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办法】惠州市林业局网站管理办法【范文精选】

市林业局网站管理办法第一条惠州市林业局网站是宣传国家、省、市以及森工总局相关政策、对内对外交流信息的重要窗口,网站建设需要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为规范林业局网站管理和维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办法】惠州市林业局网站管理办法【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林业办法】惠州市林业局网站管理办法【范文精选】


市林业局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条  惠州市林业局网站是宣传国家、省、市以及森工总局相关政策、对内对外交流信息的重要窗口,网站建设需要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为规范林业局网站管理和维护,确保信息网络安全、准确、及时地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惠州市林业局网站以及有关信息流程的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  林业局网站注册域名为http://hzly.huizhou.gov.cn,是惠州市林业局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的信息网站;是林区职工群众及时了解各类信息、动态,并进行沟通、交流、学习和内通外联的平台。

第四条 网站由分管副局长直接领导、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各科室协调配合的网站运行机制。

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负责保障网站能够正常访问,协调处理域名注册、数据库维护、数据备份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  网站维护遵循“总体规划、统一格式、分工负责”的原则。

网站信息的更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相关科室定期负责所辖栏目的拟稿组稿、编辑资料(图片)、报送等工作。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确定一名网络信息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

各部门负责人要指定专人负责各类信息、动态和新闻以及重点负责栏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上网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六条  所有上网稿件须填写网页信息报送审批单,经本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用U盘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到信息中心(邮箱地址为:lyj703@126.com),由办公室统一上传。

第七条  网站信息报送和更新形式:

(一)各部门、各单位职工均可向网站提供有关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信息内容可以是文字或图片等形式。

(二)对超过一定期限以上的新闻或者其他时效性较强的信息,经批准,由办公室定期进行删除或建立相关数据库进行管理。

(三)各部门报送的电子文档格式要求为:Word格式,宋体五号字。

(四)林业局网站的内容要做到随时更新,最少应每两周更新一次,及时反映惠州林业的最新动态信息,对网站固定栏目内容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

第七条  各科室重点负责栏目的分工见附表。

第八条  网站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网站信息不得包含违反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内容。

第九条  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的相应管理制度,加强对上网设备及相关信息的安全检查,对网站系统的安全进行实时监控。

网站内容定期进行备份,指定专人保管,对相应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保护。

第十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等规定,凡涉及林业局秘密内容的科研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公开的事项不得上网。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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