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购销合同版本,菁华8篇

购销合同通用版本1供方:____需方:____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购销合同版本,菁华8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购销合同版本,菁华8篇

购销合同通用版本1

供方:____

需方:____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托收承付;款到发货;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___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____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帐号:_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购销合同通用版本2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的原制造厂出厂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标准

按原厂家包装。

七、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以生产厂家技术指标为验收标准,需方提出异议为收到货物当天。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 如拖延付款,从超过之日起,需方应按未付款的_____‰ / 天支付滞纳金 给供方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九、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供需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应提交*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分会按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原件及签章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____年。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授权代表: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授权代表:

购销合同通用版本3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的原制造厂出厂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标准

按原厂家包装。

七、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以生产厂家技术指标为验收标准,需方提出异议为收到货物当天。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 如拖延付款,从超过之日起,需方应按未付款的_____‰ / 天支付滞纳金 给供方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九、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供需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应提交*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分会按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原件及签章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____年。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授权代表: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授权代表:

购销合同通用版本4

购需方(以下简称甲方):合肥通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与行业内质量标准,符合淮南站前广场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

三﹑供货时间﹑地点﹑方式:(淮南站前广场项目部)。运输﹑过路过桥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风险承担:自货物交付时起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所购石子数量达到一千五百吨结算一次,每次结算付至总额的百分之七十,余款待停止供货后分三个月分期付清。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延迟到货或者所*品有质量问题的,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不得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对甲方及其他工作人员有弱势﹑威胁﹑伤害或欺诈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货款,*有权对甲方处以5000-20000元罚款。

3﹑乙方不得恶意减少送货数量,否则少一罚百并不予结算货款。

七、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办法: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肥通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人: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乙方: 委托人: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购销合同通用版本5

签订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

签约时间:____

签约地点:____

供方:____

需方:____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①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 ____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

②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③产品价格规定;

④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⑤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⑥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⑦补充条款。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 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 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 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 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 的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 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 罚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 的罚金。

⑥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 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 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双方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____ 需方单位(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____ 代理人签字:_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开户行、帐号:____ 开户行、帐号:____

购销合同通用版本6

甲方:x x x x矿

乙方:x x x化肥厂

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等价交换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兹订合同如下,共同遵守:

1.乙方向甲方购进化肥原料磷矿石陆佰吨(以犯吨),从合同生效起一个月内由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运货工具及运输费用均用甲方承担。

2.矿石含磷量须在25%以上。

3.每吨矿石壹佰壹拾元(110元),总计陆万陆仟元(66000元)。货到后由乙方验收合格,凭收货单结算。乙方在交货并验收合格后叁天之内将货款汇入甲方账户(x x人民银行营业所x x x x x账户)。

4经济责任:甲方如不能按期供货,每超过壹天,乙方从货款中扣除x x元作为甲方的违约赔偿金;甲方所运矿石,如含磷量达不到25%,乙方可拒收。乙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超过壹天,应付违约金x x元给甲方。

5.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应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才能修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违约者负责赔偿。

6.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主管部门存查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x x x x年x月x日

鉴(公)证机关意见(章)

经办人:(签名)

x x x x年x月x日

购销合同通用版本7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的原制造厂出厂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标准

按原厂家包装。

七、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以生产厂家技术指标为验收标准,需方提出异议为收到货物当天。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 如拖延付款,从超过之日起,需方应按未付款的_____‰ / 天支付滞纳金 给供方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九、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供需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应提交*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分会按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原件及签章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____年。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授权代表: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授权代表:

购销合同通用版本8

签订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

签约时间:____

签约地点:____

供方:____

需方:____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①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 ____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

②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③产品价格规定;

④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⑤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⑥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⑦补充条款。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 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 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 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 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 的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 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 罚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 的罚金。

⑥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 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 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双方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____ 需方单位(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____ 代理人签字:_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开户行、帐号:____ 开户行、帐号: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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