保障政策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具有本县县城居民户口二年以上(含二年);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全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40%;
3、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米的家庭(家庭住房包括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直管公房、单位公房或私有住房,多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同时,严把“社区调查证明,乡镇初核申报,县国土局、房产局、低保局三方审核,县保障办复核审定”四道审查关口,确保符合条件、住房最为困难的家庭首先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对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对象户,一律在其社区和县电视台、新闻网站进行公示,对有意见反映、经查证确实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经过严格细致的审核,我县共确定享受住房保障的对象共1964户,做到了应保尽保。三是规范资金发放。自09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每户1200元/年的标准,张榜公布、打

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至2011年累计发放补贴资金531.32万元。

尊敬的各位领导,尽管近年来我们在住房保障工作上付出了较大努力,取得了实际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也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廉租房建设资金短缺、征地拆迁难度大,以及配套设施建设起步较晚,影响了竣工项目的投入使用。下阶段,我们一定加倍努力,以更快的速度推进廉租房建设,确保2011年任务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2012年所有项目在年底完成60%的工程量;
同时,加快完善廉租房项目区的水、电、路、气、公交站等配套设施,抓紧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力争让住房困难群众早日住上“放心房”、“满意房”。

最后,借此机会,提出一点不成熟的建议,供上级领导决策参考。鉴于我县属革命老区、省级贫困县,建议上级进一步加大对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落实政策规定的资金投入,譬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的各县(市)住房公积金收益部分,按政策规定,应全部返回各县(市)用于住房保障工程,以缓解地方财政的压力。恳请各位领导多批评、多指导、多支持、多帮助。

谢谢大家!篇五:住房保障工作前三季度工作总结

市房产局

关于前三季度住房保障工作情况的汇报

鄂州市房产管理局

2012年9月28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坚持“多形式建设、多层次推进、基本性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圆满完成了前三季度各项目标任务,全市住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总目标任务为7650套(户),其中,新增住房租赁补贴800户,新建廉租住房200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8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3300户,国有垦区危房改造550户。目前,我市保障性住房开工率91%,竣工率42%,建设进度全省排名第四,处于中上等水平。具体为:

1、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全市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330户,发放补贴资金254万元。

2、新建廉租住房:

主城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1个,200套,主体完工。

3、新增公共租赁住房:

全市新增公共租赁住房项目40个,2800套。其中,1251套以长期租赁的形式完成,270套基本建成,963套正在进行主体施工,266套正在进行基础施工,50套正在进行招投标。

4、城市棚户区改造:

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1个,3300户,基本建成800户,主体施工1900户,正在进行规划设计600户。

5、国有垦区危房改造:

550户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开工550户,完工380户。

二、主要做法:

(一)分解任务,强化保障性住房目标管理。

1、明确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市政府已连续六年将住房保障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2年3月12日,汪继明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区、开发区主要领导签订了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并将住房保障纳入2012年度目标考核,明确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所辖行政区域内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责任主体,市房产管理部门为主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责任主体,并对各区,开发区建设工作进行协调督办。

2、提前谋划,做好统筹规划。根据《关于报送2013-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的函》(鄂建[2012]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十二五”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统筹安排好今后3年建设计划,我市按照自下而上,按需申报的原则,结合实际,提前谋划,拟定2013-2015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总目标任务13799套(户)。该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已上报省住建厅。

(二)综合协调,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落地。

1、完善前期手续。一是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房产管理部门今年3次召集各区、开发区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召开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协调会,敦促各区、开发区及时完成今年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保证了建设项目的土地、立项、规划、设计、环评、施工许可等多项前期工作的落实。二是我们依据市政府“十二五”住房保

障规划以及建设用地计划,按照“统一规划、分年实施”的原则,报请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一次性落实全市“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做好土地储备和用地规划工作。三是根据省政府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年度目标任务,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安排,指标单列,应保尽保。2012年落实土地343亩。

2、加快拆迁进度。为加快我市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指挥长,市房产局局长任副指挥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拆迁指挥部。今年市政府有关领导4次召开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拆迁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拆迁工作,3次亲临拆迁现场视察拆迁工作进展。目前,我市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拆迁涉及七里界村十组、十一组和五里墩村十二组、十四组等,共计完成拆迁119户,拆迁面积47260平方米。第一期拆迁安置房已分配入住,第二期拆迁安置房已动工建设。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3、拓宽融资渠道。为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统筹力度,确保项目资本金足额及时到位。除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以及土地出让收益按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外,还规定省政府债券资金、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节余资金优先安排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同时,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建设。2012年计划投资4.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补助资金1.2亿元,地方配套资金3.1亿元(地方各级政府投入0.84亿元,社会资金投入2.26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2.1亿元。

(三)强化督办,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实施。

1、迎接上级督办。2012年5月,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直相关部门参加的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组对我市进行了今年第一次督查,督查组对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给予了肯定。6月

26至27日,住建部驻湖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督查组武潮处长,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武潮处长实地察看了我市各区、开发区25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并对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开工、建设进度等情况表示满意。

2、做好市级督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始终坚持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今年市委、市政府领导已召开3次会议,安排部署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并亲自视察建设工地加强督办。6月14日,市政协刘沐珍主席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对市政协重点提案《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建议》进行了督办。7月4日,韩进市长、汪继明副市长带领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调研,在现场查看主城区和居苑、和馨居保障性住房项目,听取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后,韩进市长就如何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了重要指示。

3、抓好专班督办。今年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已3次组织成员单位对各区、开发区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建设进度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市房产管理部门7次召开由各区、开发区建设(房产)局(办)负责人参加的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和质量分配管理工作会议,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对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难点、重点问题。并且坚持实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分工包干督办责任制度,明确规定每位局党委委员负责相应的区(开发区)住房保障督办检查工作,严格实行月巡查、月统计、月报告以及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林业棚户区和垦区危房改造的统计工作。8月17日至23日,市政府政务督办室与市房产管理部门对全市2011年结转项目和2012年新建项目进行督查,并就建设进度和存在问题进行督查通报。

(四)强化监管,保证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

1、落实质监责任。一是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及其它各项建设程序。二是建立了“六道关”质监机制,严把地基处理关,隐蔽工程验收关,材料检验关,安全生产关,沉降观测关,工序验收关。三是严格执行材料采购进场监督机制。坚决杜绝“瘦身钢筋”等假冒伪劣以及其他不合格材料进场使用。四是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五是严格执行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制度。

2、开展质量排查。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迅速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摸底排查的通知》(鄂建文[2012]10号)要求,我市组织市住建、房管、质检等部门对全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质量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4月16日,由省住建厅牵头,省质监总站等部门参加的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检查组来我市对全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进行质量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现场管理规范、工程实体质量较好,但是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问题仍然存在。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已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到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及时进行了整改。

3、开展劳动竞赛。我市围绕“抓开工、促进度、保质量、重安全、快竣工”的目标,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创优为主线,整体推进劳动竞赛,打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劳动竞赛“品牌”,以点带面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品质。5月30日,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我市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障性住房项目部被评为“湖北省工人先锋号”,市家福建筑有限公司施工员雷春明被评为“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优秀建设者”。为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赢得了荣誉,创造了优质品牌。

第三篇: 陕西住房保障中心半年工作总结

2016年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按照市、区住房保障工作要求和部署,**街道住房保障办公室在区住保办和街道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有关精神,坚持“四个确保”原则,较为出色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既定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为推进新城建设、和谐社区建设做出了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做好拆迁区域保障性住房对接工作,确保新城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今年,通州区启动了运河核心区和西海子棚户区拆迁改造工作。街道住保办直接面对的就是拆迁区域范围内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居民家庭。这些居民多是低保、残疾、孤老等弱势群体,一些人因为拆迁情绪激动。针对此种情况,住保办全体人员就爱你吃用和善的态度面对他们,努力化解他们心中的怨气,消解他们不理解、不信任的情绪。同时,通过耐心细致地讲解拆迁对接政策,使这些居民能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请对应的保障性住房项目。

  1、发扬奉献精神,尽心服务拆迁家庭对接保障性住房。为了能够使所有对接玉桥东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居民家庭能够及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不耽误每户10万元的提前搬家奖励费,住保办全体人员和社区负责住保工作的工作者自4月8日开始,全部放弃休息时间,坚持周末值班受理居民拆迁对接的申请。4月27日直到深夜12时,我们还一直坚持在工作岗位上,与区住保办联合开辟“绿色窗口”,用细致入微的服务尽心尽力保障居民的利益。整个签约奖励期内,共有235户拆迁区域范围内居民家庭按时通过初审,196户居民签订对接协议,拆迁对接保障性住房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攻坚克难,全力推动滞留户对接保障性住房。随着运河核心区及西海子棚户区拆迁改造工作的深入,攻坚滞留户成为重点工作。街道住保办积极配合各个滞留户工作组的工作,针对低保、重残等贫困弱势群体滞留户家庭的实际情况,在为其讲解保障性住房对接政策的基础上,帮助这些家庭出注意、想办法,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他们争取最大的利益。通过耐心细致地工作,共有20余户滞留户家庭选择对接保障性住房,有力推动了拆迁区域内滞留户家庭的签约搬迁工作。

  3、创新思路,做好拆迁无房户的廉租住房申请对接工作。针对拆迁范围内少数居民家庭没有正式住房且生活特别困难的实际,街道住保办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在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的基础上,以各社区汇总的情况为依据,通过与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将杨全生、马学军等24户居民家庭作为拆迁无房户认定。在区住建委和街道办事处的支持下,按照拆迁户为这些家庭优先配租廉租实物住房,保证这些家庭能够在11月底进行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摇号后得到住房,彻底解决他们拆迁后没有房屋居住的实际问题,有力维护了拆迁区域内的稳定。

  二、精益求精做好全面复查和举报核查工作,确保申请家庭的实际利益   按照北京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资格审核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6〕206号)的工作要求,街道住保办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采取多种方法积极落实复查、核查工作,通过坚决取消超标、瞒报家庭的备案资格,保护了住房保障申请家庭的利益。

  1、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复查工作。街道住保办对第一批涉及车辆、社保金、公积金可能瞒报或超标的193户廉租住房、经适房、限价房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情况进行复查。在工作中,我们本着“实事求是、慎重对待、说服劝退、严肃处理”的原则,对有可能出现问题的家庭分类处理,最大限度地保证申请家庭的利益。针对四种情况,我们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实际工作。一是对经过各种调查核实后,仍然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150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将有关情况分类及时上报区住保办,确保这些家庭的申请资格不受影响。二是对收入资产发生变动、非故意瞒报的32户家庭,采取当面约谈、入户走访等方式,告知其情况,说服其主动放弃申请,及时终止申请。三是对申请时就故意瞒报、提供虚假信息企图骗购保障性住房的5户家庭,我们认真梳理核对信息后,形成工作台帐上报区住保办,坚决取消其家庭的备案资格,并计入信用档案,使其家庭成员5年内不能申请保障性住房。四是对于无法取得联系的6户家庭,采取在《通州时讯》登载启事和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的形式,发布对这些家庭的核查信息,要求他们积极配合复查工作,对逾期不接受复查的3户申请家庭,取消备案资格。

  2、多种手段做好举报核查工作。在对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进行全面复查的基础上,街道住保办还加大了对举报核查的工作力度。2016年,街道住保办共接到电话、信函举报7件。其中,涉及收入超标的4件,瞒报房产的3件。为保证举报核查工作落到实处,我们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核查。对涉及收入超标的,通过与区住保办核查部门共同工作,联合对区文化委、**医院的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走访,对涉及收入超标的个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落实查证。对涉及房产瞒报的,在到有关部门进行权属查询的基础上,我们还对申请家庭及成员进行当面约谈核实,采取谈话录音与调查笔录相结合的方式,对复查进行记录存档,坚决取消故意瞒报家庭的申请资格。

  三、严谨细致地做好窗口受理工作,确保日常工作稳中求进   街道住保办坚持“两手抓”的指导思想,在高标准、高质量重点完成拆迁对接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社会窗口的申请受理工作。尽管受到办公地点变化、工作人员变动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但在人员少、任务重、问题多的情况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克服重重困难,实事求是,踏踏实实,耐心细致地做好每个环节,按时完成了评议、公示、配售、录入等工作。截止2016年9月共接待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来电来访咨询3938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共500余份。住保办窗口累计发放三房房核定表603份,收回546份(廉租房46份,收回40份;
经适房458份,收回417份;
限价房发放99份,收回89份),累计受理三房申请504户(廉租房32户,经适房160户,限价房68 户,拆迁对接工作累计受理申请244户)。2016年全年已有422户通过市备案(其中廉租房市备案通过23户,经适房市备案通过328户,限价房市备案通过71户)。限价房参加摇号48户,选房18户。

  四、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确保街道住房保障工作的规范化发展   全面提升住房保障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是推动工作得以长远发展、规范化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街道住保办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学习培训工作,把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作为重要的工作之一。

  一是组织街道、社区负责住房保障工作人员主动参加市、区住保办组织的新政策培训。随着社会的发展,住房保障政策也在不断调整。今年,我们参加了3次集中培训,就申请家庭成员的认定、廉租住房准入条件的变化等政策进行深入学习理解,做到了熟练掌握政策。二是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区住保办进行学习培训。2次邀请区住办相关人员对街道、社区负责住房保障工作人员讲解政策,采取“面对面”形式解答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三是建立住保工作例会制度。每逢遇到新的重要工作开展之前、每个季度的第一周,都召开街道、社区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会,研究讨论新政策的执行,集中探讨近期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沟通,相互讨论、答疑,确保将问题在第一时间快速解决,不留死角,及时给居民正确和完整的政策答复。

  2016年,街道住保办在工作中努力为辖区居民解决住房问题,改善现有的住房条件,在工作中不断摸索和探究工作方法,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模式,力求在每个环节上都做到公正、透明、高效,各项工作均得到了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肯定。一年来,没有出现一例投诉举报,没有出现一例违规操作,没有出现一例上访案件。街道住保办被评为区级青年文明号。

第四篇: 陕西住房保障中心半年工作总结

临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介绍

近年来,临安市已基本构建了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经济解困房、住房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为主要内容的“三房两金”五位一体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1、廉租住房,解决城镇最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临安市自2006年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以来,保障形式从单一的租金补贴配租扩展到实物配租、租金补贴和租金核减并举,保障对象从低保、特困家庭拓宽至城镇低保标准2倍以内住房困难家庭,改建廉租住房近30套,全市廉租住房享受家庭累计达到410户(次)。

2、经济适用住房,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临安市自1999年起,先后开发建设了“临安人家”、“昌化人家”、“吴越人家”、“苕溪人家”在内的多个经济适用房(包括普通经济适用房和定向经济适用房)小区,总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较好地解决了全市转业干部、退伍(残疾)军人、机关干部、人民教师、外地引进人才、待岗和下岗职工等各个阶层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2000余户。

3、经济解困房,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存在着“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特殊群体,是住房保障工作的“夹心层”。

为有效解决这类群体的住房问题,临安市探索建立了经济解困房制度,采取“政府提供的经济解困房”和“政府发放经济解困房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建成经济解困房100余套,总面积8000余平方米,投入资金800余万元,共解决了118户“夹心层”住房问题。

4、人才专用房,解决引进人才住房困难。为深入推进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人才兴市、民生安市”战略实施,临安市积极探索企业人才住房问题新途径,起草人才专用房政策,以形成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政策洼地。同时,在09年年底开工建设的第四期保障性住房项目中,拟建人才专用房160套左右,用以安置引进人才。

5、房改工作,深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按照“老房老办法、新房新政策”原则,近年来,累计归集单位住房资金近1.86亿元,住房维修基金(本金)2339万元,为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健康发展夯实基础。同时,基本完成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审核人数近4100人,共筹集资金3400万元。

临安市住房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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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陕西住房保障中心半年工作总结

住建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局党组、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保障性住房的方针、政策;
充分认识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县委、县政府执政为民、改善民生,解决群众住房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我中心本着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的工作原则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规范操作,有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租售工作

到今年底,共分配公共租赁住房3274套(包括安置灾民和预分配),占2012年底前建成的3599套公共租赁住房的%,为市级下达3231套任务的%。其中,有购买意愿的44户。全年共收取保证金万元,租金201万元,其中:收取购房款万元。

在分配公共租赁住房过程中,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组织、代表监督、司法公证”,“公平、公正、公开”,“分类编号、按幢投放、租售分开”的原则,严格规范操作。全年共进行了7次联审,组织了5次公开抽签配租。

(二)依法依规,认真落实、整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事项

《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部分保障性住房闲置,造成公共资源浪费2620套由于基础设施滞后导致截止2014年底未及时分配闲置2620套。

1、三个佳阳小区2620套已整改1783套(含安置灾民临时居住500套),剩余837套。

2、达丙惠民小区由于户型改造不能满足正常使用闲置的9套已整改。

(三)加大投入,全力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xx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40套(翁堵镇16套、鸡飞镇24套),总建筑面2240平方米。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已完成基础浇筑,下拨上级补助资金144万元(其中,翁堵镇58万元;
鸡飞镇86万元),完成投资50万元(其中,翁堵镇20万元;
鸡飞镇30万元);
2014年公租房(昌宁摩尔农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停工近一年后,于今年12月正式复工,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2013年代建项目已启动回购程序。

(四)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严格数据审核,按项目进度及时、精确、安全的拨付各项目上级补助资金。年内共拨付上级补助万元。其中:云南城乡投资有限公司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万元;
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万元;
卫生系统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32万元;
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万元(教育系统万元,工信局万元);
发放租赁补贴680户万元(其中新增120户);
2015年棚户区改造项目1249万元。资金结余301万元,为云南城乡投资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五)积极工作,主动参与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积极参与9·16自然灾害灾民安置工作。为灾民提供临时安置住房500套,其中,田园镇:180套(全部在形象佳阳小区);
漭水镇:320套(形象佳阳小区140套,金色佳阳小区180套)。

2、办理了时代佳阳、金色佳阳、思源实验小学等3宗土地使用证。

3、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各种工作事项。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在一年来的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租售工作实践中,逐渐暴露和突显出一些问题。一是房源特别是城区体量过大,入住率不高。目前城区已建成和基本建成的房源有3205套,到2016年将达到5881套,租售难度将会进一步加大;
二是承租保证金过高,一般住房需求群体难以承受,特别是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短时期内难以筹集这笔资金;
三是保障房户型结构不尽合理,一室一厅无法满足三人及以上家庭的生活需求,一室一厅房源极难租售,一室一厅结构房源占剩余房源的85%以上;
四是物业管理难度大,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入住对象范围广,层次多,管理成本高,物业管理企业未引进,管理难度大;
五是公共租赁住房租售程序繁杂,办公成本高,工作人员少,工作效率不明显。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事关社会公平和群众福祉,事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是推动昌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工作。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推进我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售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责任的落实。切实深化对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纳入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分工联系项目,有关部门和单位协管项目的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困难和出现的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落实、早解决,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住保中心将积极采用电视、广播、发放宣传单、led电子屏等多种宣传媒介,尽可能的让全县每一个家庭都了解保障房相关政策及申请条件,并在入住对象中广泛宣传户型合并的相关政策,做到公共租赁住房的最大化租售。

(三)扩宽入住对象。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目前由于两室一厅房源相对较少,一室一厅难以配租,建议允许入住家庭申请相连一室一厅房源,并免收承租保证金。

(四)尽快引进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目前保障性住房小区均已有人入住,根据住户反映,佳阳公司承建的三个小区内卫生、安全等问题急需解决,提请佳阳公司应立即成立物业管理公司,进驻各小区以解决保障性住房小区脏、乱、差等问题。

(五)创新运营管理。

一是由于目前两室一厅房源和申请对象相对较少,建议下步申请对象在手续完善的情况下,不受批次限制,住保中心将分栋投放房源,申请对象随到随抽。

二是在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组建运营公司,剩余房源交由运营公司可向社会其他有住房需求的群体出租并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也可转变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

三是对引进的人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就业职工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作为周转住房,并灵活确定周转期。企、事业单位,由单位代表符合条件的职工统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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