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办法】辽阳市农产品现代流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试点办法(完整文档)

辽阳市农产品现代流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试点办法为加快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形成完善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4〕36号)精神,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办法】辽阳市农产品现代流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试点办法(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商务办法】辽阳市农产品现代流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试点办法(完整文档)



辽阳市农产品现代流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试点办法


为加快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形成完善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43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资质条件

(一)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运营企业注册地须在我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完善的农产品电子商务运行软件平台支撑环境,取得ICP证号,电子交易支付接口完善。

(三)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功能完善,能够为我市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交易中心、批发市场、连锁零售企业、冷链物流企业等提供网上推广交易平台或电商解决方案。

(四)同时具备下列4个条件中的两个:服务本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内企业达10家以上;服务本市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农业生产资料企业等100家以上;上线本地单一农产品品种50个以上;上线当年实现网上农产品交易额500万元以上且年增长20%以上。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向市服务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辽阳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企业申请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13份,装订成册。内容填写要真实、准确,所要求填写的内容不能空缺,附件应当齐全。

(二)评审。市服务业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三)审批。对经评审认定的企业,报市政府批准。

(四)公布。对经批准的企业情况,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支持政策

(一)支持方向及环节。对农产品电商平台软件研发设计、系统集成、服务功能提升等给予资金支持;对实现线上交易而在线下建立农产品展示店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农产品质量追溯、检测设备(软件)建设给予支持。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支持采取直接补助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补助一般不超过支持环节总投资的50%,其中电商平台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农产品展示店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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