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工程合同锦集【10篇】

关于工程合同锦集10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关于工程合同锦集【10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关于工程合同锦集【10篇】

关于工程合同锦集10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合同 篇1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十六条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

  ……………………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就工程施工承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

  4. 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 本工程开工日期 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元),工程总价包含乙供材料费、安装费用、材料保管费用、搬运费用、安全保障设施费用、工伤保险费用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非经甲方认可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

  2.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向甲方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等。隐蔽工程未经甲方专业人员检查不得隐蔽,否则将承担有关责任。

  3.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 工程竣工后双方共同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5. 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乙方如不能在安排的期限内整改完成且达到竣工要求时,甲方有权按计划合法使用而不被视为验收通过,乙方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处理完毕,直至验收合格。

  6. 竣工日期以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施工设计变更

  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可以对施工设计进行部分变更,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因施工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根据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六条 双方负责事项

  1. 甲方

  1) 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要求和图纸;

  2)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参加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各方共同签署的交底纪要;

  3) 监督乙方工程进度及质量。

  2. 乙方

  1) 自备工程所需要的加工器械和施工工具;

  2) 做好材料和设备的检验、管理;

  3) 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

  4)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5) 负责提供现场的二、三级电箱,以满足现场的施工要求,使用的电箱要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承担施工用电费用。

  6) 负责及时收集、清运现场施工垃圾,并对所属施工区域安排专人进行清扫,确保施工现场整洁。

  7) 负责竣工验收完成交付甲方之前半成品及成品的保护工作。

  第八条 安全生产

  1.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设置安全

  保障设施,自费办理工伤保险,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2. 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 本工程总价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2.工队进场预付总价款的 % 元;按工程进度付款,此月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交付后 天内,甲方付至总价款的 % .

  3.余 %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年,到期后付清。

  4.施工图中已反映的内容,如属漏报,则认为已包含在其它相关项中,不再增补。

  第十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 乙方在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对于材料的使用,应坚持合理用料、节约用料的原则,严禁超标准用料,超标准用料造成甲方的超额支出损失,在工程费用结算时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2. 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10%偿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3. 乙方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0%偿付逾期违约金。

  4.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5.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用,按照同期银行借款利息支付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附件:《设计图纸及要求》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承包方式:包清工。

  二、费用

  清包工费:¥大写:

  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施工第一天预付:¥元

  2、施工进度超过元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三、工期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元/天。

  四、材料

  1、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方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乙方和甲方共同负责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4、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施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双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6、乙方提供的材料数量误差在5%——10%之间。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超出误差范围而导致的材料、设备重新购买或材料、设备无法退回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7、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

  五、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六、关于工程管理、项目变更的约定

  1、乙方在开工前检查水、电、地面、墙顶面空鼓,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3、保持现场卫生,施工现场每天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总价款中。

  七、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协商验收日期。水电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5日内制作水电布线图交与甲方。经验收不合格的,现场全部停工,乙方应予返工,直至合格为止,才能继续施工。返工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章: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章:

  签约日期: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停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xx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xx并参照《福建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T98》及《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停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20元/*米(套内面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商量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商量、协商解决,或商量、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商量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结束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结束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结束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结束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进行商量工作。

  在未经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

  乙: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工程的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

  第一条 本建设工程项目的

  质量目标为工程,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施工质量责任人____。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2. 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 双方的施工业务活动必须坚持科学、公正、诚信、*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 发现对方在施工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5.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施工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向中乙方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2. 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及时解决对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他障碍物。

  3. 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工程的施工活动。

  4. 甲方须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除施工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的支付。

  5. 甲方不得明示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6.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他好处。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证书。

  2. 乙方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项目施工任务。

  3. 乙方必须严格发行施工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技术人员及时到位。施工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特需调换的,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方能换人。

  4. 乙方必须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合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并取得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证书。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

  5. 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7. 乙方与甲方、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施工技术资料应真实、完整。

  8. 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按合同规定指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拒绝使用。

  9. 乙方不得暗示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提供使用不合格或质量低劣的材料、设备。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第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第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广州市越秀区冠城大厦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路

  1.3 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内的室内装修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机电类除外,以甲乙双方签字确定的预算书为准。

  1.4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设计费用另计。

  1.5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框架

  1.7 装饰装修施工总面积:约为25,000 *方米。

  1.8 总工期:暂定10个月(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样板房装修时间除外,以样板房验收后进场时间为准)

  1.9 开工日期:甲方开出进场施工通知书为准。

  第二条 工程价款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按照《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xx)、《广州市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广州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20xx年相关费用及结算当期市场信息价。

  2.1 本工程价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明细表及工程量清单的预算报价,作为本项目的结算单价(甲方盖章确认),涉及到设计变更的,以现场签证为准。

  2.2 预结算编制依据:按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承包范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图纸会审记录、工程联系单等相关附件及相应施工标准图集和施工规范。

  2.3 本合同价款暂约定为人民币:(大写) 约柒仟伍佰万元整。 (小写) ¥75,000,000.00万元。

  2.31本合同的造价为税前造价,如甲方需要开具相关税票,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进度款

  3.1样板房验收合格后,乙方全面施工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3,750,000)给乙方作为原材料备料款,以后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

  每月25日前乙方提交已完工工程量报告给甲方,次月5日前甲方按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已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的97%,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一年内付清(不计息)。主材采购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定品牌、等级,由乙方统一采购。

  3.2 样板房的材料按施工图,经双方认定品牌、等级、质量等,由乙方自行采购,封样,作为后续施工材料参照。样板房施工完工,经甲方验

  收合格后,在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样板房总工程款的85%,余款在下次工程进度款中结清。

  3.3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3.4 乙方未经甲方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3.5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如果甲方延期付款超过乙方的预期,甲方则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利息,从应付未付之日(每月的5号)算起。

  3.*同签订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叁佰万元现金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当乙方完成施工工程量30%时甲方退回给乙方。

  3.7如乙方同意,可将该项目商品房以销售价的70﹪转给乙方,作为工程结算款支付给乙方(销售价上限价为30000元/㎡)。

  第四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4.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职务:,职称:。

  4.2 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监理工程师: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注册证书号:________。

  4.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4.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4.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合理书面条件和指令,乙方项目经理应予配合执行。

  4.6 甲方权利

  4.6.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4.6.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4.6.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4.7 乙方权利

  4.7.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4.7.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4.7.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4.8 甲方义务

  4.8.1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8.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向乙方提供项目真实有效的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使用证 、 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8.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4.8.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4.8.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4.8.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8.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4.8.8 严格执行*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4.8.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4.9 乙方义务

  4.9.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4.9.2 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4.9.3 安全施工。

  4.9.4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不得由乙方承担。

  4.9.5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9.6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4.9.7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4.9.8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不得由乙方承担。

  4.9.9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和相关费用的约定

  5.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1) )种

  (1) 本工程价款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明细表、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单价,经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造价。暂定价为:¥3000/M2根据增删项确定最终价。

  5.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供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不报建的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5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0天内,结清尾款。

  第六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6.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20xx)、《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章为质量*定验收标准。

  6.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影响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约定按合同价款的 1 %计付 人民币: 750,000.00 元。

  6.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的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自约定工程验收时间内未接到甲方另定验收日期通知的情况下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 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并承担其相应的质量检测费,因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需要的检验、检测,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各自负责自身该承担的相关费用。

  6.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书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七条 材料设备供应

  7.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装饰工程主材确认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品牌、规格、型号,且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运至施工现场等。

  7.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品牌、型号、等级质量、环保合

工程合同 篇7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围墙设置工程

  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1、甲方提供图纸的工作内容:花式围墙砌筑、粉刷(含基础)、铁艺栏杆制作、安装、油漆。附属所需的地面砼等障碍物破除及土方开挖、回填以及恢复工作及预算中包含的其他子项工作。

  2、按图纸设计要求;特殊要求按甲方书面通知。

  3、以上工程内容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工地内外的保洁并保持与周围业主间良好的生产生活关系。承包范围内的人工费、机械费、维护费、材料费、保险、税金、施工期间的材料价格风险、工程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突发事件抢险费用、管理费、措施费及规费、利润、税金、施工配合及水电费等一切直接和间接费用。所有政策性文件调整风险及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4、施工中如甲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的,在经甲方确认后按实结算。合同中已有项目按合同单价执行,合同中没有的项目按定额执行。

  第四条 合同工期

  接甲方指令后开工,在 年 月 日前,乙方应完成全部包干工作,雨天经甲方确认可适当顺延工期。

  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承包人应承担 1000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达到发包人的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固定总价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2、本合同暂定总价包含:承包范围内的人工费、机械费、维护费、材料费、保险、税金、施工期间的材料价格风险、工程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突发事件抢险费用、管理费、措施费及规费、利润、税金、施工配合及水电费等一切直接和间接费用。所有政策性文件调整风险及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3、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中的工程内容在实际施工中未发生的,结算时应扣除。

  4、付款方式

  施工至全部工程量的50%,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50%;结算完毕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结算价作为质保金,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乙方应于每次付款前向甲方开具相同金额的符合甲方需求的工程款发票,乙方未开具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且乙方未能及时开具工程款发票导致发包人延期支付工程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不得因此而拒绝施工。

  第七条 甲方职责

  现场协调指挥:包括协助施工单位做好与小区业主的沟通、协调,协调处理绿化移植等有可能影响施工的因素。

  第八条 乙方职责

  1、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内容确保工程质量。服从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保证安全、保证质量和工期。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依法办理相关保险,承担一切安全措施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及所属人员发生任何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和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乙方应及时予以赔偿。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应承担的上述赔偿金额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施工整洁,做到现场施工整洁,如乙方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承包人整改,延误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在甲方书面通知7天内建筑垃圾若未及时清理,甲方有权另请施工单位清理,其发生的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并且每次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违约金。

  4、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乙方在一周内不能及时进行维修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修理,所需费用直接在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材料供应管理:工程材料由乙方自购,材料质量必须到达相关标准要求,且材质必须得到甲方的确认,如因材料不合格承包人应承担相关责任及损失(包括工期延误责任)。

  6、乙方应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做好看护工作。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工程应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如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将终止施工合同并不再支付剩余工程款,乙方并应另行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如期完工,逾期超过七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除无权取得任何款项外,还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据实赔偿损失。

  3、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内容或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清退乙方所有人员,并向乙方追索相应的损失。

  4、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不但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还须向甲方支付付每伤亡人次10000元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因合同解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廉洁条款

  承包人被发现以任何形式之商业贿赂予发包人员工,如“回扣”、“招待”、“娱乐”、“购房”、“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他一切对本公司职工和其家属物资上任何形式受益者,皆视为商业贿赂,如发生这种情况,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之间的合同,冻结所有应付款项,如情节严重或者涉及刑事,则发包人提交相关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如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无法通过协商途径解决的,任何一方都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起生效,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自行终止。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个月(天),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词语定义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1.监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监理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3.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理任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乙方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理资质。

  6.监理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

  7.总监理工程师: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理机构负责人。本合同中简称“总监”。

  8.监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监理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10.天:是指日历天,即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1.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例和行政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据的法规发生变化而引起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时,应按新的法规进行调整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

  3.监理合同的书写或解释,以汉语为主导语言。若需使用其它语言作为辅助语言,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4.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3条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1.甲乙双方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监理的范围内,独立行使甲方授予的职权,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监理依据

  (1)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交通部及有关部门的规章;

  (3)国家、交通部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依法签订的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5)工程设计文件。

  第4条监理范围

  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列出乙方实施监理的工程规模、监理范围、工程界限、工程投资、总工期和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等。

  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任命其代表,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与乙方进行联系,并负责工程施工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2.在与第三方所签的工程合同中,应明确第三方必须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监督与管理。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当将乙方的工作范围、监理工程师的职权、联系办法、监理机构组成与总监姓名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施工监理所需的工程技术资料。包括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勘察资料及有关的批准文件等。

  4.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现场设施,对乙方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5.如果双方约定,由甲方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增加相应的条款。

  6.在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按约定的监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术报告、工程变更、进度报表、总结报告及其它请示报告,甲方则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批,若因未及时批复而给工程带来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监理酬金。

  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将监理机构组成、总监简历及主要监理人员名单提交甲方。总监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规划和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检查施工人员、船机、材料的进场情况,移交测量控制点并核验测量基线的准确性;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报告,签发开工通知书。

  3.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建筑材料和构件是否合格,监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不安全的作业应责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对隐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时限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处理结果。

  4.检查施工进度与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当施工进度滞后于计划时,应要求第三方或提请甲方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计划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报请甲方同意后,签发工程变更通知。

  6.控制工程费用,核实第三方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和工程量清单,签发付款凭证。

  7.参与施工合同管理,审核索赔报告,协调各方关系,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8.在履约过程中,对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关工程的通知和各种报告,需要乙方审核、核对或确认后转交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查和转交,若因超过时限给工程带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应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及甲方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按合同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0.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协助甲方组织工程验收。

  11.审核保修期内工程保修与缺陷处理方案,检查实施情况。

  1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术与经济资料,不得与第三方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关系。

  1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后,应将甲方提供的设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

  第7条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派出的监理机构与监理人员进行审查,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施工工艺进行认定,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

  3.审批由第三方提交、经乙方审核同意的工程进度报表、工程量清单与工程价款。

  4.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和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8条乙方权利

  甲方在委托的监理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对履约能力差的分包单位,乙方有权要求其整改,整改无效时有权建议甲方清退;对工作不力的现场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予以调换。

  2.有权查阅本工程的全部设计文件、技术经济资料与批文,主持或参加本工程的有关业务会议。

  3.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现场条件,在报经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发出开工通知、停工通知与复工通知。

  4.根据实际需要,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可对设计内容作局部修改,具体条款,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9条监理合同期

  1.监理合同期一般

  包括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本监理合同期起止日期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导致监理合同期延长,甲乙双方应按约定签定补充协议。

  第10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若实际监理范围或监理工作量或监理合同期因故发生变化,双方均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并应签订补充协议。

  2.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4天内予以答复。若同意变更要求,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不同意变更要求,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一方在接到对方变更要求后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变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则视为违约。

  3.若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终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违约方赔偿。

  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作出答复;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协商统一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发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签订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

  1.甲方应按国家的监理收费规定,确认乙方的监理酬金,并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予以支付。

  2.监理酬金的支付按监理合同期进行,不受工程施工实际进度的影响。(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外)。监理合同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甲方应按总监理酬金20%~30%的数额,向乙方预付监理酬金;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酬金一般可为监理酬金总额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规模、监理范围或监理期限发生的变化超过双方的约定时,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调整监理费。合同执行期间,若因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和费率调整等原因使工程费用增加,乙方的监理酬金也应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支付延期监理酬金。

  5.乙方人员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若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的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时间计算。

  第12条人员的更换

  1.若乙方确需更换总监和主要监理人员时,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监理人员的调换也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员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若情况属实,乙方应当予以调换。

  3.若甲方需更换其代表,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13条奖励与赔偿

  1.奖励:

  (1)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监理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较大时,甲方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乙方人员在监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省工程投资使甲方得到了经济效益,甲方应将节约部分的10%~30%奖励给乙方,具体标准和办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赔偿:若因乙方人员工作过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经济损失,应向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额计算方法为:该单项直接损失×监理费率(扣除税金)。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

  第14条转让与分包

  1.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除受监的主体工程外,乙方可将合同部分任务分包给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分包部分不能超过总监理任务的50%),但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将分包单位的名称、分包范围与分包内容报告甲方,甲方对此分包有确认和否决权。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在经济上甲方只与乙方,但甲方对乙方分包单位的工作有权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均视为乙方的违约。

  4.乙方对外单位人员的聘任不视为分包。

  第15条违约、争议与仲裁

  1.任何一方不执行本合同的规定,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或者提请双方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协商或调解无效,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向双方认可的或约定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终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适用的法规:

  2.双方的权利、义务若因适用的法规变更而引起变化时,则双方的权利、义务需再约定的内容为:

  3.辅助语言:

  第4条监理范围

  监理工程范围包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工程界限:

  (5)工程投资:

  (6)施工期:

  (7)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

  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甲方应在年月日任命其代表,并向乙方提供所约定的外部条件包括:

  2.甲方向第三方通知乙方监理工作范围、职权和人员的具体办法和日期:

  3.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提供的时间:

  4.甲方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现场设施:

  乙方自备的,甲方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如下:

  5.在监理期间,甲方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职员,由总监安排其工作,并免费提供名服务人员。

  6.监理工作程序的约定:

  甲方应在天内审批乙方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各类报告、报表的办法、期限和责任:

  7.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监理费用的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乙方应在年月日向甲方提交监理机构的组成、监理人员名单、监理工作规划及监理

  工作实施细则;

  8.乙方应在天内审查(或核实)各类报告、报表的程序、责任:

  9.乙方应在天内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内容及有关专项报告的约定:

  12.本工程需要保密的内容约定:

  13.监理工程师现场设施返还甲方的办法:

  第8条乙方权利

  4.对设计内容进行局部修改的具体标准和条件的约定:

  第9条监理合同期

  1.本监理合同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月(或天);

  2.本监理合同期延长条件的约定:

  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的监理酬金(含预付款,进度款等):

  3.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对乙方的监理酬金进行调整:

  监理酬金调整的条件约定:

  4.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延期监理酬金:

  第13条奖励与赔偿

  1.奖励条件、标准和方法:

  第15条违约、争议与仲裁

  1.违约处理方式的约定:

  2.争议的具体解决办法的约定: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工程合同 篇9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的初评时,主要检查的内容不包括【B】。

  A.报价计算的正确性

  B.评标价的优劣

  C.投标人的资格

  D.投标保证有效性

  2.监理人可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的条件之一是【C】。

  A.委托人拒绝支付通知中监理人要求的附加工作酬金

  B.暂停执行监理业务超过3个月

  C.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拖欠监理酬金30日以上

  D.委托人未能为监理人提供必需的工程资料

  3.在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提供一部汽车供监理人使用。监理工作完成后,该部汽车应【C】。

  A.无偿归监理人所有

  B.按使用前的原值付款后归监理人

  C.归还委托人,监理人无须支付费用

  D.归还委托人,监理人支付折旧等费用

  4.建设单位在( D )合同中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A.单价

  B.总价可调

  C.总价不可调

  D.成本加酬金合同

  5.承包商按照工程师的指示对已隐蔽的工程部位进行剥露后的重新检验。该工程部位隐蔽前曾得到工程师的质量认可,但重新检验后发现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则全部剥露.修复和重新隐蔽的费用损失和工期处理为【B】。

  A.费用和工期损失全部由业主承担

  B.费用和工期损失全部由承包商承担

  C.费用由承包商承担,工期给予顺延

  D.工期不予顺延,但费用由业主给予补偿

  6.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应( C )。

  A.发包人负责检验试验,费用发包人承担

  B.发包人负责检验试验,费用承包人承担

  C.承包人负责检验试验,费用承包人承担

  D.承包人负责检验试验,费用发包人承担

  7.某工程项目,发包人将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和电梯安装分别发包给了甲.乙两个承包人。乙承包人在进行电梯安装时,由于甲承包人不配合,给乙承包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该损失应当由【B】承担。

  A.乙承包人

  B.发包人

  C.甲承包人

  D.工程师

  8.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C )内提出。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9.FIDIC合同条件规定,因非承包原因导致工程不能进行规定的竣工验收,工程师应在【C】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将这部分工程移交给业主照管和使用。

  A.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之日

  B.竣工验收之日

  C.本该进行竣工检验之日

  D.承包商提交检验申请之后第28天

  10.A公司授权其采购员甲到B公司购买一批计算机,并交给甲已经盖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甲用此合同书与B公司订立了购买一批电视机的合同,发生纠纷后,应当【D】。

  A.要求甲支付电视机的货款

  B.A公司向B公司无偿退货

  C.由B公司交付计算机,A公司支付计算机的货款

  D.由B公司交付电视机,A公司支付电视机的货款

  11.因承包人的违反合同行为导致工程竣工时间的延长,监理单位( A )。

  A.不承担责任

  B.监理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C.监理单位承担监督不力的责任

  D.监理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2.下列可以构成一个有效的承诺是( B )。

  A.承诺是由非受要约人做出

  B.承诺超过期限,但要约人及时通知该承诺有效

  C.承诺的内容对要约的数量提出适当变更的

  D.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同时做出承诺

  13.设计合同生效的时间是指( C )之日。

  A.设计人收到中标通知书

  B.当事人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

  C.设计人收到发包人的定金

  D.设计人实际开始工作

  14.设备安装工程中,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时,应由( A )组织试车。

  A.发包人

  B.承包人

  C.监理人

  D.设备供应人

  15.招标文件要求工程的施工期限不得超过20个月,承包商在投标书内承诺18个月竣工。施工过程中,工程师因变更批准顺延工期1个月;填筑工程施工中遇到虽未达到合同约定不可预见外界条件等级的连续降雨,工程师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指示该部分的施工停工0.5个月。则判定承包商提前或延误竣工标准的合同工期应为( A )个月。

  A. 19

  B. 19.5

  C. 21

  D. 21.5

  16.缔约过失责任有别于违约责任的最重要原因是( C )。

  A.当事人有损失

  B.当事人有过错

  C.合同尚未成立

  D.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17.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合同自( B )之日起生效。

  A.签订

  B.登记

  C.履行

  D.主合同生效

  18.关于隐蔽工程与重新检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B )。

  A.工程师未能按规定时间提出延期要求,又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该检验视应视为工程师在场情况下进行的验收

  B.工程师没有参加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不能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

  C.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

  D.重新检验表明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

  19.下列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C )。

  A.土地所有权

  B.抵押人依法承包但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荒山的土地使用权

  C.抵押人所有的房屋

  D.有争议的财产

  20.某些紧急工程,特别是灾后修复工程,只能采用( D )合同。

  A.可调价的总价

  B.不可调价的总价

  C.单价

  D.成本加酬金

工程合同 篇10

  _________港务局(以下简称甲方),为将_________号货柜码头改善工程交由_________工程事业管理处(以下简称乙方)承包,经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

  一、工程地点:

  _________号码头附近

  二、工程范围:

  详设计图、施工说明书、详细价目表及单价分析表。

  三、工程总价:

  全部工程总包价为_________元整(本工程造价为_________,营业税为_________元)详细价目表附后,竣工后工程结算总价按照施工说明书总则第十一条及第廿三条之规定办理。

  四、付款办法: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

  (二)工程部份计价日期,原则上订在每月_________日及月终最后一日办理估验计价,支付该期估验计价_________%,规定工程完成期限不足_________工作天者(不包含_________工作天),按原合约单价计付,不予采用工程款计价调整办法办理,但如因甲方原因延误连续达_________个月以上者,连同原合约工作天在_________天以上时,其未完成部份得应乙方要求按工程款计价调整办法办理之;工程完成期限在_________工作天以上者(包含_________工作天),以采用工程款计价调整办法,按_________省*主计处公布之“_________省营造工程物价指数”总指数为调整工程费计算标准,其办法详本局营缮工程补充说明书第八条之规定办理之。上项估验计价如系采用工程款计价调整办法办理者,应予按月办理不得延期。

  (三)本工程开工后,乙方将合格材料运达工地时,1.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按成品单价_________%付款。2.单项材料:经检验合格后,按单项材料单价_________%付款。于工程计价付款时,按其材料使用量核实扣抵之。

  (四)全部工程完成并经正式验收,乙方并已缴存保固切结及保固不漏切结,除保留工程结算总价_________%。

  (五)作为工程保固金,俟保固期满后再行发还外,其余尾款结清,并无息退还乙方所缴存之全部工程保证金。

  五、施工通则:

  (一)本工程应依照施工说明书及施工图样等施工,其倘有未尽之处,乙方应听从甲方施工单位主管工程人员之指示办理,不得借口有任何要求推诿等情事,如在施工中,甲方发现工程与原施工说明书及图样不符,得要求乙方重行修正施工,至修正施工部份,其一切施工工料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全数负责,不得要求补偿。

  (二)乙方不得将在甲方因承揽工程而发生之债权让与第三人。

  (三)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外发表工程内容或意见之新闻。

  六、工程期限:

  本工程乙方于签订合约后_________日内开工,并于开工前检送开工报告,由甲方主办工程单位查核,全部工程限于_________工作天完成。凡遇不能工作之日,经甲方审查同意后,得免计工作日数。

  七、逾期罚款:

  每逾竣工期限一天,罚款按工程结算总包价_________‰计算。该项罚款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如有不足,得向乙方及其保证人追缴之。

  八、工程图说:

  所有本工程之图样、施工说明书及本合约有关附件等,乙方认为完全明了,愿切实遵照办理,如施工说明书与图样有显明冲突时,以图样为准。

  九、施工什费:

  有关本工程一切应用之设备工具及工料运杂等费用暨印花税税款,除招标或订约时说明由甲方供给或借用外,余均包括在各项单价内。另营业税包括于投标总价内,由乙方向税捐机关缴纳。上项借用工具及供给材料,应由乙方负责保管;工具材料如有损坏遗失,乙方应负责修理如式或照时价赔偿。运输工程材料等,绝对禁止使用并装无照机动车辆,俾策交通安全。

  十、工程变更:

  甲方对工程有变更计划及增减工程数量之权,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增减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减之。惟如有新增工程项目时,得由双方协议合理单价。倘因甲方变更计划,乙方须废弃已完成工程之一部或已到场之合格材料时,由甲方核定验收后,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或比照订约时料价计给之。

  十一、解除合约:

  乙方逾开工日期_________日尚未开工,或开工后工人及料具设备不足,进行迟缓,作辍无常,致较规定总进度落后_________%以上甲方认为不能依限完工,或乙方不能履行合约责任等时,甲方得随时解除合约另行发包或自办,乙方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即由甲方按照合约单价或工程款计价调整办理结算;其未完成工程部份之工料费用及甲方因此所受之损失,如超出原合约之剩余工料款时,其超出费用应由乙方负责缴付甲方,乙方不得异议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十二、工程终止:

  工程进行中,如因特殊情形,甲方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解除合约全部或一部分,一经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并负责遣散工人,其已完成工程,及已进场材料,由甲方按合约单价核实结算之,而乙方所领超出之工料款即行缴还甲方,乙方不得有额外之要求。

  十三、意外事件:

  工程进行中,乙方工作人员如有伤亡意外等情事,其善后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概不给任何补贴。

  十四、工作员工:

  参与本工程之乙方员工,必须听从甲方主管工程司之一切指示,并须遵守当地场所之一切法章规则,如有触犯违反而引起之任何损失,应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十五、工地代表:

  本工程施工时,乙方负责人需在工地监督,如乙方负责人不能驻在工地时应选派富有工程经验之人员负责管理施工之一切事宜,并接受甲方施工监督,惟甲方认为不适当时,得随时要求乙方更易之,甲方工程司并有权要求乙方更易其它不称职之人员。

  十六、场地清理:

  施工期中每日停工时场地应加清理,竣工后乙方必须将工作场地全部清理洁净后再行报请验收。

  十七、工程验收:

  乙方陈报本工程全部竣工后,甲方应于_________日内派员初验,如验收人员认为有开挖或拆除一部份工作以作检验之必要时,乙方应即照做不得推诿,并应负责免费修复,如发现有与图样施工说明书及甲方正式通知文件不符等情事,乙方须负限期改正责任,经甲方所派验收人员认为合格为止。其无法改正者,甲方得要求乙方拆除重行施工,其所需工料及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全数负责并不得要求补偿。倘乙方不在限期内修理完妥,则其超过该项限期之日数,应按照逾期罚款之规定办理。必要时甲方代为办理,其费用概由乙方负担。

  十八、保固期限:

  本工程自全部竣工正式验收合格后之日起(一定金额以上工程以复验合格之日起),由乙方保固_________年,在保固期间倘有损害坍塌、屋漏等或其它之损坏时,乙方应负责免费于通知期限内修复,如延不修复,甲方得动用保固金代为修复不得异议。保固期限规定如次:

  (一)港区疏浚、清理、堤防拋石、建筑物拆除、地质钻探等免保固。

  (二)机电、船舶等整修工程保固_________年。

  (三)机电、船舶新建、油漆防水、路面、水电及一般修缮工程保固_________年。

  (四)消波块制造、一般挡土墙、围墙新建、护舷新装等保固_________年。

  (五)建筑物构造体(包括建筑物、码头、堤防、暗渠、桥梁)保固_________年。

  十九、保证责任:

  (一)合约生效后,乙方如无力履行合约所订条款时,保证人愿放弃先诉抗辩权,代负有关本工程乙方应负之一切责任。

  (二)保证者有中途失其保证资格、能力或自行申请退保时,乙方应立即觅保更换,原保证者于换保手续完成,并接甲方通知后,始得解除其保证一切责任。

  (三)保证者应俟本合约失效时,始得解除其保证一切责任。

  二十、合约时效:

  本合约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章即同时生效,直至全部工程完竣验收后之保固期满为止。

  二十一、施工安全与配合:

  (一)乙方应遵照《劳工安全卫生法》及《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规定切实办理。

  (二)乙方对维护交通、环境卫生应配合甲方之施工环境,设置有关显明标志,以策安全,倘因疏忽而发生意外,乙方应负一切责任;发生国家赔偿事件时,甲方得依法行使求偿权。

  (三)乙方对工地设备,应求齐全,诸如材料、工具储存、保管、交还等,均应有充分之作业规定与设备,其设置地点之选择,以施工方便、安全为原则,但事先应先与甲方协调并经同意之。

  (四)在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应尽量协调配合,以便顺利施工。

  (五)乙方对于有机密性之工程,无论任何文件、地点、时效等均应代为保密,不可任意泄漏,否则应负法律责任。

  二十二、合约份数:

  本合约共一式_________份,计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正本_________份由甲乙两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副本_________由甲乙双方分别存转。

  二十三、附件效力:

  本合约内所附一切文件及施工期内甲方之正式通知,与本合约同样生效。

  二十四、合约附件:

  每份合约附件计保证书、领款印鉴、议价纪录壹张、详细价目表全份、单价分析表全份、投标须知全份、补充说明书全份、进度预计表或施工网状图全份、施工说明书全份、图样陆拾捌张。

  二十五、厂商印鉴:

  乙方印鉴应与其在主管官署登记者相同,如因印鉴遗失,必须向主管机关及甲方挂失,并检送发报作废之整张报纸,报请甲方备查。乙方向甲方领取款项所盖印章,应与签订本合约印鉴相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承包厂商(盖章):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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