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细则10篇

篇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细则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制度对相关人员做些什么工作、如何开展工作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导,同时也明确相关人员不得做些什么,以及违背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1为加强本系统的车辆管理,更好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车辆的管理权限

  1、局机关所有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供油等统一由局办公室进行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分管办公室领导负责核准;各二层机构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供油等统一由本单位办公室进行管理,由分管办公室的副职领导负责核准。

  2、所有的车辆钥匙由专职驾驶员保管一套,其余分别由局办公室和各二层机构分管办公室的副职领导保管,其他任何人员不得自行保管。

  第二条

  车辆的停放、保管

  1、所有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资料及有关证照,由专职驾驶员(办公室)妥善保管。

  2、车辆必须停放在统一的指定地点,因事不能停放在指定地点的,应停放在安全的停放处。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搞好安全防范,否则后果由驾驶员自负。正常业务用车、重要工作用车、出差用车应按时返回待用,并及时将钥匙交到办公室。

  3、出差、下乡的车辆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如外单位借用本系统车辆,须经局长批准,且必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过桥过路费、油费一般情况下由借车方负责。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驾驶员或办公室人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驾驶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本系统所有车辆一律实行刷卡加油,用车时由办公室按实际里

  程数计划供油,并进行登记备查,由专职司机按计划量加油,因特殊情况,在外加油的须报办公室登记。每月末由财务人员统计实际用油量与办公室用油登记情况进行核对,如出入较大,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第三条

  车辆调度和使用

  1、出差、下乡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公后私的原则,统筹安排。

  2、派车程序:

  ①工作用车,先由经办人填写统一印制的《出差及用车审批表》并由办公室主任(二层单位由办公室)签署意见,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后,统一进行安排、调度。未经办公室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②司机必须凭办公室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本系统工作人员如遇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需要用车的,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申请,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车辆和驾驶员,油费、过路(桥)等费用由用车人承担。

  第四条

  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1、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

  2、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五条

  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果断处理。

  2、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制动、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更换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3、车辆需维修的,专职驾驶员必须先填写维修报批单,经办公室核实,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如修理费超过1000元的,报主要领导审批。修理时由办公室人员和专职驾驶员共同讨价,由财务人员会同

  专职驾驶员结算。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经随车领导和干部证实后方可维修,修理报销凭证需随车人员签字证明,送办公室主任(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销。

  4、车辆必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予报销。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2一、用车范围

  (一)坚持公车公用原则,首先保障局领导的工作用车。

  (二)机关人员在城区内办事,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派车。

  (三)股室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办公室派车。

  (四)特殊情况下外单位调用本局小车,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

  二、用车手续

  严格派车制度。

  所有用车人均先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填写派车单,再通知驾驶员出车。

  用车人要事先告知用车事由、行车路线、往返时间、运行里程,便于统一协调安排。

  严禁股室和个人私自直接向驾驶员要车。

  节假日期间,局机关小车一律归库,特殊情况下用车,可由局领导暂行安排后再由办公室补填派车单。

  三、安全管理、车辆维修和保养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增强责任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驾驶人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交通秩序,严禁在上班、行车时间饮酒。

  (三)局机关小车无任务时一律停放在车库,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将小车交他人驾驶,不得私自将车辆借与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用学校车辆。

  (四)驾驶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随时保持车况良好和车容整洁。

  (五)汽车受损或出现驾驶员不能排除的故障时,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查验后送维修费用低和服务信誉好的定点修理厂。

  修理金额在100元以内的由驾驶员自定,5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决定,500元以上的报局领导审批。

  出车途中临时需要维修的,凭单据交局长审核报销。

  (六)局机关小车一律实行定点加油。

  驾驶员凭供油本加油。

  每月底,由办公室根据派车单和小车行驶里程核算用油量。

  到区外出车需临时加油的,凭单据交局长审核报销。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推动节能减排,节约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法规,结合本乡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全乡党政、人大、工青妇团体和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

  3、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

  统一调度,严禁分散管理使用,减少空驶,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4、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治耗、费用等信息。

  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5、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6、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

  7、严禁公车私用,不准将公务用车对外出租出借。

  凡违规公车私用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8、严禁公务人员擅自驾驶使用公车。

  凡违反规定驾驶使用公车造成肇事、损坏、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由该驾驶使用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公务人员驾驶使用公车发生交通事故,所在单位要及时向乡党委、县纪委和县公安交警报告。

  10、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把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节能减排和绩效检查考核内容。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3第1章

  总

  则

  第1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车辆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可调配公用车辆

  第2章

  组织管理

  第3条

  行政部负责办理新车购进后交费、领牌、办证、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4条

  公用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由行政部保管,并负责所有规定费用的缴纳。车辆资料应分类保管,保证资料齐全。

  第5条

  行政部负责安排司机对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及年审。

  第6条

  行政部负责安排处理交通事故及车险索赔。

  第7条

  行政部负责组织司机安全教育、日常考勤、月度考评工作。

  第8条

  公司所有可调配车辆均由行政经理统一调度,主管不在位时由公司管理层代理管理。

  第3章

  用车原则

  第9条

  总经理及常务副总专用车,未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

  第10条

  生产用车优先。当生产用车与公务用车相冲突时,生产优先。

  第11条

  合并使用。同部门不同线路用车时,应服从行政经理调派,合并使用。

  第12条

  客货分开。轿车不得装载过重货物。

  第13条

  严禁私人用车。

  第4章

  车辆使用程序

  第14条

  用车部门人员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审核后交行政部。

  第15条

  行政部负责安排调度,由行政经理根据需要和车辆调度情况做出用车安排。

  第16条

  行政经理审批后,车辆驾驶员凭派用单出车,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第17条

  用车完毕,驾驶员应填写行车日志(里程、费用等),带车人应将签字确认后的派车单交行政部。

  第5章

  驾驶员须知

  第18条

  驾驶员应保持服装、仪容整洁,讲卫生、懂礼节,以维护公司形象。

  第19条

  出车前例行检查。

  1.检查证照是否齐全。

  2.车况,如车灯、水箱、刹车、轮胎、油等是否正常。

  3.核对公里数。

  4.每日收车前必须检查车辆用油情况,如果油量不足一格或者油量不足,必须在回程路上加满油。

  第20条

  严禁无照驾车、酒后驾车、带病驾车。

  第21条

  驾驶员对所驾车辆负保管的职责,经证明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造成所保管车辆有损害或丢失等后果,应负相应责任。

  第22条

  驾驶员应做到文明、礼貌、安全、周到,时间观念要强。

  第23条

  每天上午出车前必须清洗车辆。

  第24条

  驾驶员必须随时掌握车况,做到及时申请维修及更换零配

  件。

  第25条

  各种车辆应按规定位置停放。

  第26条

  驾驶员实行夜间轮流值班制度。

  第27条

  车辆加油应凭加油卡到中石化加油站加油。

  第28条

  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否则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逐渐达到车辆管理到人,责任一对一。

  第29条

  如实填写行车日志,每月30日前将行车日志上交行政部,作为车辆油料和出车补助的考核依据。

  第6章

  用车须知

  第30条

  各部门因公外地用车,应提前一天书面申请,紧急事件或特殊情况可临时提出申请,以便统筹安排;第31条

  车辆出勤,应将《派车单》一联由司机保管,另一联在车辆回公司后由用车人及时注明返回时间送达行政经理处。

  第32条

  用车人员必须讲究礼貌,按级别先后上下乘坐。

  第33条

  依车辆的限载为准,乘员、载物均不得超载。

  第34条

  保持车内清洁。

  第35条

  车内禁止吸烟。

  第36条

  物料应放在行李厢或车厢内,不得在座椅上任意摆放物品。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4为加强本办机动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经主任办公会讨论,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加油等统一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和办公室人秘科进行管理,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负责安排调度。

  2、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驾驶人妥善保管。涉及车辆的养路费、年审、保险等事务由司机掌握办理时间,报人秘科或分管车辆调度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司机负责具体办理,人秘科协助办理。

  3、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所有车辆停放在侧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4、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外单位向我办借车的,须经主任批准。

  5、对所有车辆分别进行加油登记,由人秘科负责登记,每月由人秘科将各台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进行审核公布。

  6、逢节假日,一般情况下轮流安排一辆值班车。其他车辆一律归库停放。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值班领导与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第二条、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正职后副职,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需要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人秘科负责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分管领导批准或人秘科通知,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分管领导或人秘科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办公室各工作人员遇如以下情况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人秘科提出申请,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分管领导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第三条、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1、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2、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

  指挥,严禁酒后开车。

  3、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4、车辆在公务途中遇有突发事件或交通事故,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立即向交警、保险部门报案,同时还应向办公室报告。

  第四条、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3、车辆需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先认真检查发生的故障,初步判断故障发生部位,并如实向人秘科报告,由人秘科向分管领导报批同意后,方可修车。修理时由人秘科派人一起前往,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验收。一次性修理费在100元(含)以内的由人秘科长决定;100元以上至200元(含)的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决定;200元以上的由主任审批。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经随车领导和干部同意后报主任批准后,由司机和随车人员会同前往修理,修理报销凭证需随车人员签字证明,送分管车辆调度领导审批后,方准报销。

  4、车辆必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5、修车时间由人秘科向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报告后,由分管领导安排好修理时间。

  6、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5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驾驶员的思想觉悟

  我公司各有车职能部门能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每月坚持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加强驾驶员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完善专兼职驾驶员的自身素质,使驾驶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加强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的管理工作

  我公司现有大小各类车辆83部,其中小轿车部,客车1部,小货车1部,越野车部,高空作业车1部,高空带电作业车1部,应急发电车1部,皮卡车部,大部分车辆运行在生产第一线,部分车辆分布在各个供电片区,点多面广,给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不稳定的因素都会对驾驶员的思想情绪产生波动,为了消除各种因素对安全行车的影响,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定期加强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驾驶员学习《道路安全法》及本公司的《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并邀请罗平县交警大队警官到我公司进行交通案例剖析,使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增强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2、要求驾驶员疲劳不驾车;酒后不驾车;不开英雄车、不开气。平常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车辆不带病上路;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3、严格执行车辆派车审批制度和节假日期间车辆"二交一封一定"制度,禁止公车私用:通过公司安装GPS监控系统、车辆调度系统以来,加大车辆使用检查力度,合理安排调度,使公司车辆油费由每月10万余元以上下降到每月8万元左右,减小公司成本开支。

  4、明确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片区、各有车部门的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车辆的安全管理,对所管的车辆安全负主要责任。

  5、根据罗平天气预报及曲靖市发布的各种预警,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温心提示各位驾驶员注意事项,保证了公司生产的顺利进行。

  6、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风体系管理工作:接合公司GPS监控系统,对我县道路进行信息采集,道路分析,并对危险点进行播报,提醒驾驶员提前处理,保证车辆出行安全。

  7、加强驾驶员心里素质培养,提高驾驶员操作水平:由于驾驶员身体素质、心里活动、家庭情况不同,对驾驶员进行了调查和分析,根据驾驶员心里活动,进行了心里辅导、心里培训等活动,给我们在安排车辆出行时提供了依据,在安排任务时,驾驶员高兴的接收,高效的完成任务。

  8、坚持持续性对车辆安全隐患的检查工作,杜绝带"病"行驶等不安全隐患:通过季度检查,月度抽检、出车前检查和监督车辆保养等长期不懈的检查手段,完善管理,警钟常鸣,来达到我们车辆管理的目的,并对车辆进行了分析,保证车辆出行率。

  9、完善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车辆费用统计、车辆报修制度:在完善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信息时时更新的同时,完善车辆报修程序,并加大费用统计力度,为下一年车辆预算做好坚实的基础。

篇二: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细则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1(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工作和业务用车,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专业公司的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

  (二)车辆使用

  1、每辆车由指定专门的驾驶员负责驾驶,非公司驾驶员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2、因公务需要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在《出车记录表》上详细登记。车辆返回后,驾驶员将《派车单》填写完整,并由用车人签字认可,作为报帐附件。

  3、驾驶员在车辆使用前应对车辆作车况检查,如有故障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办公室处理。

  4、不出车时,驾驶员须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因失职造成损失,责任人应负责赔偿。

  (三)车辆保养

  1、司机必须时刻保持车辆干净整洁。

  2、车辆零件设备由该车驾驶员负责保管,须保证完好。

  (四)修理

  1、凡公司车辆的修理或保养事宜,除紧急状况外,司机应事先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方

  可在办公室其他人的陪同下,送公司指定维修厂维修。

  2、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紧急送修的,应先报总经理核准。

  (五)事故处理

  1、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公司车辆因公违反交通规则时,如为司机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因车辆本身原因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罚款由公司负责。

  /242、车辆如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及时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并即刻与公司负责人联系,协调处理。

  3、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当事司机应配合办公室负责处理。

  4、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者,所发生事故与公司无关,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六)费用管理

  1、由财务部门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核定费用计划和备用金标准,办公室为每辆车建立费用档案和维修档案;经办公室审核之后,司机方可报帐。

  2、车辆的调配使用,用车部门应向公司办公室申请,发生的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其结算方式和程序按财务制度执行,司机要认真作好出车登记。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2一、坚持做好出车前检查和完成任务后的车辆清洗、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维修。

  二、车队要定期组织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不符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意见,并报办公室核准实施,消除隐患。

  三、驾驶员要对所驾车辆做到胸中有数,认真检查保养,发现机件损坏、失灵要及时报告抢修,否则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担赔偿责任。

  四、车队长要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职责,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车队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要造册作好登记,并对隐患整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六、每次车辆检查情况将作为驾驶员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3为加强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新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卫部门领导负责环卫车辆统一管理和调度,按时按质完成垃圾清运、道路清扫、洒水等环卫工作。

  /24二、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车辆,报批流程如下:由司机填写维修保养审批单—车队队长核实并记录—修理厂报价—环卫科科长审核—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送车到修理厂维修—车队队长、司机共同验收签字确认修理完成,费用按月结制,由修理厂到局财务结账。未经批准的维修费用自负。

  三、车辆加油遵循“先登记审批后加油”原则。

  四、每天车辆作业,驾驶员必须如实填写《行车记录表》,以便车队队长核实里程和油耗情况,驾驶员不得事后补填或造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车队队长,根据情况报保险公司和交警大队处理,车队队长不能作出决定的须报环卫科科长和或局领导审定。

  六、车辆每次作业完成后,驾驶员必须清洗车辆,并按指定地点和车位停放并锁好车门。

  七、车辆由环卫站里统一管理,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借车。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由车队队长填写《其它单位用车单》,环卫科科长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后方能派车。未经允许出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由派车个人及用车单位或个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八、每月车辆修理、加油、出车情况,车队队长要负责及时汇总,经环卫科科长核实,报局领导审核后,作为财务报销凭据。

  九、驾驶员日常检查保养车辆规定

  (一)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照明信号、喇叭和雨刮器的工作情况。

  3、检查制动装置的工作情况。

  4、检查转运装置的连接和工作情况。

  5、检查轮胎气压。

  6、检查随车工具和附件。

  7、检查其它情况。

  (二)途中检查

  1、在行驶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

  2、在不同转速下检查发动机和各仪表的工作情况。

  /243、检查发动机润滑油与冷却水液面的高度和有坎渗透现象。

  4、检查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紧定情况。

  5、检查转运轴,紧定情况。

  6、检查轮胎螺帽的紧定情况和轮胎的状态。

  7、检查其它情况。

  (三)车辆作业完毕后保养

  1、清洁车辆。

  2、检查风扇皮带和空调压缩机皮带的紧度,必要时调整。

  3、检查轮胎气压,必要时充气。

  4、清洁蓄电池外部,并检查极柱的连接和蓄电池的安装固定情况。

  5、排除故障。

  6、加添燃油、机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有关润滑点。

  7、检查整理随车工具和附件。

  十、车辆维修规定

  (一)一般常见故障,由司机、车队队长、环卫科科长想办法解决,需要费用的维修必须按程序报批,实行先批后修,驾驶员本人不得擅自作主维修或故意做出车辆故障。

  (二)对车辆所更换的部件,价格如实上报,待批后方能更换,旧件随车带回验证。

  (三)车辆维修和保养必须在指定的技术好、服务好、价格合理的汽车维修厂进行,要确保一次性维修质量合格,避免同一故障多次进行维修。

  (四)行车途中如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尽力排除、减轻损坏,确实无法排除时,在保障行车安全的前提下返回车队维修;如确实需要在故障地点维修,应通过电话汇报、审批后就地维修。

  (五)逾龄且车况差、存在安全隐患无法修复、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应及时报废,确保行车安全。

  十一、车辆加油规定

  (一)驾驶员如实填写《出车记录表》,车辆需要加油时,及时报告车队队长,并如实填写《车辆加油登记表》,车队队长和驾驶员同时签字。

  /24(二)车辆下一次加油时,车队队长必须核实加油情况是否与出车里程相符。

  (四)每月1—10日前,车队队长负责核实前一个月车辆加油量与原始登记和石油公司明细单是否相符,附上发票并报环卫科科长审核,局长审批后,交财务报销。

  十二、车辆保险管理

  车辆保险采用统一投保方式,根据保险周期,统一选择一家保险公司,统一签订所有车辆保险合同。

  十三、车队岗位职责

  (一)队长职责

  1、协助环卫科科长组织做好车队车辆维修、保养、加油、新车入户、年审、报废等工作,按权限实施日常维修,确保车辆正常运转。

  2、负责抓好全体司机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做好安全生产。

  3、负责对车队车辆及驾驶员的出车作业情况进行督查工作。

  4、统计好车辆每月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和作业量、出车里程、油耗等,为局领导决策出谋献计。

  5、负责处理突发事故,根据需要填写事故报告。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驾驶员职责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领导调配。

  (2)实行定车、定员、定路线、定范围,分清责任,各司其责,主动配合完成任务。

  (3)认真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4)装车作业完成后,负责督促装车工盖好网,避免垃圾清运过程中二次污染,做到车走地净。

  (5)所有垃圾必须清运到指定地点,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偷工减料、半车运送或半路自行卸车。

  (6)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7)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驾驶车辆时禁止吸烟,饮食、打电话和闲谈,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24(8)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辆转交(借)给他人驾驶。

  (9)驾驶员按要求出车,没有特殊情况途中不得任意改变去向,确因工作需要增加或改变去向,则向领导或车队队长报告申请。

  (10)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经常检修、保养、擦洗车辆,保证车辆完好,随时可以出动。

  (11)司机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违章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十四、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4车辆三检制度

  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满,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液压部分升降是否正常。

  3、检查方向、制动、喇叭、轮胎、雨刮器是否正常。

  4、检查随车工具、辅助配件是否带齐。

  行驶中注意

  1、行驶途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2、中途适当停车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是否正常。

  3、检查装载的物品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收车后检查

  1、冲刷车辆,车上垃圾及时清除。

  2、加添燃油、机油、液压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各注油点。

  3、检查风扇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松紧度。

  4、排除储气筒内的分离水和凝结物。

  5、排除故障,使车辆达到出车标准。

  6、检查整理随车工具。

  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按照“统一”的原则,特车队要建立全站车辆台帐。

  2、车辆外借时,必须经站长同意,方准出车,车辆超出辖区,必须经局领导、站长同意,方准出车。

  /243、车辆驾驶员,任何时间不准出私车,有事必须提前请示领导,如发现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的驾驶员,按照奖罚规定处理。

  4、车辆驾驶员,定车定人,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外借他人驾驶、串开车辆。

  5、车辆驾驶员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行车路线、行驶里程,收车后特车队设专人进行核实。

  6、车辆驾驶员不允许私自脱线或改变工作任务。

  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修、保养的方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汽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驾驶员必须经常对所操作的设备进行检查、完成初级保养和操作供应知的设备维修、保养知识。

  2、设备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配件或总成时,必须报告上级领导,以旧换新,经专业维修人员鉴定后方可领取或购买,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坏要根据情节,按奖罚规定处理。

  3、设备维修、保养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开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操作工临时安排。

  4、设备由专人操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5、设备外观要经常保持干净。

  现有环卫车辆油耗标准

  经多次驾驶不同型号的环卫车辆往返龙工作固定路线进行公里和用油量测算,确定目前线路运行的垃圾运输车百公里油耗标准,各车辆油耗均按实际核定为准。参考上面油耗标准做为发放节油奖励标准、环卫车辆驾驶工作流程

  1、按时上班

  2、车辆出车前安全检查

  3、接受出车调度安排,明确行车路线和工作任务

  4、随车环卫人员明确分工安排到位

  5.到达垃圾转运站,按安全规范流程操作,对行驶路线

  /246、里程,车辆情况,垃圾清运地点,时间等配合垃圾中转站如实做好记录

  7、出车任务完成,及时回到车队交接待命,调度单和行车记录上交主管人员保管,按照车辆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保持正常安全工作状态,无异常。

  8、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清洁检查,并保证车辆停放在指定安全位置,确保车辆熄火上锁方可离开。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5一、驾驶员审验合格的机动车辆驾驶证是国家承认其驾驶车辆唯一的合法手续,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所驾驶的机动车辆证件必须齐全(行驶证、附加税证、车船使用税证、养路费证、尾气合格证),及其它相关证件。

  二、驾驶油田自己单位车辆,必须是本单位专职司机或专兼职车管干部,持有油田交警队和油田交通管理中心核发的内部上岗证,才能驾驶本单位所指定的车辆。

  三、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全以上证件,下班后将证件包锁好或拿回家,防止证件损坏或丢失。防止车辆丢失时给盗窃者方便,给破案者带来更多的障碍和麻烦,带证件上班带证件下班要养成良好习惯。

  四、节假日、双休日实行油田内部规定“三交一封”,把证件和车辆钥匙交到单位统一保管。

  五、驶员和机动车辆必须按时参加各种审验,其中有一项不合格,驾驶员或机动车辆,不许驾驶员驾车或车辆上路。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61.目的为规范厂区交通秩序、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合理有效调度使用车辆,满足正常用车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车辆、驾驶员、员工自备车及一切外来车辆的管理。

  3.职责

  3.1保安人员负责对进入厂区车辆的管理指挥和导引。

  /243.2驾驶员(开车人员)负责公司全面货物运输、公务接送及突发性抢救急送工作。

  3.3行政专员负责调度计划审核、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绩效评估、车辆年检、违章处理、保险养路费用缴纳、燃油费用控制、指导监督驾驶员对所驾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等事项。

  3.4行政专员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的调度计划的起草以及具体调度的执行。

  4.作业标准

  4.1用车规定

  4.1.1公司车辆使用主要用途:

  4.1.1.1大众小轿车浙C57C31行政专用(客人接待、对外业务等)

  4.1.1.2长安面包车浙C87A07主要对外采购

  4.1.1.3五菱面包车浙CYJ351主要对外采购

  4.1.1.4五菱面包车浙C79X86主要对外采购

  4.1.1.5五菱面包车浙C81X88主要外发、行政后勤物资采购

  4.1.1.6江淮小货车浙C29211主要送货

  4.1.2小轿车浙C57C31和面包车浙C81X88由人事行政部管理;面包车浙C87A07、浙CYJ351、浙C79X86和浙C29211均由采购部统一管理;除公司允许的特殊人员以外,禁止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

  4.1.3生产部门须使用货车时,应提早一天将货物性质、装货量、适合车型、装货地点、时间、行经路线等要素书面或电话告知行政专员,以便安排次日合理调度货车;

  4.1.4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如因不能回公司,要打电话说明情况。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追究相关人员赔偿责任。

  4.1.5小轿车(公务车)的使用

  a)下午、晚上要用车的,用车部门应在每天11:30前将用车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行经路线等要素书面或电话告知行政专员;

  b)晚上、次日上午要用车的,用车部门应在每天16:45前将用车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行径路线等要素书面或电话告诉行政专员;

  c)晚上临时公务用车者,须在20点前告知行政专员酌情安排;

  /24d)行政专员在收集到各部门用车需求信息后,合理安排公务用车;

  e)用车部门若未按照上述a)、b)条提前告知行政专员的,造成无法临时安排车辆补救的,则由用车部门自行解决。

  4.1.5公司小车只限于财务人员外出办理各项手续,账务往来办理等、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如需出温州市以外的地区的,需总经理批准,如总经理不在公司,回来后要补签[出车单]。

  4.1.7突发事件用车、接送客人用车不受

  4.1.3条款的限制。

  4.1.8采购部用车

  4.1.8.1采购员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0.5--2小时填写[出车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并调派。无[出车单]者,保安禁止出车。

  4.1.8.2如装载物品,请用[货物放行条],应详填用途及装载品名、数量。保安人员应就单载品名、数量、规格与实际数相核对,若有不符,应即报请行政部处理。

  4.1.8.3车辆出厂应将[出车单]交保安签注时间、起程公里数,并接受保安查点车上装载物品,保安于次日将所有[出车单]转交人事行政部查核、存档。

  4.1.8.4无[出车单]擅自出车,或不接受保安人员查点载货者,应予小过处分,保安并禁止出车。

  4.1.8.5公司货车车辆为运送公司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不做其它用途。

  4.1.8.6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

  4.2出入公司大门车辆的放行

  4.2.1保安人员凭有效的派车单放行,并在车辆返厂时填写返厂时间后留存;行政专员收回的派车单,分别按顺序、月份归档好,保存6个月备查。

  4.2.2外出车辆下班未及时返厂,行政专员须确认迟返原因后告知人事经理同意;外出车辆无故未返厂的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人事经理处理。

  4.2.3员工自备车:公司员工自备车的车牌号需在大门保安厅处备案表中留有记录,方便进出入公司放行。

  /244.2.4外来车辆:听从上级领导指示放行车辆,并做好进出登记。具体执行《保安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4.3驾驶员管理

  4.3.1公司驾驶员(包括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道路安全交通法规,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保险费用,杜绝在公司内部道路发生交通事故;若在厂内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司人事行政部或上级领导。

  4.3.2机动车辆在公司出入口限速为5公里/时;厂区限速为15公里/时;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限速为10公里/时;不得超速行使。

  4.3.3车辆在厂区行驶时,禁鸣喇叭,转弯前打出转向信号且减速慢行;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且主动避让步行人员;非机动车、行人靠右,严禁与机动车抢道。

  4.3.4公司或外来车辆必须服从保安人员导引,在停车场规范停放或保安人员指定地点临时停放。

  4.3.5驾驶员每天出车前必须重点检查冷却、润滑、轮胎、刹车及转向等安全系统,认真做好车容、车况检查维护,如发现部件损坏和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严禁病车上路。

  4.3.6驾驶员必须听从调度的安排,接到派车单后,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检查机油、燃油是否充足),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等待(特别是在执行接送客人任务时,务必做到);行驶途中不得吸烟、喝酒,不得频繁或长时间打电话,不得大声交谈,严禁鲁莽驾驶(避免时快时慢或紧急刹车现象)、违章驾车;强化服务意识,不讲不做有损公司形象、不利于团结的言行。

  4.3.7严禁证件失效及酒后驾驶,不准超载;出长途车,要保持睡眠充足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长途驾车最长不超5个小时,必要时停车休息,避免疲劳开车。

  4.3.8每次(天)车辆用毕归厂,应对车内进行清理(洗);未经许可,不得付费洗车,每周至少自己清洗一次。

  4.3.9驾驶员因自己原因违反交通规则(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由其自缴罚款(若不按时交纳,责令其交纳罚款外,另警告处分),扣除绩效安全分。

  4.3.10报销单据做假,按双倍金额处罚,并记大过。

  11/244.4接送客人用车时,驾驶员除做到4.3条款的规定外,还应做到以下规定:

  4.4.1驾驶员应衣着整洁,举止大方,文明礼貌,微笑服务;

  4.4.2对接送客人的派车任务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应随叫随到;

  4.4.3在执行接送任务期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客人上下车,主动帮客人提、拿行李,清点后并与客人确认,客人表示行李无差错时才可关好车门启动引擎驱动车辆;

  4.4.4每次接送客人时车辆里外都必须清洗干净,确保车辆整洁、车内无杂物、无异味;

  4.4.5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对乘车人员在车上的谈话,不乱说,不乱传。

  4.4.6保管好客人放于车内的所有财物。

  4.4.7人事行政部须安排专人定期检查车辆是否能持续满足接待客人的要求。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为加强驾驶员及公司车辆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驾驶员聘用

  1、初选: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适时招聘驾驶员,应聘者需如实填写有关招聘表格,并提供相关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公司从报名者当中进行初选。

  2、考核:根据驾驶员理论、业务考试成绩和基本素质、安全意识、工作态度等综合情况,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考核、选聘。

  3、签订上岗责任书:竞聘上的驾驶员,签订上岗责任书。

  4、新聘驾驶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二、驾驶员薪酬

  1、驾驶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安全奖、出车补贴和年终奖金组成。

  2、基本工资为固定部分,每月400-600元;安全奖每月300元,驾驶员当月无交通安全事故发全奖,若有一次责任事故,当月安全奖取消,若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责任事故,则取消全年安全奖,且公司有权解聘驾驶员;出车补贴按《鼎成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计发;年终奖金按照公司当年经营效益确定。

  三、车辆调用及管理

  12/241、机关机动车辆由行政部负责派遣调度,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派遣。公司领导急用车可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凡公司领导直接安排用车的,驾驶员在出车前或到达目的地时必须向公司行政部说明车辆去向。

  2、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公出或接待可申请用车,一般工作人员不得申请用车。符合车辆使用范围的工作用车,由使用者提出申请,行政部签发《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后方能出车,特殊情况下可以电话与行政部联系,事后补齐调车手续。

  3、《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是考核司机工作量、报销差旅费、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的凭据。乘车者用车后在《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上签字。

  4、驾驶员不得私自借车或用车,没有出车任务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公司行政部定期抽查车辆使用及保养、保管情况。

  5、驾驶员若有事请假或休假,应将车钥匙交于行政部保管。

  6、行政部每月将驾驶员出车情况和各部门用车情况及公里数进行统计。

  四、燃油管理

  1、车辆用油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行政部车管人员按车建立燃油台帐,据实登记加油数量。擅自加油不予报销。

  2、做好车辆加油的监控工作,行政部车管人员每月按派车单根据出车行程和单车百公里耗油计算出单车耗油量,凡超出范围发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担。

  3、车辆发生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凭《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由车管人员审查记入台帐,行政部经理初审,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4、外地加油,途中加油,必须请乘车者签字认可,否则不予报销。

  五、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1、复印存档:购车手续、各类证件等基础资料。

  2、登记建档:车辆大中修、定时保养、年审结果、事故记录等。

  六、有关费用的管理和报销

  1、以《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为依据填写出车时间、地点、过路(桥)费、停车费、住勤补贴费等。

  2、洗车费以30元/月固定计发。

  3、报销清单填好后送行政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七、维修

  13/24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行政部经理同意,方可维修。

  2、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确需进厂维修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报公司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维修。

  3、车辆大、中修:驾驶员应于年初申报计划(包括大、中修时间、修理厂、维修范围、预算金额),报公司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方可安排合适时间修理。

  4、行政部每月将车辆修理费发生额进行统计。

  八、车辆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2、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严禁司机酒后驾驶,不准在身体过度疲劳或患有疾病的情况下驾驶车辆。

  3、平时做好车辆检修,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按规定配备有效的防火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行政部。并立即通知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积极协同交警、保险公司处理。

  7、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以交警判决为依据,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8、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大小,驾驶员应就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比例如下:

  全部责任:取消当月安全奖金300元,并赔偿实际损失额的20%;

  主要责任:取消当月安全奖金300元,并赔偿实际损失额的10%;

  同等责任:取消当月安全奖金200元,并赔偿实际损失额的8%;

  次要责任:取消当月安全奖金100元,并赔偿实际损失额的5%。

  九、驾驶员职业要求

  1、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2、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卫生。

  3、遵章守纪行车,决不酒后驾车。

  14/244、厉行节约,在修理、用油、用车上不弄虚作假。

  5、不得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6、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散布、传播小道消息,混淆视听。

  十、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81、经常性开展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行车意识。

  2、请事假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天,病假需持有医院证明。

  3、队内所有车辆(机动车、保洁车)实行统一管理,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出车,机动车必须做到6不准,①不准出私车,②不准酒后驾车,③有情绪不准出车,④不准带病出车,⑤不准在外过夜,⑥不准捎人拉货。

  4、司机、随车人员必须服从清运队长指挥,非正常工作用车须经清运队长的批准。

  ①凡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一律按营利性用车处理,发现后罚款500—1000元,并酌处理,直至解聘。

  ②司机和随车人员相互间发生打架斗殴每人扣1000元。

  5、清运实行组长负责制承包路段,每个清运组以司机为组长。

  ①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管辖路段的清运任务,各个垃圾点必须清理干净,不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每发现一次,司机扣款100元,随车人员扣款50元,特殊情况除外。

  ②如有垃圾点遗漏,每发现一个点,每人扣50元。

  ③清运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进行作业,否则每发现一次扣30元。

  6、司机及随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落实起步慢,倒车慢、进出慢;出车前、收车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黄油、机油尺度,前后插销,清理工具是否齐全。做到“三勤”(即勤检查、勤保养、勤调整),清运期间对随车设备、工具进行管护,防止丢失,丢失由本人自行解决。

  ①运行期间丢失储备清扫工具,由随车人员负责赔偿。

  ②凡属正常机械磨损,配件修理由单位负责,因司机不负责未加机油或人为操作原因造成车辆损坏者,配件款及修理费从司机工资中扣除,并加罚100元误工

  15/24费。因平常不检修,造成螺丝及其他部件丢失者,配件款50%由司机负担。因不放水,造成水箱损坏或轮胎无气强行行驶,一切后果由司机承担并罚款100元。

  ③司机及随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司机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责任由司机个人承担,车辆驾驶员在工作时间如有违反交通规定(车辆违章)由司机人员自行处理,如遇紧急任务车辆违章,经局领导研究酌情处理。

  ④镇内行驶车速不准超过40公里/小时,每发现一次扣司机100元。

  7、清运垃圾必须倒在指定地点,随意乱倒,每发现一次扣司机50元工资,并进行清理,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罚款处理者,分别按60%、40%从司机随车人员的工资中扣除。

  8、上岗时不穿工作服,上岗时迟到、早退、离岗、串岗、坐岗、如发现扣除当月绩效,严重者给予解聘。

  9、司机随车人员有私自放油者,不论多少,一经发现扣司机当月工资并予以解聘。

  10、清运人员年龄控制在60岁以下。

  11、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1日执行。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工作和业务用车,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专业公司的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

  第二章车辆调配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请示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车辆进行统一配备和调整。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车辆的日常使用、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执行规章制度情况有管理责任。

  第五条总公司外事用车、总公司会议及较大活动用车,办公室有权临时调度各单位车辆,各单位应服从协调调度。

  第六条除总公司领导临时安排外,总公司车队不为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出车。

  16/24第七条原则上各单位不得相互借用车辆,特殊情况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

  第八条24小时内长途用车(单程150公里以上的.),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24小时以上的,需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任何车辆外借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配备车辆均属工作用车,应严格服从办公室车队的统一收车管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根据车队的安排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提高驾驶技术,保证车辆完好,杜绝事故发生。未经批准不参加安全学习者缺席一次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总公司安委会和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学习并实施安全管理监督。

  第十三条出现交通事故,追究肇事者的经济责任,按事故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处罚:损失额5万元以上的,罚个人6%;损失额1~5万元的,罚个人5%;不足一万元的,罚个人500元。非专职司机各降10%比例。最低罚款为保险公司的免赔数额。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事出车,按上述比例各加罚一倍。

  第十四条对交通事故肇事者除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止驾驶、降薪等处理。

  第十五条专职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发生过交通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的,对驾驶人员给予表彰并颁发安全奖,可按季核发。

  第四章油料管理

  第十六条各管理部门配备车辆所需油料由车队统一按核定预算办理购进,按单车每月定额标准发放,超出不补;节余归部门使用。定额标准由办公室每季核定,全年按预算节余部分提取30%作为车队节油奖励基金。

  第十七条车队设专人负责油票发放,造册登记,司机签字领取,每月上报办公室审核。

  第十八条各专业公司的耗油采用总额控制,集中购买,定量使用的原则,各专业公司财务部应按照排气量2.0以下车辆每月210公升,其它车辆(排气量2.1/24以上)每月300公升的标准作出费用预算,纳入本公司的总预算。在预算限额内按月或按季度集中购买油票,作为有价证券由各公司财务部专人保管,建立规范的领用制度,任何个人不得自行购油,集中购油不得突破限额。

  第五章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检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车辆维修按规定填制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车队技术审验,办公室主任审签,到指定修理厂维修,专人结算,超过审批预算的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业务部门及专业公司维修保养车辆参照第十七条规定自行负责。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及车队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本规定执行情况、车辆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当事者及所属单位领导分别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停驶。

  第六章驾驶人员管理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领导及部门总经理配备工作专车,持有效驾照可由本人驾车;无驾照需配司机的,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第二十三条专职司机应严格按规定条件由办公室商人事本部统一招聘。各部门无权自行聘用司机。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临时聘用司机,须经办公室车队考核并签字同意后,方可聘用。

  第二十五条临时聘用的司机应服从车队的统一管理,不出车时一律到车队休息,不得在办公区内滞留。

  第二十六条其它工作车辆需要持有驾照的ee职工驾车的,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并商办公室同意,但严禁擅自交他人驾驶,违者收回车辆。

  第二十七条对于实际驾车经验不足一年或持实习证照的,需经车队技术考核合格并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准单独驾车。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副职以下人员驾驶公司车辆的,应于每日下午五时前将车辆停到指定地点,钥匙交至车队,待下一个工作日上班时,到车队领取钥匙。

  第二十九条特殊情况需在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交车时间内使用车辆的,须由用车单位领导签署书面申请,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交车队备案。违反规定私自用车的,予以停驶或收车等处理。

  1/24第三十条ee职工报考驾驶证,按规定程序报批,本人申请、部门领导同意,报公司安委会批准,学车人员一律用业余时间自费学习。不准用公司车辆学车练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车辆的保险、养路、验车、牌照、停车场等手续,属于总公司的由办公室车队办理,所需费用按财务预算分别人帐;属于专业公司或子公司的,自行办理,费用自负。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

  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

  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实行“一人一车制”。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管理处。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驾驶员或私自利用备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

  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管理处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责任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移交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

  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报综合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综合管理处不予安排。

  第六条

  每辆车内均设有《车辆使用记录表》,供驾驶员记录车辆使用详细情况,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并于每月1日将《车辆使用记录表》报综合管理处。

  第七条

  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除公司许可自驾者外)。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第八条

  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

  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1/24第十条

  出车期间,车辆应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

  驾驶员出车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须当天把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

  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

  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保养,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

  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申请,维修保养后凭有效单据报销。

  第十四条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向综合管理处汇报并请求批示。事后再补办申请手续。

  第四章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

  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除及时报案外,还应即刻与公司综合管理处联系。综合管理处除即刻派员前往处理外,还应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十七条

  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特殊情况需报销的,驾驶员应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用车人证明,报经总经理特批。

  第五章

  驾驶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

  驾驶员应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和综合管理处的管理,认真、热情地做好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驾驶工作。

  第二十一条

  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用车的,驾驶员不得无故推诿。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车不能及时赶回公司签到、签退的,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否则按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2/24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凡享受公司手机费补贴者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取消手机费补贴。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若有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公车出借等行为,经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应保持清洁的车内卫生,禁止车内吸烟。

  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11第一条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集团综合办公室为集团车辆“扎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检查、指导、督办、考核等工作。

  2、各车辆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台帐,加强职工的安全行车教育工作,严格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教育、措施、人员“三到位”,确保不发生车辆安全事故。

  3、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车辆技术状态完好,车辆维修必须在汽车服务公司修理工厂进行维修,因特殊情况须报集团综合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异地维修,车辆维修发票需经集团综合办车管员登记,按权限审批后方可报销。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向集团综合办、集团领导和市局安保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事后将事故情况及处理意见如实的以书面材料向集团报告,并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处理和群众没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得隐瞒。

  5、各单位车辆夜间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

  第二条驾驶员管理

  1、集团所聘驾驶员驾龄必须在一年以上,驾驶技术熟练,经考核合格后发给江苏邮政机动车准驾证,持证上岗。对年龄偏高、精力不济的驾驶员应及时调离驾驶岗位。

  2、凡驾驶带有邮政标志和集团车辆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江苏邮政机动车准驾证。

  21/243、准驾证发放范围和必须具备的条件,准驾证发放对象应是集团公司驾驶岗位上的人员和部分在非驾驶岗位工作但确因工作需要驾车的兼职驾驶人员;所有准驾人员必须驾驶技术熟练,且驾龄在一年以上,能够胜任驾驶工作。

  4、准驾证的签发,集团公司在职驾驶员由集团综合办负责审批及备案发放。兼职驾驶员必须由各公司报分管总裁同意后,报总裁审批。准驾证有效期为一年。

  5、集团公司内部因工作需要调动的专职驾驶员,准驾证可以继续使用;兼职驾驶员一旦调离原岗位,准驾证不再继续使用,所领取的准驾证必须上交集团综合办注销。

  6、全体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安全行车,必须持派车单出车,严禁酒后开车,开英雄车,赌气车。

  7、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辆设备完好,发现车辆有异常现象要找原因及时维修,保证不带病出车。车辆须经常清洗、擦拭,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

  8、驾驶车辆如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因违法曝光,一切费用由驾驶者自理。

  9、未经领导和办公室批准而驾驶车辆的视为私用车辆,按私自用车论处。

  第三条用车规定

  1、严格派车用车手续,认真填写派车单,起讫地点、时间、事由,使用人等必须填写清楚,用车单位负责人必须在派车单上签字。

  2、不得使用公车接送上下班,特殊情况(如对外交往活动等)除外。

  3、对私车享受公司油料补贴的,必须按集团规定程序审批,凡享受“私车公用”的人员,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再另派公务用车。

  4、凡集团内部人员因私用车的,一般员工须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各单位领导用车须经集团领导批准,并按规定交费。

  5、集团综合办应确保集团领导的公务用车,集团机关各部室工作人员凡在老城区内的公务活动原则上不派车。如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须经部门主任同意后方可派车。

  6、凡基层单位因公需借用集团机关车辆的,必须在集团机关有车源的情况下,报集团综合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实行计费制。

  22/247、车辆一律不得外借,如因特殊情况需报集团总裁批准,并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车辆因公出差应报集团总裁批准并备案,因公需要加班用车必须报集团综合办备案。

  第四条车辆外借和私用的收费规定

  1、市内用车半天80元,一天160元,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2、长途用车根据路途,交费标准由办公室统一核定,其各种停车费及车辆过路过桥费由用车单位或个人自理。

  第五条检查与考核

  1、由市局相关部门,集团综合办公室对车辆的驾驶、使用车况及停放地点进行检查。

  2、凡未经批准驾驶本集团车辆或未经批准超范围驾车的,查实一次考核相关人员200-1000元;未按规定地点停放的查实一次,考核当事人200元;驾驶员必须准时准点,不得刁难用车单位,努力做好优质服务,如发生有理由申告考核当事人200元;违反规定用本集团车辆接送上下班的查实一次,考核用车人和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人各200-500元;并由用车人支付汽油费等所有费用,未经批准私用公车的的一经查实,考核用车人20xx元和承担汽油费等所有费用,并通报批评;私用公车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用车人作下岗处理,多次违反规定者将取消驾驶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3、凡不按规定用车的单位和个人,若发生交通违章或肇事的,一律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造成车辆损坏,被盗的按规定全额赔偿。

  4、按规定每月做好安全学习,出车记录,车况检查等台帐统计评定工作,并按时上报集团综合办公室,未及时上报的考核该单位负责人或车辆责任人100元。单位无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和台帐的考核单位或个人200元。

  5、车辆责任人必须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车况完好,争创一类车。检查中发现因日常保养工作没有到位,将根据具体情况考核该车辆责任人10-50元。

  6、经检查评定为三类车(80分以下)的考核该车辆责任人100元。

  7、被评定为三类车的车辆所在单位(部门)必须限期整改,实施车辆的保养或修理,并接受复查,未能完成的考核该单位(部门)200元。

  23/248、不接受检查、不服从管理的考核当事人200元,对不经批准不参加集团组织的会议,一律考核50元。

  9、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不真实上报集团的考核当事人200元。

  24/24

篇三: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细则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7篇

  【第1篇】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车辆,确保教学、科研及公务用车,对车辆使用作以下规定:

  一、校内车辆由学校总务处管理、由校长调度。驾驶员应根据学校领导的安排,完成行车任务。

  二、驾驶员在正常工作时间,随时作好发车准备,保证随调随到,准时发车,工作之外的时间中,服从学校领导安排,准时发车。

  三、未经学校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随便出车或把车交给他人驾驶。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交通法规及监理部门的规定,安全行车,做遵纪守法的文明驾驶员。

  四、车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收车或离开车时,须关好车灯,锁好门窗方能离开。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调度,保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精心保养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节约燃油和修理费。

  五、学校经常进行车辆维修,保证车辆的性能良好。未经同意驾驶员私自用车以严重违纪论处。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私自出车者自负。

  六、经常清理车内外卫生,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与美观。

  七、驾驶员下班后,车辆除次日有接送任务、担任班车外,应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学校车辆禁止公车私用。

  这一管理制度可能还存在不当之处,望同仁们指教!

  【第6篇】学校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学校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车辆,确保教学、科研及公务用车,对车辆使用作以下规定:

  一、校内车辆由学校总务处管理、由校长调度。驾驶员应根据学校领导的安排,完成行车任务。

  二、驾驶员在正常工作时间,随时作好发车准备,保证随调随到,准时发车,工作之外的时间中,服从学校领导安排,准时发车。

  三、未经学校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随便出车或把车交给他人驾驶。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交通法规及监理部门的规定,安全行车,做遵纪守法的文明驾驶员。

  四、车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收车或离开车时,须关好车灯,锁好门窗方能离开。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调度,保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精心保养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节约燃油和修理费。

  五、学校经常进行车辆维修,保证车辆的性能良好。未经同意驾驶员私自用车以严重违纪论处。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私自出车者自负。

  六、经常清理车内外卫生,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与美观。

  七、驾驶员下班后,车辆除次日有接送任务、担任班车外,应

  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学校车辆禁止公车私用。

  这一管理制度可能还存在不当之处,望同仁们指教!

  【第7篇】驾驶员及车辆证件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审验合格的机动车辆驾驶证是国家承认其驾驶车辆唯一的合法手续,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所驾驶的机动车辆证件必须齐全(行驶证、附加税证、车船使用税证、养路费证、尾气合格证),及其它相关证件。

  二、驾驶油田自己单位车辆,必须是本单位专职司机或专兼职车管干部,持有油田交警队和油田交通管理中心核发的内部上岗证,才能驾驶本单位所指定的车辆。

  三、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全以上证件,下班后将证件包锁好或拿回家,防止证件损坏或丢失。防止车辆丢失时给盗窃者方便,给破案者带来更多的障碍和麻烦,带证件上班带证件下班要养成良好习惯。

  四、节假日、双休日实行油田内部规定“三交一封”,把证件和车辆钥匙交到单位统一保管。

  五、驶员和机动车辆必须按时参加各种审验,其中有一项不合格,驾驶员或机动车辆,不许驾驶员驾车或车辆上路。

篇四: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细则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篇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

  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

  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实行“一人一车制”。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管理处。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驾驶员或私自利用备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

  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管理处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责任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移交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

  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报综合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将根据公务的重

  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综合管理处不予安排。

  第六条

  每辆车内均设有《车辆使用记录表》,供驾驶员记录车辆使用详细情况,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并于每月1日将《车辆使用记录表》报综合管理处。

  第七条

  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除公司许可自驾者外)。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第八条

  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

  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

  出车期间,车辆应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

  驾驶员出车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须当天把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

  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

  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保养,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

  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申请,维修保养后凭有效单据报销。

  第十四条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向综合管理处汇报并请求批示。事后再补办申请手续。

  第四章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

  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除及时报案外,还应即刻与公司综合管理处联系。综合管理处除即刻派员前往处理外,还应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十七条

  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特殊情况需报销的",驾驶员应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用车人证明,报经总经理特批。

  第五章

  驾驶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

  驾驶员应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和综合管理处的管理,认真、热情地做好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驾驶工作。

  第二十一条

  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用车的,驾驶员不得无故推诿。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车不能及时赶回公司签到、签退的,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否则按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凡享受公司手机费补贴者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取消手机费补贴。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若有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公车出借等行为,经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应保持清洁的车内卫生,禁止车内吸烟。

  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篇2一、安全组织

  1、公司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教学工作检查,日常安全工作检查,季度安全工作考核,年终安全工作评比。

  2、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安全训练,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

  (2)按交通公安部门关于进场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

  (3)组织分析事故案例,安全训练等有关知识。

  3、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每年进行报废和更新。

  4、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灭火器要齐全有效。

  5、训练期间每台车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上车系好安全带,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训练。

  6、禁止教练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二、安全检查

  1、公司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不定期地组织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时发现问题要立即提出整改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落实。

  3、训练中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公司安办、公安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做好事故记录。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篇3为保护中心财产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减少、杜绝训练事故,保证正常教学和训练,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任务和分工,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二、学校每季度集中组织一次安全教育,每月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通报,每周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强调说明。

  三、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副喇叭、副离合等装置齐全。学校定期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

  四、教练车上的灭火器配备齐全并定期检查,教练员熟练使用灭火装置,不断提高应急灭火能力。

  五、训练中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确保训练安全;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严禁带故障训练。

  六、在道路训练和道路考试中,须在车辆张贴悬挂“正在训练”、“正在考试”标志。

  七、非教练用车须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非训练用车进入教练场训练区,否则,追究场地值班人员和场地训练负责人的责任。

  八、培训中,教练员不得远离车辆,要使教练车和学员始终在自己的管理和掌控中,否则,出现事故将由教练员负全责。

  九、严禁教练员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十、学校定期进行安全形势分析,找出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办法。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篇4一、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驾校教练员、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

  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二、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三、定期组织安全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道路安全检查,针对教练员、驾驶员在行车训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把不安全的因素消灭在萌芽中。四、自觉服从驾校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学院、驾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五、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六、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七、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车辆。

  八、消防器材及设施有专人负责保管,谁保管谁负责,定期检查,保证有效,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并做好检查更换记录。

  九、严禁车辆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定期对车辆实行保养检查制度,确保运行车辆始终处于技术状况完好,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工作。

  十一、作好车辆事故的处理工作,对事故的经过、调查、及交警部门的处理意见要记录在案,及时上报学院领导,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十二、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帐,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年度大检查,成立安检小组。

篇五: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细则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封面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

  时间:202X年X月X日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1、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遵纪守法,文明驾驶,保证领导与乘车人员的安全,保证本单位车辆的安全。

  2、禁止违章驾车,凡不按交通规则行车所发生的违章罚款、扣证等一切费用、处分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调离工作岗位等处分。

  3、禁止驾驶员酒后驾车,凡发现驾驶员酒后驾车者,解除劳动合同。对因酒后驾车发生违章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4、本单位所有外出车辆实行出车登记,驾驶员凭调度安排填写出车登记单。

  5、驾驶员在出车期间,应严格根据规定路线行车,禁止用车途中根据用车人的意志或自己如需,擅自改变行车路线或增加用车事项。

  6、禁止驾驶员私自对外借车,特别是无证人员,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并按其行车里程补交油款,如出现违章事故,承担全部损失,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7、车回队后,车辆一律停放在规定位置,锁好车门并上好安全装置。不经过允许,驾驶员夜间私自出车或车辆没有停放在规定位置的,驾驶员罚款100元,连续三次不遵守规定的给予辞退。

  8、车辆维修采取定点、统一结算的办法。凡需维修的车辆先由驾驶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员提出,填写维修申请单,由部门领导批准后,到指定的维修站维修。重大维修应经总经理审批。维修费用财务部统一与维修站结算,按费用报销程序集中报销。不经过批准擅自维修或未到指定地点维修的,所发生的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

  9、驾驶员用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要立刻报告本单位,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此引发的后果承担。

  10、车辆承担人做到清洁卫生及时保养、维持、维修、勤俭节约、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禁止在车内吸烟。

  某某单位(人)

  202X年X月X日

篇六: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细则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

  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有关政策、法律、法令为依据。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为人们的工作和活动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据。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1一、单位车辆管理制度概况

  1、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2、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3、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4、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单位车辆调度和使用制度

  1、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2、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3、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4、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

  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5、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6、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7、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

  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

  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三、单位车辆维护与修理制度

  1、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2、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3、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4、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5、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四、相关费用报销制度

  1、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2、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五、单位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1、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3、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4、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5、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六、单位考核与奖惩

  1、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和表现突出者,公司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等奖励。

  2、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年终公司将给予奖励。

  3、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和发生事故者,公司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辞退处理。

  七、违规与事故处理制度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因司机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司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无照驾驶。

  2、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除认定是司机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外,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

  (2)出现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当事人承担全额罚金。

  (3)当公司车辆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公司接到的罚款由当事人承担。

  3、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单位共同负担。

  4、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即与办公室及领导联络协助处理。

  5、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事故现场司机应做到以下几点。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联系。

  (3)应记录对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号。

  (4)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等资料。

  (5)如发生人身伤害,应迅速将伤者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6)记录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和身份证号码等。

  (7)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与程度,条件许可时,可利用手机、照相机拍下现场实景。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2(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

  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

  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

  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3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合理调配和使用车辆,节约车辆费用开支,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调度

  (一)实行公务用车定人、定位管理,确保领导准时、安全用车。各处室执行公务用车,原则上商分管领导解决。车辆不足时,在不影响领导用车的前提下,由办公室协调调度用车。

  (二)出市执行公务的车辆,由用车本人或驾驶员通知办公室,办公室做好出车登记,并以此作为驾驶员报销交通费的依据。

  (三)全体驾驶员要树立服务意识,遵守作息制度,上班期间应在司机休息室待命,临时外出,应及时请假。

  (四)车辆在规定位置停放,非特殊情况下,车辆必须停放车库内或指定地点。因没有在指定地点停放发生被盗或损坏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赔偿相应损失。

  (五)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查、勤洗”,确保车辆安全行驶,杜绝“病车”、“脏车”上路。

  (六)严禁私自用车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驾驶员交通费每月报销一次,于每月

  日填报上一周期的费用。交通费报销应附当月出车登记表,经办公室复核后,报领导审批。

  二、车辆维修

  (一)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市财政局指定的定点维修厂)。

  (二)严格按车辆维护规定进行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行车。

  (三)车辆需维修、保养必须提前向办公室申请,并汇报车辆发生故

  障的原因和排除的对策,待核查后确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必须填写《车辆送修单》。车辆若在维修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送修单》范围的,应及时报告并补办手续。

  (四)外出车辆在途中或异地临时发生故障,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五)车辆维修完毕,驾驶员经检验、试车后,应及时在《车辆送修单》上签名。

  (六)办公室凭《车辆送修单》与维修厂家按期结算,并公布修理和配件费用。

  (七)建立车辆保养项目及更换配件档案,按规定定期更换配件。

  三、车辆用油

  (一)车辆燃油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实行专人跟车、定点刷卡加油。

  (二)车辆用油实行以行车里程核定耗油量,按月统计公布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三)在特殊情况下,无法用卡加油的,必须说明原因并将发票交办公室登记,主任审批后到财务室报销。

  四、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杜绝交通事故。

  (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调度管理。

  (三)精心保养车辆,确保车况良好。

  (四)严禁酒后驾车,不准出私车,不准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五)严禁参与婚嫁接亲、祭祀等非公务活动,一经发现,除按市纪委、监察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罚外,待岗听候处置。

  (六)因公务出车肇事,我方无责任,不追究驾驶员责任;负主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损失金额的5%;私自出车肇事,驾驶员赔偿全部损失,待岗听候处置。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4为确保车辆的安全,预防车辆事故发生,对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确保全州质监系统车辆安全行驶,现将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日常检查及维护,消除事故隐患。

  各单位要迅即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所有驾驶员要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专任司机应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二、严格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责任。

  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各县(市)局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严防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行车安全事故。

  三、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

  各单位应加强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安全常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养成驾驶员服从公安交警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指挥的良好习惯养成驾,努力努力避免各类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针对已经发生的各类车辆安全事故,在全体驾驶人员中进行举一反三的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精心爱护车辆,礼貌行车,不开“霸王车”、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

  四、严格控制长途用,进一步规范长途用车。

  有公交能到达地方一般不要派车,凡需要用长途车的,事前应合理安排驾驶员,并对车辆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和轮胎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凡长途用车,必须使用安全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乘坐人员有权拒乘;前排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的,驾驶员有权拒载。凡长途用车两百公里以上的,必须请示州局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出车。

  五、严禁非驾驶员驾驶公车执行公务,严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任何借口独自驾驶公车外出,严禁将车辆交由非专职驾驶人员使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凡违反规定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和当事人的责任。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51.目的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业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车辆使用与管理

  3.权责

  管理部负责对列入公司管制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务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控制。

  4.内容

  4.1列入公司管制车辆为:(别克)、(长安之星)、(奥拓)、(皮卡)。上述车辆由管理部总务负责管理。

  4.2出车作业流程

  用车人员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各部门经理、厂长签核→总务组填写"出车单"→司机凭单出车→办事→回厂。

  4.3出车审批

  4.3.1市区公务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后,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4.3.2本地区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4.3.3本地区以外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核准,由管理部派车。

  4.4用车管理

  4.4.1为合理调配车辆,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4.4.2用车人员/驾驶员出车一律凭管理部主管签发的"出车单"出车(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4.4.3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及时通报管理部,驾驶员不得无故离岗。

  4.4.4管理部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应该服从。

  4.4.5有驾驶执照的经理厂长级以上主管人员允许自行驾车。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管理部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车返回完后应及时还。

  4.4.6原则上实行驾驶员定车定人安排,特殊情况由管理部作适当及时调整。

篇七: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细则

  

  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制度

  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车辆管理,控制管理费用支出,保障公司车辆的合理、高效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务车辆、私车公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一条.公司为以下职位人员配备专用车辆:

  1、董事长

  2、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二条.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为职能部门配备部门专用车辆。

  第三条.除了专用车辆外,公司的其它行政车辆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进行调度管理。如果行政车辆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公司办公室可与专用车辆使用人协调临时使用。

  第四条.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专职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的或所负责的车辆进行管理。

  第五条.车辆责任人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办公室同意。所有行政车辆要实行定点停放,不能乱停乱放和私自出车。

  第六条.公司实行派车单制度。公司人员用车须于事前向公司办公室申请调派。

  公司办公室依据重要性、紧急程度调度车辆。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而直接与驾驶员协调者,驾驶员有权拒绝。驾驶员未得到派车指令,不得擅自出车。

  第七条.每日应准确记载使用人、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第八条.公务车辆不允许私用。特殊情况经公司办公室或公司领导批准后实行有偿使用。借车期间所有过路费、停车费,油费由借车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业务相关单位借用公司行政车辆,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外借。

  第三章维修保养

  第一条.驾驶员全面负责所管理车辆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

  第二条.日常维护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

  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驾驶员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2、驾驶员每天应保持车辆的整洁。

  3、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车辆保养规范,使车辆随时保持最佳状况,确保行车安

  全。

  第三条.维修保养:

  1、驾驶员应按车辆使用要求依据行驶里程定期到公司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护

  保养。

  2、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

  况需要进行修理。修理费超过300元的,应向总经理办公室请示。自行修复者,可报销零件购置费用。

  3、车辆维修前,由本车专职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提出具体的维

  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等),车辆维修费用在1千元以下的,报公司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进行初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送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未经批准,驾驶员禁止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项目车辆维修,价格在1千元以上5千元

  以下的的按照车辆维修程序报公司办公室、经分管领导批准,公司副总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车辆维修费用价格在5千元以上的,报公司办公室、经分管领导审批、公司副总审批、总经理批准后送往指

  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

  4、驾驶员必须全程监督维修。维修中若发现新的需维修的内容或更换汽车配

  件,必须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和更换。更换的旧零件须带回公司。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应监督车辆驾驶员按规定的时间和行驶里程及时进行车辆的维护保养。

  第五条.由于驾驶员未按期保养、审验车辆,或者因操作不当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出现故障,由驾驶员承担20%的维修费用。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

  第一条.对驾驶员的基本要求:

  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关交通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

  2、必须具备车辆驾驶、管理、维护的基本知识。

  3、必须保证所管理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证照齐全、有效。

  4、必须具备基本驾驶礼仪,礼貌待客。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否则不得随便发言。

  5、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6、文明驾驶,不准开危险车、斗气车。

  7、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乘车人谈话内容。

  8、服从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9、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并保持畅通。如果号码变更,请及时告知管理人

  员,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来电,应尽快接听。情况特殊确实不能接听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10、在指定车辆的司机发生变更时,前任与后任司机必须就车辆进行交接,必须办理<车辆移交审批表>(附件2)相关手续。

  11、驾驶人员上班时要先到行政办公室报到、打卡。上班时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出车前准备工作,随时等候调派。出车送达时,未经乘车人允许不得离开车辆,应听从乘车人安排。

  12、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

  常时,要立即加补或是调整。出车回来或晚上下班前,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1/4,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3、每天上班前会议室的卫生由驾驶人员暂时负责。如特殊情况急于出车未

  打扫,事后回到会议室,要及时清理会议室的卫生。

  14、驾驶人员应每天利用空档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随时保持车辆的卫生

  清洁(包括车内、车外的清洁)。

  15、单独为公司领导出车时,兼有驾驶员、警卫员和服务员的职责。

  16、开领导专车的驾驶员,领导公事外出或外地学习、开会期间,驶员工作

  由公司办公室安排。

  17、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

  散播消息,保守机密,守口如瓶。

  18、驾驶员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

  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向上级主管反映。

  19、完成公司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原则上因违犯交通规则而罚款的,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因违犯交通规则而接受培训教育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经认定确实因公司事务无法避免的情况出现违犯交通规则而罚款的情况,经领导签批由公司承担。

  第三条.驾驶员未出车时,应在会议室参与各类学习和自学。不准串岗、脱岗。

  有要事确需离开时,需向行政处主管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回来应立即到行政处报到。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报告主管并说明原因。

  第四条.未经公司领导允许,驾驶员严禁外借公务车。擅自外借者,给予200元/次的罚款。对于擅自外借车辆期间,发生违规、损毁、失窃的,均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未经公司领导允许,严禁驾驶员公车私用。驾驶员或其他人员公车私用时违规、损毁的,在扣除保险赔额后,由使用人承担全部损失。

  第六条.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五不”开车(即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车辆有故障不开车、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的原则。

  借故不出车的,按照《考勤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第七条.每日收车后,驾驶员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排除故障以保持车辆良好地运行状态。

  第五章车辆事故管理

  第一条.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或当事人须迅速通知公司办公室,并向交警、保险公司报案。

  第二条.事故车辆的处理、保险理赔、维修等事宜由负责该车管理的驾驶员办理。公司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协办。

  第三条.事故责任处理

  1、经鉴定应负全部或主要责任者,如维修、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

  出部分由当事驾驶员承担50%。除此之外,按其肇事性质与理赔金额予以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

  2、经鉴定应负次要责任者,如维修、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出部分

  由当事驾驶员承担30%。

  第四条.驾驶员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并做辞退处理。

  第五条.对公司持有驾照但不是专职驾驶员,在使用公务车辆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失,维修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出部分由当事驾驶员承担50%。

  第六条.不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造成事故或车辆损坏、被盗、零件丢失的,按保险公司赔付后的差额由责任人全额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第七条.车辆的随车配件和工具遗失或损坏,由本车驾驶员或责任人照价全额赔偿。

  第八条.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无证人员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司给予许可人200元/次的罚款,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未经公司办公室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交换车辆。

  第十条.对全年安全行车,完成任务,节约用油,车辆保养成绩显著的驾驶员,年终给与安全行车特别奖500-800元。具体金额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六章车辆信息管理

  第一条.公司办公室建立公司所有行政车辆资料信息档案。

  第二条.公司所有车辆、保险、养路费、办证等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组织办理。

  车辆证照、保险等有关资料统一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

  第三条.公司所有车辆的年审由公司车辆管理员指导进行。可实行异地审车,各部门全力配合。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条.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

篇八: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细则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工作制度

  1、驾驶员的工作时间是不定时制,必须24小时待命,因公事必须用车的,应做到随叫随到,并且在出车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如本人有急事需要离开,需向项目部请假,超过1天的写好请假条给领导审批后方可。

  3、上班时间做到服从分配、听从调度、不得找借口推诿。

  4、本项目部人员因公用车需要事前向项目部申请调派,项目部依重要性顺序派车。

  5、施工现场运输车原则上不允许离开施工现场,班前检查,班后停放制定位置。因维修保养确需离开的应上报项目部项目部书面备案。

  6、所有驾驶人员应自觉接受上级管理单位及项目部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7、驾驶人员发现因车辆性能、交通环境等因素滋生的潜在交通隐患时,应立即停止行车活动,并及时上报至项目部。

  第二条

  车辆使用

  1、项目部小车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并经公司备案登记。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5、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收车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6、车辆应停放在项目部或工地,外出期间驾驶员应寻找合理的停车场所停放并保证车辆的安全,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三条

  车辆安全

  1、车辆需定时进行维修和保养。

  2、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因违反法规所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全责。

  3、坚持定人定车制度,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与他人驾驶(特殊情况由项目领导批准)。

  4、应坚持“六不”开车: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有情绪不开车、有故障不开车、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

  5、为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对于连续行车及休息不足的驾驶员应安排适当的休息。

  6、项目部所有车辆,场内行车(含进场道路)应提前了解场内道路施工活动情况,在施工活动密集区域行车(倒车)应有专人指挥;进场道路(临时道路)行车应先观察道路行车条件,如遇恶劣天气,如大风、雷雨,因暂停出行及运输作业;在风雨后,应先行观察道路两侧坡体稳定性,如遇沿线塌方或潜在塌方现象,因停止行车活动,且至少等待4小时后,安排人员对塌方路段清理,并确认边坡稳定后方可通行!

  7、因本项目周边道路车流量较大,施工区域较多,沿线住户密集,驾驶人员需格外集中精力,严格车速、载重,行车途中严禁吸烟,禁止接打电话,如有违反本条规定的,一经发现,项目部将警告并作200元/次现金罚款处理,屡次违规且情节严重的,经项目部会议通报并予以开除。

  第四条

  车辆维护及修理

  1、项目部车辆应由项目部统一地点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

  2、项目部车辆维修由项目部负责鉴定。对于车辆出现的问题,鉴定为须进修理厂维修的,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

  3、项目部车辆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应依情节轻重,对驾驶人予以一定的处罚(200—500元之间)。

  4、施工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由车辆所在班组自行决定,但日常保养及大修记录应书面记录备案至项目部。

  第五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处罚或辞退处分。

  (1)无照驾驶。(2)酒后驾驶。(3)超速驾驶

  。(4)未经许可转借他人。

  2、未经领导批准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3、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请交通部门处理,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4、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项目部酌情研究处理。

  5、车辆在夜间随处停放,造成车辆损失和失窃,由本人自行负责。

  6、擅自把车辆交给非项目部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违者给予警告并给与相应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驾驶员管理制度

  1、目的第1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项目部驾驶员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项按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2、行为规范

  第2条

  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第3条

  敬业、驾驶作风端正、遵循职业道德。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4条

  与用车人员搞好协作,禁止用公车办私事。

  第5条

  上班时间不出车时,驾驶员必须在项目部等侯工作,若临时有事或休假离开时,必须向项目部管理人员告知,并保持信息畅通,便与联系。

  第6条

  项目部管理人员因公需外出办事,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7条

  驾驶员请事假,必须经项目部批准。

  第8条

  车辆闲置时,公司需用车,驾驶员工作由项目部统一调度。

  第9条

  所有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服从安排,服务公事。

  第10条

  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11条

  车辆实行“谁驾驶谁负责保管的原则”。

  第12条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驶员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第13条

  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14条

  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第15条

  公务车内不准吸烟。本项目部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16条

  严禁在车内赌博、播放黄色录像带和走私,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报治安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17条

  驾驶员下班后,车辆需回库。第一次违者,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处罚,车辆附件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负责,如车辆失窃,驾驶员须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第18条

  离开车辆时,驾驶员应注意以下两件事项。

  (1)驾驶员需要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车窗、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资料,驾驶员又必须离开时,应将它们放于后行李厢内并加锁。

  第19条

  出发前,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工作。在出发前,应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第20条

  所开车辆必须经项目部、及相关领导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才能进行车辆大修理。车辆修理完后,应认真做好确认工作。

  第21条

  出现事故时,驾驶员应能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及时报告。

  3、礼仪规范

  第22条

  驾驶员应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1)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个人言行得体大方;

  (4)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势。

  第23条

  驾驶员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1)驾驶员应执行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

  (3)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等候时不得有任何不耐烦的表示,应选择好地形将车停好等侯。等侯时,不准远离车辆,不得在车上睡觉,不得翻阅乘车人放在车上的物品,更不得用喇叭催人。

  (5)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第24条

  载客时,车内客人谈话时,不准随便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第25条

  驾驶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者讲话的内容,违者给予批评

  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第26条

  接送公司的客人时,驾驶员应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并作自我介绍,然后打开车门将客人让进车内,关车门时要注意乘客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

  4、车辆保护规范

  第28条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车。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29条

  驾驶员每天抽一定的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打蜡擦亮,做到晴天停车后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土。

  第30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31条

  出车前,还搞好车容卫生,车外要抹洗干净,打蜡擦亮,车辆也要勤打扫,保持车内的整洁美观。

  第32条

  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安全状态。

  第33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滑润油料、电液、冷却液、制动器和离合器总泵油是否足够,检查轮胎气压及轮胎坚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路单、票证是否齐全,检查随车工具是否齐备。

  第34条

  按照车辆技术规程启动引擎,察听声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装置坚固情况,查看有无漏油、漏水、漏气。如有故障应予排除并报车管部门或人员。

  第35条

  出车前严禁酗酒,行驶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严禁抽烟、谈笑及做其他有碍驾驶的动作。

  第36条

  行车过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车、行人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通过十字路口、繁杂地段、转弯拐角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遇到对方车辆违章行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事故。

  5、违章与事故处理

  第37条

  违反交通规则,因驾驶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赔偿金额由当事人承担。

  第38条

  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除认定是驾驶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人负担全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但在保险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保险金额差额的二分之一。

  (3)当公司车辆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对公司的罚款由当事人负担。

  第39条

  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第40条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事故现场,驾驶员应做到: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应将伤者迅速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应记录下对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号,做好事故报告单;

  (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5)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联系相关事宜;

  (6)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与程度、条件许可时,可利用手机、照相机拍下现场实景;

  (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8)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得随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9)除完全认定是自己的过失外,不得将责任揽于一身。

  6、考核与奖惩

  第41条

  驾驶员考核按上述进行考评,年终驾驶员全年基本做到上述全部条款的为公司模范驾驶员。按上述条款对照未达二项为基本合格驾驶员,违反上述5条以上为不合格驾驶员。

  (1)全年考评模范驾驶员,奖综合奖600元。

  (2)合格的奖励200元。

  (3)驾驶员全年在上班时间喝酒的,并延误工作的,每次财务自动扣款100元。

  (4)驾驶员每发生一次事故,扣罚100元。

  第42条

  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理。

篇九: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细则

  

  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

  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全面、规范化管理,保护公司财产,规范岗位标准,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和公司各级正常用车,调动驾驶员工作积极性,形成奖优罚劣、团结向上的运行机制,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车辆管理主要包括:制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公司车辆的购买、处置、调配、使用、维修、保养、年检、保险、理赔、事故处理、税费缴纳、费用支付、费用统计以及公司车辆日常工作的督导等。

  第三条

  驾驶人员管理主要包括:制定公司驾驶人员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公司驾驶人员的登记、证件年审、安全学习、培训及公司驾驶人员日常工作的督导等。

  第四条

  公司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由综合部具体负责。

  第二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五条

  车辆管理原则:

  一、车辆管理以保护公司财产,确保公司正常用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科学管理、严控费用、合理安排、提倡服务为原则。

  二、车辆管理必须制定岗位职责及建立完整的车辆档案。

  三、本公司车辆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和调度。

  第六条

  车辆管理岗位职责:

  一、制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及驾驶人员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二、建立公司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档案:

  1、建立、制定公司所有车辆档案,内容包括公司所有车辆的购买、处置、行驶里程、加油记录、维修、保养、年检、保险、理赔、事故处理、事故处罚、税费缴纳、违法记录、违法处理、费用支付、费用统计、年度预决算等;

  2、建立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档案,内容包括所有驾驶人员的证件登记、事故处罚、违法记录等。

  三、公司车辆及驾驶人员日常管理和调度:

  1、负责办理公司所有车辆日常清洁、检查、保养、停车场地及日常使用调度;

  2、负责办理公司专职司机调度及特殊情况驾驶人员调度;

  3、负责办理公司所有车辆的一、二级保养和简单项目修理;

  4、负责办理公司所有车辆的年检、三级保养及较大项目修理的申请、执行;

  5、负责办理公司所有车辆的购买、处置、保险、理赔、事故处理、税费缴纳。

  四、建立车辆管理外联关系:

  1、建立国家、地方交通法规、条例、通知等学习、宣传平台;

  2、建立与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维保单位、保险公司沟通、协作关系。

  第七条

  车辆使用范围和顺序:

  一、公司用车首先确保公司领导重要公务、商务活动。

  二、接待公司重要来宾、客户及参加公司重要公共或商务活动。

  三、计财部、业务部门工作用车,以及公司各部门紧急事宜。

  四、综合部认为应予派车的其他事项及其他特殊情况。

  五、后勤部门、其他部门购买不便携带的公物。

  六、外单位借用本公司车辆及公司车辆派往外埠,需经公司执行董事同意,并提前通知综合部安排车辆。

  七、公司客车原则上只供乘坐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装载货物。

  八、公司车辆只作公务用途,未经公司执行董事同意,任何人不得私用。

  第八条

  车辆的调度和使用:

  一、在公司车辆允许的情况下,公司领导专用公务车相对固定。特殊情况下,可由综合部统一调度和使用。

  二、在常规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各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部统一安排。

  三、公司所有车辆均由指定驾驶人员作为保管人,保管人负责车辆的日常养护,并对所保管车辆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负有监督和报告责任。

  84四、各部门在公司规定范围内的用车程序为:

  1、因公用车必须提前一天向各自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告知用车时间、人数、办事地点、事项,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综合部提出用车要求,由综合部统一调度派车,并不得要求驾驶员去非因公地点;如遇公司重大活动或公司车辆调度不开,由用车部门自行安排、解决;

  2、因公司重大活动或接待工作必须饮酒后,不得驾驶车辆;

  3、非专职驾驶员用车需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由综合部安排车辆,用车完毕后,需及时将车辆交回综合部;

  4、公司领导配车在其出差之前需将车辆交回综合部,由综合部统一调配;

  5、公司车辆如需外借或派往外埠,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并提前通知综合部安排车辆;

  6、公司以外人员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驾驶本公司车辆的,借车人及驾车人需承担全部责任;

  7、车辆完成任务应及时归队,统一停放在指定地点;

  8、节假日期间,车辆停放指定地点。公司领导节日期间如需公务用车,须由驾驶人员在放假前一天,向综合部备案。

  第九条

  车辆驾驶违法、损坏、事故、丢失处理:

  一、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综合部报请公司批准统一安排。

  二、车辆驾驶违法、损坏、事故、报废、丢失处理:

  1、服从交警的指挥,严禁酒后驾车,杜绝故意违法;发生违法抄报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理,并通知综合部备案;

  2、车辆发生损坏、故障、隐患,由驾驶人员及时报综合部,并提出维修建议,由综合部及时安排日期定点维修;

  3、驾驶人员在用车前应检查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应及时询问上一驾驶人员,并及时通知综合部;

  4、车辆发生事故,应按交通部门规定的程序处理,立即报警索取交通事故证明,并立即通知综合部,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5、发生车辆报废、丢失等重大事件,应立即向综合部通报,以便迅速布置报案、查找及索赔等补救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缓报,以避免更大损失。

  第十条

  车辆的维修和保养:

  一、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必须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由综合部指定专人负责;

  二、车辆的日常保养由驾驶人员按车辆例行保养条例和驾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三、车辆一、二、三级保养及年检按行业规范定程、定级保养、年检,驾驶人员在到达保养、年检时间前通知综合部,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具有资质的定点维保单位保养。大修项目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车辆油料由综合部安排统一购买石油龙卡,由驾驶人员保管并保留每次加油记录单、加油公里数,交综合部统计(长途除外);

  五、车辆零配件、车辆用品、随车工具等物品由综合部安排统一购买,由驾驶人员保管。

  86第三章

  驾驶人员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本章所指驾驶人员包含公司全部公务车辆驾驶员。

  驾驶人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二、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严禁酒后驾车,杜绝交通违法,确保车辆及乘车人的安全。

  三、认真参加交管部门各项安全学习和考核、年审。

  四、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及时、安全地完成任务;端正服务态度,使各用车部门和用车人满意。

  五、动用车辆前做好例行保养检查,钻研技术,努力提高车辆驾驶、保养、维护水平;发现车辆发生故障、隐患,由驾驶人员及时上报综合部,并提出维修建议,由综合部及时安排日期定点维修;发现车辆损坏,应及时询问上一驾驶人员,并及时通知综合部;使用结束,应按公司规定地点停放车辆。

  六、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不得公车私用、驶往外埠、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

  七、爱护车辆,保管好所驾驶车辆内的车辆零配件、车辆用品、随车工具等物品,用完后及时通知综合部补充;节约用油,做好加油记录,减少开支。

  八、配合综合部做好驾驶人员管理工作,将驾驶证正、副本复印件交综合部登记、备案;在规定的日期内进行驾驶证审证、体检。

  九、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应按交通部门规定的程序处理,立即报警索取交通事故证明,并立即通知综合部,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十、有权拒绝驾驶未经车辆年审、牌证不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得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第十二条

  专职驾驶员车辆使用、日常保养和维修:

  一、每天做好车辆的清洁、例行保养工作,定期打蜡;认真、安全的完成每次出车任务;提高服务意识,使各用车部门和用车人满意。

  二、及时向综合部提出车辆的定期、定程一、二、三级保养和车辆年检。

  三、在检查或行驶中发现车辆故障或隐患,应及时向综合部报修,并提出维修申请,由综合部及时安排时间到指定维修点修复。

  四、在车辆定点保养或维修期间,如无其他安排,驾驶员应随车进厂,发现新的问题需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应及时向综合部汇报并征得同意;车辆检修结束后,应对车辆再次检查以确保检修质量,核对维修项目、费用,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提车。

  五、认真服从、完成公司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完成任务后尽快归队,按公司指定车位停放车辆。

  第十三条

  驾驶人员奖励与惩罚:

  一、为鼓励公司专职驾驶员安全行车、优质服务,特为专职驾驶员设立年度安全行车奖励。专职驾驶员加班按照公司劳动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二、驾驶公司车辆同一地点、同一事项两次以上违法抄报的,影响车辆第二年保险费的,由责任人承担保费上调部分,在下月工资内扣除。

  8三、严禁酒后驾车,违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四、驾驶公司车辆因未及时检查发生车辆非正常损坏、操作不当发生车辆事故,有责人员必须承担相关费用的20%作为处罚金,在下月工资内扣除。

  五、驾驶人员发生严重违法抄报、有责重大车辆交通事故,除交纳公司处罚金外,公司还将处以停驶、待岗3—5天处罚。

  六、驾车人员发生严重违法抄报、主责以上重大车辆交通事故,公司被交警部门处以安全处罚的,除交纳公司处罚金外,由责任人写出事故情况报告,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给予经济、行政处罚决定。

  七、驾车人员发生全责重大恶性车辆交通事故或保管不当,致使车辆报废、丢失,情况特别严重,公司被交警部门处以安全特别严厉处罚的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写出事故情况报告,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给予经济、行政处罚决定。

  八、驾驶人员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未及时报警,造成不能提供合法理赔手续,致使事故损失无法正常理赔,责任自负;情况特别严重,被交警部门处以严厉处罚的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写出事故情况报告,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给予经济、行政处罚决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所属公司可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原有相关制度停止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

  90二O一二年十月

  日

篇十: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细则

  

  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强化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十堰市**贸易有限公司所有车辆驾驶人员。

  第二章

  相关人员责任

  第1条:公司所有车辆由综合部统一管理,统一高度,其安全由相关人员负责。

  第2条:综合部负责所有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督促所有司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

  第3条:驾驶员的安全责任

  1.所有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规范合法安全停车,使用车辆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并在离开之前再次检查确认。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

  2.司机在使用车辆前,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现象,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因隐瞒不报而产生的后果由使用该车辆的驾驶员负责。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配件发生故障,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驾驶员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承担维修费用。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

  第三章

  车辆安全检查

  第1条:所有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综合部主管监督检查的制度,严禁未经相关领导的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

  第2条: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第3条:出车前检查,主要检查油、水、电系统是否畅通,有无跑漏;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检查制动机件是否灵敏。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

  第4条:行驶中检查,长时间行驶后,应停车检查各配件和刹车系统情况,及时排除故障。

  第5条:返回后检查,主要检查车辆的完好状况,以便进行及时的保养或维

  修。

  第6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安排出车

  1.

  油、电、水系统有故障时;

  2.

  刹车制动设备性能不良时;

  3.

  驾驶人员极度疲劳、酒醉未醒或身体状况不好时;

  4.

  驾驶人员情绪正处于极度不稳定时;

  第7条: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车辆回库制度,每天下班前应将车辆开回公司停放,因在外送货太晚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确认车辆停放地安全。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

  第4章

  驾驶员行为规范

  1.所有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所有驾驶人员入职时必须提供本人的真实效的驾驶证,驾驶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

  3.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驶员均不得将自己驾驶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

  4.驾驶员在上班时间未安排出车任务时必须在公司静候派遣,若临时有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主管请假并说明出去时间长短以便做好安排。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

  5.严禁将公司车辆用来做私事,违者除自负油费外还将按公司规定处罚。

  6.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不得疲劳驾车,酒后驾车。

  7.驾驶员必须经常检查所开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车辆定期进行年检和季度检,若因车辆未及时季度检和年检或其它证件过期而产生的费用将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出车前驾驶员要检查所需证件,以保证证照齐全。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

  8.所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违者将按照公司规定处理。

  9.驾驶员有事需要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车窗,锁好车门。驾驶室内不能放置财物资料等。

  10.驾驶员在出发前应明确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11.驾驶员在行驶员严禁进行吸烟、饮食和闲谈等有碍行车安全的活动。

  12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故意拖延出车时间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向车辆管理人员或直接向总经理反映,以便及时得到解决。对拒不服从管理、故意拖延出车时间或拒不接受工作任务的,公司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处理。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

  第5章

  车辆养护规范

  1.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注意保养车辆,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部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2.驾驶员应每天抽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做到晴天停车无灰尘,雨雪天停车无泥点。要经常擦洗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做到干净明亮。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

  3.出门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时,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在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

  4.出车前,驾驶员应搞好车辆卫生,车外要擦洗干净,车内也要勤打扫,保持车内的整洁美观。

  5.出车前,驾驶员要检查机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和灯光的安全、准确、可靠,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

  6.按照车辆技术规程启动引擎,查听声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连动装置的坚固情况,查看有无漏油、漏水和漏气。如有故障应及时排除并上报上级领导。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

  7.行车过程中,驾驶员应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车辆、行人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通过十字路口、繁杂地段和转弯拐角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

  第6章

  违章与事故处理

  一.违章处理

  1.由驾驶员个人原因导致的违章,比如:闯红灯、压黄线、违章停车掉头、超速、证件不全等,违章罚款由驾驶员个人承担。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

  2.由于公司要求而导致的违章,比如超载等,违章罚款由公司承担。

  3.因个人原因违章的责任人应当及时消除违章记录,费用自理。公司将从每位驾驶员工资中预扣违章罚款金额的双倍钱,驾驶员消除违章,交清违章罚款后再返回给违章驾驶员,如不及时消除将不再返还预扣金额。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

  二.交通事故处理

  1.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内,当事驾驶员可免除赔偿责任。如在保险范围之外,当事驾驶员应负责实际损失与保险金差额的30%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

  2.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费事故,除支付维修费用外,驾驶员还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驅踬髏彦浃绥譎饴憂锦。

  3.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事故现场驾驶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3.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领导的相关指示。

  3.2如发生人身伤害,应迅速报警,并将伤者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2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迅速报警,等候交警处理。

  3.4牢记对方车辆的损坏部位与损坏程度,条件许可时,可利用手机竹等拍下现场实景。

  3.5应记录下对方车辆的车型、车牌号,对方的姓名等身份信息。

  第7章

  考核与奖惩

  1.为了确保上述规定能得到认真贯彻执行,综合部和行政部将对所有在岗的驾驶员进行考核。

  2.考核采用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合的办法,考核的内容包括安全行车、工作态度等方面。

  3.驾驶员在半年的时间内安全行车,未出任何交通事故,公司将奖励1000元现金。

  4.对于工作勤奋、服从工作安排和表现突出者,公司将视表现给予嘉奖、记功等奖励。

  5.对工作怠慢、拒不服从工作安排、破坏同事团结和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者,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记过直至辞退处理。猫虿驢绘燈鮒诛髅貺庑。

  第8章

  附则

  1.本制度作为十堰市博凡贸易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的补充,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3.十堰市**贸易有限公司拥有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和补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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