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规划】缙云县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通知

缙云县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缙云县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了深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规划】缙云县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通知,供大家参考。

【工信规划】缙云县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通知



缙云县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

(2015- 2017)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缙云县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导思想,促进小型微型企业(除“规上”、“限上”以外的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推动缙云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浙政办发〔201562号)、《丽水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丽政办发〔2015156号)文件要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八八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美丽幸福新缙云的目标,立足缙云实际,优化政策服务环境,在扶大扶强的同时,大力实施小微企业成长计划,把“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作为深化改革、保障民生、扩大就业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组合拳,牢牢把握扶优汰劣、结构优化的要求,着力推动小微企业由“低、散、弱”向“高、精、优”迈进。力争用3年的时间,构建起有利于小微企业成长升级的发展平台、工作机制、要素保障体系和鼓励支持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全县小微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力与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品牌意识和品牌创建能力明显提高,质量效益全面提升,经济社会贡献不断加大。

二、具体目标

2017年,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推进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形成全县小微企业培育、成长、升级的梯次发展格局。具体目标任务是:

(一)全县新增信息经济、环保、健康、生态旅游、生态农业、高端装备、时尚、金融等八大产业(以下简称八大产业)小微企业260(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二)整治淘汰不符合国家和我省、市、县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和节能降耗不达标以及其他违法生产的企业(作坊)140(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三)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将其打造成为我县生态产业发展的新动力。新培育市级农业龙头企业3家和省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3家以上、市级示范性以及休闲性(综合)家庭农场10家、大学生农业创业典型6(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四)围绕打造“长三角最具影响的生态休闲度假目的地”的要求,立足于全国生态环境最优和长三角民情风俗最丰富的比较优势,全县培育10个乡村旅游示范点(牵头单位:县旅委)

(五)引导和支持10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其中新转公司制企业占比不少于80(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六)新增“规上”和“限上”企业42家,其中“规下”工业升“规上”20家、“限下”服务业小微企业升“限上”9家,“限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小微企业升“限上”13(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七)组织200家小微企业开展现代技术、现代金融“双对接”活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八)新增科技型小微企业15家以上(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九)推动24家小微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新三板、沪深交易所、港交所等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2家企业挂牌后实现融资规模超2000万元(牵头单位:县金融办)

(十)重点打造1件具有影响力的小微企业著名商标(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十一)组织小微企业专场培训30场(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政府或相关部门已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如高于本《三年成长计划》任务的,以原下达的任务指标为准,如低于本《三年成长计划》任务指标的,以本《三年成长计划》为准。如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有变动的,量化任务作动态调整。

三、主要举措

()大力建设小微企业发展平台。坚持政府投入和社会资本相结合,推进小微企业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县域产业集聚区、工业区设立创业创新基地、科技孵化园区、众创空间、标准厂房等,盘活要素资源,成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中心;以特色小镇为重点,重点推进缙云机床小镇、黄帝仙都小镇、河阳古民居小镇等重点特色小镇,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小微企业发展需求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加快以培育旅游业为重要产业的目标,加快仙都景区、民宿经济、乡村旅游、农家乐、养生养老业的发展;发挥缙云独特的生态优势和人文优势,发展进出口业务、仓储物流业、文化产业,带动小微企业发展。在平台建设中要统筹规划,分类推进,因地制宜,扬长避短,防止一哄而起。

(二)正确把握小微企业产业导向和准入条件。深入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和“四换三名”决策部署,坚守生态底线,严格红线管控,按照园区外基本无工业,园区内基本无非生态工业和“改造提升一批、整治入园一批、合理转移一批、关停淘汰一批”要求,运用市场、行政、法律等综合手段,全面整治淘汰不符合国家和我省、市、县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不达标以及其他违法生产的企业(作坊)。科学用好红线外的发展用地。既要做优增量,又要盘活存量。

深入推进企业登记“五证合一”“先照后证”“全程电子化登记”等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实现“一照一码”,切实降低企业注册场所要求,继续简化企业登记和注销流程。继续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突破口,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

()持续推进小微企业主体升级。深化“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促进小微企业提质升级。以“转得来、稳得住、做得大”为目标,建立“个转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机制。围绕提升公司制比率、税务登记率、统计目录率、企业存活率、上规升级率,进一步提高“个转企”工作质量。依托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新三板、沪深交易所、港交所等境内外资本市场,加大小微企业股改培育力度,重点推进八大产业企业股改。创新小微企业产权机制和治理结构,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小微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沪深交易所、港交所等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推动小微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和融资,增强产业引领和并购整合能力。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发展跟踪联络机制和成长辅导机制。开展示范品牌指导站建设,建立品牌梯级培育库,鼓励小微企业申报著名商标,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省级著名商标品牌和市级著名商标品牌。每年组织小微企业专场培训,重视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研发设计队伍和高级技工队伍建设,重点培育一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优秀代表。

()强化小微企业资源要素支撑。着力破解小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融资、技术、人才等瓶颈和难点,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融资担保、投保联动、商业性担保公司再担保等综合金融服务。实施和完善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鼓励金融机构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创新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和服务,设立“助微贷”,召开银企对接会,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大力推进小微企业“纳税信用”贷、应收帐款质押、农村“三权”抵押和商标权、专利权质押等业务发展,用足用好小微企业帮扶资金,转贷专项资金。推动产业整合特别是上市公司开展以小微企业为对象的并购重组。建立引导科技型创业健康发展的指导目录制度,按照“试点一批、示范一批、带动一批”的要求,实施创新型小微企业梯度培育计划。鼓励小微企业投身“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实施小微企业主培训计划。深入推进民企对接现代技术、现代金融“双对接”活动,帮助小微企业对接利用省内外高端创新资源,加快跨越式发展。

()优化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拓展小微企业集聚发展的统一平台,推动部门、服务机构、协会优化服务内容、强化服务能力,构建多方共同参与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产业政策导向,摸清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分门别类明确扶持重点。开放社会检验检测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技能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小微企业免费提供管理指导、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法律顾问等综合性服务。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等现代化市场中介力量和专业服务的作用,帮助小微企业规范管理、维护权益、盘活资产、整合资源等。   

()加快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平台和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形成覆盖小微企业及其投资人、负责人信息的统一信用信息网络,向社会公示。指导小微企业开展年报公示、即时信息公示等工作,培育企业信用发展理念,积累企业信用资源。落实企业信用信息的社会化联动监管与奖惩机制,建立统一的经营异常企业名录库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对失信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整治无照经营、打击合同欺诈等专项行动,维护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政策扶持

(一)认真落实小微企业减税政策。自201511日至20171231目,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5101日起至201712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加大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扶持力度。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科技型创业,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对外投资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作为投资者个人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建立小微企业人才机制。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当前面临的技术人才流失率高、劳资纠纷多及用工成本上升快等问题,降低小微企业用工成本。

(四)抓好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宣传和落地。编印小微企业政策摘编,加强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利用各类媒体公开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建立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政策问题交办机制;加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分层分类细化操作,进一步简化程序和手续;对各种原因未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要跟踪服务,切实提高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实现应享尽享。建立政府、中介机构、小微企业三方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展开政策评估督查,提高政策实施效率。

五、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缙云县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统一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的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经信<商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地税>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旅游委员会、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金融办、县国税局、团县委、工商联、人行缙云支行等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承担牵头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要设置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交流及信息报送。

()加强督促考核。建立全县“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把相关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对小微企业成长效果显著,成绩突出的单位,要总结推广,推动典型示范;对执行政策不力、落实政策不到位、年度计划未完成的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

()营造良好环境。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小微企业成长范例和典型模式,示范带动更多的企业提升发展。建立完善“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企业信息库和省市县三级小微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制度,综合使用大数据手段,对入库企业运行状况进行动态监测统计,及时掌握企业运行态势,了解企业诉求和困难,定期发布小微企业景气指数、品牌发展、风险预警等情况。组织开展“百名市场监管干部连百家小微企业”等系列活动,摸清小微企业成长需求、发展难题等,提供精准帮扶和服务。

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计划,抓紧制定细化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认真总结计划实施工作,适时组织制定新一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滚动实施。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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