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方案】佛山市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广东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佛山市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佛山市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

示范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广东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教发〔20146号),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与产业转型同步发展,积极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建设人力资源强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和《广东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粤教改办〔201511号)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和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服务发展为宗旨、促进就业为导向,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职业教育改革政策措施,以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为统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核心,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建设佛山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能力,为实现创新驱动引领产业转型发展战略和建设制造业一线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谋划、先行先试,加强全市职业教育各环节、各部门的统筹协同,大胆探索符合现代职业教育规律的新思路新政策新举措,营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环境。强化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着力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与培训,深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双元主体教产融合的职业教育新形态。加强国际合作、开放交流,探索构建更高层次的开放合作新格局,建立深度融合的对外开放合作新优势。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发展,深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保障机制,加强职业教育文化建设,优化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激发现代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全面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佛山建设制造业一线城市培养大批具有工匠精神的产业人才,提升现代职业教育服务技术进步、生产方式变革、社会公共服务需要,满足和服务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的能力。到2018年,基本建成具有佛山特色的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先进市,形成适应“工业4.0”“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发展需要和佛山建设万亿规模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基地要求,具有佛山特色、与国际接轨的开放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具体目标

1.职业教育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形成与职业院校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和职业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与职业教育办学规律相适应的生均拨款、经费管理、教师管理、办学管理、综合评价、校企合作等制度。

2.职业教育治理体系更加灵活。初步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和社区参与的职业教育公共治理格局,基本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现代学校制度,建立第三方参与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水平监测机制和职业教育年度报告制度。

3.职业教育结构规模更加合理。从中职、高职、应用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中高职衔接、专本协同育人体系和结构更加合理,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不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均达到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办学标准,优质学位达100%,达到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或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以上学校数占比超过80%。

4.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趋成熟。职业教育学历教育体系和衔接方式更加完善,产教融合的培养体系更加多元,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覆盖全市重点产业集群,初步建成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从学习到工作的各个阶段,适应多样化、差异化需求的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

5.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职业院校专业布局与产业布局、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人才培养规格和层次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相适应。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进一步优化,“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融工匠精神、创新创业精神和职业技能为一体的育人文化初步形成,各类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能力大幅提高,参与产业技术创新积累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建设内容

(一)深化管理改革,形成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新动力

1.完善市级统筹和分级管理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强化佛山市职业技术教育联席会议职能,市负责统筹规划和制度设计,区负责落实措施和组织实施。与高水平机构共建职业教育研究院,加强顶层设计、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统筹全市职业院校结构规模规划、专业布局、技能鉴定所设置,协调城乡、中高职教育、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发展,落实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以下统称职业院校)招生、就业创业、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能竞赛、经费投入、师资队伍建设等扶持和激励政策。(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2.完善财政投入和经费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与职业院校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和职业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构建生均定额拨款和依据绩效拨款并举的公办职业院校办学经费投入体系。统筹各类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经费,建立健全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行业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职业院校师生企业实践和技能提升的经费保障和管理制度体系。(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3.激发职业教育发展活力。积极探索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职业教育。研究制定公办学校参与社会力量办学的政策,探索多方办学主体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的新型办学体制,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改革职业院校分配制度,建立完善职业院校社会服务和科技创新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扶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局、市金融局负责)

4.建立健全综合治理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明确政府管理职业院校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职业院校的办学权利和义务,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促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第三方人才培养质量考核评价机制,构建区域内行业企业主导的职业能力人才等级体系。完善中职学生技能抽测制度,建立中职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制度,开展中职学校人才培养专项评估。2016年起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鼓励院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职业教育管理和评价。(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有关行业组织、企业、社会组织负责)

5.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依法落实职业院校在教育教学、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健全职业院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管理制度,完善利益相关者参与决策和监督职业院校发展的机制。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和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校长专业标准,探索校长职级制改革。落实职业院校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权和承担相应责任。依照学校章程实施学校管理,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6.改革职业教育招生制度。建立高中阶段分类招生制度,实行春秋两季招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逐步实行学校学生自主双向选择、多次录取、注册入学,中职学校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各类社会青年招生。开展中高职院校对口招生试点,探索区域内职业院校对口开展贯通分段培养,试行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结合的中高职对口升学评价制度和对接中职春季招生的高职春季招生制度。(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招生办负责)

(二)优化结构体系,构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

1.多形式发展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我市国家示范性中职学校改造提升或通过中高职衔接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支持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和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方式参与本科层次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创造条件试办应用技术本科。全力把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建设成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培养创新型、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支持民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规划局、市住建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各区人民政府,佛科院、佛职院负责)

2.完善职业教育学历教育体系。对接我市重点产业建设中职—高职—本科贯通分段培养专业。深入推进中高职贯通分段培养、“专插本”、专本衔接试点招生、评价、人才培养模式等各项改革,完善中高职贯通分段培养的联考机制和过程管理、质量监控机制。探索试点中职本科衔接培养。统筹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市教育局、市招生办,各区人民政府,佛科院、顺德创新设计研究院、佛职院等相关职业院校负责)

3.完善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机制。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普职互通的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与技工学校“学分互认”制度,制度化推进高中阶段普职、普技、职技双向沟通。探索成人大专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互沟通机制。开展职业预备教育,在初、高中学校开设职业指导课程和开展学生兴趣和能力评价,毕业年级开设或与职业院校联合开设职业教育衔接课程。(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4.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支持社会团体、行业企业或个人投资职业培训市场,满足社会不同群体对技术技能培训的需求。建立职业院校、用人单位、社会培训机构协作联动的公共培训体系,通过资源整合、学校主体、联合共建、市场培育的形式建设职业培训公共平台,探索政府主导并资助,行业企业开发培训方案,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发课程、开展培训的职业培训模式。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充分落实职业院校国家技能鉴定所鉴证事权,鼓励职业院校积极面向企业和社区办学,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培训和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人次绝对数达到全日制在校生数的1.2倍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总工会,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强化教产融合,推进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新提升

1.建立健全校企合作促进制度。制定校企合作实施办法,明确行业部门、行业组织履行指导职业教育、定期发布行业人才需求、参与教育教学、开展质量评价、推进校企合作等责任,企业履行依法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和开展职工教育培训的义务,支持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引导企业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规范校企合作的运作。落实校企合作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职业院校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其社会责任报告,纳入政府扶持、产学研项目投入、评优评先等评价体系。(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法制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

2.完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培育具有品牌聚合效应和项目合作功能的职业教育枢纽(联合)型社会组织,整合全市校企合作资源,通过创新引领、孵化培育、协调指导、集约服务,促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和校企合作组织实体化运作。建设教师学生校外实践实训实习示范基地,制度化规模化推行职业院校学生定点实训、教师定点实践及现代学徒制试点。分专业群组建专家委员会,定期开展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的咨询和研究。分类建设企业兼职教师库,实施企业精英、能工巧匠进校园计划。开展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体系。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校企联办技能竞赛,对接产业需求和行业标准、企业技术动态调整竞赛项目、竞赛内容、竞赛形式等。(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行业组织、企业、社会组织负责)

3.促进紧密型校企合作。深化市、区、校行业校企合作共同体、产学联盟、职业教育集团等模式体制创新,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和决策机制。在现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和职业教育集团的基础上,鼓励高等职业院校、行业协会牵头组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体,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相互开放教育培训资源,开展招生、专业建设、教师互聘、实训实习、技能鉴证等协作。职业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与相关行业企业共同组建优势专业群战略发展联盟,创建一批校企紧密合作产学研结合的协同创新、协同育人平台,建设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建成覆盖机械装备制造业和汽车产业全产业链的校企合作共同体,服务万亿装备制造业产业基地建设。创建12个省示范性职教集团和产教融合发展示范区。(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佛科院、相关职业院校,有关行业组织、企业、社会组织负责)

4.加强专业建设。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对接佛山产业发展和区域布局,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适应“工业4.0”发展要求,建设对接佛山现代产业的专业群,重点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汽车制造业、新能源及节能环保装备、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健康养生等我市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的相关专业群建设。加强实训中心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实训中心的服务功能,加快建设集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实训教学、技术培训、技能鉴定、技能竞赛、教产研发服务为一体,集约化、高水平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五位一体”综合实训中心,建设一批基于现代学徒制和项目教学的公共实训中心。改革课程教学,专业主干课程推行仿真实训教学、模拟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建立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教材编写专家资源库,开发一批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具有佛山特色的教材,建设一批具有学校专业特色的精品课程。(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5.完善标准体系。积极参与省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建设。推进职业教育标准化办学,落实职业院校建设标准、专业建设标准、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到2018年,全市职业院校、专业、实训基地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鼓励有能力的企业(集团)办职业教育研究院,紧扣行业人才标准和岗位需求,建立具有佛山特色中职教育专业教学实施标准和评价标准体系,完善中高职、专本贯通衔接的专业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体系,开发融通职业教育课程与学科体系课程的专本协同育人课程体系,开发国际化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的本土化应用标准。探索建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专业理论考核与技能鉴定理论考核成绩互认制度,推进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和技能(职业)证书“双证融通”。(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各区人民政府,有关行业组织、企业、社会组织负责)

6.改革培养模式。加强校企协同育人,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改革。建立中职学校校企双专业负责人制度,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组织教学和进行教学评价。紧密结合企业生产过程改革教学过程,推行工学结合、教学做一体化教学。大力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制定现代学徒制试点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校企联合培养”和“学校+公共实训中心+企业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佛山模式。改革学生顶岗实习,推行企业跟岗实训和轮岗实习,加强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和综合职业能力培养。扎实开展校企三元融合五年贯通人才培养试点。深化专本衔接的专业—企业“双元”培养模式改革和产学研结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探索创新型、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多样化培养模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职业院校,有关行业组织、企业、社会组织负责)

7.加强“工匠精神”培养。积极探索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形成常态化的工匠精神培育长效机制,突出以“工匠精神”为核心的职业精神、职业能力培养,把“工匠精神”培养贯穿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全过程。根据不同的行业特点分析相关专业“工匠精神”的具体内容,落实到专业教学、实训教学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和考核评价中。充分利用教师企业实践环节培养教师队伍的“工匠情怀”。着重加强职业院校德育队伍建设、德育方法研究和校园文化活动,推动“工匠精神”的有效传承。(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职业院校,有关行业组织、企业负责)

8.加强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将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和创新思维养成纳入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和评价体系,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互融合。打造佛山职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市级创业教育基地,建设可供全市职业院校学生共享的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立健全职业院校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举办全市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职业院校,有关行业组织、企业、社会组织负责)

(四)加强队伍建设,激发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新活力

1.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职业院校办学规律相适应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业院校专任教师自主聘用和动态调整制度,制定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准入标准,建立企业能工巧匠进入职业技术院校从事教学和实训工作的绿色通道。按照中职教师专业标准,制定符合中职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专业成长规律的教师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实行中职教师职称分类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2.创新职业教育教师管理机制。落实职业教育教师编制标准,制定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实施办法,逐步优化职业院校专兼职教师配置结构,到2020年年底前,兼职教师专业课任课课时占专业课总课时30%以上,按照在编教师人均全额年薪标准和总编制20%核定设立兼职教师专项人员经费,职业院校对兼职教师实行经费包干、自主管理。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术技能人才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编办,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3.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职业院校教师系统培养制度,把提升与专业教学相关的职业资格水平纳入职业院校教师专业化计划,把企业实践纳入职业院校教师继续教育课时,与办理转正、续聘、职称晋升和评先评优挂钩。编制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计划,统筹安排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2018年前,对全市中职学校专任教师轮训1次。制定教师企业实践实施办法,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专任教师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培训或挂职锻炼(其中至少有一次连续不少于8周的集中组织的企业实践),公共基础课教师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活动,新任专任教师到企业进行半年以上实践再上岗任教。建设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政府委托或采购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组织实施教师集中性企业实践。(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有关行业组织、企业、社会组织负责)

4.加强职业院校名师队伍建设。建设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名师、名校长和职教名家队伍,建立中等职业技术名师培养和评价体系。实施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千名教师企业实践计划、“访问工程师”研修计划,建立职业院校教师技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设立中等职业教育教研室,聘请兼职教研员,由重点学校重点专业的专业带头人牵头组建专业教学研究共同体,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基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过程的合作研究,促进中职教师专业化发展。(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开放交流,促进职业教育国际合作新发展

1.加强佛港澳台职业教育合作。适应粤港澳经济圈一体化和“CEPA在广东与港澳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需要,探索建立佛港澳职业教育联盟,促进佛港澳职业教育资源共享。支持港澳台教育机构与我市教育机构合作开展职业培训服务,鼓励我市优质职业院校与港澳优质职业技术机构联合办学,力争设立12个高端合作项目,在全省率先形成与港澳合作的职教品牌。(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港澳事务局,市委台办,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2.提升国际化水平。着力推动职业教育学制贯通、人才培训、资质考证方面的国际合作。探索建设佛山职业教育国际合作枢纽平台,开展与德国、澳洲、日本、韩国等职业教育机构联合培养的衔接课程教学及升学服务,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开展对外输出佛山职业教育优质资源服务。探索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国际合作项目。依托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与德国因戈尔施塔特应用科技大学、德国大众南海生产基地组建中德工程学院,在汽车制造、电气照明、工程运营管理等领域开展国际化的教育教学。依托优质中职学校开展一批“3+2”的国际合作办学项目。依托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建设佛山中德职业技术培训学院和机器人技术推广应用培训中心。积极推进与德国工商会联合的德国职业技术证书培训项目,通过中德两地的双元制培养,培养一批拥有全球通用的德国职业教育证书和技术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各区人民政府,佛科院、佛职院负责)

(六)创新发展手段,增强现代职业教育文化软实力

1.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步伐。建立政府、行业企业与职业教育机构共享的劳动力市场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就业和人才培养等信息。建设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管理和服务平台,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提供公共实训中心模块教学和学分管理、教师学生企业实践实习信息化管理、校企共享信息服务、校际资源共享服务、第三方考核评价服务、职业教育大数据分析等。推动智慧校园和数字化实习实训教室建设,积极探索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促进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在专业课程中推广使用计算机仿真教学、数字化实训、远程实时教育等技术,以信息技术优化教育教学过程。利用微课、慕课等教育信息化手段,建设中、高职和本科贯通衔接的职业教育资源库,遴选建设一批职业教育网络精品课程,建设职业教育网络“名师课堂”,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2.加强职业教育文化建设。凝聚政府各职能部门共识,确立职业教育作为我市提升国际竞争力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基础定位,把职业教育发展纳入产业发展规划,提高对职业教育是一个教育类型的认识,尊重职业教育办学规律,转变管理方式和资源配置方式,营造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国家示范性中职学校后示范建设,多形式开展职业教育学校文化建设交流和研讨,打造品牌职业院校,辐射带动全市职业院校特色化发展。重点围绕名专业、名校长、名教师和名状元,四位一体宣传推广职业教育,每年5月份开展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形成职业教育良好的社会形象。加大职业院校改革发展成果面向初中学校、普通高中毕业班,以及面向重点产业企业,工业园区的宣传力度。深入宣传职业教育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优秀技术技能人才事迹,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人才观、成才观,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负责)

四、重点项目

(一)基础能力提升项目

1.对接产业发展急需专业示范点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对接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万亿规模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基地建设,优化调整和重点打造我市中职学校智能制造、“互联网+”、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群。遴选专业和学校,整合资源建设示范性实训中心、公共实训中心(教学平台)、数字化实训实习教室等,建设相关专业课程标准和评价标准,深化人才培养改革,实现相关专业群跨越式发展并达到省内领先水平,争创国家产业发展急需专业省级和国家级示范点。

2.公共实训中心建设。结合我市现代学徒制试点,整合校企资源,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行业组织、公办职业院校和第三方评价机构联合组建,依托企业实际生产项目开发实训课程模块,面向全市职业院校开放实岗实训教学,并纳入学分管理。

3.示范性数字化实习实训教室建设。依托对接我市重点产业的重点专业建设10个共享性示范性数字化实习实训教室,配备专业课程技能教学所需软件、硬件设备设施,推广通过网络技术、信息技术、数字可视化技术等在线互动在实习实训教室内进行专业技能操作训练或虚拟仿真实训操作等专业课程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

(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项目

1.教师企业实践示范基地建设。选择行业代表性强,社会责任心强,校企合作基础好,有专门的培训机构,有覆盖较广专业面岗位群的企业,建设10个教师企业实践示范基地,通过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方式持续组织开展教师企业实践。

2.市级名师(技师)工作室建设。市、区两级专项经费支持,遴选10名德才兼备、专业能力强、在专业建设上有引领能力、在省内外有知名度、具有高级职称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在职职教名师联合在行业有影响的行业企业高级技术技能人才成立名师(技师)工作室,培育省和国家级大师工作室。通过名师(技师)工作室建设,带动我市年轻教师专业发展,不断实现我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全市职业教育质量快速提升。

3.能工巧匠进校园。建立能工巧匠人才库,定期征集行业企业新标准新技术项目、项目化教学案例、职业精神培养典型案例等教学资源,发布辅修、选修课程目录,开设技能大师讲坛,供全市职业院校共享使用。

(三)校企合作深化项目

1.组建佛山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合会,发挥宗旨引领、品牌示范、联合协作、资源聚合、项目带动、网络延伸等枢纽功能,通过政府授权、委托等方式,团结带领联合或加盟的校企合作组织和职业院校、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共同开展实质性校企合作项目和集团化办学。

2.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综合管理系统。以现有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和职业院校信息系统的数据和管理功能为基础,深入分析我市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过程管理的实际需要,建立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和学生实训实习基地(包括校内和校外基地)信息库、企业兼职教师信息库,实现信息化管理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学生实训实习、兼职教师聘任等,同时为校企合作资源共享、集团化办学提供信息平台。

3.现代学徒制试点。对现代学徒制项目进行备案管理,研发基于校企联合培养的生产项目教学化系列课程模块,完善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教学管理制度,建立现代学徒制经费投入机制,重点推进“学校+公共实训中心+企业”的培养模式改革。

(四)中德合作品牌项目

1.中德职业技术培训学院建设。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佛山新城)管委会牵头,以佛山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顺德陈登职业技术学校为主体,整合相关教育和培训资源,与德国相关机构合作,引进德国企业标准、人才标准、师资力量和培养模式,为德国独资企业、中德合资企业及使用德国先进技术装备的企业开展员工培训,建设服务我市职业院校“双元制”培养、职业院校教师提升的核心平台。2015年完成组织架构和运营机制建设,2016年起启动培训工作。

2.中德工程学院建设。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与德国因戈尔施塔特应用科技大学、德国大众南海生产基地组建二级实体工程学院,构建国际课程建设、中外专家学者和德国工程类学科学生的交流平台。开设汽车制造、电气照明、工程运营管理等专业,2016年开始招生。

3.机器人技术推广应用培训中心建设。配合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机器人超市建设,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佛山新城)管委会牵头在中欧中心建设机器人技术推广应用培训中心及工程中心,广泛引进国内外机器人生产和使用企业、研究院所和学校的机器人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公共服务平台。

(五)以点带面引领项目

1.禅城区。以国家改革创新示范中职学校建设和后示范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一专业群一品牌、一专业一模式”,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中职学校教师评价机制改革,为全市中职学校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提供经验。

2.南海区。深化政校行企结合的职教集团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行业协会指导、学校主体、企业参与的四轮驱动机制,积极创建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发挥区办职业院校、驻区省属和外地职业院校集聚的优势,先行先试探索区域内中高职院校对口贯通培养、中职学校参与高职教育。利用成人教育网络健全的优势,探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衔接培养,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和区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供经验。

3.顺德区。深化国家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试验区建设,重点在职业教育公共治理体系、行业企业和社会公认的职业能力人才等级体系、第三方人才培养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利用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的政策优势,创新机制建设佛山中德职业技术培训学院。在现代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高明区。优化资源整合、集约办学、中高职“无界化”办学格局,深化整合发展区职业教育中心的改革,进一步建设统筹全区职业教育的中职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社会培训“四位一体”职教中心,为部门协调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提供经验。

5.三水区。深入推进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区)建设,在整合资源统筹开展区域中高职衔接现代学徒制试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创建省产教融合发展示范区。总结提升校企合作和兼职教师管理的经验,为建立我市校企合作实施办法和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提供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建立省教育厅和佛山市人民政府推动综合改革工作会商机制,市有关部门主动加强与省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争取省人民政府对示范市建设的项目立项和政策支持,适时召开省市联席会议,部署重大改革创新事项,及时总结评价工作成效,研究解决创建过程的关键问题。

(二)加强统筹

佛山市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工作的统筹协调,佛山市职业技术教育联席会议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专题研究制约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加强综合配套改革。

(三)落实任务

按照“市级统筹、部门分工、五区同创、重点突破、协同推进”的原则,围绕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按照任务目标化、责任绩效化、进度节点化的要求,各部门落实工作措施,各区研究制订行动计划,明确工作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完成时间,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四)加大投入

全市各级政府加大对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公共财政投入占比,落实“城市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少于30%”的要求,设立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支持开展政府购买第三方评价服务、现代学徒制试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学生校外实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建设、职业教育系列标准体系建设等。

(五)加强督导

建立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各项目责任单位、各任务牵头单位每季度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和任务落实情况。定期对职业教育综合改革项目进行阶段检查和过程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改革成果。开展对各区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果纳入职业教育年度报告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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