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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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通用6篇)

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6篇

【篇1】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2018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xx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按照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了《xx体育学院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x体院[2018]x号),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校内各单位充分认识到当前非法集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充分认识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



以保护全校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维护学校稳定为出发点,校内各单位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全校师生员工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增强风险防范和投资损益自我承担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二、积极营造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氛围

学校宣传部、学生处、团委、信息技术中心以宣传政府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充分发挥学校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通过学校广播、校园网络、微信公众号、LED大屏等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信息技术中心、保卫处在校园网上的法制安全教育专栏开设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部、保卫处在校内悬挂张贴宣传条幅标语,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三、以防范非法集资为主题,开展业务学习和主题班会活动

校内各单位利用业务学习时间,至少组织1次本单位教职员工,集中学习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各院、系认真组织学生至少召开1次主题班会,并充分利用早操和晚点名时间,集中学习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重点开展校园网贷、网络赌博、非法网络博彩风险提示,普及金融理财知识,抵制各种 零利息 、 低利率 的诱惑,抵制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进一步增强学生金融安全意识和依法自我保护意识。



四、举办师生专题公益宣传讲座

学生处、团委积极联系政府职能部门,认真组织师生参加 防范通信诈骗及不良校园贷知识进校园 公益宣传讲座,通过分析典型案列,以案说法,充分揭示其欺骗性和风险性,提示其危害性。



5月17日,学生工作部、团委举办了 防范通信诈骗及不良校园贷知识进校园 公益宣传讲座。本次活动由共青团xx省委、xx银监局联合发起,特别邀请了工商银行xx分行电子银行部经理徐寒老师作为主讲嘉宾,学校各团总支书记和学生代表共160余人到场参加。徐寒老师从从预防通信诈骗,预防不良校园贷,识别虚假理财、规避超级网银风险四个方面给大家作了讲解和分享,案例丰富,讲解精彩,让我校师生对通信诈骗及不良校园贷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和了解,同时提高了师生对通信诈骗、不良校园贷的甄别、应对和抵制能力,为我校积极推进该项工作起到了有效地促进作用。



五、普及金融知识,摸排学生参与不良贷款的情况

学校经济管理系、计划财务处积极普及金融理财知识,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到校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投资理财等金融知识宣传。经济管理系教师在校形势与政策课堂上,设专门章节普及金融理财知识。计划财务处联系银行工作人员,在校设立咨询点,为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有关防范非法集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货币金融知识及个人征信知识的专业讲解和咨询,帮助我校师生员工了解日常金融理财知识,提高资金风险防范意识。



同时,学生处牵头各院、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继续在学生中开展参与校园网贷、网络赌博、非法网络博彩的摸排工作,要求各院、系要教育学生不要去办理网络贷款;对已办理过网络贷款的学生,要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教育学生及时还贷,若发现贷款公司存在不法行为,须及时联系校保卫处并报警。



总之,通过开展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营造了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提高了我校师生员工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增强了风险防范和投资损益自我承担的责任意识。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切实维护好了学校的安全稳定。






【篇2】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

篇一

近日,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xx年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活动 __》、河北保监局《转发 __》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动公司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阳光人寿河北分公司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公司保险从业人员及保险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

本次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阳光人寿河北分公司所辖全体机构围绕活动主题,强化落实非法集资风险防控责任,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同时持续开展合规教育,提升全员合规意识,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__主要从以下方式开展:

一、职场宣传

运用媒体、报纸等宣传媒介开展宣传,同时运用微信等新兴媒体宣传渠道,对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在职场内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液晶电视等载体,或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海报等方式大力宣传防范非法集资。

二、内外结合宣传

充分利用公益广告、视频宣传片等,开展生动形象的宣传教育。通过内外勤晨会、培训会、讲座等各种会议形式宣导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政策法规及典型案例,组织新入司员工及外勤员工签订承诺书。针对到公司办理业务的客户,应向客户发放非法集资风险普遍告知材料。

此外,公司还将通过志愿者活动及客服节系列活动,主动深入社区、基层、公共场所等,通过发放防范非法集资普遍告知材料、宣传品、张贴宣传海报等向社会公众面对面开展宣传。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开展,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阳光人寿河北分公司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按照河北保监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做为常态化工作,为维护稳定的社会金融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篇二

xx年4月25日,最高 __、最高人民检察院、 __、 __、公安部、 __、住建部、农业部、 __、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14家国家机关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会上,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表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以贯彻落实 __ __领导批示精神和《 __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为主线,以健全机制、完善政策、督导大案、监测预警、宣传教育为重点,全力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平安人寿福建分公司本月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带领大家认识非法集资的真面目。

(一)一般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当前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领域是非法集资的重灾区。

(二)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犯罪主要形式和手段。

1.主导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主要手段有:
__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 __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

2.参与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主要手段有: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

3.被利用型案件。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主要手段有: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假借保险名义,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为名吸引社会公众投资,或者以“互助计划”、众筹等为噱头,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涉嫌诱导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

(三)如何识别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

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保监会、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四)非法集资涉及的两大主要罪名。

按照刑法规定,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都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从表面上看有一定的相似性,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集资诈骗的行为人主观上则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资金的目的。

(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 __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或者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即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集资诈骗罪的法律规定。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下阶段,平安人寿福建分公司将不断完善防范非法集资的合规体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有效抵制非法集资,保护客户远离非法集资侵害。防范非法集资,我们在行动!

内容仅供参考

【篇3】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

工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

根据人民银行《--县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我行在春节返乡高峰期组织全员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的陷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成立组织,加强学习

一、支行本次宣传活动由支行主要负责人牵头,并成立了反非法集资活动工作小组,拟定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具体部署指导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支行在晨会期间,组织全员学习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包括非法集资活动的常见形式、特征;
非法集资对社会的危害;
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
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等等。通过学习让大家掌握知识点,在宣传活动中能够及时、准确解答老百姓的问题。

二、宣传内容。

    一是宣传非法集资的定义、特征、表现形式、危害,分析已成功查处并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揭露非法集资的手法伎俩,增强群众的识别意识,提高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使群众进一步树立遵法守法的意识和观念,明确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非法集资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使群众进一步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三是宣传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引导群众进行科学投资、理财、克服暴富心理,增强群众理性投资意识。 

三、活动组织

1、在行内大厅设立防范非法集资现场咨询台,并摆放相关知识宣传手册,向客户进行金融知识和理财常识的宣传,增强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小组成员负责大厅内的活动宣传及客户对非法集资问题的解答。

2、在我行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识,利用LED屏不间断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语。

3、对没街商户、社区及乡镇人口密集地区进行发放宣传手册。

4、要求员工利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新兴自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加强风险提示工作。

通此此项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群众对当前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及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的法律处罚,并提升了他们对我行宣传服务的认可,支行将以本次宣传教育工作为契机,认真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强化日常宣传、持续扎实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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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

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持续深化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5月21日至25日,我镇联合元坑信用联社统一行动,结合平安诚信家庭评选活动开展了现场集中宣传。

  近年来,非法集资呈现出从城市向农村渗透,从单一行业、领域向多行业、领域渗透,从线下向线上蔓延的趋势,与此同时,非法集资花样繁多、欺骗性不断提高,民众辨识难度进一步加大。

  针对此次防范非法集资2020年主题宣传月活动,我镇与元坑信用联社紧紧围绕打击非法集资,保障经济秩序,共建和谐XX主题,全力打造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新格局。按照《XX镇关于印发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方案》的要求,在5月21日至25日的活动中,在各村居平安诚信家庭的评选现场,我镇通过实悬挂宣传条幅、实地走访、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开展了农村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我镇工作人员与元坑信用联社员工耐心向社会公众讲解了防范非法集资的知识、相关法律规定和警示案例。我镇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中,组织大型宣传活动一次,参与400余人,进村居、机关8次,共参与1300余人,进校园2次,参与师生600余人,进工厂5次,参与职工500余人。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悬挂海报横幅10个,发放宣传品200余份。

【篇5】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加强群众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及防范能力,根据[20XX]314号文件《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我行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本次宣传工作,现将本次宣传活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本次宣传活动重点针对我行的客户进行,以营业厅为主要的宣传场所,通过一系列的载体不断宣传反非法集资的知识,具体形式如下:

一、宣传形式

1、利用营业厅内展板,展示非法集资的害处,重点宣传“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代偿、责任自责、风险自担”;

2、在营业厅大堂的显眼处设立非法集资宣传展台,拜访宣传折页,主要宣传表现形式、常见手段、社会危害、法律处罚等;

3、为吸引更多群众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我行员工在营业厅门口进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这次宣传活动吸引了过往群众前来了解非法集资的知识,共派发近80份的宣传资料,并在现场详细地讲解非法集资的一些案例,让群众更深刻地意识到非法集资的不良影响。

二、活动效果

为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我行在本次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派出3名员工参与,共派发80多份的宣传小册子,接受近30名群众的咨询,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能有效地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渗透到员工动态管理中,进一步深化宣传打击非法集资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加强员工合规安防教育,并对员工进行排查,及时发展苗头性问题集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着力防范员工异常行为。

通过开展禁止性条款学习、案例剖析教育、职业操守教育等措施,进一步夯实远离非法集资的思想基础。深化风险排查的同时,引导我支行员工加强自查自纠,从技术上、态度上、行动上切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篇6】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

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切实从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风险,根据________县处置非法集资和民间投资理财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________县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2021〕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________乡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现将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在接到上级下发的文件后,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全乡防范非法集资工作会议,强调防范宣传的重要性,安排部署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并成立了________乡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乡长彭超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乡长高乾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乡司法办为工作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司法办,办公室主任由高乾同志兼任。
二、狠抓落实,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5月2日起,我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为了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做到实处,结合我乡实际,采用了多形式宣传方式: 第 1 页 共 2 页

1.通过成立各村宣传工作小组,发动村组干部,深入农户,挨家挨户宣传,确保宣传全面落实。
2.通过打电话的方式进行宣传,确保长期不在家的外出人员得到宣传了解。
3.利用各种会议宣传,在各村开展村民会议、坝坝会议时对大家发放《打击非法集资教育手册》、《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宣传小手册》等宣传资料,大力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
4.利用政府信息平台发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通过短信方式宣传。
5.在人群较为集中的地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对群众进行面对面宣传。
6.民间随机走访了解情况宣传排查。
我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开展有声有色,由于宣传工作开展的多面化多式化,因此,大大提高了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获得了一举多得的效果。我们已将宣传工作过程中的部分资料拍照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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