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方案】铁山港区交通运输局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中央八项规定活动深入开展,按照区委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铁山港区交通运输局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交通方案】铁山港区交通运输局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中央八项规定活动深入开展,按照区委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北铁办发〔201717号)要求,经局总支委研究决定,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反对“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线,以解决工作人员中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问题为重点,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纠风工作责任制为抓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为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治理范围和对象

治理范围: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及所辖企业。

治理对象:上述部门和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人员。

三、重点治理问题

(一)“不敢为”问题。重点整治:借口管的严了、约束多了,工作放不开手脚,该抓的事不抓,该管的事不管,只求不出事,庸庸碌碌守摊子、平平安安占位子、浑浑噩噩混日子;不敢担当、不敢负责、执行力不强等问题。

(二)“不会为”问题。重点整治: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学习法规政策,不熟悉本职业务,敷衍塞责、尸位素餐;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愿做;业务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等问题。

(三)“不想为”问题。重点整治: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客观理由拖着不办,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办;作风散漫,纪律涣散,精神萎靡不振,工作不在状态,消极怠工等问题。

四、重点治理领域

(一)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对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运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企业等安全生产领域的岗位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自身岗位责任履行情况,特别是监管职责和服务作用同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理念不牢、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严肃查处监督检查不严格、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到位等庸政懒政、失职渎职等行为。

(二)重点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项目建设进展迟缓、组织协调不到位、推动不力等问题。在农村公路建设行动计划中要解决好建设工期拖延、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在项目建设中履职不力、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等违纪违规和失职渎职行为。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突出问题。重点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改革进展迟缓、审批环节过多、办事效率低下、手续过多过滥等问题,坚决消除审批“灰色地带”,严肃查处行政审批事项“明放暗不放”、“虚放实不放”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交通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对执法人员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办“人情案”、滥用自由裁量权、以罚代管、权力寻租等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规范、吃拿卡要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加大公路“三乱”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纠风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监管部门责任缺失、执法人员不依法行政等失职渎职行为。

五、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方法步骤

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与“三严三实”、中央八项规定活动紧密结合,做到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1.动员部署阶段(421日—430日)。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大力宣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好这次专项治理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6月底)。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能、岗位职责进行全面排查和认真梳理,对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1学习提高。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意见专题学习,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强化为发宗旨、牢固树立为民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

2找准问题。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组织开展专题讨论会,认真梳理查摆“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具体问题,认真填报《“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整改台账》(附件1),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如实填写《个人自查整改情况登记表》(附件2),各单位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集中报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承诺公示。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就“作风态度”、“依法行政”、“服务效率”、“勤政廉政”等内容公开做出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单位公开承诺书》、《党员干部公开承诺书》。

3.监督检查阶段(7月初—11月底)。局办公室要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纳入年底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考核内容。同时,在检查中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进行严肃查处、系统通报和实施问责处理。

4.总结提高阶段(11月初—12月底)。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的制度和措施,健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措施

1.建立教育引导机制。要将专项治理活动与“三严三实”、“中央八项规定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牢固树立为民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局属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2.建立明察暗访机制。各部门要将明察暗访作为发现问题的重要途径,认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等监督检查。要把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对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效进行认真梳理整改和总结反馈,努力营造正风肃纪的工作氛围,树立良好的交通运输行业形象。

3.建立问题查处机制。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整改、逐一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局机关要加大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严肃查办。该通报批评的,要及时通报;该给予纪律处理的,要及时给予处理。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不力、屡屡出现问题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4.建立检查报告机制。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建立专项治理月报告工作制度,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于每月月底前将本月工作进展、问题查处、案件查办等情况报送局治理办。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为确保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开展,局成立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执纪问责,落实监督责任。局机关要立足职能定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检查不到位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确保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

(三)强化纠建并举,落实纠风责任。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责任制,强化问题导向,坚持纠建并举,逐步健全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的长效机制。要着力解决“不敢为”问题,建立完善敢于担当负责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不会为”问题,建立完善业务能力提升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不想为”问题,建立完善强化宗旨教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在治理中整改,在整改中提升,在提升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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