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总结】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工作总结(仅供参考)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工作总结2015年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指导下,依照“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总结】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工作总结(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食药总结】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工作总结(仅供参考)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指导下,依照“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面深化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县、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浈江、武江两区局已步入正常履职常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三定方案已印发。继续抓好乡镇派出机构规范化建设,在全市乡镇监管所推行23”(广东网上办事大厅、行政管理OA系统、基本台账、监管记录、巡查记录)监管模式,规范全市的基层监管台账文书,提高基层监管、巡查工作效率。积极推进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按要求合理划分了二、三、四级网络,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量,全市共聘请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1538名。

(二)贯彻依法治国理念,推进依法行政

合理明晰事权,推进简政放权,制定印发了《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实施意见》,对现有的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核对清理,建立健全了事权清晰、权责明确、上下协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继续推进网上办事,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制度,为行政审批申请人提供邮政特快专递代送审批结果和许可证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健全了违法违规案件移交查处机制,截止目前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0宗。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1.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食用油清查行动、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市场整治行动、白酒小作坊专项检查、含铝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专项检查、银杏叶药品专项治理、保健食品“打四非”行动、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医疗器械“五整治”回头看等一系列专项行动。2015年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9585人次,检查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42757家次,下发整改意见书5991份,全市“四品一械”共立案570宗,已结案546宗,吊销许可证4件,查处取缔无证经营33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个。组织开展了“两会”、中高考、国庆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等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驻点监督,保障了活动顺利进行。

2.积极开展食品药品抽验,已完成食品2100批次、药品1000批次、保健食品61批次、化妆品98批次、医疗器械26批次的抽验任务,完成了基本药物抽检品种全覆盖。6月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主要针对加工食用植物油的原料花生等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评估全市食用植物油原料风险隐患。

3.推进我市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6月份市政府印发《韶关市区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实施方案》后,研究制定了家禽集中屠宰生鲜上市相关配套文件,10月份组织开展了生鲜鸡试吃等宣传活动,自111日起市区小岛片区“生鲜鸡”顺利上市。

4.以省市共建为平台,继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创建了6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加大“明厨亮灶”推广力度,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053家餐饮单位实现了“阳光厨房”。扎实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全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0.11%,其中A级单位数量152家,B级单位比例达到20.2%。深入推进我市学校食堂规范建设,联合市教育局印发了韶关市平安学校食堂创建工作方案,确定了15所学校食堂为创建试点单位。

5.推进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做好新版GSP实施工作,共组织现场认证检查和发放GSP证书484家,截止目前全市共有553家药品零售企业通过新版GSP认证。继续加强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发现违法广告宗,均已移送工商部门查处。深入推进保健食品分级分类监管工作,7月份在曲江召开全市保健食品分级分类监管现场会。积极开展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浈江区、乐昌市、南雄市加快创建工作。

6.加强与公安、工商等多部门的联动,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办。联合工商部门开展了元旦、春节、中秋、国庆期间打假打私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牛肉等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肉类,严把食品质量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联合公安部门在京珠高速路段韶关市梅花治理超限超载检测站截获180多吨走私冻肉,货值金额近300万元,共销毁走私冻肉约212吨。加强与周边省、市的区域协作,推进“红三角”食品药品保障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打假协作机制,9月份与江西赣州、湖南郴州食药监部门共同研讨修订了《韶关赣州郴州三地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合作协议》。做好执法案例收集、分析和选编工作,遴选了8大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

(四)重视风险防控,强化风险监测与评估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定印发《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制度(试行)》,认真梳理食品药品风险清单和风险对应权责清单,共列出“四品一械”风险项目42项;举办了风险管理培训班,深化全市系统人员对食品药品风险管理的认识。开展了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诊脉行动”,提升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控制能力。建立健全风险信息研判制度,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确定了3家化妆品不良反应哨点医院,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566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31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450例。会同市卫计局制定2015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全市共监测食品样品696批次,合格598批次,总体合格率85.92%。。二是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和预案,抓好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12月在乐昌开展了全市系统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培训工作。

(五)完善技术保障体系,提升科学监管水平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大楼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面积2500m2的食品检验实验室项目已获国家发改委和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核批,12月已动工建设。食品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已完成招标采购,省局为我市10个县(市、区)配备的26辆执法车辆和11套食品检验检测仪器已到位,为基层开展执法活动和提高执法效率提供了保障。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落实《广东省食品药品信息化发展规划》要求,积极推进省级智慧食药监试点曲江区开展“四品一械”网格化监管工作,9月在曲江举办了“智慧食药监”试点工作培训班。落实推进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平台监管系统,全市537家经营单位加入溯源系统并上报数据,加入率和上报率达到100%

(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推进社会共治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科普知识讲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宣贯、《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宣传等活动,积极推进省级科普宣传教育基地试点建设,确定了3家食品药品生产企业为首批创建单位。与韶关广播电台、韶关日报合作开设专题专栏,扩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覆盖面。及时公布信息,公布了两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参加了全市第二季度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公布了84家诚信红榜名单、5家诚信黑榜名单。强化投诉举报平台建设,畅通投诉渠道,共受理投诉举报291宗,已办结288宗。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社会监督员,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能力

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通过集中学习、骨干轮训、分级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全市系统队伍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基层乡镇所的人员培训,提高基层业务水平和执法效能。举办了全市系统食品药品快检技术竞赛,通过理论培训与实战练兵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执法效率、监管水平和科学执法意识。

(八)积极完成年度重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工作

1.做好餐饮业经济统计工作。多次与市统计局座谈研究如何做好餐饮业统计工作,并到税务部门就学校食堂等公益性单位的收入纳税相关事项进行咨询和座谈。同时还组织人员分别走访已有的限上企业,督促其及时上报统计数据,鼓励佛山市诚隆餐饮有限公司韶关分店等分支机构转为本地限上企业,动员本地工商个体户转为法人,纳入限上企业。组织召开了全市餐饮业经济发展统计工作会议,研究工作对策。1-12月,我市餐饮业总营业收入累计54.8亿元,同比累计增长9.0%

2. 积极推进医药产业招商工作。组织学习江苏泰州发展医药产业的先进经验,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参与与广药集团的合作洽谈。督促广东丹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浆站及新车间的建设,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固体制剂车间升级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力争年内通过新版GMP认证。

3.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和计生扶贫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2015年帮扶工作计划,帮扶村经济合作社建设,促进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稳步增长。做好扶贫双到工作的情况收集、整理、填制和书面汇报准备,确保按期上报并迎接考评验收。

二、存在困难

(一)全市有5个县实行工商、质监、安监、食品药品监管“四合一”综合执法改革,职能重新调整、各环节监管职能衔接还需要时间,监管工作持续性需要加强。

(二)基层监管机构的设施建设和装备配置有待加强。机构改革后,基层监管任务重,人员不足,目前的监管执法装备配置远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影响了日常监管工作的开展。

(三)食品安全诚信建设仍需加强。近几年来,通过多种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工作,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有所提高,但中小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尤其食品生产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亟需加强。

(四)随着工商、质监部门的属地化管理,食药监局、质监局、工商局等单位在编制划转、人员资金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五)检验检测支撑体系不健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基础设施薄弱,建筑面积仅为2300平方米,机构改革期间质计所的人员划转仍未完成,食品检验检测职能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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