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制度】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发文办理流转制度(范文推荐)

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发)文办理流转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区府办公室收(发)文办理流程,加快文件流转速度,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以下制度。一、收文办理流程制度(一)上级来文来电1.全局性的重要文件。呈报范围:区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制度】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发文办理流转制度(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府办制度】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发文办理流转制度(范文推荐)


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发)

文办理流转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区府办公室收(发)文办理流程,加快文件流转速度,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收文办理流程制度

(一)上级来文来电

1.全局性的重要文件。

呈报范围:区政府区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区府办公室主任、相关副主任,相关部门。

办理流程:办文组提出拟办意见→分管副主任审核→办公室主任审定→分别呈送分管副区长、常务副区长和区长阅批→按领导签批意见办理。

办理时限:当天收文原则上当天办文,送达分管副主任。2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及时办理。

(建议:通过OA办公内网平台同时送达分管副区长、常务副区长和区长阅示,以缩短公文流转时间。)

2.一般性的业务类文件。

呈报范围: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府办公室主任、相关副主任,相关部门。

办理流程:办文组提出拟办意见→分管副主任审核→办公室主任审定→呈送分管副区长阅批→按领导签批意见办理。

办理时限:当天收文原则上当天办文,送达分管副主任。2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及时办理。

3.会议通知、调研通知、业务类通知等。

呈报范围:区政府有关领导(除有要求区长参加的,或有省级副厅以上领导、市级正处以上领导参加的调研、检查、考核活动等呈报区长外,一般的通知呈报分管副区长和常务副区长),区府办公室主任、相关副主任和联络员,相关部门。

办理流程:办文组提出拟办意见→分管副主任审核→办公室主任审定→呈送分管副区长阅批(区长或常务副区长阅批)→相关副主任和联络员→按领导签批意见办理。

办理时限:当天收文原则上当天办文,送达分管副主任。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下级上报的请示报告

1.涉及发展、改革、人事、资金、土地、重点项目实施等重要事项。

呈报范围:区政府区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区府办公室主任。

办理流程:办文组提出拟办意见(含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分管副主任审核→办公室主任审定→分管副区长提出处理意见→常务副区长或区长签批意见→按程序办复。

办理时限:当天收文原则上当天办文,送达分管副主任。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上会讨论的除外),特殊情况及时办理。

2.一般性事项。

呈报范围: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府办公室主任。

办理流程:办文组提出拟办意见(含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分管副主任审核→办公室主任审定→分管副区长签批意见(有2个以上分管副区长且签批意见不一致时,呈送常务副区长或区长签批)→按程序办复。

办理时限:当天收文原则上当天办文,送达分管副主任。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及时办理。

(三)下级有关情况汇报

1.重要情况、紧急情况、突发事件信息。

呈报范围:区政府区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区府办公室主任、相关副主任,相关部门。

办理流程:办文组提出拟办意见→分管副主任审核→办公室主任审定→分管副区长签批意见→常务副区长或区长阅批→按领导签批意见办理。

办理时限:当天收文原则上当天办文,送达分管副主任。2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根据事件性质、类别和紧急情况,在报分管副区长的同时报区长或常务副区长阅批。

2.业务情况。

呈报范围: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府办公室主任、相关副主任,相关部门。

办理流程:办文组提出拟办意见→分管副主任审核→办公室主任审定→呈送分管副区长阅批→按领导签批意见办理。

办理时限:当天收文原则上当天办文,送达分管副主任。2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及时办理。

二、发文签批流程制度

(一)会议纪要

1.常务会议纪要。

适用范围:区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

签批流程:承办工作人员拟稿→分管或联系副主任审核→办文组办文→分管办文工作副主任审核→办公室主任审定→副区长会签→区长签发。

办理时限:会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2.党组会议纪要。

适用范围:区政府党组会议议定事项。

签批流程:承办工作人员拟稿→分管或联系副主任审核→办文组办文→分管副主任审核→办公室主任审签→区政府党组书记签发。

办理时限:会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3.专项工作会议纪要。

适用范围:区政府领导召集的专项工作会议议定事项。

签批流程:承办工作人员会同责任单位办文→分管或联系副主任审核→办公室主任审签→分管副区长或区长签发。

办理时限:会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文件

1.清新府。

适用范围:区政府或区政府与平级机关、单位联合上报市政府或市委、市政府的请示、报告,区政府或区政府与平级机关、单位联合下发的通知、通报、决定、意见等。

签批流程:办文组办文→分管副主任审核→办公室主任审签→分管副区长或常务副区长审签→区长签发。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办结。

2.清新府函。

适用范围:区政府向市有关部门或平级单位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批复各镇政府及区直部门的请示;通知有关事项;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回复。

签批流程:办文组办文→分管副主任审核→办公室主任审签→分管副区长签发(分管副区长有指定的,由区长或常务副区长签发)。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办结。

3.清新府党组。

适用范围:向区委汇报或请示有关工作。

签批流程:办文组办文→分管副主任审核→办公室主任审定→分管副区长或常务副区长审签→区长签发。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办结。

4.清新府办。

适用范围:区府办公室或区府办公室与平级机关、单位联合上报的请示、报告;区政府授权转发、印发或安排部署具体工作的通知、通报、意见、办法、规定等。

签批流程:办文组办文→分管副主任审核→办公室主任审签→分管副区长签发。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办结。

5.清新府办函。

适用范围:区府办公室向平级或不相隶属机关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有关问题;区政府授权答复有关请示;通知有关具体事项。

签批流程:办文组办文→分管副主任审核→办公室主任审签。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办结。

6.由区府办公室主办的区委、区政府或区委办、区府办联合发文。

适用范围:按有关规定从严控制。

签批流程:办文组办文(或会同责任部门办文)→分管副主任审核→办公室主任审签→分管副区长或常务副区长、区长审签→转区委办办文。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及时办理。

(三)情况通报

适用范围:通报区政府重点工作情况。

签批流程:相关责任组室办文→分管或联系副主任审核→办公室主任审定→分管副区长审签→区长或常务副区长签发。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政务信息、政务工作

适用范围:通报政务信息、有关政务工作动态。

签批流程:相关责任组室办文→分管或联系副主任审核→办公室主任签发。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办会制度

适用范围:区政府、区府办公室或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通知。

签批流程:秘书组办文→分管副主任审核→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区长签发(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区长审签→区长或常务副区长签发)→秘书组通知有关人员,并做好会务工作。

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或者会议纪要明确决定的事项,一般不再征求意见。

(二)来文审批事项需征求部门意见的,原则上有明确文件依据或依据充分、清晰的,有关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一般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回复的,可延长35个工作日回复,但要讲清原因。

(三)关于资金审批问题需征求区财政局意见的,原则上按上述(二)点办理,涉及投资审核方面的问题,515个工作日内回复,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区财政局提供详细方案、资料等所需材料。具体回复时间为: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5个工作日内;3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8个工作日内;1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的,10个工作日内;500万元以上的,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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