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方案】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工作方案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三届九次、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方案】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文化方案】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

工  作  方  案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三届九次、十次全会、市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和2016年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着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繁荣文艺创作,着力推动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着力提高文化人才队伍素质和水平,全方位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为确保我市“十三五”开好局、建设“三个适宜”更加美丽中山提供坚实的文化支撑。

一、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文化发展活力。

1.完善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十三五”规划。按照《中共中山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完善《中山市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各镇区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好本镇(区)“十三五”文化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好2016年工作任务的落实,细化实施方案和工作分工,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清晰、分工明确,执行有力。

2.开展文化强镇(区)考核工作。召开全市文化强镇(区)考核工作总结会议,认真分析总结2015年文化强镇(区)考核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结合2015年度考核情况,督促指导各镇区找差距、补短板。按照《中山市文化强镇(区)考核办法》和《中山市文化强镇(区)评价标准》,及早谋划2016年文化强镇(区)考核工作。

3.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文件要求,制定《中山市全面推进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出台《中山市全面推进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专项经费奖补办法》,在2015年试点建设的基础上,本年度再完成全市30%的行政村(社区)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4.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在完成全市文化事业单位理事会组建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中山市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全面实施文化事业单位绩效评价考核,进一步优化理事会运行机制,激发文化事业单位发展活力。

二、统筹协调,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5.制定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517号)文件精神,制定《中山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并做好部门任务分工和年度任务分解等相关工作,做到整体推进、全面落实。

6.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按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配合市代建办推进中山纪念图书馆主体施工等相关工作。协助市城建集团开展市博物馆群项目建设,力争项目年内动工。推进图书馆总分馆建设,逐步把镇(区)图书馆纳入到总分馆体系,推动镇(区)图书馆与村(社区)图书室统一购置、统一管理、通借通还。各镇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从公建配套中安排公共文化服务用房的政策,完善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积极协助推进西北组团文体艺术中心等镇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7.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和均等化。按照国家和省的基本标准,制定《中山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明确服务项目、资源配置、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基本标准,并做好基本标准的宣传、培训和实施等工作。各镇区要按照《中山市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短板指标解决方案》的目标和要求,加大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投入,落实为村(社区)文化室配备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文化岗位的政策措施。

8.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按照《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37号)文件要求,做好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工作,建立“百姓点单、社会接单、政府买单”的社会化供给机制。统筹开展2016年业余文艺团队资助评审工作,组织举办“博爱100”第二届社区文化公益创投大赛,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大力倡导文化志愿服务,组织举办“书香中山”2016中山市文化志愿者在行动系列活动和“中山市文化志愿者才艺秀”专场晚会,吸纳各类文艺专才参与文化志愿服务。

9.统筹举办各类文化惠民活动。组织开展2016年“你点我送”系列文化惠民进基层活动,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基层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整合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举办“纪念孙中山诞辰150周年”——中山市公园音乐节、 “绿色暑假·缤纷文化”、“市民大舞台”、“粤剧文化周”、“我们的节日”、“新年步步高”等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全力做好第七届中国少年儿童合唱节的组织和展演工作。

三、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10.开展艺术普及活动。大力繁荣高雅艺术演出市场,做好“绚彩华章”、“艺术之门”、“星期二艺术沙龙”和“新年音乐会”等高雅艺术演出活动的组织策划,进一步丰富高雅艺术演出节目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大力实施“扶持青少年艺术素质提升发展计划”,加强与各大中小学和艺术培训学校的合作,提升青少年艺术素养。

11.组织文艺精品创作。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发〔201527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着力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健全文艺创作生产机制和资助体系。重点组织纪念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和孙中山诞辰150周年主题文艺创作活动。推进中山市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力争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兼具的文艺精品。举办中山市第二届音乐舞蹈花会,组织优秀作品参加广东省第十届少儿艺术花会和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1号),制定好本市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地方戏曲传承发展,资助出版《神话中国组歌》、缪文森粤曲专集、文艺沙龙原创作品等文艺精品专辑专集。

12.培养文艺人才。推进文艺名家工作室的建设,完善名家工作室人才培养、文艺创作、日常管理等工作制度。推进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小榄艺术培训中心、市实验小学等八个文化艺术创作基地的建设,抓好协议创作活动的开展,积极培育后备艺术人才。加强与市教体局的合作,组建中山合唱团(二团),建立合唱研究基地,进一步提高我市合唱艺术发展水平。开展基层文化骨干文艺创作培训,举办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等艺术门类培训班,不定期组织戏剧、音乐、舞蹈等艺术沙龙活动。

四、实施数字化工程,打造“中山文化云”。

13. 推进数字文化场馆建设。建设社区文化O2O平台,完善各项服务功能,健全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引导群众通过平台参与社区文化服务。建设数字文化馆,开发“你点我送—中山文化惠民通”,开通市民大舞台、艺术随我行等新栏目,增加网上远程教育、网上场馆预约等新功能。完善数字图书馆建设,增购数字资源数据库,进一步充实数字图书资源,使数字图书资源覆盖各镇()图书馆和70%以上的农家书屋。

14. 开发“文化中山”有线数字电视服务专区。拓宽数字文化资源传输渠道,增强传播能力,与广电网络中山分公司合作开发“文化中山”有线数字电视服务专区,利用广电网络以点对点方式为市民提供文艺演出、文艺精品、文化课堂、民俗文化展示等数字文化服务,将数字文化服务资源送进千家万户。

15.建设“中山文化云”平台。搭建多媒体、跨平台、多终端的“中山文化云”平台,融会贯通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推动形成公共文化服务大数据与大平台。年内要组织开展中山市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启动“中山文化云”平台首期工程建设。

五、优化文化市场环境,推动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

16.完善行政审批服务。精简文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能。健全市镇两级文化行政审批体系,完善审批实时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行政审批联动与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商事登记改革、审批事权下放后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衔接。加强审批信息化建设,提高文化行政审批网上办结率和达到三级深度审批事项的比例。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和文化部、省文化厅有关文件要求,依法调整游艺娱乐场所等部分文化行政审批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窗口受理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理制等工作制度。加强“12345服务热线”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投诉咨询办理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17.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以内容监管为重点、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为补充的市场监管体系。深化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应用,提升文化市场监管信息化水平。推进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中山市文化经营单位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山市文化经营单位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暂行办法》,配合开展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试点工作。推广文化娱乐场所分级管理的经验做法,在印刷出版、电影放映等行业试行分级管理。健全文化市场监督员、有奖举报制度等社会监督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指导各行业协会制订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创建“阳光文化娱乐场所”,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环境。

18.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进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考核工作,进一步落实镇区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印刷出版等传统文化市场的行政监管。加大对艺术品市场、网络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版权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组织开展“扫黄打非”、“剑网2016”、“打击新闻敲诈”、“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非法网络视听设备和非法电台”等专项行动。抓好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文化市场平安有序、健康发展。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提升市镇两级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执法队伍。

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文化产业优化升级。

19.推进产业园区建设。以“文化+”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向灯饰、家居等传统产业的辐射和渗透,鼓励和支持各镇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继续做好“两城一园”项目建设,推进广东(中山)游戏游艺文化产业城一期B会展中心主体工程、中国(大涌)红木文化博览城一期主体工程内部装修,积极完善招商推介、投融资、产权交易等综合配套服务。要发挥园区龙头带动作用和要素集聚效应,大力提升文化产业的内容生产和创意设计水平。打造文化创意街区,推进德宝怡高文化创意街区主体建设。组织开展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评定工作,协助“两城一园”申报省级、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资金支持。

20.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发挥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杠杆作用,完善《中山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2016年中山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加强对龙头产业、重点园区、优势企业和优秀品牌的宣传推广。举办第十二届中国(中山)国际游戏游艺博览交易会、第三届艺术未来——国际青年艺术博览会和第二届中山市文化创意博览交易会,组团参加2016年深圳文博会等大型文化经贸活动。加大文化创意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力度,组织举办第二届人才节—文化创意产业人才项目洽谈会,举办2016中国(中山)国际游戏游艺博览交易会游戏游艺产品优秀文化创意大赛和2016广东(中山)第四届文化创意设计大奖赛。成立中山市文化产业促进会。申报文化部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城市,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积极拉动城乡文化消费。

21.实施“版权兴业”工程。构建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版权保护力度,着力提升版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激发企业的创造活力。推进版权基层工作站建设,争取年内扶持建设58个版权基层服务点,全面提升全市版权登记数量。推进大涌红博城文化产权交易项目建设,依托南方产权交易所中山服务中心探索发展版权交易等中介服务。与古镇、港口、大涌等单位联合举办灯饰作品设计大赛、游戏游艺作品设计大赛和家具雕刻设计大赛,组织参加省“最具版权价值产品”评选活动。开展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回头看”工作,健全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推进2016年度8家省督办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举办3期企业软件正版化培训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深化版权行政管理改革,对版权行政管理职能的下放开展积极探索。

七、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传承中山历史文化根脉。

22.举办孙中山诞辰15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全面推进孙中山故居基本陈列及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和翠亨旧村全面保护开放工程建设。组织举办纪念孙中山诞辰150周年系列专题展览。出版《中山文献丛刊》。举办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和孙中山宋庆龄纪念地联席会议等活动。积极推进中山大学孙中山研究院的筹建工作。配合推进孙中山故居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

23.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按照省文化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汇总、验收、成果编制等第三阶段工作。贯彻落实孙中山故居保护规划,推进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开展陈氏宗祠建筑群、中山纪念中学旧址等11个规划成果报审和深化完善工作。协助开展中山纪念中学旧址、冯氏宗祠、杨维学故居等文保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组织开展市级以上文保单位消防安全巡查。深入开展文物征集工作,进一步充实孙中山故居纪念馆和市博物馆的馆藏。

24.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严格执行《中山市非遗项目传承基地、展示馆、传习所的管理制度》,加强对非遗项目、传承基地和展览馆的建设与管理。开展濒危非遗项目“小榄刺绣”传承人纪录片拍摄工作。加强对全市非遗项目的数据收集与整理,进一步完善全市非遗数据库。强化非遗活态传承,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国际博物馆日、全国文化遗产日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传统文化体验和非遗活态展演活动,举办2016中山市民歌民谣大赛。做好各级非遗项目专项保护资金及传承人补贴的申报与发放,开展第六批市级非遗名录项目的申报,举办非遗保护与传承专题培训班。

八、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发展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业。

25.巩固安全播出防线。加强广播电视的舆论引导,加大对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宣传力度。推广应用广播电视总控系统,提升我市安全播出保障系数。做好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孙中山诞辰150周年等重要保障期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播出工作。加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推进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覆盖工程。规范电影市场,开展电影市场集中治理行动,保障电影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6.推动广播影视转型升级。组织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影视作品评比活动,组织申报国家扶持项目。举办公益广告创作大赛,提高公益广告创意水平和宣传效果。推动广电媒体转型升级,促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探索全媒体转型之路,协助推进“派金宝”和“智慧中山”项目建设。繁荣电影消费市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数字影院。实施“2131”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提升放映服务质量和效果。

27.加强新闻出版行业管理。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整合发展,积极协助推进中山报业数字文化产业园建设。做好印刷企业、出版物经营单位、新闻记者站的年检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辑单位延期审核等工作。依法依规做好出版物审读工作。加强对市印刷包装行业协会和市出版物发行业协会的指导,做好市印刷包装行业协会换届工作。推进数字农家书屋建设,督促未达标镇区加快建设进度。大力倡导“全民阅读”,举办好本年度中山书展,并与“两新”组织合作开展送书下乡、送书进企等活动,积极探索“市民买书、政府买单”的惠民新模式。

九、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提高中山文化的影响力。

28.开展文化艺术交流。组织大型原创粤剧《南国菩提》赴东南亚演出。组织《恒久的收藏·声音的回忆--中国(中山)收音机博物馆藏品展》、《方成漫画作品展》和纪念孙中山诞辰150周年专题展览等进行国内巡展。组织我市水彩画精品赴哥斯达黎加和秘鲁展览。

29.强化对外文化经贸合作。依托《粤港澳合作框架协议》,加大“两城一园”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三大品牌文化会展的宣传推广和招商工作力度,使更多国外及港澳台商人投资我市文化产业,吸引更多国外参展商参加2016年文化创意博览交易会、2016中国(中山)国际游戏游艺博览交易会和2016“艺术未来”——国际青年艺术博览会。

十、巩固“三严三实”教育成果,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30.加强党建工作。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督促落实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完善局党组工作制度,成立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规定开展党支部活动。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举办“同心迈向新征程”主题党日和“党建一月一”等组织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格执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档案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等制度。严格党员发展规程,制定党员发展计划,精准培育发展党员。组织开展对口支援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巴塘县工作。

31.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着力建立多层次、可持续的人才梯队。加强人才引进工作,根据系统人才需求状况开展年度招聘。强化干部队伍培训,有针对性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能力。探索购买社会服务机制,统筹解决人员短缺的问题。组织开展本年度文化艺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提升文化干部职工专业技术水平。加强文化科研工作,建立文化科研的组织架构和工作制度,围绕文化改革发展创新主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课题研究和论文评选,进一步提高文化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32.深化依法行政。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发布环节的监管,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机制,健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积极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水平。推行“阳光政务”,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制度。

33.加强行政绩效管理。落实《2016年广东省文化工作要点》、《2016年广东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要点》、《2016年广东省版权管理工作要点》、《中共中山市委第十三届十次全体会议报告》、《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及《中山市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等工作任务,确保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各项指标有效落实。进一步完善局机关绩效考核制度,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推动全市文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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