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结】浙江省体育局2011年工作总结

浙江省体育局2011年工作总结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浙江体育事业抓住历史机遇,深化改革创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体育总局的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体育总结】浙江省体育局2011年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体育总结】浙江省体育局2011年工作总结



浙江省体育局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浙江体育事业抓住历史机遇,深化改革创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力指导下,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为重点,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积极发展体育产业,体育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荣获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年度“全民健身工作先进奖”、“竞技体育贡献奖”和“体育彩票贡献奖”。

一、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为契机,不断促进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一是体育创强争先工作有序推进。认真组织2011年全省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先进街道、先进社区创建工作培训班,学习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以及体育“创强”业务知识。2011年全省新创建4个省级体育强县(市、区)、93个省级体育强镇(乡)、5个省级体育先进街道、198个省级体育先进社区,并对2007年创建成功的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先进街道、先进社区进行复查。体育强市创建工作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认真调研、制订“浙江省体育强市创建标准”,进一步完善体育创强体系建设。

二是大力开展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在杭州隆重举行浙江省全民健身日启动仪式,全省11个市、90个县(市、区)同时举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参与总数超百万人次。继续开展全民健身片区活动,全省划分浙东、浙南、浙西、浙北、浙中五个片区,分别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融体育、旅游、文化、休闲为一体的全民健身活动。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成功举办2011年浙江省幼儿体育大会。配合省民宗委组团参加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队参加第二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和第三届“长三角”城市龙舟邀请赛,均取得优异成绩。建立“浙江省国民体质与健身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全民健身科研工作获得新平台。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制订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三是继续推进小康体育村建设。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下发2011年小康体育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全年小康体育村的建设任务和建设标准及各县(市、区)的建设名额,同时将3000个小康体育村的分解任务报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作为新农村建设考核指标之一。联合省财政厅补助小康体育村建设经费3850万元。

四是全面完成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竞赛组织工作。主要参与八届残运会的竞赛组织、参赛工作、自行车馆建设、无障碍设施改造、医学分级及开闭幕式等大型活动的组织保障等多方面的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利进行,省局多次专题研究,组建工作班子,制订分工方案,提前比赛阶段和集中比赛阶段分别召开系统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先后抽调1名厅级领导、9名处级干部、12名业务骨干进驻省八届残运会组委会集中办公,借用黄龙体育中心、竞赛中心、体育服务中心和学院等直属单位304人参与办赛工作,确保八届残运会各项赛事的圆满成功举行。在本届赛会上,浙江代表团共获得109枚金牌、71枚银牌以及58枚铜牌,金牌、总分均列排行榜第一,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办赛出彩、参赛出色”目标任务,省体育局荣立集体一等功,获得突出贡献奖。

五是成功举办浙江省首届海洋运动会等特色群众体育赛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战略,设立浙江省海洋运动会等特色群众体育赛事,并在舟山举行浙江省首届海洋运动会,设海上、沙滩、泥上等23个项目,共有23个代表团、3600余名运动员和教练员参赛。根据全省体育社团蓬勃发展的实际情况,顺利举行浙江省首届体育社团运动会,设39个大项、718个小项,全省共有799个代表队近12000人参赛。

二、以备战伦敦奥运会和辽宁全运会为重点,不断促进竞技体育水平提高

一是积极备战伦敦奥运会和辽宁全运会。坚持“突出奥运、立足全运、以奥运带全运、以全运促奥运”的战略指导思想,成立备战工作领导小组及备战工作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积极指导开展全省备战工作。全力配合国家队做好运动员后勤、医疗、科研、思想等保障工作,解除运动员的后顾之忧。积极争取科技经费支持,《浙江籍游泳运动员备战2012年伦敦奥运会若干重点问题多学科攻关研究》、《“冰疗”对大强度训练后疲劳恢复的应用研究——中国赛艇队备战2012年伦敦奥运会专题项目》及《浙江备战2012年奥运会的集成技术研究与应用》分别获得国家体育总局专项资金及省科技厅重大科技专项经费的支持。全年我省在国家队备战奥运会一线训练的运动员稳定在50人左右,在国家青年队训练运动员15人左右,20名教练员在国家队任教。

二是以上海游泳世锦赛及“七城会”为契机,努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积极选派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内各项比赛,共获得16个世界冠军(其中6个分站赛冠军)、7个亚洲冠军、128个全国冠军。特别是在上海举行的第14届国际泳联世界游泳锦标赛上,我省7名游泳健儿共取得3枚金牌、1枚银牌、3枚铜牌,并打破1项世界纪录的历史性佳绩。在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上,代表浙江参赛的杭州、宁波、温州三个体育代表团表现出色,夺得36枚金牌、26枚银牌、32枚铜牌共94枚奖牌的优异成绩,按省份统计,我省在全国各省(市、区)中金牌、奖牌均列第3位,为备战2012年奥运会和2013年辽宁全运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顺利完成全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工作。成立201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与考评人员、考场内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配备32名纪律督察员,加强对每个项目测试过程的全程监督,同时测试过程对媒体开放,接受媒体监督,确保整个测试工作的客观、公正、公平。2011年网上报名参加认定测试考生 682人,直接获得认定加分46人,具有测试资格考生567人,实际参加测试考生534人,测试通过考生487人,获得加分考生533人。

四是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体教结合”工作,联合省教育厅大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在开展篮球、足球、乒乓球三大中学生联赛的基础上,举办浙江省首届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共设田径、游泳、篮球等13个项目24项次比赛,全省共有11个代表团、538所学校、7082名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参加。加强省级体育特色学校和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组织召开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工作现场会和阳光体育运动展示会,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经验交流,全省83所阳光基地学校进行了展示。与省教育厅联合开展2011-2015年新周期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全年新认定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28所。加大体育特色学校体育师资培训力度,全年共培训333人次。

五是进一步加强业余训练工作。积极开展全省业余训练工作调研,充分掌握我省业余训练的基本情况,目前全省共有业余训练布点单位332个、教练员1832名、在训运动员27763名,其中各级体校73所,各级体校教练员1067名、在训运动员16744名。依据第十五届省运会的项目设置和省优秀运动队编制等基本情况,联合省财政厅下发全省业余训练网新布局新方案,使我省新周期业余训练布局人数达到32000人。进一步加大业余训练扶持力度,设立业余训练专项扶持资金1000万元,用于扶持业余训练基础设施、人才培养、项目建设等,并配套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单项(县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及省级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经费1000万元。积极抓好体校人才建设,全年共培训体校校长及训竞管理干部、科研人员90多人次、教练员280多人次。

六是编制下发浙江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规程总则(草案)。在认真总结第十四届省运会工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我省各项目中心、全省各市体育局及有关训练单位的意见建议,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对第十五届省运会规程总则的项目、金牌、年龄设置以及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参赛办法、竞赛办法、计牌计分办法、录取和奖励办法等进行多次调研论证,科学制订并下发第十五届省运会规程总则(草案),在规程中明确规定改革全省运动员的注册管理系统,增加指纹注册、文化测试等环节,并对所有参赛运动员进行骨龄检测,2011年共检测近8900名运动员。

七是进一步加强学院规范化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育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3号)文件精神,制定下发《浙江省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的工作方案》,成立学院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研究解决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探索“训学融合”的运动员文化教育管理新机制,制定并实施《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例会制度、领队进教室制度、班主任(任课教师)下运动队制度、运动员学生到课情况和学习成绩定期反馈制度。深化学院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修订《学院干部教育培训积分管理办法》、《学院科级干部选拔聘用与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学院管理制度化建设。选派教师赴美国瓦尔普莱索大学、浙江大学担任访问学者,积极加强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成立学院后勤服务中心,探索后勤保障改革。组织新生军训,评定省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及各类奖(助)学金,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强化就业引导,开展就业指导,2011届学院高职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3.12%。

八是积极承办、举办各级各类赛事。全年共承办世界女排精英赛、杭州国际马拉松等国际性赛事38项次、全国花样游泳锦标赛、八届残运会等全国性赛事116项次,其中2个赛区被评为全国最佳赛区,10个赛区被评为全国优秀赛区。全年共组织举办26个项目48项次的省级青少年锦标赛和冠军赛(不包括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会和海洋、社团运动会等比赛),参赛青少年运动员达到10100人次,教练员1203人次,裁判员1500人次。

三、以体育产业政策研究制订为突破口,不断引导全省体育产业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体育产业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广泛征求全省各市体育局及省级有关厅局专家的意见,制订下发《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深入全省沿海城市开展海洋体育发展规划专项调研,编制《浙江省海洋体育发展规划》。协助国家体育总局在我省进行的《体育法》修改专题调研,参与国家体育总局《国家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管理办法》的修改。与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合作,正式挂牌成立浙江省体育标准化指导委员会,举办体育标准化论坛,筹建浙江省体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进我省体育标准化工作进程。

二是进一步推进全省运动休闲业发展。制定并实施《黄龙体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规划》,加快黄龙体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荣耀乒乓”(以中国乒乓球奥运冠军及世界冠军的球技为基础而设计的体育电子竞技游戏)等优秀项目落户黄龙体育文化创意产业园。指导全国体育产业(运动休闲)基地富阳发挥产业龙头辐射作用,积极争取国家攀岩基地等项目落户富阳,带动省级运动休闲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制订下发《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运动休闲基地创评活动的通知》,积极开展运动休闲基地创评活动。联合世界休闲博览会组委会、杭州市人民政府及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主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休闲产业博览会暨第二届长三角国际体育用品休闲博览会,体育产业展列入国际休闲博览会内容,并成为本届博览会的亮点之一。积极组织我省200多家企业参加第28届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约占全部参展企业的1/4。

三是加强体育市场管理。召开全省体育市场管理安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体育市场安全工作。首次联合省卫生厅、省旅游局共同开展夏季游泳场所促健康保平安活动,对全省11个市进行专项检查。省水上救生协会积极举办水上救生员培训班,共培训各类救生员1850人次。正式挂牌成立省体育市场稽查办公室,加强全省体育市场稽查力度。积极开展全省体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共培训200余人次,进一步充实我省体育行政执法力量。

四是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统计工作。联合省统计局完成2009年、2010年浙江省体育产业统计核算,基本形成五年体育产业统计数据,并报国家体育总局纳入体育产业统计数据库。据统计,2009年全省体育产业总产出614.77亿元,实现增加值164.72亿元,占全省GDP 0.72%,2010年全省体育及相关产业总产出717亿元,实现增加值204亿元,比2009年增长23.8%,高于GDP现价增幅3.2个百分点,体育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0.74%,比2009年上升0.02个百分点。

五是进一步加强体育彩票销售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坚持规范运营管理,全省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牢牢把握电脑型彩票“超级大乐透”、“6+1”游戏玩法累积高奖池的影响力,不断推出各种玩法的大力度派送活动,利用竞猜型彩票影响力不断扩大和即开型彩票“顶呱刮”新票种上市等机遇,加强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寻求我省体彩销售新的增长点,全年销售60.66亿元,较2010年增长7.94亿元,增幅达到15.06%,筹集公益金超过17.92亿元,再次创造了年销售量的历史新高,销量全国排位名列第四,继续保持走在全国前列。

四、以保障体育事业健康发展为目标,不断推进体育法规、场馆建设、体育对外交流等各项事业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体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整省体育局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浙江省体育系统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省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及各市体育局的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总结、表彰省体育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启动省体育局“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全省体育系统规范裁量权专项检查调研工作,贯彻落实《浙江省体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参照标准》。

二是积极推进体育场馆建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为第八届全国残运会自行车比赛场地的长兴体育训练基地自行车馆建设,并顺利通过第八届全国残运会自行车比赛的检验。完成学院竞技体育八系搬迁长兴校区工作。黄龙体育中心室内训练馆已开工建设并完成桩基工程,千岛湖水上训练基地游泳馆工程已正式开工。

三是积极推进体育对外交流工作。全年共派遣92批、343人次、赴40个国家和地区参加比赛或交流访问,接待30个国家和地区的63个团(队)、1080人次来浙访问交流、训练比赛。重点做好美国体育企业考察团、新加坡体育单项协会考察团、国际运动训练理论研讨会、中韩青少年体育交流、第三届中德体育论坛、中美乒乓外交四十周年纪念活动等国际性体育交流活动。

四是积极推进运动员保障工作。认真总结我省运动员保障工作经验,积极尝试、探索做好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新办法,利用我省体育产业联合会的平台,召开退役运动员职业推介会,以现场招聘的方式为退役运动员就业提供新渠道,并取得一定成效,得到了国务委员刘延东和国家体育总局刘鹏局长及郑继伟副省长的肯定。2011年共妥善安置290名历年遗留积压及第十一届全运会后退役的运动员,推荐33名运动员免试进入浙江大学等院校学习。积极组织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培训,197名运动员参加教师资格证培训,42人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做好伤残及有困难的运动员经济援助工作,全年共为1319名运动员申报伤残互助保险,到2011年底已有47名运动员通过审批,共获得赔偿金10.3万元。为204名运动员申请特殊困难补助,到2011年底,94名运动员通过审批,发放补助金31.9万元。召开全省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会议,总结部署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五是积极推进体育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根据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关精神,2011年以来,省体育局对体育参与社会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由李云林局长领衔,作为省体育局2011年1号重点课题进行部署,成立课题组,制订调研工作方案,召开调研工作协调会,聘请省社科院、杭师大等有关专家担任课题顾问,局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带队前往绍兴上虞、诸暨,金华义乌,温州鹿城以及上海等地进行专题调研,了解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体育参与社会管理的现状、作用,努力探索体育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的对策,并形成《浙江省体育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调研报告》。李云林局长领衔撰写的理论文章《关于体育参与社会管理的独特功能和作用及其实现途径的思考》先后在浙江日报、中国体育报、体育文化导刊等刊登。

六是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省各级体育部门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全系统首次召开了由省、市、县三级体育局长、纪检组长以及省局系统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利用省局门户网站打造网上“廉政论坛”,搭建了党风廉政教育新平台;面向社会聘请了50名行风监督员,面向省局系统直属党支部聘请了14名党风廉政建设督察员,加强了对重大赛事、重要活动的监督;开展了以国家短道速滑队事件为鉴加强体育职业道德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全省体育系统行风建设特别是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切实制定防控措施,深入推进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省局系统共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4000多个,制定防范管理措施5500多条;以党性党风党纪大教育、廉政风险大排查、体育惠民大服务、执行力大提升、行风大整治“五大专项”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了作风建设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省纪委和国家体育总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先后两次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组长吴齐岁末专程到浙江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监督员党风廉政建设督察员两支队伍建设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将浙江两支队伍建设的做法在全国体育系统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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