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6月“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集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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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6月“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集合4篇

汕尾市2023年6月“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4篇

汕尾市2023年6月“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篇1

三会一课的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支部的制度之一。所谓“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三会一课的主要内容

  “三会”是指定期召开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课”是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党内传统教育的主要形式。其主要内容是:

  一、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召开的时间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小组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到二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党小组会的次数可以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具体时间由党小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党小组会的内容

  (1)组织党员开展各种内容的学习,重点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决定,制订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

  (3)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进行党员鉴定、评议、评选优秀党员;

  (5)根据党支部的部署,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

  (6)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时间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内容

  (1)关于党支部工作的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2)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的思想工作和党员管理教育;

  (3)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和决定;

  (4)关于发展党员;

  (5)关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关于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

  三、党员大会

  1、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一般定于每半年第一个月上旬召开。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或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

  2、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2)定期听娶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实际,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5)讨论对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不合格党员,提出处理意见;

  (6)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7)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四、党课教育

  搞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是党支部活动的主要内容;党支部要制定年度党课教育计划,安排好党课时间、内容、讲课教员等;党课的教育形式要多样化,做到集中听课和分散讨论相结合,上课教育和开展活动相结合,以消化党课内容,增强党课教育效果。

  1、上党课的时间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每季度应组织流动党员上一次党课,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

  2、党课教育的内容

  (1)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和革命传统教育,学习时事政治、形势和任务的教育;

  (2)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3)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汕尾市2023年6月“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篇2

三会一课制度的内容是三会一课内容三会一课制度内容三会一课是指什么

三会一课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支部的制度之一。所谓“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三会”是指定期召开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课”是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党内传统教育的主要形式。其主要内容是: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小组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到二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党小组会的次数可以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具体时间由党小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1)组织党员开展各种内容的学习,重点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 __”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决定,制订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

(3)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进行党员鉴定、评议、评选优秀党员;

(5)根据党支部的部署,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

(6)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1)关于党支部工作的计划、、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2)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和党员管理教育;

(3)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和决定;

(4)关于发展党员;

(5)关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关于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一般定于每半年第一个月上旬召开。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或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2)定期听娶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实际,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讨论接收 __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5)讨论对先进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不合格党员,提出处理意见;

(6)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 __的代表;

(7)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搞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是党支部活动的主要内容;党支部要制定年度党课教育计划,安排好党课时间、内容、讲课教员等;党课的教育形式要多样化,做到集中听课和分散讨论相结合,上课教育和开展活动相结合,以消化党课内容,增强党课教育效果。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每季度应组织流动党员上一次党课,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

(1)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和革命传统教育,学习时事政治、形势和任务的教育;

(2)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教育;

(3)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

内容仅供参考

汕尾市2023年6月“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篇3

汕尾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一、养老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1、单位参保: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及其他城镇企业和职工、临时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临时用工。
2、城乡居民参保: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础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所需资料:
1、城乡居民参保:
(1填报《汕尾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参保申报表》 (2填报《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3填报《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国家四大银行之一: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
(6自谋职业残疾人员另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参保:
(1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

(2按单位性质不同分别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之一:
a.党政机关提供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及复印件。
b.事业单位提供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和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及复印件。
c.社会团体提供民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及复印件。

d.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e.军队单位提供军队主管部门核发的军队事业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及复印件。
f.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及复印件。
g.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h.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公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及复印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职工花名册》,《工资明细表》。
(7省社保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参保流程;

1、城乡居民参保:参保人员带着上述有关材料,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2、单位参保:由单位代办,新成立的企业应在成立后30日内,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1、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逐年缴费至60周岁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可以一次性缴纳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不满45周岁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所需资料:
领取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根据不同领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度残疾人需提供残疾级别为壹级或贰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低保(五保对象需提供民政部门确认的有效证件; (3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
(4社会申办退休人员还须提供《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劳动手册原件。
(5申请因病提前退休的须提供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证明原件。
(6申请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的须提供本人提前退休的申请书。其中单位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加具意见。
(7申请政策性提前退休的须提供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提前退休申报补充表或加盖有关印章。
(8如涉刑律者,须附法院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如到龄未及时申报领取待遇手续的,需补发养老金半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要填写《基本养老金补发申请书》(格式见附件,说明延迟申报原因和申明有关情况。有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申请书须由单位盖章核实情况。


领取流程;

1、单位或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属于续缴人员应在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我局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 2、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局向申报人出具《受理回执》
3、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
转移指南
转移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二、医疗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1、城镇职工参保:
(1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城乡居民参保:
(1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础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所需资料:
1、城乡居民参保:
(1填报《汕尾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参保申报表》; (2填报《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3填报《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国家四大银行之一: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
(6自谋职业残疾人员另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农村居民参保:
(1填写《参保申请表》; (2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保人户口簿复印件;
(4银行存折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3、单位参保:
(1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

(2按单位性质不同分别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之一:
a.党政机关提供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及复印件。
b.事业单位提供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和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及复印件。
c.社会团体提供民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及复印件。

d.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e.军队单位提供军队主管部门核发的军队事业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及复印件。
f.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及复印件。
g.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h.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公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及复印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职工花名册》,《工资明细表》。
(7省社保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参保流程;

1、城乡居民参保:参保人员带着上述有关材料,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2、农村居民参保:
(1申请人直接到户口本所属的社保机构申请;
(2或申请人先到居(村委、社区提交申请材料,居(村委、社区持已盖章确认的《参保申请表》纸版和电子版到所属镇街的社保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3社保机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城镇职工参保:由单位代办,单位社保专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医保中心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报销指南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所需资料:
申报需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报销流程;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三、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
认定标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所需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认定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参保指南
参保对象:
1、企业、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
2、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 4、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注:前款所列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前款所列人员,以下统称职工。

所需资料:
职工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数码相片回执(申领人可直接使用身份证照或重新拍摄,并领取回执 3、职工按要求填写的《汕尾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单位经办人申请材料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 3、《汕尾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 4、《汕尾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采集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 5、《汕尾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名册》(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 6、《汕尾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汇总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

参保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汕尾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汕尾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
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
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
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四、失业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所需资料:
非农业户籍失业人员: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本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之一及复印件;
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审核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正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除外;

非农业户籍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1、个体工商户歇(停业登记通知书(工商或注销税务(地税登记通知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本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之一及复印件。

参保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汕尾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汕尾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
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
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
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五、生育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

所需资料:

单位经办: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注:生育保险是由企事业单位经办的,个人不能办理

参保流程;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4、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报销指南
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所需资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3、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6、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7、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 9、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的卡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材料:
10、在非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
11、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代办另需材料: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六、公积金
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职工家庭没有自住房产,其家庭租赁普通自住住房(不含车库、铺面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的;

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失业职工的; 5、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6、职工因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农村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回原籍务农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所需资料:
1、职工居民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
3、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的《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 4、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一购买自住住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符合提取条件的:
1、首次提取的
⑴ 购买一手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⑵ 购买二手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交易转移登记的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 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同一购房行为,非首次提取的
⑴ 购买一手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
⑵ 购买二手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交易转移登记的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⑶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 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1、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建造、翻建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工程预结算依据及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
1、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由具有房屋质量鉴定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严重损坏的房屋质量鉴定证明书、工程预决算依据和支付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1、首次提取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非首次提取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原件;
2、本息还款存折(须打印到申请日止的还贷明细或银行有效的本息还贷记录原件及复印件(汕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部份可不用提交;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的:
1、夫妇双方失业证或夫妇双方月收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租的收据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家庭没有自住住房的证明。

非房屋类:
(一离休、退休的:
1、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1、已注销户口的户口簿,如果未办理户口注销的,须提交死亡证明书或者火化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继承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终止劳动关系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材料或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境定居的: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劳动管理部门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2、经批准出境定居的通知书及护照或所在国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失业职工的:
1、劳动部门失业就业登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职工因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材料; 3、职工本人的书面说明。

(八农村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回原籍务农的: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回原籍务农的声明书;
3、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提取流程;

1、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管理中心办事窗口领取或在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一式二份,并填写相关信息。

2、职工持《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注: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不用所在单位或原所在单位核实。
贷款指南
贷款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住身份证明。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所购房产必须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购房合同,且可用于办理合法有效抵押登记手续。
4、购房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规定的比例。首期付款的比例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政策进行调整。
5、同意按照管理中心规定的担保方式办妥担保手续。

6、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是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在缴职工。
7、处于住房公积金封存状态的职工,不能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启封后重新连续缴存满一年以上,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8、法律法规及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资料:
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和购房人(及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存折及复印件; 3、首期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已婚: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
未婚: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记录登记证明》或本人的《声明书》; 5、申请人户口不在本市的,须提供居住证明;
6、女职工55周岁以上退休的,须提供有效依据(如工作证件、用人单位证明等;
7、申请人及配偶的缴存基数受到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限制,其申请贷款额度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结果的,须提供单位发放工资存折或工资发放表(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人或配偶如有其它负债,必须与本次贷款额度及还款额合并计算,超过申请贷款额度的,须提供单位发放工资存折或工资发放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房地产买卖合同》(房产主管部门公示的示范文本并经买卖双方确认; 2.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土地房产评估书》、《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4.已婚: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
未婚: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记录登记证明》或本人的《声明书》; 5.申请人户口不在本市的,须提供居住证明;
6.女职工55周岁以上退休的,须提供有效依据(如工作证件、用人单位证明等;
7. 申请人及配偶的缴存基数受到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限制,其申请贷款额度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结果的,须提供单位发放工资存折或工资发放表(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人或配偶如有其它负债,必须与本次贷款额度及还款额合并计算,超过申请贷款额度的,须提供单位发放工资存折或工资发放表(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1、借款人应当持相关资料,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准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不准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
3、准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具审核意见书,由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同放弃。


温馨提示:

购买一手住房的,受托银行以转账支付方式,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应划入预售许可证注明的预售款监管账户,不得直接划入借款人账户或者支付现金给借款人;

购买二手住房的,受托银行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的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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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2023年6月“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篇4

界头铺中心卫生院“三会一课”内容


一、党(总)支部党员大会 1、党(总)支部党员大会的任务
(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以及本支部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纪守法,教育党员任何时候都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同各种犯罪分子、违法违纪现象以及不良的社会风气作斗争。
(4)讨论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对党员进行审查和鉴定,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定期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6)选举支部委员会,增补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7)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增加召开次数。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

2、党(总)支部党员大会的召开方法
支部委员会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组织者,开会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议题,做到主题明确、中心突出,并将会议内容、时间、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开会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会议主持者报告本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未到会党员缺席的原因;

(2)大会按规定的议事程序进行,党员要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3)对需要做出决议的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4)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中,对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改选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方面的内容,还需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5)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出席和缺席人、会议主持人、大会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做出的决议等。
3、非党员是否可以参加支部党员大会
按照党内党外有别的原则,非党员不宜列席支部党员大会。但在有些情况下,如召开接受新党员的支部大会、上党课、动员党内外群众完成上级任务等,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少量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支部党员大会。
二、党(总)支部委员会 1、党(总)支部委员会的议题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 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2、党(总)支部委员会的召开方法
(1)支部委员会一般应由支部书记主持,如果支部书记因故不
能到会,可由支部副书记主持,有时也可以由支部委员主持。

(2)要有明确的议题。会前要把议题通知委员,每次会议议题不要太多,会上要紧密围绕议题开展讨论。
(3)要充分发扬民主。讨论中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书记要善于启发大家深入讨论问题, 不要怕提出与自己不同的意见。
(4)要议而有决。书记要善于集中委员的集体智慧,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对少数人或个别人的不同意见,要充分考虑,不要急于采取表决的方式做出决议。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统一思想,集中正确意见。决议做出以后,还要研究贯彻执行的措施,并进行分工。
3、党(总)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的召开方法
有时因工作需要,如传达布臵某项工作,动员完成某项紧急任务,为了争取时间,减少层次,更好地统一骨干的思想,可以召开支部扩大会议。支部扩大会议要有超过半数的支部委员参加,并根据需要吸收党小组长、有关党员骨干参加。应注意的是,这种会议不宜多开,列席人员也不宜过多,不能以支部扩大会议代替支委会,否则容易削弱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作用,不利于支部委员会议事。在支部扩大会议上,列席会议的同志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的主要作用和任务
党小组的主要作用是: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党内活动,督促和指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完成支部布臵的任务,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党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1)组织党员学习,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党小组要认真组
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党员素质。

(2)具体地组织和监督党员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完成党支部布臵的任务。
(3)定期召开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组织和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
(4)协助党支部做好日常性的党务工作。如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搞好对党员的管理,过好组织生活,按月收缴党费等。

(5)督促党员经常联系群众,向群众开展宣传工作,了解群众的思想情况,倾听群众的意见,关心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协助党支部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2、党小组的划分和党小组长的产生
党支部在划分党小组时,应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工作需要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考虑。一般以科室为单位进行划分。一个支部所划分的党小组不宜过多。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如果一个单位中党员不足3人,可与邻近部门的党员合编为一个党小组。同时,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建立或调整党小组。
党小组长是党支部开展工作的得力助手,是党的基层工作的骨干。应具备的任职条件是:正式党员,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热心党的工作,能联系群众,熟悉党的基础知识,有一定的党性修养和组织能力。党小组长应由本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对于条件暂不成熟的,可由支部委员会指定党小组负责人,待条件成熟时再选举党小组长。未经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支委个人不能指定党小组长。
3、党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召开方法
党小组会议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
的基本形式之一。党小组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具体任务,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会议内容。
(1)组织学习,传达党内文件和党的决议,研究贯彻执行决议的办法。
(2)根据支部的布臵,讨论本小组的工作以及党员应该承担和完成的工作任务。
(3)安排小组生活会,检查执行支部大会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讨论分析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并向支部反映意见。
(5)分析并反映群众的思想情况和意见,帮助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开好党小组会,一般采取以下方法:
(1)确定内容,做好准备。开会前,党小组长应与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定党小组会议的内容、召开的方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并将议题事先通知小组党员,让大家做好准备。

(2)抓住中心,组织讨论。党小组长应掌握好中心议题,引导党员围绕议题发表意见,展
开讨论,防止漫无边际、离题太远。对容易发生意见分歧的问题,党小组长应让大家反复讨论,力求做到思想统一。
(3)善于启发,进行引导。党小组长要善于启发、引导,防止无话可说的冷场现象。
(4)统一思想,归纳小结。每次党小组会,都要指定人做好会议记录,还应在会议结束前进行归纳小结,并根据支部的决议和指示精神,对党员提出要求。
4、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小组会议和活动要注意的问题 鉴于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忙、会议多、经常外出等情况,其所在的党小组在安排会议和活动时,要主动与他们联系通气,尽可能同他们的工作、会议和外出时间错开,以便他们参加党小组活
动。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多高,在党内生活中,与其他党员一样都是普通党员。一方面,要尽可能参加党小组活动,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应向党小组长请假;
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党的观念,主动、经常地汇报自己的思想,虚心听取批评意见,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党小组分配的工作任务,自觉接受党小组的监督检查,不做“特殊党员”。

四、党课 1、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在一般情况下,每两个月要上一次党课。党课的内容主要是比较系统地讲解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可根据党课教材和参考资料来讲,也可以自己编写材料。党课的内容要在注意系统性的同时,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加以确定。党课教员一般由在同级党组织中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以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兼任,或聘请党校教师兼任。党支部在搞党课教育时,应制订出党课教育计划,一般应制订一年的计划,安排好党课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等。

2、组织和上好党课应注意的问题
(1)内容要合理安排。一是联系当前党内和社会上的“热点”问题。二是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三是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
(2)课前要充分准备。一是担任党课教员的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把握党员所关心和希望了解、回答的问题,掌握基层第一手材料和事例,做到心中有数,材料丰富。二是参考有关文件材料,写出讲课提纲。提纲应做到观点明确,重点突出,通俗易懂,联系实际,以理服

人。三是把准备好的讲课提纲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也可以在小范围内试讲,汇集他人的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的修改和补充。四是熟悉讲课提纲。讲课人为力争党课达到吸引人的效果,应当熟悉讲课内容的提纲,避免在党课中照本宣科,使人听着乏味。并做好充分的内容准备和思想准备,随时解答党员群众提出的一些随机性问题。
(3)形式要灵活多样。党课教育多采取课堂教学的形式,也可采用党员自我教育(设问法、诊断法、自我记实评价法)和正反典型教育等形式。
(4)课后要认真讨论。上完党课后,应及时组织党员进行讨论。决不能讲了、听了、就完了。
五、“三会一课”台帐记录 1、落实专人 2、分类整理 3、认真细致 4、及时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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