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办法】沈阳市财政局服务承诺制实施办法2015年

沈阳市财政局服务承诺制实施办法(2015年)为规范工作秩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理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办法】沈阳市财政局服务承诺制实施办法2015年,供大家参考。

【财政办法】沈阳市财政局服务承诺制实施办法2015年



沈阳市财政局服务承诺制

实施办法(2015年)


为规范工作秩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第二条 积极构建科学、规范的公共财政管理模式,完善公共财政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推进421工程”体系建设,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第三条 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落实“收支两条线”,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第四条 坚持政务公开,实施“阳光财政”,严格资金审批拨付程序,强化项目审核、政府采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杜绝为本人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第五条 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在社会活动中起到表率作用,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不得有侵占公共利益和侵占群众利益的行为。

第六条 认真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从政,恪守职业道德,决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个人的礼金、礼物、有价证券等。

第七条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工作及时高效,杜绝推诿、搪塞、拒绝或拖办等不作为现象的发生,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八条 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告之制、限时办结制,热情接待外来办事人员,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态度诚恳、主动热情,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

第九条 抓班子带队伍,创建高尚、睿智、和谐、健康的学习型组织,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遵纪守法、作风务实的干部队伍。

第十条 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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