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意见】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意见

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有效遏制腐败,并努力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开展谈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意见】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意见,供大家参考。

【城管意见】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意见


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

抓小工作机制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有效遏制腐败,并努力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自觉把抓早抓小要求贯穿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全过程,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微杜渐,治病救人,最大限度保护和挽救党员干部,既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又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问题发现、约谈提醒、督促整改于一体的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及时提醒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及时预防党员干部少犯错误或小错误不发展为大错误,及时督导犯了错误的人切实改正错误,惩治处理极少数,教育警示大多数,不断增强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廉政自觉。

三、工作措施

(一)围绕廉政教育抓早抓小。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推动教育关口前移,做到“长期抓、抓经常”,促使党员干部从思想认识上筑牢“不想腐”意识,形成“不想腐”的习惯。

1、深入开展谈心提醒教育。认真落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领导干部谈心提醒教育工作的意见》,推动谈心提醒教育向各级党员干部延伸,进一步细化教育情形,丰富谈心内容,灵活提醒方式、加强跟踪问效,推进谈心提醒教育常态化、实效化、全覆盖,做到“早扯袖子”“早打招呼”,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2、突出分岗教育。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上掌管人、财、物和有行政执法权的党员干部及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重点加强廉政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和敏感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早规范。在重大节假日、婚丧嫁娶等重要时间节点,应当采取发送廉政短信、提醒书等方式,及时提醒、防范在先。

3、强化官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应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学习、培训的教育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把从政道德和诚信要求纳入党员教育内容,使党员领导干部掌握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从政道德规范,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4、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应当采取设置曝光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对典型案件及时公开通报、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威力,发挥教育治本功能。

(二)围绕作风建设抓早抓小。紧紧扭住作风建设这个牛鼻子,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查纠,一个“标”一个“标”治理,对党员干部违反作风规定的行为,要早核实、早定性、早处理。

1、着眼小事小节。从与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要求不符的小事小节抓起,既抓“八小时”之内又抓“八小时”之外。纠正上班迟到早退、从事无关行为、出入娱乐场所,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信口开河、口无遮拦等行为,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现象,严禁建立“小圈子”,结交“小兄弟”,放纵“小爱好”,杜绝违规人情消费、传播小道消息、工作日饮酒等不良习惯。

2、紧盯时间节点。针对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以及岗位变动、职务升迁等不正之风易发高发期,及早提醒,开展督查,加大明查暗访和曝光处理力度,有效遏制不良作风。

3、突出专项治理。应当围绕习以为常、不以为然、容易感染的作风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庸懒散拖、“三难三乱”、吃拿卡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会所歪风、大操大办、 “三公”经费管理混乱等问题。

4、强化社会监督。推进网络问政常态化,发挥民生热线等载体作用,让群众广泛参与监督,促进干部转变作风、服务群众。

(三)围绕监督检查抓早抓小。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增强监督实效。

1、突出监督检查中抓早抓小重点,增强工作针对性。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八项规定要求、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进行全纵深、扫描式地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小病灶”、微问题,督促及早纠正整改。采取任前谈话、任中定期约谈、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等方式,推进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和全程监督转变。

2、健全监督检查中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增强工作严肃性。应转变监督检查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对监督检查出的问题挂账督办,限期整改,变被动调查为主动监督。深入分析监督检查对象行为,对发现的问题按情节性质分类处理。对于普遍性、情节轻微的问题力求“抓早”,采取通报批评、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个性化、行业性问题,力求“抓小”,采取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相结合的方式,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避免出现更加严重的后果。

3、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紧扣热点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廉政风险排查分析会,自我查找风险点主动防控。

(四)围绕严明组织纪律抓早抓小。坚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

1、强化广大党员的组织纪律意识。把组织纪律作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必修课,通过教育使党员干部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要加强组织管理,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程序观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

3、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民主集中制、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决定、搞非组织活动、重大事项不请示报告等行为,及时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严格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倒查有关党组织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倒查党组织主要领导是否履行了管理监督职责,倒查党组织分管领导是否做到了抓早抓小、“一岗双责”。

(五)围绕制度建设抓早抓小。加强制度建设,积极适应形势任务,推动制度创新健全、细化完善。

1、在制度的设计和创新中着眼抓早抓小,实现制度建设全覆盖。应把制度建设与反腐败抓早抓小工作有机结合,紧紧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堵塞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漏洞。积极推进“废、改、立”,根据中央、省、市制定出台的各种制度规定,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约束性强的具体办法,使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制度相衔接、相配套,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问题处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2、在制度的执行中抓早抓小,着力发现问题,发挥制度约束的刚性作用。进一步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对制度执行措施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每年有针对性地选择几项重大法规制度进行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及早发现和查处各类问题。建立制度执行问责机制,加强对违反制度行为的追究,对执行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规违纪者给予严肃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营造自觉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形成抓早抓小的法治思维环境。应加强制度的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制度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计划,使广大党员干部熟知制度内容,掌握制度精神,不断树立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法治意识,增强遵守制度、贯彻制度、维护制度的自觉性。

四、方法步骤

第一步:审定谈话对象。坚持问题导向,风险防控导向,法纪导向,把握谈话时机,针对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谈心提醒。人事科、督查科、机关党委确定初选谈话对象。

第二步:提出拟办意见。局人事科、督查科、机关党委根据谈话对象的职务和谈话内容,提出主谈人及责任科室和配合科室等拟办意见,报局主要领导审定。

第三步:开展谈话提醒。主谈人及责任科室和配合科室按照指示意见,认真组织开展谈话提醒教育活动,责任科室做好谈话记录。

第四步:汇总谈话情况。认真填写《谈话提醒表》和《谈话提醒统计表》,并及时报市党廉办。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自觉将抓早抓小工作摆上党风廉政建设突出位置,切实把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增强责任意识。要强化抓早抓小的责任意识,切实认识到反腐败工作抓早抓小既是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也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做到在抓早抓小上不松手、不甩手、不缩手。

(三)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对不按照要求落实工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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