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意见】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农产品加工业是我市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具有较多的发展优势、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为把我市的农产品加工业做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意见】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农业意见】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

发展的实施意见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农产品加工业是我市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具有较多的发展优势、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为把我市的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19号)精神,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新一轮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为契机,按照“明产业、强龙头、优基地、重特色、创品牌”的总体思路,以建园区、搞集群、成体系为发展途径,走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道路,坚持在招商引资、科技创新、政策创新和服务创新上发力,实现农产品加工业更高、更大、更新的发展目标,为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发展目标

2020年,通过实施“九八七五”工程战略,即打造九大原料供应基地,构建八大支柱加工产业体系,规划七条优势产业带,建设五个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业在全市经济中的比重达到1/3以上,力争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粮食、花生、葡萄、出口菜、生猪、奶牛的农产品加工基地。——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5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80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0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区达到2个以上;——税收总额年均增长5%以上,带动就业累计达到8万人。

二、发展方向和发展途径

(一)发展方向

1.立足优势,放大优势。我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在产业、劳动力、市场、物流、信息等生产经营要素上都具有一定的优势,要充分利用和放大这些优势,建设生产规模大、加工产品新、加工工艺高的农产品加工体系。重点发展以玉米为主的深加工,以花生为主的油料加工,以出口菜为主的蔬菜加工,以葡萄为主的水果加工,以生猪、白牛、禽蛋为主的畜禽产品加工,以海参为主的水产品加工,林产品加工,秸秆综合利用八大加工产业体系。

2.实行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坚持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专业化加工的路子。重点建设7条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沿102国道双羊至沟帮子段,建设完善以大米加工为主产业带,加工大米40万吨,实现产值40亿元。沿102国道沟帮子至黑山羊肠河段,建设完善以禽加工为主产业带,加工禽产品40万吨,实现产值45亿元。建设沿凌海、滨海新区海珍品养殖加工产业带,养殖加工海珍品10万吨,实现产值10亿元。建设沿大凌河凌海义县段盐渍菜原料生产加工产业带,带动20个乡镇35万亩蔬菜园区建设。实现小菜加工产值20亿元,出口创汇5000万美元。建设黑山肉牛、北镇肉羊、义县乳制品、凌海生猪养殖加工产业带,带动全市猪牛羊养殖基地建设,加工牛羊产品及乳制品15万吨,实现产值20亿元。建设沿郑新线花生加工产业带,发展花生种植面积150万亩,实现加工产值30亿元。建设以北镇15万亩优质葡萄为主的葡萄产地初加工基地,大力发展葡萄酒、饮料加工,实现产值10亿元。

(二)发展途径

1.建设加工产业园区,构建企业集群。充分利用县域工业园区的设施与空间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发展北镇沟帮子、黑山庞河、义县七里河、凌海大有、滨海新区5个农产品加工园区和企业集聚群。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招商活动,力争把经济实力强、知名度高的企业引进园区。到2020年,园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增加60个以上,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以上,新增农产品加工业的产值实现200亿元以上。

2.创新生产经营模式,构建加工产业体系。从创建生产经营模式和建立产业体系上为农产品加工业创造发展空间。重点建立和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以辽宁金实集团、辽宁绿源肉业、锦州百通食品等128个国家、省、市重点龙头企业为龙头,以百家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建设稻米、花生、出口菜、葡萄、生猪、白牛、禽蛋、水产品、林产品9大农产品加工原料供应基地。

3.保护品牌产品,确保市场声誉。从提高市场竞争力出发,扩大我市农产品的社会影响。一是搞好产品认证,对生产基地和加工的产品进行分级认证。二是搞好品牌保护。对经注册的品牌产品进行跟踪检验检测和追溯,严防出现质量问题。三是搞好地理标志品牌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则使用,确保品牌声誉。

4.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提高科技含量。从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经济效益着眼,大力开展科技研发活动。要利用我市科研院所多、大专院校多的优势,走“产、学、研”一体化开发的路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要围绕工艺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提高经济效益这一目标,开展科技攻关和生产技术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科技转化能力和科技应用水平。

5.开辟融资渠道,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把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作为一大攻坚目标,开展多种形式、多条渠道的融资活动。建立农户+企业、投资公司+企业、企业+企业的投资融资模式。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建立企业融资基金制度,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防控融资风险提供支持和保证。金融机构要把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重点支持服务对象。

6.构建物流平台,扩大物流体系。利用我市国家级物流节点城市和粮食转运全国第二大出海口的优势,构建物流体系,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创造产品输出条件。一是大力发展产地市场,完备市场功能,扩大市场规模。二是大力发展物流储运设施,依托港口扩大储备能力和运输能力。三是大力发展服务业,为商务活动创造条件。四是实施“互联网+产业”工程,在全市建成网络平台,发展电商,实现农产品和加工产品网上交易。7.构建信息平台,完备信息传递和应用体系。利用各种网络通讯运营商,建起覆盖全市城乡的农产品加工业信息传递平台,在市、县、乡、村建起四级信息接收传递体系,让加工企业随时掌握市场动态,提高企业的应变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实行对企业减负政策。保证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审批事项,清理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和各种有偿的评比项目,杜绝到企业拉赞助等有损企业利益的行为。

(二)实行整合资源扶持企业发展政策。采取整合资源、整合项目、整合资金的措施,将涉农的资金、项目和相关政策,集中应用和装备农产品加工业,形成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全市一盘棋的局面。

(三)实行激励政策。

1.园区建设奖补办法: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园区建设,对达到起步区2平方公里,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10户以上,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含50亿元)的园区,奖补资金50万元。此奖补不重复获得。

2.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实行按项目投资额(经当年验资认定)对县(市)区政府分别给予奖励。对投资额1-5亿元的项目,奖励20万元;对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项目,奖励40万元。

3.农产品加工体系建设奖励办法:对农产品加工原料供应基地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田大户等实行政策倾斜,优先普惠。对当年晋升为国家、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原产地称号的产品,按项奖励10万元。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出口创汇,按照出口企业对县(市)区经济发展的贡献,由县(市)区政府制定奖励政策。

4.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大力鼓励科技创新,支持开展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对为我市农产品加工业提供科研成果,且产生经济效益的项目,按项择优奖补研发经费10万元。

(四)实行工作任务分工制度。对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工作实行组织领导工作目标责任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分工和落实工作任务。县(市)区政府主要做好园区建设、体系建设、招商引资、政策落实的工作。市直有关部门主要做好园区建设规划、项目包装、项目推介、产品展销、外贸服务、科技培训、银企对接和政策支持等服务工作。

(五)实行考核制度。市政府将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纳入主要考核事项,实行定时定项考核。对推进进度每季度调度一次,每半年通报一次。具体考核工作由市农委负责组织实施。本实施意见由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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