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意见】中共绍兴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2013年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精选文档)

中共绍兴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2013年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2013年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意见】中共绍兴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2013年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卫生意见】中共绍兴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2013年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精选文档)



中共绍兴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2013年卫生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

2013年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全省卫生工作重点,巩固提升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成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驾护航;大力弘扬卫生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和提高医德医风建设和优质服务能力;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为重点,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深化作风建设和行风效能建设,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一、以维护党的纪律为重点,确保政令高效畅通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认真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任务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1.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和方向,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高效畅通。

2.为深化医改提供服务保障。重点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政府投入使用的国有资金项目建设情况和医改配套资金使用情况、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及优化医疗资源、提升服务能力、减少医疗费用、方便群众看病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医改任务和惠民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3.抓好党风廉政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党委议事决策规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三必须”、“三必谈”、“三不直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考录用和“八项规定”、“六个严禁”等方面制度规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追究查处。

二、以落实“八项规定”为抓手,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提出具体细则,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1.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围绕深化医改、推进卫生科学发展,进一步改进作风,深入调研、攻坚克难,切实帮助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问题、事关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开展公立医院3+X便民惠民承诺活动,在媒体上向社会公示。

2.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按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实行 “三公”经费支出“零增长”,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做到勤俭办事,节俭办会;加强内部管理,从“节约一度电、一张纸”做起,减少行政成本,努力营造“务实、节俭、高效”新风正气。

3.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行风效能建设。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局领导和行风暗访志愿者暗访、网络舆论监督等形式,着力解决对工作不负责任、对群众的诉求应付了事、对病人生硬冷漠等作风问题,大力整治“奢、懒、庸、浮”不良风气,弘扬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善于实干作风,不断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行风效能建设。

三、以学习教育为引导,深化医德医风建设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要求,用核心理念引领医德医风,用先进典型弘扬医德医风,用专题教育培训医德医风,用网络平台考核医德医风,用结果运用体现医德医风。抓好“六个好”,学好一规范,认真学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树好一典型,开展评选“医德医风先进标兵”活动;上好一堂课,上好执业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德医风”必修课;修好一学分,全市推广医德人文教育学分制;建好一档案,建立完善医德考评档案;用好一结果,在职务、职称晋升和工作调动中,考查医德档案,实行一票否决。

四、以预警防控为手段,降低廉洁风险

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重点对领导班子的决策权、药品药剂(耗材、设备)采购权、工程项目的基建权、组织人事的调配权、临床医生的处方权进行廉洁风险防控。

1.制度规范权力。重点制订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中层岗位轮岗交流制度》、《市直医疗单位财务委派制》、《市卫生局关于采购药品确标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权力,程序锁定环节,公开接受监督的有效途径。

2.网络防范预警。着力发挥科技防腐的作用,针对药品(耗材)采购管理使用、处方规范合理、药品信息安全等医疗服务流程中的高风险环节,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临床用药预警、合理用药分析、处方点评和药品信息安全防范等监管力度,推行医用耗材物流管理新方法,安装并发挥反统方软件在治理商业贿赂中的技防作用,提高防控措施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降低廉洁风险。

3.动态长效管理。针对职能的变更,岗位的变化,人员的变动的新情况,实行风险点排查、防控措施的同步到位。积极探索在改革发展中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综合运用教育警示,制度规范,科技监控,动态预警等手段,完善防控机制建设。

4.以点示范带动。以市人民医院和市卫生监督所作为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示范点为契机,以高标准、高起点,在“找准风险,定准等级,把准措施”上下功夫,总结做法,创新亮点,以点促面,上下联动,推进在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五、以惩防并举为重点,着力治理医药回扣

继续推行“文明服务、廉洁行医”承诺公示制,公开廉政帐户,提醒医务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主动上交医药回扣。

1.法律再学习。组织广大医务人员学习“两高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吸取全省“331”案件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筑牢遵纪守法、抵制商业贿赂思想防线。

2.监督再加强。一是媒体曝光涉及有回扣的药品作停药处理;二是对信访反映苗头性问题实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三是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时签订廉洁合约;四是加强对接受企业邀请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的医务人员监管,被邀医务人员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并就参加会议有关情况向本单位纪委报告。

3.治理再深化。要加大医药回扣治理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办案件,重点查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对重要信访件或案情线索要按规定及时向纪委报告;对下交办重要信访举报件要跟踪指导督办,上报处理结果;对上级交办信访件要认真查办,严肃处理,不断提高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对构成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以公开透明为抓手,推进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

根据省、市纪委和省卫生厅的部署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深化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一是采购上要公开透明。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加强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的管理,严禁擅自网下采购药品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选定中标药品、耗材和引进新药;完善中药饮片、医用耗材自行采购制度,做到程序规范,结果公开。二是用药上要公开透明。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并主动告知药品的作用、用法和注意事项,贵重药品和高值耗材的使用必须充分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知情同意权。坚持抗生素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药品超常分析预警制度、不当处方在医院内部公示制度、处方点评制度等,加强药品使用动态监控。三是信息上要公开透明。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宣传和公开药品价格、医疗费用、医疗服务等信息,增强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服务效能,主动接受监督。

加强对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十项公示指标的分析研究,动态监管,针对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组织纪检监察、医政、计财、药事等部门进行检查;建立与市纪委、监察局汇报工作机制,开展联合督查活动,推进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深化。

七、以优质服务为标准,提升社会群众满意

强化民本理念,以服务为抓手,以评议为载体,以满意为目标,努力提升医疗卫生行业形象。

1.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继续推行“一好九请”基本礼貌用语,落实便民惠民举措,简化流程,优化服务,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完善网上查询、咨询、预约挂号服务以及医疗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医疗服务“一卡通”,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和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大力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2.组织行风暗访检查。建立完善局主职领导每周“一暗访一分析一整改一反馈”、局副职领导每月“一暗访一反馈一整改”制度;组织行风暗访志愿者进行不定期暗访;主动接受网络舆情的监督。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意见,实行原汁原味反馈,督促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3.开展行风民主评议。切实转变作风,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企业,宣传健康教育知识,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深化巩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让医改“红利”惠及广大群众,力争在企业评部门,群众评行风、重点岗位民主评议和市级部门服务市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评议活动中,满意度得到提升。今年对全市三乙以上医疗单位开展“第三方”患者满意度调查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

八、以提升能力为关键,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干部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纪委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

1.大力加强组织建设。根据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需要配好配强纪检组织。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要求,三级医院都要有专门的纪检和纠风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的纪检监察干部;各级党组织要重视发挥纪检监督机构和纪检干部作用,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2.不断改进思想作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业务能力,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更好地担当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任,努力打造一支“党性强、品行端、业务精、作风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纪检监察干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执纪办案等职责,加强对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理性思考,认真研究分析,不断开拓创新,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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