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方案】银海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整改方案【范文精选】

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整改方案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16〕84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精神卫生工作调研组的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银海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整改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银海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整改方案【范文精选】


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整改方案


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1684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精神卫生工作调研组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落实国家、自治区调研组的调研意见,进一步推进完善我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机制,细化部门工作职责和要求,加快推进试点工作进度,努力做到工作管理无漏洞、工作职责无空白、工作进度无滞后,探索创新有成效,试点工作结硕果。

二、整改内容和要求

(一)尽快建立完善社区康复机构

尽快理顺社区康复机构工作机制,制定并完善社区康复机构建设要求、服务内容、工作规程、工作制度等,落实工作人员,确保社区康复机构正常运转。201612月前,要按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北海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要点〉的通知》(北卫发〔201680号)要求建立1家康复机构。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镇政府

配合单位:区残联、区卫计局。

完成时限: 201612月底前。

(二)全面复核诊断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协助相关医疗机构对全区系统管理的所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全面复核诊断工作和危险性评估。

1.辖区病例复核诊断。实行辖区负责制,由区卫计局组织,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北海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对口联系制度的通知》(北卫发〔201690号)确定的对口联系辖区要求,抽调精神科医师、精神卫生人员,乡镇卫生院抽调精神病管理人员等组成复核诊断组深入辖区,进村入户、逐一开展复核诊断和危险性评估工作,做到不漏户、不漏人。建立登记表,逐一登记复核诊断和危险性评估信息,掌握底数,尤其是掌握危险评估3级及以上患者的具体名单及详细信息,汇总上报市精防办和卫计委。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区卫计局、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612月底前。

2.掌握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按照精准扶贫要求掌握全市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量情况,登记管理并纳入扶贫帮扶对象。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区残联、区人社局、区卫计局、银海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1610月底前。

(三)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及应急预案

1.建立联席会议例会制度。区联席会议要定期召开例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及时组织讨论解决当前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推进措施落实,反馈工作成效,同时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各镇政府

配合单位:区残联、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银海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1610月底前。

2.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预案。针对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等紧急事件,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建立应急通道、应急机制和信息交流机制。做到响应快速,处置科学,应对有力。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区综治办。

配合单位:区残联、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银海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167月中前。

(四)创新工作理念,探索新的管理模式

1.尽快出台实施有奖监护政策。按照中央综治办等六部委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要求,要突破现有工作模式,探索建立综治牵头、部门配合、财政保障、家庭参与的有奖监护机制,尽快出台有奖监护实施方案,切实可行的引导监护人承担和落实监护责任,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区综治办。

配合单位:区残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67月中前。

2.建立“一站式” 严重精神障碍患保障服务平台。盘点理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新农合、医疗救助、残联补助等各种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政策和申办程序,整合相关政策,简化手续,建立“一站式”申办程序,实行一个窗口申办,使病人在就医时,能了解所有救治救助政策和申办程序,在一个窗口就能办理申报各项救治救助政策报账或补助手续,切实方便群众,并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获得更多救助,降低医疗费用自负比例。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区卫计局。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综治办、区残联、区民政局、银海公安分局。

时间要求:20168月底前。

(五)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管理和服务体系

各镇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各村(社区)委会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帮扶小组,由各镇统一管理。要分别制定完善两个小组的工作制度、工作要求、信息报告规范。认真落实管理和帮扶责任,切实强化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动态管理,及时化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苗头。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配合单位:区综治办、区残联、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银海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167月中前。

(六)创新工作理念,探索新的管理模式

按照中央综治办等六部委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要求,要突破现有工作模式,探索建立综治牵头、部门配合、财政保障、家庭参与的有奖监护机制,尽快出台有奖监护实施方案,切实可行的引导监护人承担和落实监护责任,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区综治办。

配合单位:区残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67月中前。

(七)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各镇、各单位要加快工作进度,要按照《北海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补助资金北海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卫发〔201688号)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区综治办、区残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银海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1612月底。              

三、应急措施

春末夏初和秋末冬初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高发季节,为尽快扭转当前被动局面,尽可能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提出以下应急措施。

(一)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大多发生在居家治疗阶段,而且在整个居家治疗过程中因缺乏监护人的有效监管,患者不能持续规律服药、甚至完全停止服药而导致疾病复发,最终发生肇事肇祸事件等危害社会的严重不良后果。为了解决精神障碍患者长期居家治疗不能规律用药,导致疾病复发发生肇事肇祸事件,根据国家调研组指导意见,区财政要投入资金购买长效抗精神病药物——氟哌啶醇癸酸酯(哈力多)。迅速给予所有精神分裂症、有肇事肇祸倾向和发生过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注射,以稳定病情,减少肇事肇祸。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配合单位:区综治办、区残联、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银海公安分局。

(二)各镇要组织各村委迅速建立镇级综合管理小组和村级帮扶小组,落实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动态管理、监护责任、监督服药和困难帮扶等,如病情变化,及时送精神病专科医院治疗,把肇事肇祸遏制在萌芽状态中。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配合单位:区综治办、区残联、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银海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167月中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各镇政府要对本辖区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和组织机构,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实施分级管理,与村委签订责任书。各镇政府、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将工作任务细化量化,明确责任,限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将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纳入本部门、本系统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核制度,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二)完善投入机制,保障防治经费。区财政要按照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的要求和需要,落实专项经费,统筹使用新农合、医疗救助、残疾人疾病补助等专项资金,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做到优先保障,并加强资金监管。审计部门要加强专项经费的审计和监督。

(三)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区绩效办要将对各镇、各相关部门的考核纳入市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镇和各部门工作的督促和考核评估。确保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四)做好整改总结。请各镇政府、各成员单位认真分析、总结整改工作及其他试点工作,形成整改报告,于201611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告报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办公室(区卫计局),电子版请发bhsyhqwsj@126.com,联系人:王燕,联系电话:3219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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