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规范化3篇

篇一:会计基础规范化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试行)

  项目标准分

  一、会

  计

  机

  构

  和

  会

  计

  人

  员

  20分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

  实得分

  1、按规定应设会计机构而未设置的,扣3分;

  2、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应配而未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扣3分;

  3、未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扣4分;

  4、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也未委托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的,扣3分;

  5、委托代理记账的单位,未配备银行、现金出

  纳人员的,扣1分。

  1、未按要求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扣1分;

  2、出纳人员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扣2-4分;

  3、非在职人员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的,扣2分;

  4、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会计法》规定任职资格的,扣4分;

  不符合法定手续的,扣3分。

  1、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业务素质相适应的会计人员或者委托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4分)

  2、设置会计人员工作岗位,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4分)

  3、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符合法定程序。(3分)

  1、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的,扣34、按规定设置总分;

  会计师或财务总监。2、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任免不符合规定的,扣3(3分)

  分;

  5、会计工作交接

  1、会计人员离职(包括临时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符合制度规定要手续的扣3分;移交手续不全的扣3分;

  求。(3分)

  2、未按规定监交的,扣2分;

  3、接替人员违反规定自立新账的,扣2分

  6、任用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3分)

  1、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扣3分;

  2、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机构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本单位会计机构担任出纳工作的,扣3分。

  项目标准分

  考核内容

  1评分标准

  扣分

  实得分

  未按规定设置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及备查账簿1、依法设账。(2分)

  的,每一项扣2分。

  2、会计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符合会计制度要求(抽查量不少于年度凭证的30%)(10分)

  二、会

  计

  核

  算

  40分

  3、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的设置、启用、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及时、文字规范,账证、账账、账实相符。(8分)

  1、原始凭证内容不完整的,发现一笔扣0.5分;

  2、原始凭证有错误的,未按照《会计法》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更正的,发现一张扣0.5分;

  3、原始凭证未按《会计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审核的,每一张扣0.5分;

  4、记账凭证内容不完整的,发现一笔扣0.5分;

  5、记账凭证的填制方法不符合会计规范要求的,发现一笔扣0.5分;

  6、记账凭证不按规定的方法更正错误的,每一张扣0.5分;

  7、记账凭证不按规定签章装订的,扣4分;

  1、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未按规定打印账簿文本的扣4分。

  打印的会计账簿不连续编号的,扣2分;不装订成册的扣2分;无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签章的,扣2分。

  2、启用账簿时未在封面上填写单位和扉页启用表填写不全的,每本扣1分;

  3、活页式账簿不定期装订成册的扣3分;

  4、红笔记账不按规定的,发现一笔扣0.5分;

  5、无日期或无内容摘要的,发现一笔扣0.5分;

  6、跳行、隔页登记未按规定划线注销的或未有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的,发现一次扣1分;

  7、现金、银行存款记账不逐日结出余额的扣2分;

  8、各账户未按规定按月结出余额的,扣2分;

  9、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和银行对账单不及时核对,不按规定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发现一次扣1分;

  10、转页和结计发生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项扣0.5分。

  11、改错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笔扣0.5分;

  12、抽查一个月的凭证和账簿记录进行核对,有不符的,每一笔扣2分;

  项目标准分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

  实得分

  13、进行账账核对,包括总账与明细账核对,总账与日记账核对,明细账的相互核对等,核对不符的,发现一笔扣3分;

  14、抽查货币资金、有价证券、部分财产物资与会计账簿记录核对,核对不符的扣1-3分;

  15、未按规定定期结账或擅自提前、延迟结账的,扣2分。

  1、不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

  的,扣2分;

  2、任意简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

  目,或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只填科目编号,不

  填科目名称的,扣2分;

  3、未按制度规定的科目进行核算的,扣1-3分;

  4、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

  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

  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扣4分;

  4、会计科目的设置5、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按规定及时处理的,扣1-3和核算方法符合规定。分;

  (8分)

  6、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的,扣3分;

  7、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的,扣4分。

  8、随意调整利润(节余)的计算、分配方法,或者隐瞒利润(节余),编造虚假利润(节余)的,扣4分。

  5、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真实、完整,并经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6分)

  1、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会计报表的,扣3分;

  2、内容不完整或报送不及时的,扣3分;

  3、会计报表表内和表表勾稽关系不一致的,有一项扣1分;

  4、账表不一致的,有一项扣1分;

  5、不进行财务分析的,扣4分;

  6、未经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扣4分;

  7、未按规定由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的扣4分;

  8、会计年度未使用公历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扣3分。

  项目标准分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

  实得分

  6、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归档,妥善保管,调阅和销毁符合规定手续。(6分)

  三、40会

  分

  计

  监

  督

  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和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的经济业务事项能够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进行监督。(4分)

  1、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的,扣

  3分;

  2、会计电算化资料未按规定分别保存的,扣4分;

  3、调阅会计档案无手续的,扣2分;

  4、擅自销毁会计档案的,视为未达标单位;

  5、销毁会计档案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全的,视情节轻重扣分。

  6、已装订的会计凭证摞放高度不超过40cm的,扣1-3分;

  7、单位未设会计档案室或会计专用柜的,扣4分。

  1、受理不合法、不真实的原始凭证的,扣2分;

  2、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发现账实不符,不按国家规定处理或不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的,扣2分;

  3、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不予退回要求更正的,每一笔扣1分;

  2、建立并执行内部牵制制度和稽核等制度(15分)

  1、未建立内部会计管理体系的扣3分;未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的扣1分;未建立财务处理程序制度的扣1分;

  2、无稽核制度或有制度而不执行的扣3分;

  3、未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未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未相互制约的,扣2分;

  4、审批人未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超越审批权限的,扣4分;

  5、单位对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未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有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的,视为未达标单位;

  6、现金保险柜未按规定专人保管钥匙和密码的扣5分;

  7、未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将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未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的,每一笔扣0.5分;

  8、单位现金收入未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支出的,扣3分;单位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的扣5分;

  9、无登记、领用、签发支票制度的,扣2分;对签发的支票不核对、不清查的,扣2分;

  10、财务专用章未由专人保管,一人保管支付所需全部印章,扣4分;

  项目标准分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

  实得分

  11、无发票、收据领、用、存、缴、销制度的或有制度而不执行的,扣5分。

  1、无存货的计量、验收、发放、领退、保管制度或

  有制度而不执行的,扣5分;

  2、物资无专人保管,扣5分;收发、消耗、领退、转移等各环节无原始记录的,扣5分;

  3、无预算(定额)管理制度或有制度而不执行的扣

  4分;

  4、代管物资无专人保管的,扣2分;

  3、建立并执行原始5、固定资产无专人管理、增减无原始记录、无交接记录、预算(定额)管理、成本核算、固定资验收手续的,扣4分;

  7、物资采购未按政府采购流程办理,每一笔扣0.5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及设置内部管理需分。

  8、不建立财产清查制度或有制度不执行的扣5分;

  要的会计报表等(159、未建立规范的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或不实分)

  行重大投资决策集体审议等制度,加强对投资项目立项、评估、决策、执行、投资处置等环节的会计控制,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扣5分。

  1、无财务收支审批联签制度或有制度而不执行的,4、建立并执行财务扣3分;

  收支审批制度(3分)

  2、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执行过程中权限不清的,扣3分。

  5、接受外部监督(3对财政、税务、审计等国家机关的监督及社会中介分)

  机构的依法审计拒绝、隐匿、谎报的,扣3分

  10分

  合

  计

  说明:评分须逐项、逐条进行,以扣完每项的标准分为限,每项不出现负分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附加分

  项目标准分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1、省市级财会刊号上发表文章,加3分。

  2、获得省市级财会工作表彰,加3分

  3、参加市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比赛,加2分

  4、取得会计中级职称,加2分;高级职称,加4分。

  5、会计继续教育考试均分前5名,加2分

  6、会计报表综合评比前5名,加2分

  7、财务决算报表综合评比前5名,加2分

  加分

  实得分

  四、会

  计

  18表

  现

  年度考核中会计工作取得成绩及评比中表现突出

  合计

  18

篇二:会计基础规范化篇三:会计基础规范化

  

  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办法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加强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属于公司管理体系三层次文件中的第二级,其上级文件为《财务管理控制程序》。各分子公司可以根据本办法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财务管理部备案。

  1.3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二级单位(含分(子)公司、事业部)及直管项目部。各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遵照本办法执行。

  2相关术语

  2.1本办法所称的各单位是指公司总部、二级单位(含分(子)公司、事业部)及直管项目部公司内部的会计核算主体。

  3本规定主要应对的风险点

  3.1防止由于会计基础工作的不规范,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风险。

  3.2防止由于会计凭证、账簿不规范、不合理甚至缺失造成财务报表不能客观、真实反应企业经营成果、资产负债状况以及经营业绩的风险。

  3.3防止由于会计规范不健全造成管管理上无据可查,运行中监督失效,财务制度执行失控的风险。

  4管理原则

  会计基础工作,是各单位会计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各单位应将《会计法》作为会计工作的基本法,指导会计工作、制定相应会计法规、规章。本办法是对《会计法》中有关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的内容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进行的的具体化规定。

  5管理职责

  5.1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总(副)会计师或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负有督导责任。

  5.2财务管理部及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政策引导、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各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1作水平。

  5.3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6管理内容、程序

  6.1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6.2各单位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6.2.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6.2.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6.2.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6.2.4资本、基金的增减;

  6.2.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2.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6.2.7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6.3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根据业务所属板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6.4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5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录的文字必须使用中文。各境外单位会计记录的文字可同时使用英文或所在国文字。

  6.6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6.7各单位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格式由集团公司根据中冶集团规定统一制定。管理报表由财务部统一制定,其他各类备查辅助报表由各单位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制定。

  6.8NC账套中的一级和二级会计科目由集团公司统一设置,各单位可以根据会计核算需要自行增设三级及三级以下会计科目。如因经济业务需要增加二级科目的单位,可提出书面申请经财务管理部审批后统一添加。

  6.9各单位应设置一名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NC账套、浪潮系统、久其系统的设置、用户管理、权限管理及客商的报送,对本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各系统软件使用指导。

  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工作交接时,必须到财务管理部进行考核和备案。集团公司要针对系统账套基本设置,客商分配,各模块常用功能的应用对更换单位新任系统管理员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后才能够接任;若第一次考核未通过,给予十日时间重新了解业务,待考核通过后,增加新任管理员用户权限。

  6.10各单位会计人员交接工作后,本单位NC系统管理员应在交接当日将移交人用户进行锁定,新增接交人用户。

  6.11对于账套结转或已结算清零的单位,须由各单位NC系统管理员收回用户的制单记账等功能,仅保留凭证、账簿查询权限,并报财务管理部备案。财务管理部将清零账套调整至“停用账套”树形目录下,并为该账套原所属单位的总会计师、财务主管或财务负责人设置查询权限进行查询。

  6.12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6.13原始凭证包括:从外部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提供给外部单位的原始凭证、单位内部自制的原始凭证。

  6.14从外部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主要有:发票、收据、涉税经济事项的回单、银行收付款业务的回单、与经济业务有关的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参加会议或培训的通知文件及其他直接从外部取得与经济业务的发生直接相关的凭证等。

  6.14.1外部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规范化要求如下:

  1)从外部单位取得的发票和收据必须加盖与票据提供单位名称相符的票据专用章,涉税经济事项的回单应有税务单位的印章,银行收付款业务回单须加盖银行专用印章,与经济业务有关的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须有该部门公章,会议或培训的通知文件须有会议或培训组织部门或单位的公章。

  2)为保证票据的时效性,此类经济业务入账时间与原始凭证上注明的经济业务发生时间差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

  3)发票付款单位务必填写付款单位全称,不得以单位简称代替。如:付款单位为集团总部及事业部则发票付款单位应为“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不应为:“xx”;付款单位为有独立纳税申报资格的集团分公司(以产业化分公司为例)则发票付款单位应为“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分公司”不应为:“xx产业化”;付3款单位为集团子公司(以崇建公司为例)则发票付款单位应为“北京崇建工程有限公司”,不应为:“崇建”或“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

  4)查询发票真伪,发票金额超过5000元应将发票为真的查询结果作为该发票附件,作为准予报销、付款或挂账的原始凭据,不提供查询结果的不予进行账务处理。(由于税务局原因导致无法取得查验结果的,且各单位已到财务管理部对该地区进行备案的情况除外)

  5)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已于2011年年底基本取消了手工发票的使用,因此在购买大宗材料时尽量避免开具手工发票,以降低取得假发票的风险。

  6)收款单位开具的发票金额与付款金额相符可直接用发票作为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发票金额大于实际付款金额,则可用银行付款凭据代替收据作为付款原始凭证;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7)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8)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或收据遗失应取得收款单位发票或收据的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收款单位公章,从外单位取得的文件遗失应取得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文件颁发单位的公章,并由经办单位财务主管、总会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需本人写书面报告,经两人以上证明,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代作原始凭证。

  9)各单位财务部门必须至少留存一份总包合同复印件及本单位作为甲方的所有对外签订合同原件并建立合同台账。

  6.14.2提供给外部单位的原始凭证主要有发票和收据。

  1)对外开出的发票须加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对外开出的收据须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

  2)一式几联的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收据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6.14.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制单人、经办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经济业务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名或者盖章。集团公司自制原始凭证类型包括:往来转账类,费用计提类,结算单,材料验收单、入库单、出库单,固定资产的购置、出售、调拨类原始凭证,内部银行回单、浪潮系统带条形码的报账单等。

  1)往来转账类自制原始凭证主要是往来单:用于集团公司内部单位转账。往来单必须有转账涉及的各相关单位业务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2)费用计提类自制原始凭证主要包括:工资总额汇总表、工资附加费、社保费用及其他费用计提表(此表格无统一格式,各单位自制),主要用于工资性费用、预提利息等各项费用的计算入账。此类表格必须有制单人及该项费用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或业务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

  3)分包月结算单主要用于对外分包工程量的确认,分包款的挂账,分包工程款的支付必须以结算挂账作为依据。分包月结算单由经营预算部门每月出具分包月工作量核定单,并提交浪潮系统对下计价单,经过系统流程生成凭证后作为财务核算的原始凭证。

  4)材料清单、入库单、出库单、耗用单等用于材料的采购、入库、领用等经济业务的核算,材料清单应加盖与发票一致的印章。材料入库、出库、消耗等单据由材料部门每月出具后提交浪潮系统中的物资点验、物资发料等单据,经过系统流程生成凭证后作为财务核算的原始凭证。

  5)固定资产的购置、出售、调拨、报废类原始凭证包括:固定资产(房产、设备类)购置申请单、固定资产(设备类)自制改造申请表、固定资产(房产类)新建申请表、固定资产(房产、设备类)入账通知单、固定资产(临设)购置申请单、固定资产(临设)入账通知单、资产(房产、设备类)出售抵出申请表、固定资产(房产、设备类)销账通知单、固定资产(房产、设备类)调拨通知单、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用于固定资产购置、出售、抵账、调拨、报废业务的核算。

  6.15各类经济业务需附的原始凭证及基本要求:

  6.15.1工程分包业务:分包结算业务分两步,第一步:提交共享系统中的对下计价单按价税分离进成本并根据结算值暂估挂账。暂估入账时应附对下计价单、结算单;第二步:实际收到发票后正式挂账(房地产板块的建安部分也适用)提交共享系统中的发票报账单,正式挂账需附发票报账单、发票、发票真伪验证(5000元以上的普通发票需要,专票不需要);付款时应附业务支付申请单、收据、付款的银行凭据。

  挂账和付款金额均不能超出结算。除一次付款的结算单和发票可直接作为付款的原始凭证,分次付款可将结算单或发票附于首次挂账或付款的记账凭证后,但其他各次付款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结算单或发票所附位置以便查询,如结算单单独装5订,则应将结算单编号,在挂账或付款的凭证上注明结算单编号。

  凡应签有合同的经济业务,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将合同原件作为原始凭证,付款金额均不能超出相关合同约定。一次付款的合同可直接作为付款的原始凭证,分次付款可将合同附于首次付款的记账凭证后,但其他各次付款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合同所附位置以便查询,如合同单独装订,则应将合同编号,在挂账或付款的凭证上注明合同编号。

  6.15.2材料采购业务:暂估入库挂账时应附材料点验单、入库单、材料入库汇总单;暂估红冲时应附材料点验单、材料入库红冲单、材料入库冲红单汇总单、原【材料入库汇总单】复印件;正式入库挂账附材料点验单、入库单、材料入库汇总单、发票、发票对应销货清单、发票汇总单(发票5张以上填报)、发票真伪验证(5000元以上的普通发票需要,专票不需要);付款时应附业务支付申请单、收据、付款的银行凭据。

  6.15.3租赁业务:挂账时应附发票报账单、机械设备租赁结算单、发票、发票真伪验证(5000元以上的普通发票需要,专票不需要)、发票汇总单(发票5张以上填报)等;付款时应附付款审批单、发票(未挂账付款)或收据、付款的银行凭据或内行回单。

  6.15.4员工请款及报销业务

  1)员工请款由请款人在共享系统中提交借款单,请款范围及额度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三层次文件《资金管理办法》(22ndMCC/资金部-办法-001-2019)执行。

  2)每个项目部的备用金余额不能超过5万。

  3)员工报销时在共享系统中根据不同业务提交相应的报销单据,并将粘贴规范的报销票据交由初审人员初审后经系统审批流程完成报销业务。

  4)票据粘贴的相关要求

  a)单据粘贴时从原始凭证粘贴单左上角内侧开始,从左至右、由上至下逐张平铺粘贴,不得超出A4纸页范围。

  b)粘贴时,需要保证扫描仪进纸方向粘贴牢固,不得有突起,避免在扫描过程中发生卡纸现象。图中红色框内的为进纸端必须粘牢的地方。

  c)对规格参差不齐的票据,在保证原始票据内容完整的前提下,先裁边整理后粘贴。

  d)火车票因其材质的特殊性要牢固的平铺粘贴在A4纸上,空出来的区域可以粘贴打车票、地铁票及公交车票等。

  e)小额量多的发票,如打车票、过桥票等,可以填写发票汇总表,将发票汇总表

  (制表人、审核人手写签字)作为影像上传,发票鱼鳞式粘贴即可,不用上传鱼鳞式粘贴的发票原件。

  f)两张及以上的增值税电子发票,要在A4纸上正反面打印,扫描时将正反面均扫入影像系统。

  g)粘贴发票时要合理利用A4纸张空间,增值税发票张数多时做一张增值税发票汇总表,表中要列明发票张数,可以先扫描后粘贴附件达到节省A4纸的目的。

  5)报销原始凭证的计数

  一份粘贴单单独报销记账:将所粘贴的票据张数注明在粘贴的A4纸上,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原始附件为1张。

  多份粘贴单报销记账:应将多份粘贴单做汇总,在汇总的封皮报销单附件张数处注明所汇总的粘贴单份数,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原始附件为1张。如无汇总则按粘贴单份数标注记账凭证原始附件张数。

  6)报销费用的分割: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原始凭证

  初始取得单位应当按各单位所需承担金额,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费用承担各单位应将分割单及原始凭证复印件作为入账依据并注明原件所在单位及凭证编号。

  7)报销“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内容的发票时,发票必须按明细列示或附有明细单,明细单要与发票的金额相符且要加盖与发票相同的发票专用章。

  6.15.5固定资产的购买、出售、调拨业务:购买实物资产,须先到购买资产的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及相关的审批手续,审批手续、发票、固定资产上账通知单作为购买固定资产的原始凭证。

  1)固定资产购置审批手续

  a)固定资产(房产、设备类)购置申请由发展规划部进行线上审批,具体审批流程执行发展规划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b)分子公司购置临时设施内部自行审批。

  2)购置、新建的房产类,购置、自制改造的设备类固定资产,线上填制房产、设备类固定资产上账通知单后由发展规划部办理上账手续;房产设备类固定资产调拨、销账、报废,在线上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销账通知单、报废鉴定表,由发展规划部办理调拨、销账、报废手续;具体审批流程执行发展规划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临时设施需到工程管理部办理上账通知单后方可入账。

  6.15.6对于同一笔经济业务,费用承担单位与款项支付单位为不同单位时,原始凭证原件应附着在初始发生业务单位的凭证后面,另一单位使用原始凭证复印件、内部单位转账单等作为入账依据,并在该笔凭证上注明原件所在单位及凭证编号。

  6.16从外部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提供给外部单位的原始凭证和单位内部自制的原始凭证均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重新填制。

  6.17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共享系统单据经过系统流程后生成记账凭证。

  6.18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的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6.19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生成,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生成,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生成。但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原始凭证汇总生成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6.20除结账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6.21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生成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生成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生成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

  6.22记账凭证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记账凭证要加盖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

  6.23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外签名或者盖章。如图: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如当月记账凭证发生较少可将若干月份(不得跨年度)的凭证装订成一本。

  6.24各单位应在月度终了最后一日将本月所有经济业务涉及的各类凭证填制、审核、记账完毕。

  6.25NC会计账簿的结账及关账由各单位统一执行,关账时间统一规定如下:

  6.25.1公司直管项目、各分子公司项目部及原A类项目部每月关账时间为次月3日,半年度关账时间为次月5日,年度关账的时间为次月7日。

  6.25.2各分、子公司机关每月的关账时间为次月5日,半年度的关账时间为次月8日,年报关账时间规定为次月10日。

  6.26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6.26.1现金应每日进行账实核对,做到日清月结,银行存款应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内部银行存款应每月与资金部核对一致保证账实相符。

  银行承兑汇票每日不仅账实核对,而且要做到NC账,银行承兑汇票备查账(登记簿)等账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账实、账账相符,每月至少编制一次盘点表。

  6.26.2现金、银行存款外的实物资产盘点工作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保证账实相符,具体盘点时点要求按照各实物资产管理单位的要求执行。

  6.26.3内部往来及内部债权债务的核对工作应每月进行,保证内部债权债务挂账双方金额一致。

  6.26.4与外部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的账务核对工作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保证账实相符。

  6.27电算化核算方式下的账簿打印基本要求

  6.27.1科目余额表:在科目余额表中打印1-6级所有科目的余额表且逐月打印。

  6.27.2打印用纸:账簿统一选用A4打印纸。

  6.27.3打印时间要求:各单位应每日打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内部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由出纳及审核签字或盖章,月度终了装订成册。每年度终了打印全年总账、明细账(现金、银行存款、内部银行存款科目除外)并装订成册。

  6.27.4明细账的打印:分为有辅助核算的明细科目和无辅助核算的明细科目。

  1)无辅助核算的明细科目:可以在科目余额表中选择明细或者在三栏式明细账选择科目打印。

  2)辅助核算的明细科目:只涉及到一种辅助核算的会计科目,将该辅助核算选择为表头打印;涉及到两种及以上辅助核算的会计科目:集中核算项目部必须选择部门核算作为表头打印,非集中核算项目部按如下规则设置表头打印:

  a)1002银行存款:表头选择“账户档案”。

  b)1122应收账款:表头选择“客商辅助核算”。

  c)1123预付账款:表头选择“客商辅助核算”。

  d)2001短期借款:表头选择“客商辅助核算”。

  e)2202应付账款:表头选择“客商辅助核算”。

  f)2203预收账款:表头选择“客商辅助核算”。

  g)2501长期借款:表头选择“客商辅助核算”。

  h)500101基本生产成本:表头选择“项目”。

  i)5401工程施工:表头选择“项目”。

  j)6001主营业务收入:表头选择“项目”。

  k)6401主营业务成本:表头选择“项目”。

  6.28各单位必须按照财务管理部统一的规定,定期编制月度报表、季度报表、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

  6.29财务报表需要统一登录久其网络报表平台编制。编报内容如下:

  6.29.1月度报表包括:中冶集团财务快报及财务管理部各科室要求提供的其他月度报表。

  6.29.2季度报表与月度报表编制入口一致,增加季度需要的部分报表。

  6.29.3半年度财务报告为中冶集团半年度报表及相关说明。

  6.29.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专项说明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填制中冶集团决算报表。

  116.30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6.31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当相互衔接。如果不同会计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的内容和核算方法有变更的,应当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并在财务专项情况说明中予以披露。会计报表年初数未经财务管理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6.32各单位应当按照集团公司统一要求认真编写会计报表附注及其说明,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

  6.33各单位应当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的级次范围和时间上报财务报告。

  6.33.1月度报表:月度报表须全级次上报。为保证集团公司及时上报中冶集团财务快报,分子公司、事业部需在次月1日中午下班前编制完毕上月中冶集团财务快报。

  6.33.2季度报表:季度报表要求与月度报表相同。

  6.33.3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需要全级次上报,并须按半年度及年度决算工作安排的时间上报。

  6.33.4子公司应于年度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将纸质版报表上报财务管理部,分公司纸质报表上报时间由财务管理部另行通知。上报的纸质报表应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报送日期,并由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单位领导人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6.34各单位报销类业务审批流程:

  6.34.1各级单位项目部报销付款审批流程:报销人在共享系统发起提单、报销人所在单位财务初审、项目经理审批、分子公司总会计师审批,如招待费报销还需提交分子公司经理审批。

  6.34.2分子公司机关报销付款审批流程:报销人在共享系统发起提单、报销人所在单位财务初审、报销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分子公司总会计师审批后由本单位经理审批。

  6.34.3集团公司机关报销付款审批流程:报销人在共享系统发起提单、报销人所在单位财务初审、报销人所在部门部长审批、财务部部长审批、部门分管领导审批(2000元<金额<=5000元)、集团公司总会计师(金额>5000元)。

  126.35经济业务付款指为工程支付的分包款、材料款、租赁款、搬运款、设计款、监理费等。

  6.35.1支付流程的发起:由经济业务的相关部门经办人发起,填写共享系统的相关业务支付申请单。

  6.35.2支付审批单的审核:财务初审人员审核发起人填列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发票开具情况、结算情况及付款情况应逐一核实后初审通过。

  6.35.3支付审批:

  1)各级单位项目部付款审批流程:由经济业务的相关部门经办人填报共享系统相关付款申请单、报销人所在单位财务初审、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支付。

  2)分子公司机关付款审批流程:由经济业务的相关部门经办人填报共享系统相关付款申请单、报销人所在单位财务初审、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分子公司总会计师审批后由本单位经理审批。

  3)集团公司机关付款审批流程:经济业务的相关部门经办人填报共享系统相关付款申请单、报销人所在单位财务初审、报销人所在部门部长审批、财务部部长审批、部门分管领导审批(5000元<金额<=1万元)、集团公司总会计师(1万元<金额<=10万元)、总经理(金额>10万元)、法定代表人。

  6.36投标、履约、安全等保证金的缴纳和退回的审批流程:各单位缴纳、退回的投标、履约、安全等保证金由相关业务部门出具保证金缴纳和退回通知书(具体样式见附件2-4),提交共享系统相应单据,并经审批后完成保证金的缴纳与退回。缴纳的保证金到期时业务部门应及时提醒财务部门出具相关手续办理保证金的收回业务。

  6.36.1各级单位项目部缴纳履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审批流程:由经济业务的相关部门经办人填报共享系统相关付款申请单、报销人所在单位财务初审、项目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分子公司总会计师审批、分子公司经理审批、集团项目监管部长审批、财务部长审批、集团分管领导审批、集团总会计师审批、总经理审批(金额>50万元)、法定代表人审批。

  6.36.2各级单位项目部缴纳其他保证金审批流程:由经济业务的相关部门经办人填报

  共享系统相关付款申请单、报销人所在单位财务初审、项目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分子公司总会计师审批、分子公司经理审批、集团相关部门部长审

  批、财务部长审批、集团分管领导审批、集团总会计师审批、总经理审批(金额>50万

  元)、法定代表人审批。

  136.36.3集团公司机关缴纳投标保证金付款审批流程:经济业务的相关部门经办人填报共享系统相关付款申请单、报销人所在单位财务初审、部门部长审批、财务部部长审批、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审批、总经理(金额>200万元)、法定代表人。

  6.36.4集团公司机关缴纳履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审批流程:经济业务的相关部门经办人填报共享系统相关付款申请单、报销人所在单位财务初审、部门部长审批、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财务部部长审批、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审批、总经理(金额>50万元)、法定代表人。

  6.37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6.37.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6.37.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6.37.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6.37.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收据、发票存根联、纳税申报表等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6.38各核算账套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本单位财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财务部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自2012年,各核算账套财务报表以久其xx月报系统中的报表数据作为归档资料。

  各分、子公司、事业部汇总层面报表每年1-11月份的月报需根据久其中冶集团财务快报格式逐表打印(包含无数据报表),12月份年终决算报表以中冶集团下发的决算报表中国资委全套报表作为归档资料。

  各分、子公司基层账套的全年财务报表均可以久其中冶集团财务快报数据为归档资料,也可以决算报表中国资委全套报表数据为归档资料,具体归定请各单位自行安排。

  146.39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6.40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6.41电子会计档案包括:原用友U8电子凭证、账簿及报表;用友NC网络账务处理系统数据和IUFO报表数据、久其单机版报表数、久其网络版报表数据、其他需要保管的电子资料。

  6.42电子会计档案保存时间:凭证及账簿类电子资料最低保管15年;月度报表及季度报表电子资料最低保管3年;年度财务报告电子资料永久保管。

  6.43电子会计档案保管部门、介质及介质维护

  6.43.1用友NC网络账务处理系统数据和IUFO报表数据及久其网络版报表数据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的服务器备份保管。

  6.43.2原用友U8电子凭证、账簿及报表、久其单机版报表数据分子公司由各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组织备份并交专人保管,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由财务负责人备份交给财务管理部保管。

  6.43.3各单位应于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本单位及下级所属单位的财务报告、辅助账表进行整理,按主体账套归集本年每月的电子文档,文档名称采用“账套简称-工程名称-账表类型-会计期间”统一进行命名,刻录成光碟存放,光碟中要有目录清单。单个文件超过光碟存储容量的,可使用大容量移动存储设备存储。

  6.43.4电子文档存储介质要保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并避免存放在强磁场中,以免介质损坏。每2年检查并更新电子介质。

  6.44各分子公司可以根据本办法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财务管理部备案。

  6.45本办法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修改。

  6.46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7相关文件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会计制度》

  《资金管理办法》(22ndMCC/资金部-办法-001-2019)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2ndMCC/发展规划部-办法-007-2019)

  8其它

  158.1本规定是公司的内部规章,仅适用于公司内部的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

  8.2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司的书面同意而援引本规定作为诉讼或仲裁证据的行为是无效的,公司均不予认可。

  附件:1.保证金缴纳通知书

  2.保证金退回通知书

  3.质保金(或其他风险保证金)退回通知书

  附件1:

  保证金缴纳通知书

  16XXX单位名称:

  我单位已与贵方签订了XXX合同(合同编号为),根据合同约定贵方需交纳XXX保证金,交纳金额为

  元(人民币

  元),交纳地点为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科,交纳方式可采用现金或银行结算方式,限贵方接到本通知后十日内交清。

  收款单位开户名称:

  收款单位账号:

  收款单位开户行:

  开出单位(盖章)

  XXX年XXX月XXX日

  开出单位财务(盖章)

  注:本通知书一式三份,收款单位财务盖章确认收款后,交开出单位一份,收款方财务一份,贵方一份。

  附件2:

  保证金退回通知书

  1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科):

  我单位与XXX(单位名称)了的XXX合同(合同编号为),于XXX年XXX月XXX日收取其XXX保证金

  元,根据合同约定,对方已将合同约定内容执行完毕。我部门提出以下XXX保证金退还意见:

  1、工程已验收合格,合同履行期间不存在重大问题,准予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计

  元。

  2、工程已验收合格(或不合格),合同履行期间存在以下问题,准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的,计

  元。

  主管部门(盖章)

  主管部门负责人:

  主

  管

  领

  导:

  XXX年XXX月XXX日

  1附件3:

  质保金(或其他风险保证金)退回通知书

  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科):

  我单位与XXX(单位名称)签订了XXX合同(合同编号为),按合同约定收取其质量保证金(或其他风险保证金)

  元。现对方合同约定内容已履行完毕,保证金期限已到,我部门提出以下相关保证金退还意见:

  1、工程已验收合格,该协作队伍承揽的工程不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准予全额退还质量保证金,计

  元。

  2、工程已验收不合格,该协作队伍承揽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准予退还其质量保证金的,计

  元。

  3、工程已验收合格,该协作队伍承揽的工程不存在其他遗留问题,准予全额退还其他风险保证金,计

  元。

  4、工程已验收不合格,该协作队伍承揽的工程存在其他遗留问题,准予退还其他风险保证金的,计

  元。

  主管部门(盖章)

  主管部门负责人:

  主

  管

  领

  导:

  XXX年XXX月XXX日

  19

推荐访问:会计基础规范化 规范化 会计 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