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方案】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改善人居和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按照“四城联创”战略部署,2015年,我市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创建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改善人居和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按照“四城联创”战略部署,2015年,我市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创建目标。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全面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改善城乡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建设健康通化、美丽通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社会监督;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点突破、统筹推进;坚持为民创建、创建为民、成果共享。

三、工作目标

2015年为创建基础年,启动创建各项准备工作,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推进城市建设,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打牢创建基础;2016年为创建提升年,进一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城乡面貌明显改观,长效机制规范运转,市民综合素质和健康水平显著提升;2017年为创建攻坚年,推动各项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全面完成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指标,力争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的考核验收。

四、主要指标及责任单位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涉及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八方面任务(详见附件)和十项必备条件。

十项必备条件及相关责任单位:

()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0%(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责任单位: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制定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法制办)

()城市建成区内无烟草广告。(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城建局)

()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本市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90%(责任单位: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五、实施步骤

()宣传启动阶段(20155月—6)

召开全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启动大会,部署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分解工作任务。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种主流媒体和设置广告牌、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创卫”活动家喻户晓,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155月—201612)

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层层召开动员会,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加大治理力度,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检查,指导“创卫”工作,边创边查,边查边改,促进落实。

()申报验收阶段(201612月—201712)

1.完善申报各类材料。

完成本底资料名册的汇总和基础材料的归档立卷,完成创建汇报片的编辑制作。向省爱卫会提出申请,进入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程序。

2.迎接考核验收。

各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自查自改,重点解决问题,力争通过国家专家组的暗访和技术评估,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六、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当前影响我市人民群众健康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改善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创建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制定方案,分解任务。

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把各项任务细化量化,落实具体责任人,抓好工作落实。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配备专人抓好此项工作,全面推进“创卫”工作。

()协同作战,加大投入。

“创卫”活动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社会工程,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大卫生”的理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形成上下联动、横向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责任部门要拓宽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创建工作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确保“创卫”工作目标圆满实现。

()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要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浓厚氛围。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为创建出力,人人为建设美好家园做贡献的局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和健康意识,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完善机制,依法监督。

制定适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性爱国卫生综合管理办法和城市管理若干规定,明确各部门及公民在爱国卫生运动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创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督办整改。各部门在“创卫”工作中要认真总结经验,探索建立依法管理卫生城市的长效机制,巩固“创卫”成果。 

推荐访问:通化市 卫生 实施方案 【卫生方案】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