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方案】韶关市曲江区卫生计生系统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韶关市曲江区卫生计生系统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和行业不正之风,根据省卫计委的工作部署,及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韶关市曲江区卫生计生系统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韶关市曲江区卫生计生系统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韶关市曲江区卫生计生系统深化

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和行业不正之风,根据省卫计委的工作部署,及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制定我区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针对当前卫生计生系统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反面案例,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两头抓”;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遏制“不收敛、不收手”违纪行为,构建“不敢贪”“不能贪”的约束机制,努力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一)政风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卫计委制定的“五不准,五严守”规定,重点整治五种行为:一是违规接受下级部门、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用公款支付的请吃、请喝和红包、礼金、礼品、土特产等行为。二是在下基层中违规接受安排在单位食堂、定点饭店以外的地方接待和超标准用餐行为。三是在对管理和服务对象实施考核检查中搞弄虚作假、随意更改数据、排位、评价意见建议行为。四是在下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检查考核中搞清场封路、闭户关门、制造假现场假访问、走过场、搞“花架子”等行为。五是违规透露未公开的数据、排位、评价意见等敏感工作信息等行为,以及其他以权谋私行为。

(二)行风方面:深入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整治接受各种形式的医药回扣,收受患者及亲友的“红包”,医疗服务乱收费,为商业目的统方,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开单提成,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等行为。计生机构重点整治乱发证、乱收社会抚养费、截留收支两条线资金、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专项治理要做到“全面覆盖,集中教育,自查自纠,集中整改,不留死角”。

(一)加强纪律教育,树立法律“红线”。在治理活动中,可以通过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组织专题学习会、廉政讲座、论坛等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党、政主要领导带头为干部职工讲法律、纪律课,带动广大党员和卫生计生从业人员学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治理论的积极性,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使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要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快查严处,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切实防止“四风”反弹。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等方面配套规定。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充分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大家齐心协力,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省卫计委印发省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张小庄违纪违法《悔过书》,作为内部警示学习教材,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警示,以案为鉴,预防腐败,形成震慑。

(二)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行政负责人对政风行风建设负第一责任。党政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问题亲自约谈,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各单位内部要层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单位分管领导对自己分管范围的治理工作负主责,层层把责任和要求传导下去。各级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敢于担当,大胆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各单位要出台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制度,对出现重大案件、问题比较集中的单位,采取责任倒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通过追究,该立案处分的要处分,该免职的要免职,该调离的调离,该诫勉谈话的诫勉谈话。涉及严重违纪违法,该移交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局机关带头自查自纠,以上率下。今年4月至6月,局党委牵头组织各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集中自查,集中整改。要加强自查自纠和治理整改的针对性,扎实做好自我检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坚决整改工作。各单位党组织也要组织党员干部,通过党组织活动,把专项治理的内容、要求结合进去,加强整改,把治理活动层层开展起来。

(四)强化暗访、巡查工作,推进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暗访工作机制,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重点盯住局机关股室、盯住领导干部、盯住下属单位、盯住医疗机构、盯住发证单位,着力发现收送“红包”、收送回扣、收送礼品、收送土特产、收送年货、违规用公款请吃请喝请玩等问题,正一方风气。一旦发现查实,无论涉及到谁,一律从严处理,形成常态,保持威慑。认真执行全区卫计系统巡查暗访工作制度,逐步开展各级医疗机构的巡查。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加强对暗访、巡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收送“红包”礼金、礼品、回扣问题,全面整肃检查、考核、招考、招录等工作纪律,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五)加大执纪问责惩处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优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案件优先查处,违反省卫计委“五不准五严守”规定的优先查处,违反行风建设“九不准”的案件优先查处,利用工作便利搞权钱交易的优先查处。凡是发现地方基层单位违规违纪违法的线索,一律移交区纪委处理;重大线索,上报市纪委处理。查办案件不留死角,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派驻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协调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加强对全区卫计系统查办行风案件的督促和指导,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违规违纪案件数据和典型案例将上报至市卫计局。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扩大查办案件成效。

(六)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重点推进纠风“五个阳光工程”,落实好“阳光采购”、“阳光用药”、“阳光物流”、“阳光院务”制度,积极开展“阳光计生”国家示范单位创建。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抓好: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建立完善“红包”管理的有关告知与协议制度,加强医院廉洁文化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创建“廉洁诚信医院”;建立医药企业廉洁承诺及规范医药代表行为制度,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和防统方机制,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加强财务资金管理,深化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成果等方面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各级行政领导班子对专项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组织统筹好有关工作,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层层动员,层层落实。各单位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的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党政办公室负责政风专项治理工作,医政医务部门负责行风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工作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为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工作落实,由区卫计局党委办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督促专项治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主要职责是制定工作方案,收集、汇总和报送相关工作资料,履行监督责任,检查督促职能股室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局办公室及局综合监督股负责政风专项治理工作,局医政股负责行风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党政主要领导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以上率下,带头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组织监督检查。由派驻区卫计局纪检组牵头,会同局党委办、综合监督股等股室,在省卫计委、市卫计局专项治理工作检查前,于5月中旬对各单位开展检查。检查重点是有没有层层动员发动治理,有没有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有没有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出问题多少个,纠正问题多少个,完善制度多少个,整改完成的多少项,等等。

(三)组织巡查暗访。各单位要针对当前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工作中容易发生政风行风问题的环节、地点和对象,加大监督的力度,组建日常巡察暗访队伍,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区卫计局将加大暗访力度,对各级医疗机构和计生机构实施暗访拍摄,发现问题坚决查处。

(四)认真调查行风案件线索。对巡查暗访发现的政风行风问题,要及时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对涉及严重违纪违法的线索,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向上级纪委报告。医疗卫生机构内设纪委要积极开展和参与查处违纪案件的工作,配合上级纪委查办案件。对上级交办核查的案件,要做到件件调查处理,件件核实上报。

各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思想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实际行动抓好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每季度次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公章)向区卫计局党委办报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专项治理工作督办和工作报告由各单位行政办公室负责。凡活动不到位,或流于形式的,一律补课;不认真开展活动,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和案件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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