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方案】中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根据《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宗方案】中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民宗方案】中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根据《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粤办函〔20162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粤办函〔2016236号)精神,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16123)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  工作内容

1、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信息公开

全面梳理我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权,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

2、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公开

积极做好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确保非涉密的规范性文件应公开尽公开,并通过政府网站以专栏形式公开规范性文件全文,方便公众查找使用。

3、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梳理完善并及时公开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保留、取消、转移、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等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明确行政审批法定办理时限和承诺办理时限,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编制并公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4、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做好我局预决算公开,全面公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力度,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

5、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和热点问题回应力度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积极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发布会、发表文章、专家访谈等方式做好科学权威解读,增进社会认同。密切关注本地区民族宗教方面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相关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消息,做到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6、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的公开主渠道作用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方面的主渠道作用,解决好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定期有序发布重要政府信息。对重要宗教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等相关信息,统筹运用官方网站、媒体做好发布工作。

三、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由副局长黎文杰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2、强化监督考评

结合全市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参照市政府绩效管理考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以问题为导向科学设定考评指标,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投诉举报机制,一旦收到投诉、举报,依法及时予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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