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结】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思路【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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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结】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思路【优秀范文】



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思路


一、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我局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执法监察和职业卫生监管、创新宣传教育等一系列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连续两年无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圆满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经省安全监管局评价考核达到优秀等次,初级安全主任、安全生产义务宣传员积分入户入学被选为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亮点。

2014年我市亿元生产总值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114,同比下降7.32%,在全省下达控制指标0.115范围内;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1.19,同比下降11.66%,在全省下达控制指标1.47范围内。全市工矿商贸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5宗,死亡人数25人,同比分别下降3.85%7.41%。五桂山、南头镇、神湾镇、沙溪镇、三角镇、板芙镇、阜沙镇等7个镇区无发生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事故。主要做好了八方面工作:

(一)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针,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开展2012-2013年度镇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对事故指标上升趋势过快的镇区和相关行业,发出10次预警和实施8次现场督导。完善“一岗双责”制度,研究出台《中山市安全生产预警制度》、《中山市镇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暂行)》。牵头顺利完成省对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3-201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各项工作。提请市委、市政府加大安全生产财政投入,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增加至800万元并逐年递增,24个镇区按照50万、80万、100万元三个档次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

(二)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着力转变管理职能。成立审批服务办公室,制定11个标准化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完善8个管理文件,梳理办事流程,严格界定审批环节岗位职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缩减至10个工作日,其他审批事项全面提速50%。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下,单独设置法制科,强化依法行政力度。开展转变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累计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项,下放4项,事项实际精简22.23%。完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批169宗、建设项目安全审查38宗、生产许可延期换证审批15宗。

(三)以强化执法监察为抓手,着力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和事故处理力度。强化日常监管,组织开展4次全市性大检查和综合督查,狠抓油气输送管道、粉尘爆炸、涉氨制冷、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八打八治”、防范高处坠落与触电、渡口渡船、平安企业与平安工地创建等多项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综合协调解决油气输送管道、户外广告和空调安装、醇基液体燃料(环保油)、民用建筑、“油改气”等重点与监管盲点问题,全年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59569余次,查处一般事故隐患26951项,按期整改99.9%,有效消除大批事故隐患。狠抓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投入270.3万元奖励达标企业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安监分局,全年通过达标评审企业2498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484家,达标率100%。狠抓事故调查处理,全年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25宗,实施行政处罚132,罚款678.12万元;出台《中山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举办生产安全事故研讨会;加大举报投诉电话12350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接待群众信访投诉46宗,100%核查,立案处理7宗。突出政府购买服务,投入40万元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中山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评估火炬区燃气库和油库风险以及对60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安全监管专项检查等。

(四)以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基础工作为支撑,着力提升职业危害监管能力。积极推进职业卫生重点行业监管和执法,重点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等工作,全年监督检查用人单位17659家,罚款69.9万元。处理职业病报告(含疑似职业病)124宗、投诉案件6宗,缓解职业病矛盾的产生和扩散,维护社会稳定;完成职业病危害申报企业8691家,同比2013年增长95%。强化职业卫生宣传和培训,印制56800份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告知牌,发放到重点企业;对全市950家重点监管企业以及1449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覆盖率100%;成立职业卫生讲师团,在全市开展免费职业卫生培训,培训173场次,培训企业一线工人约10000人。

(五)以推进“科技强安”为手段,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投入283.5万元升级改建我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暨“一体系三平台”。投入65万余元用于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购买粉尘、噪声和有毒有害气体快速检测设备,提高职业卫生检查执法能力和专业水平。筹建我市安全培训考核平台。

(六)以强化应急管理工作为基础,着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重新编修《中山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报备及日常管理系统。狠抓企业预案及重大危险源报备核销工作,新增企业预案备案510家。组织以储油罐泄漏和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为主题的全市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应急处置能力。

(七)以落实安全生产月与“我安全,我健康”主题宣传为重点,着力提升市民群众安全意识。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聘请6名安全生产形象大使进行公益宣传,拍摄4集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片。以企业创建“三个一”,实现“五个有”,全面打造“我安全,我健康”宣传教育品牌,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推动初级安全主任、安全生产义务宣传员纳入全市积分入户入学积分管理。投入300万元通过传统媒体、社交网络、1600辆出租车车身LED、街头电子屏、352台楼宇电视等多种形式构筑全方位高密度宣传覆盖网络,日播出信息量达10万余次;制作2部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片,刻录12000份发放到相关企业,印刷高处作业宣传海报10万份。召开新《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宣贯会8场,印发新《安全生产法》3万本、购买学习书籍620册、挂图270套、辅导讲座DVD44套送法下基层。成功举办我市首次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20234人。

(八)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引领,着力提升安监队伍人员素质和能力。通过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深入基层调研走访、挂钩联系点、召开代表座谈会、上线民生热线、派发调查问卷等方式,重点聚焦“四风”问题,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整改措施41项,建立制度20项,修订制度16项,新建制度4项,破除工作中“四风”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培养求真务实的作风,更好地推动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执法监察人员“五个必须”,强化作风行风建设,做到清正廉洁。推动学习型安监队伍建设,采用岗位练兵、集中培训等学习方式,培育“又红又专”的业务行家能手。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隐患和问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是事故总量仍然偏大。二是部分镇区和行业领域事故防范不力,高处坠落和触电死亡事故多发。三是在油气输送管道、醇基液体燃料、民用建筑等安全监管盲点综合协调能力有待加强。四是职业卫生和危险化学品基层监管力量不足,人员专业能力不强,分管人员变动频繁,导致部分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五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紧紧抓住依法治安这条主线,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着力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着力提升事故预防和职业病风险防范的能力,促进事故总数下降和职业病危害下降,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加快推进“三个适宜”更加美丽中山建设。

(一)强化“红线”意识,健全完善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研究制定《中山市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等相关配套文件。二是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持市镇两级安全生产责任“五个全覆盖”:即“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抄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全覆盖;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度、预警与诫勉约谈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三是做好各镇区2014-2015年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考核工作。强化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完善考核方式方法和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及时向党委组织部门等通报考核结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在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各类考核考评中的运用。四是依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围绕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排查治理隐患等方面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进行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落实事故防范、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各项工作。

(二)大力推进依法治安,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水平。一是贯彻施行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通过举办镇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企业负责人、注册安全主任宣贯培训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争取将安全生产知识纳入全市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不断提高公务员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培训,引导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成立新《安全生产法》宣讲团进行宣贯,开展不少于30场宣贯活动。三是准确运用《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推行暗访暗查和专家助查,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实效性;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做到执法从严、违法必纠,树立执法权威;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强制措施,丰富安全生产执法手段;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向社会公告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严肃查处举报投诉案件,扩展社会监督渠道。

(三)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加快推进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中山市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督监察。加快实施“科技强安”战略,建成我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暨“一体系三平台”,借助现代化的手段提高隐患排查能力以及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镇区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督执法机制。完善市、镇(区)两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队伍建设和保障机制,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工伤保险基金、职业病防治宣传和职业健康检查费用提取制度,规划设立镇区职业健康体检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和检查覆盖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建立职业卫生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四)强化严格执法,推进攻坚治本,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做好非煤矿山、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日常巡查监管。二是巩固和深化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坚决防范遏制非法违法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三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和督查。全年组织开展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综合督查不少于3次;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规范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强化危险化学品重点镇区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攻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深化工贸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加强冶金、有色、机械、建材等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涉氨制冷企业和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企业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等安全专项治理。四是选取4个镇区开展重点区域安全生产攻坚整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分析研判机制,查找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及时指导镇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五是建立行政处罚数据库,进一步完善被监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六是研究制定《中山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监管规定》,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隐患问题能得到及时、彻底的整改。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安事故隐患自查自纠相关制度,及时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落实整改,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一是与人社、卫计和工会部门就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日常沟通联络机制。落实镇区安监分局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与市卫计局共同推进火炬开发区、小榄镇和三乡镇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建设;加大职业卫生监管资金投入,通过购买服务形式为监管、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加大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力度,督促有关机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二是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实施重点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对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以及职业病危害比较严重的岗位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企业履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等基础管理措施的检查力度,全面提高相关措施在重点企业的执行率;在各镇区和重点行业建立一批管理达标企业,督促120家重点企业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加强对企业的个体防护和职业卫生培训,强化职业病防治意识。三是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和执法监察。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以防控粉尘、有机溶剂及重金属等职业病危害为重点,促进相关行业职业卫生条件取得明显改善;加大对职业病案件的调查处理力度,严厉打击损害劳动者健康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行业执法力度,严抓立案管理,杜绝执法中断情况,通过规范开展执法,为职业卫生监管提供坚实保障。

(六)健全应急体系,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水平。不断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应急预案备案、演练等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大对应急救援科普基地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市镇(区)两级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规划,为防范处置事故提供有力支撑。优化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着力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政府和企业间预案的有机衔接。举办领导干部应急救援模拟实战培训班,规范救援现场组织指挥,实行科学施救、安全施救,严防发生次生事故,提高救援工作实效。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借助专业力量提高安全应急管理水平和实效。

(七)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生产意识。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为重点,突出安全生产公益性宣传,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流动广告载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大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周”、“我安全,我健康”等安全生产活动品牌建设,2015年底实现工矿企业“三个一、五个有”创建达100%。组织“百名安监干部与千名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心对话,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二是投入使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平台。制定相关考试要求规范,健全考务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教考分离制度,提高工作实效,严把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关;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能力;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督促各类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三是通过电子邮箱、QQ群、手机短信等多种途经建立信息平台,发布预警信息,提醒企业做好季节性、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通过网络、民声热线、安监在线、12350举报电话等途径,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八)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安全监管监察能力。一是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加强对镇区委托执法的指导,规范约束安全监管监察行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借助专业力量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水平和实效;聘请法律顾问,做好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应诉工作。二是推进监管力量重心下移。不断完善镇区安全生产村(居)巡查员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安全生产巡查力量,强化安全生产末梢监管。不断改善基层安全生产执法条件,提高执法监察效能。三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抓好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等规定,在安监系统内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规章制度;重点加强对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支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排等方面的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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