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总结】赤城县民政和民宗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谋划

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谋划2016年以来,赤城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构建“和谐民政、平安民政、阳光民政”为目标,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总结】赤城县民政和民宗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谋划,供大家参考。

【民政总结】赤城县民政和民宗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谋划


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谋划


2016年以来,赤城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构建“和谐民政、平安民政、阳光民政”为目标,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推动民政工作的有力抓手,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民政事业的良好开局。

一、2016年工作总结

()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努力发挥民政托底作用

1、城乡低保工作。一是春节前安排慰问资金208万元对6833户困难家庭开展了走访慰问,确保困难群众愉快过节。二是充分发挥低保核查中心职能,组织县、乡工作人员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核查,清退不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对象1998户、1984人,及时将2684户、4033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三是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从201611日起,城镇低保月保障标准由390元提高到47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由235元提高到275;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2250元提高到290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由130元提高到150元,逐步实现农村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四是及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我县共有城镇低保对象1924户、2668人,年发放城保资金885.34万元;有农村低保对象37256户、46818,年发放农保资金8056.73万元;越冬前,为5711户特困户发放取暖补助资金257万元;为全县矽肺病患者下拨临时救助和门诊救助资金396.8万元。

2、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从201611日起,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年供养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5500元,分散供养对象年供养标准由2600元提高到3000元。二是及时发放五保供养资金。我县现有农村五保对象3460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257人,分散供养对象3199户、3203人,年发放五保资金1053.5万元。三是加强中心敬老院基础建设。实施了云州中心敬老院搬建工程,该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占地2797平方米,建筑面积3095平方米,整体3层局部四层结构,年内已完成主体工程;投资100万元对雕鹗中心敬老院进行了扩摸,年内已开工建设,力争2017年完工,建成后可增床位200张,五保集中供养能力将进一步提高。

3、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一是资助全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47053名参加了新农合,资助参合资金705.8万元。二是推进医疗救助工作与大病保险制度相衔接,全年共对403名大病患者实施了救助,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72.8万元。三是对677户因重病、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临时性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性生活救助,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5.62万元。四是开展了对重度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工作,年内共救助精神病患者1名。

()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升灾害救助能力

1、及时查灾核灾报灾。今年汛期以来,我县部分乡镇遭受了严重的洪涝、风雹灾害,灾害造成227个行政村、23718户、59876人受灾,受灾面积8820公顷,成灾面积7344公顷,绝收面积994.8公顷,因灾倒损房屋464户,574间。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182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3987万元,面对灾情,组织县、乡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查灾、报灾和灾民救助工作,做到了灾害反应及时、迅速,救助公平、有效。年内共下拨春荒救灾款278万元,新灾救灾应急资金64.5万元。

2、继续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和“一元民生”保险的投保工作。为拓展民生保障范围,进一步增强农村群众抵御灾害风险的能力,2016年已续缴“一元民生”保险费29.8174万元,农村住房保险费55.2928万元。今年遭受洪涝灾害时倒损的农房得到了及时赔付,共赔付219户,赔付金额58万元。

3、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一是对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了完善,对灾害信息员数据库进行了更新,组织18个乡镇灾害信息员参加全市救灾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升灾害应急能力。二是加强救灾物资储备,投资30万元新建了县级救灾物资仓库,采购了帐篷、棉被、棉衣等救灾物资300余件,进一步提高救灾保障能力。三是会同气象局、科技局等减灾委成员单位于512日在车站广场附近开展了以“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为主题的“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现场共摆放展板5块,发放防灾减灾宣传书籍500余本、宣传单1000余张,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四是积极开展向省洪涝灾区捐赠活动,共接收捐款21.16万元。

()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不断加强涉军群体保障工作

1、双拥工作。2016年春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组成慰问组,对我县驻军部队、光荣院、军休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

2、优抚工作。一是落实优抚对象抚恤标准提标政策。从201610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二是足额下拨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全县共有优抚对象3414人,年发放抚恤补助资金1692万元,门诊补助资金120万元,重点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补助资金90万元;44名优抚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为13名优抚对象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为1118名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3、接收和安置工作。一是制定了《赤城县2014年退役士兵安置方案》,通过档案实绩排分选择单位方式, 9名符合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全部安置,及时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3.3万元;10月制定了《赤城县2015年退役士兵安置方案》,安置退役士兵14人,及时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5.45万元。二是接收2016年退役士兵68人,为63名自主就业义务兵发放自主就业金195.3万元。三是为962014年入伍和1042015年入伍的义务兵发放2016年家庭优待金,227.6万元。四是22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通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全部就业。

4、散烈集中安葬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对散埋烈士集中安葬工作,今年共迁入县烈士陵园散埋烈士29名。二是在“清明节”、“9.30烈士纪念日”开展了烈士祭扫活动。三是今年投资80万元对雕鹗烈士陵园、样田长嵯战斗纪念广场进行了维护和道路硬化。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深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1、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一是加强对婚姻登记窗口单位的规范化管理,通过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年办理结婚登记1758对、离婚登记856对、补办补发婚姻登记1333对。二是认真落实收养工作的相关规定,年内共办理收养手续一人,登记合格率100%

2、殡葬工作。一是争取资金200万元完成了县殡仪馆技改项目,殡仪服务环境进一步提升。二是落实殡葬惠民政策,为48名困难群体落实殡葬惠民资金6.85万元。三是继续推进凤凰山公墓改扩建项目,已完成招商引资720万元,主要用于修建墓区景观及绿化、美化工程。93日,凤凰山公墓举行了“民族魂”纪念碑落成一周年暨恭迎老革命入园仪式,已安葬了段苏权、钟辉琨等十位革命先辈。

3、继续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年内对地名信息进行了补查,《赤城地名志》编纂工作已基本完成。

4、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今年登记注册社会组织2个,合格率100%。对全县67个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清理注销不合格、不参检社会组织2个。

5、留守儿童摸底工作。制定了《2016年留守儿童工作要点》,对全县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全县共有留守儿童1294人、留守老人3540人、留守妇女883人。

6、流浪乞讨工作。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档案,年内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92人次,救助金额3.36万元;完成了我县困境未成年人的摸底排查和数据采集工作,共计421人。

()养老和社会福利体系快速发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1、老年人保障工作。一是对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进行了统计,全县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55112人,其中农业人口49142人。二是及时足额发放高龄补贴资金。年内共为7484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资金233万元。三是推进60-80岁老年人参加“助老健康御险”投保工作,按照每人每年30元自费自愿投保,全年共有13826人投保。

2、幸福院建设工作。按照市局和县政府下达我局2016年完成6所大型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任务要求,通过精心选址分别在三道川乡、田家窑镇、独石口镇、云州乡、后城镇、雕鹗镇、东卯镇、龙门所镇8个乡镇完成了8所乡镇级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11月底前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全年共下拨农村互助幸福院奖补资金300万元。

3、孤儿保障政策落实工作。联合财政、公安、卫生等八个部门出台了我县《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年共为101名孤儿发放生活保障金78.05万元。

4、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全县共有符合“两项补贴”的残疾人6784名,按照困难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5元、重度护理补贴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全年共发放“两项补贴”资金492.1万元。

5、慈善工作。一是积极开展“赤城慈善日”捐赠工作,共收到捐款28.44万元。二是大力开展慈善救助,年内共救助先心病儿童、恶性肿瘤、白血病等重大疾病患者61人,发放救助金8.3万元。三是认真开展福彩助学活动,全年共资助特困学生15名,资助金额6万元。四是在我县建立了爱心“慈善超市”并于92日开业运营,通过爱心商家捐赠的食品、衣物已累计救助困难群体118人次。五是县“中福在线”电脑福利彩票销售厅全年共发行福利彩票780万元。

()支持民族村经济建设,维护宗教界和谐稳定

1、民族工作。一是开展了少数民族人口统计工作,全县共有少数民族人口5429人,占总人口的1.7%。其中满族2543人、回族858人、蒙古族1599人、其他少数民族429人。二是积极做好民族村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年内共为5个民族村申报了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分别是独石口镇杨家窑回族村育肥牛养殖项目、青羊沟满族村护地坝建设项目、东卯镇头道营满族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东万口乡塘子营蒙古族村大口井建设项目、大海陀乡东山庙回族村村容村貌整治项目,共申请资金52万元。三是及时更新少数民族流动数据库,统计出少数民族外来流动人口14人。四是联系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10家清真食品店进行了安全检查,没有出现“清真不清”的问题。

2、宗教工作。一是联合县消防支队对辖区内开放的12所宗教活动场所(其中佛教7所、道教1所、基督教2所、伊斯兰教2)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二是为抵御净空及“净宗学会”的渗透活动,对宗教活动场所内的书籍进行了排查,共销毁净空相关书籍2386册,光盘534张。三是加强对我县宗教界加强管理和引导,确保了各类重大节日期间宗教界的和谐稳定。

()开展“两学一做”集中学习,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按照县委统一安排,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动员会,并印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局主要领导带头讲党课3次,为党员订购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刊物,要求党员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天自学一小时。通过学习教育,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进一步要求党员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党员自身素质和理论水平得到提升。

二是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制定了民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分解情况》,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做到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意识,真正做到了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社会相信的民政干部。

三是按照县委安排,选派6名工作人员到茨营子乡韩家栅村、东瓦窑村开展精准脱贫帮扶工作,为两个村贫困户进行建档立卡,制定了帮扶规划,修建护路坝80米、硬化过水路面6个,硬化道路100米,为村委会购置8套办公桌椅和4组档案柜。对两个帮扶村45户困难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

二、2017年工作谋划

在圆满完成2016年各项民生保障工作的基础上,对2017年工作进行了谋划,切实发挥好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保基本、托底线、救急难”的重要作用。

()着力推进民政项目建设

一是继续完善云州中心敬老院附属配套设施建设。2016年云州中心敬老院主体工程已完工,2017年继续对敬老院各项附属配套设施进行完善,确保尽早搬迁入住。

二是继续完善雕鹗中心敬老院扩模项目。投资100万元对雕鹗中心敬老院进行扩摸,力争2017年完成扩建项目,建成后可增加床位200张,进一步提高五保集中供养能力。

三是启动县殡仪馆搬迁项目。积极谋划县殡仪馆搬迁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1500万元,占地20000㎡,力争2017年完成立项、选址、可研性批复等前期相关手续。

()着力推进民生保障工作

1、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进城乡救助一体化建设,全面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政策,确保与省、市标准同步增长。开展好春节等重大节日慰问活动,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2、做好冬令春荒期间的灾民救助工作。完善灾民救助台账,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做好冬春灾期间无自救能力灾民的救助工作,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3、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待抚恤资金。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和安置工作。开展好双拥慰问工作。

4、加大养老和福利事业发展力度。制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养老事业。落实好高龄老人、孤儿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保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保障金。从201711日起,将95-99周岁的老年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100元,并为95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护理补贴100元,力争利用三年时间将我县打造成“长寿之乡”。

5、强化社会事务规范化管理。加强社区基层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规范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办理效率。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确保登记合格率达100%。落实殡葬惠民政策,推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启动《赤城县民政志》编撰工作。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和业务水平,强化干部队伍素质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目标责任制》,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严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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