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创新经验(2篇)

篇一: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创新经验

  

  妇联反家暴工作经验与反思

  篇一:反家暴活动总结反家暴活动总结什么是家庭暴力?可能在很多人眼中,家暴是家丑,家丑不可外扬。

  实际上,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反对家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那么一旦遭遇家暴如何处理?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的反家暴意识,倡导家庭成员互相尊重,和睦相处,确保每位同志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推动和谐家庭、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教育局的要求,我校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了“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和谐家园”反家庭暴力主题宣传活动。

  历经了20余年的酝酿,2019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

  学校组织专题会议,向老师详细介绍了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中对家庭暴力的明确规定、如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以及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等有关法律规定,并鼓励广大教师,尤其是女教师要独立自主,积极勇敢,敢于对家庭暴力说“不”,遇到家暴时勇于向亲友求助,或者向妇女组织、公安、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途径解决。

  工会褚主席解读了家庭暴力的概念、表现形式、具体特点及类型。

  什么是家庭暴力?大多数人认为:家庭暴力就是身体上的侵害,其实不尽然。

  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于家庭暴力。

  另外,反家暴法在附则中指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

  二、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非法拘禁、侮辱、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遗弃。

  三、家庭暴力的特点: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当事人之间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具有隐蔽性,取证难;恶化升级,后果严重,处罚偏轻。

  四、家庭暴力大致分为四种类型:⒈肉体摧残式。

  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故意杀害、伤害、重度殴打、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⒉精神迫害式。

  用威胁、恐吓、辱骂、猜疑、恶意贬低、故意刁难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尤其不得与其他异性来往,怠慢对方的感受及需要;捏造事实强加给家庭成员或四处宣扬,将第三者带及家中同居或发生性行为,使受害人精神极度伤害;实施冷暴力等。

  ⒊性虐待式。

  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强迫拍摄淫秽照片或录相。

  ⒋虐待体罚式。

  如经常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有病不给治疗等,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限制行动自由等。

  ⒌经济虐待式: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在外赌博欠债,变卖家产。

  蔡校长跟大家普及了遭遇家暴如何处理?反家暴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其他单位,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遭受了家庭暴力,有责任、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不报告的情形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公安机关处理以后,如果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那么公安机关就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可以给他出具一个告诫书。

  这个告诫书可以成为人民法院审判家庭暴力案子的证据。

  当事人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状况,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受理。

  对一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受到强制、威吓无法进行申请的特殊人,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还可以代为申请。

  蔡校长说,之前没有反家暴法,所以很多人没有保存证据的意识,到法院跟法官说遭受家庭暴力要离婚,但没有任何证据。

  另外就是难以取证,很多人遭受轻微的暴力后是不报警的,所以没有任何报警记录、投诉记录,自己拍的照片不一定能在法庭上得到认可。

  因此,对于遭受家庭暴力,首先要及时报警,如果不能报警,也要通知家人、朋友或者是邻居帮忙报警。

  此外,除了报警,还可以向村委会或者学校工会求助。

  身体受到伤害的,应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疗机构实情,医疗机构除了负有强制报告义务外,还可以提供伤情病情就诊记录等材料,而这些将来在法庭上,都可以作为维权的证据使用。

  总之,本次活动围绕“什么是家庭暴力、如何防止家庭暴力、遇到家庭暴力如何求助、受暴者应保存哪些证据”等热点难点问题,将反家暴宣传活动推向了深入。

  会后,全体教师一起观看了反家暴事件案例宣传片。

  通过这一系列反家暴教育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教师(尤其是女教师)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她们的法律素养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引导她们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健康稳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增强了教职工参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责任感,也为平安家庭的创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建设温馨幸福“小家庭”,共建和谐“大家庭”。

  2019316篇二:浅谈家暴与反家暴家庭社会工作的介入摘要家庭暴力不仅是法律关注的一个现象,更是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家庭暴力极大地危害着社会治安、家庭稳定以及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从事社会服务的职业性助人活动,可以为受暴者提供专业性的服务,为反家庭暴力提供专业支持。

  家庭社会工作通过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三条路径介入反家庭暴力,能从深层次上改变家庭成员的沟通模式,影响和干预家庭原有秩序,维护家庭的健康有序和长期稳定。

  关键词: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家庭社会工作摘要1一、问题的提出3二、家庭暴力的类型划分及特点分析4(一)家庭暴力的类型划分4三、家庭社会工作介入反家庭暴力的适切性4四、家庭社会工作介入反家庭暴力的路径选择

  5(一)个案工作介入5(二)小组工作介入6(三)社区工作介入6参考文献:7一、问题的提出家暴是家庭暴力的简称,国际通用词为“”,简称。

  自家庭组建以来,家庭暴力就一直相伴而生。

  近些年,家庭暴力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这不仅因为它是法律关注的一个现象,更是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家暴极大地威胁着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家庭的稳定以及社会的有序运行。

  一般意义上,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在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在我国,婚姻法中所称的家庭暴力指的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1]据全国妇联调查,在27亿个中国家庭中,30%不同程度存在家庭暴力;每年约40万个解体的家庭中,14缘于家庭暴力。

  [2]在社会急剧转型的今天,人们的生活节奏普遍加快,生活压力迅速上升,诸多因素共同作用使得家庭成员的社会角色扮演愈加复杂,社会角色更加紧张。

  现代社会的快速变迁直接影响着家庭暴力事件的逐年上升,反家暴也就成了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斗争。

  二、家庭暴力的类型划分及特点分析(一)家庭暴力的类型划分根据学界的研究,对家庭暴力的类型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不同的划分,比较典型的两种划分方式为:一是从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来看,可以区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

  身体暴力主要指的是对家庭成员身体的攻击行为,比如殴打、推搡等。

  精神暴力主要指通过威胁、恐吓等,从而引起的心理、情绪伤害。

  性暴力主要包括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等。

  二是从施暴者的实施暴力方式来看,可以区分为热暴力和冷暴力。

  热暴力一般是指殴打、撕扯等极富攻击性的暴力行为。

  冷暴力指的是当夫妻之间或者其他成员之间发生矛盾时,不是通过理性方式处理,而是对对方表现出冷淡、轻视等,如不理睬对方、将语言交流降低到最低

  程度、夫妻之间停止或敷衍性生活、不做或尽量少做家务或者冷嘲热讽、侮辱对方人格等,从精神上伤害虐待对方的一种非正式暴力行为。

  [3]此外,与家庭暴力相关的分类还有婚姻暴力、针对女性的家庭暴力、对配偶的暴力、亲子暴力、隐性暴力等。

  三、家庭社会工作介入反家庭暴力的适切性家庭是个人置身于社会关系中的首属群体,是一种法制化的社会制度或单位,它以一种有组织的方式运行,满足家庭及家庭成员相互间的需求,从而也形成了该家庭成员间特定的互动模式。

  家庭社会工作是以家庭为本的社会工作介入,即动员社会及家庭资源,促进家庭正常运转及发展的社会福利与服务。

  [4]家庭社会工作旨在解决家庭问题,增进家庭福利,更好地实现家庭功能及维持家庭的良性运转。

  家庭社会工作介入反家庭暴力,可以实现社会工作所秉持的“助人自助”的专业价值理念。

  首先,家庭社会工作的助人理念重在强调增权,即在助人过程中帮助个人或家庭获得自己解决问题、摆脱困境的能力。

  在反家庭暴力中,社会工作有如下功能:“填补家庭制度的不足,调节社会矛盾和不均,促进个人才能发展。

  ”[5]这恰恰是家庭社会工作在反家庭暴力方面的独特优势。

  其次,家庭社会工作遵守的平等、尊重、接纳、保密等专业伦理为反家暴提供适切的价值支持。

  大多数发生了家庭暴力的中国人都具有“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而家庭社会工作可以为受暴者排解心理担忧,在受助人不希望熟人知晓的问题方面可以发挥独特的作用。

  再次,家庭社会工作介入反家庭暴力,将把帮助家庭解决问题和支持暴力受害者结合起来,协助家庭发掘自身及社会资源,增进家庭功能,改善家庭关系,解决家庭困难,这是家庭社会工作的目标所在。

  “较之其他部门,家庭和社区相对资源缺乏,社会工作的介入可以整合分散的、潜在的非正式社会资源为系统的、正式的社区干预服务系统;变单一调解功能为多元化服务系统;强化专业培训使社区支持更规范、有效;变单一的援助为

  居民的自助和互动,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交换服务相结合等”。

  [6]最后,家庭暴力往往是基于不平等的性别权利关系的结果。

  在现实的家庭暴力中,施暴者往往都是家庭中的男性,是通常意义上的强者,而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妇女和儿童,即是通常意义上的弱者。

  凡存在暴力的家庭,一般都存在权力高的一方对权力低的一方的控制与压迫。

  家庭暴力的发生从某种角度上讲是家庭自动平衡系统被打乱的危机状况,家庭社会工作的介入是通过一系列的调整和问题解决过程来维持家庭相对稳定的权力自动平衡状态,进而从深层次上改变家庭成员的沟通模式,影响和干预家庭原有秩序,维护家庭的健康有序和长期稳定。

  四、家庭社会工作介入反家庭暴力的路径选择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从事社会服务的职业性助人活动,可以为受暴者提供专业性服务,为反家庭暴力提供专业支持。

  家庭社会工作介入反家庭暴力的路径选择依赖于社会工作的三大专业方法,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来预防和反对家庭暴力能发挥其独特的优势。

  依据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介入反家庭暴力。

  (一)个案工作介入长期以来,家庭都为其成员提供了不可替代的保护功能。

  但是,随着社会现代化的推进,家庭结构、婚姻方式及家庭生活方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变革打破了传统家庭的稳定状态,家庭自行调节的能力大大降低,家庭暴力频发,常常使得家庭陷入困境而无力应对。

  个案工作就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案主,采用直接的、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运用有关人际互动与家庭角色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及专业技术,协助个人或家庭处理困难和问题,帮助案主充分认识并发掘自己拥有的资源和潜能,增强其解决困难、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以维护和发展个人及家庭的健全功能,增进其福利。

  社会工作者运用此方法可以帮助遭受暴力的家庭成员以及篇三:“反家庭暴力”活动工作总结张湾区财政局开展“反家庭暴力”活动工作总结张湾区在全区实施创建“无家庭暴力社区(村),打造和谐张湾”活动,我局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严格按照张妇维字[2019]2号文件要求来组织落实,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保证创建活动有序进行。

  成立了张湾区财政局开展“反家庭暴力”活动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的开展给予组织上的保障,使这项工作开展的有领导、有计划,真正落到实处。

  二、通过构筑各种活动平台,达到户户参与、人人有责的创建新局面。

  1、成立领导小组,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疏通信访工作渠道,对妇女儿童特别是涉及家庭暴力的矛盾纠纷、上访件给予高度重视,积极有效的化解、遏制此类矛盾纠纷。

  3、利用“五五”普法和有关节日时间,宣传学习《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4、3月8日,在举办“庆三八”活动中,对妇女法律法规、妇女维权的宣传和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5、在“三八维权周”内积极开展活动,组织妇女干部、职工到其他单位参观学习;召开座谈会,交流思想,倾听民生,解决困难;办维权板报,宣传法律法规等。

  虽然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创建活动,也受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由于没有现在可循的模式,一些制度职责还没有完全建立和运行,活动效果的辐射面还不广等。

  今后,我们将继续把这项工作作为妇联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新的有效方法,大胆创新,使这项工作能够真正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切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事件发生,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维护家庭安宁和社会稳定。

篇二: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创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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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妇联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XX月XX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受到社会和相关部门的关注,市人大对该法的宣传和推行十分重视,委派我会针对XX市家庭暴力现状进行调研汇总,并作工作汇报。

  一、我市家庭暴力的现状

  1、家庭暴力信访总量偏大。在20xx年接待的x件婚姻家庭类纠纷中,涉及家庭暴力的占x件,所占比例为x%,暴力受害者均为妇女。2、家庭暴力数据逐年上升。由于妇女自我保护和法律意识的增强,家暴投诉数据从20xx年x例、20xx年x例增长到20xx年x例。3、家暴群体多元化。施暴者中农民占x%,无业人员x%,个体经营者x%,城区有固定职业者x%。家庭暴力不仅发生在农村、无业人员家庭,在干部、教师、医生、私营老板之间也多有发生。4、家暴形式多样化。很多家暴已不局限于常见的肉体损伤,施暴者用棍棒、匕首、剪刀、烟头甚至硫酸等残害或威胁女性的屡见不鲜。相对肉体伤害,更多的现代家庭出现了冷暴力,他们不打不骂,以冷漠、轻视的态度对待对方,拒不履行家庭义务,在精神和感情上摧残对方。行为暴力较多存在于农村,冷暴力则发生在知识分子家庭和高素质人群。5、家暴危害严重化。家庭暴力的消极影响从个人、家庭、社会角度来说都是显而易见的。它直接影响了婚姻质量和家庭稳定,也辐射着下一代的成长,阻碍着社会文明的进步。

  二、妇联在反家庭暴力中的相关工作

  1、热心接访,为妇女排忧解难。信访接待是倾听妇女呼声的窗口,对每一位来访妇女,我们都热情接洽、温情相待。妇联干部积累了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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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接访经验,针对不同的来访情况,采取不同的调处方式。有一对桃林的年轻夫妇,女方林某是外地媳妇,能干要强,夫妻间没少打架。林某哭哭啼啼找到妇联要离婚,言语中得知她有一对儿女,对丈夫也有感情。我们感叹这种家庭如果破裂的话太可惜了,于是先安抚好林某的情绪,私底下与她丈夫沟通。来来回回四个回合,第一次是电话里向男方询问情况听听他的想法;第二次请他到妇联来坐坐,聊聊家常,倒倒苦水;第三次安排小两口在一起,让他们眼瞪眼地互相指责对方的过错,之后建议两个人分开几天,换位思考反思自己;第四次把男方带到女方借住处,男方作出保证“我再不打你了”,小两口笑呵呵回家。在多年的接访中,我们发现很多家庭矛盾并没到不可调和的地步,让当事人渲泄完不良情绪,认真帮他们分析矛盾的症结,适当地予以指导并告诉他们努力的方向,对他们多一些理解和真诚,少几句批评说教,纠纷就在温言细语中化解了。

  2、群策群力,共同打击家庭暴力。对较为重大的家暴信访件,我们会协同受害妇女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派出机构报警,然后申请司法部门作伤情鉴定。如果受害妇女的人身长期受到威胁和伤害,感情确已破裂,我们会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指导其走司法程序。有这样一个典型案例:赵某因长期受到丈夫叶某的暴打和恐吓,曾经向法院提起过离婚诉讼,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请求。之后丈夫并不悔改,变本加厉地以各种方式折磨赵某。赵某来妇联求助的时候,数次表达自己生不如死,要与叶某同归于尽。我会速帮赵某申请了法律援助,并派出一名经验丰富的维权专干与民事法官和立案庭沟通,将所了解的真实情况以及当事人的极端情绪告知,力求再次立案。之后到城东派出所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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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以前的接警记录,协同赵某备案,请求保护其人身安全并严惩叶某的家暴行为。在我们的指导下,赵某下载了受暴的图文信息和视频资料,收集了居委会的解调笔录和旁观者的证人证言。大量新证据的提供、参与部门的建议、舆论的同情和控诉、我会的全程陪同,让起诉得以受理并胜诉

  3、弘扬美德,倡导文明和谐新风尚。为弘扬良好社会风尚和家庭美德,我会大力开展了一系列文明创建活动。积极组织了XX市“十佳好婆媳”、“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和表彰,倡导家庭成员平等谦让,夫妻之间尊重关爱;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家风”、“最美女性”系列活动,树立和宣传“最美”典型,鼓励广大妇女崇德向上,求善求美。

  4、带动创业,提升妇女自身价值。20XX年至今,我会定期举办女性创新创业培训班,带动妇女创新思路,鼓励妇女一人学一技,自力更生。经过近两年的摸底和收集,我会建立了全市创业女性数据库,为达标项目争取配套资金,并且促成了与外界的横向交流,实现了创业个体之间的资源共享与合作。在创业的热潮中,很多女性找到了求生存谋发展的基本手段,拥有了经济独立权,赢得了在家庭和社会中应有的平等地位和权益。

  三、反家暴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宣传推广不够深入。部分人对身边的家暴行为持麻木心态,认为“家务事”不触及法律;基层组织和一些部门明知家暴是违法行为,但不知如何有效处理。建议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尽快完成《反家庭暴力法》在全市范围的宣传,尤其在社区、村,入户知晓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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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联动配合不够有力。家暴行为大都持续、循环地发生,调解和警告不起作用,需要合理地“以暴制暴”。建议司法部门、社会团体、基层组织之间加强配合,构筑反家暴社会网络,并对一些家暴恶性案件予以专项治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起到警示、教育、惩戒的作用。三是救助渠道不够广泛。走访发现,很多家暴受害人存在经济、居住、医疗、诉求等方面的困难。建议增加救助渠道,例如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减免司法鉴定费用、提供庇护场所、及时医疗诊治等等,共同给予受害者有效的帮助和保护。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它的和谐稳定是构建幸福生活的基础,因此,反家庭暴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新法的出台,表明了国家对家庭暴力的态度,畅通了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规定了相关部门的强制报告、受理义务,增强了反家暴工作的可操作性。今天,作为一级妇联组织,我们庆幸《反家庭暴力法》的诞生;作为妇女同胞的娘家,我们感谢各位在这里共商保护妇女权益之大计。在此,我代表妇女工作者作出承诺:反对家庭暴力,我们甘当己任,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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