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9篇

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9篇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XXX区教体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由于近期连续高温,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处于高危级别,容易燃烧和蔓延,全区森林火情始终处于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

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9篇

篇一: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XX 区教体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由于近期连续高温,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处于高危级别,容易燃烧和蔓延,全区森林火情始终处于易发、高发的严峻态势。为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特制定教体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的安排部署上来,坚持党政同责,坚决克服“XX 丘陵农区不会发生森林大火”的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杜绝畏难和厌战情绪,突出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严防发生扑火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区教体局成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教体局局长 XX 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 XX 及其他班子成员担任,组员由局各相关股 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应急管理股,负责小组日常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消防隐患排查 各教育管理组、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全面摸清建筑消防设施状况、消防安全管理、监管履职等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缺乏损坏、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电气线路老化、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随意充电等隐患,建立消防隐患问题台账,切实整改火灾隐患,加强防火检查巡查。

 (二)重点加强火灾防控 各教育管理组、各级各类学校要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经过消防业务培训、具备消防安全管理技能,提升初期火灾扑救和隐患排查能力。同时,学校要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检测,及时修订消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师生、教职员工开展火灾逃生自救演练。

 (三)全面加强宣传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扎实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平台、网络课、校园广播、宣传栏、标语、《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严控火源进山,不进入封山管理的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同时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确保宣传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

 家长,提高学生及家长的森林防灭火意识。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预报预警,统一科学调度,规范填报值班记录和值班日志,在遭受灾情、险情后要在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上报至区教体局、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坚决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

 四、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 2020 年 5 月开始,2021 年 5 月结束。分为 4 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2020 年 5 月至 6 月)

 5 月 7 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对全区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动员部署;区教体局成立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职能职责。各级各类学校要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论述,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工作。

 (二)问题排查阶段(2020 年 7 月至 8 月)

 认真对照重点整治问题,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校园消防隐患大排查,找准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着眼建立长效的宣传教育机制,盯紧夏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宣传。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0 年 9 月至 12 月)

 实行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2020 年 10 月底前,基本完成专项整治全覆盖。2020 年 11 月至 12 月,结合新一轮森林防灭火期准备工作,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确保岁末年初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实效。

 (四)评估检查阶段(2021 年 1 月至 5 月)

 区教体局依据动态问题清单,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学校的督查检查,认真检验评估整治工作成效,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得到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成立消防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排查校园消防隐患,全面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

 (二)从严从实整改。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既是重大的生态问题、经济问题,更是严肃的社会问题和重大的政治责任。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要动硬措施、用真功夫,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上报主管部门,明确整改时限,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三)严格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完善监督管理措施,整治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森林火灾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四)广泛宣传引导。综合运用安全教育平台、网络课、校园广播、宣传栏、标语、《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宣传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提高学生及家长的森林防灭火意识。

篇二: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平实施方案范文

 关于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平实施方案范文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行政区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分级分类、分区分类的责任体系,完善“防”和“救”责任链条,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一)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防火工作机制、体制建设,分层落实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预案审定、经费保障,加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灾后处置等方面的工作,逐级靠实责任,细化措施,将防火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响应、分级应对、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本地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职责,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靠实火灾预防监管责任。市、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把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工作部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火源管控、责任落实、应急准备、值班值守和队伍管理等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把火灾预防监管任务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细化成员单位防灭火责任

  市、县(市、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森防指”)在本级行政首长领导下,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认真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职责。

  (一)应急管理部门。履行森林草原灭火主体责任和防火综合协调监管责任。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森防指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指导本地和相关部门的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协助属地党委、政府组织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演练、预案编制和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协调开展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组织森林草原火险形势研判,统一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火灾信息;负责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统一指挥协调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救援工作,协调消防救援队伍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指导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指

 导森林草原火灾的调查处理(评估)和挂牌督办有关工作;负责编制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装备器具和物资保障经费预算,并报属地政府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指导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新技术、新战术和新装备科学研究;负责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火灾数据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灾联勤联防相关工作。

  (二)林业和草原部门。履行森林草原防火监管责任和火灾预防、火情早期处置责任。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组织、指导重点林区、草原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在高火险期,及时衔接本级森防指,提请本级政府发布禁火令;指导划定森林草原防火区、高火险区;指导森林草原防火机构、管理队伍及护林员、草管员队伍建设;负责林火视频监控系统、森林防灭火通信平台、野外气象因子采集平台、森林航空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协助森林草原火灾数据统计和火灾调查、评估、处理及查处挂牌督办有关工作;参与森林草原火灾预案编制和演练;协助森林公安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案件侦破等工作;指导森林公安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职责并对防灭火履职情况提出考核建议;参与、配合森林草原火灾报告、火险形势研判工作。

 (三)森林公安部门。坚持公安机关全面领导,业务上接受同级林草部门的指导。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协同林草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治安案件办理。

  (四)自然资源部门。未单设林草部门的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职责,配合省、市级林草部门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等工作。

  (五)林草生产经营单位。承担经营范围内森林草原防灭火主体责任,负责做好防火巡护、监测预警、隐患排查、火源管控、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等火灾预防各项工作。对发现早、规模小、尚未失去控制的火情,积极组织开展前期处置和火情监测,并及时向当地森防办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火情。

  (六)其他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赋予的职责,加强职能衔接和工作配合,做好本领域、本系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宣传部门:协调有关新闻媒体按照市、县森防指批准的统一口径进行报道;根据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森防指办组织新闻发布会,主动引导舆论。

 xx 部门:指导、协调涉事部门开展森林草原火灾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根据市、县森防指办提供的素材和信息协助开展森林草原网络宣传引导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配合林草等部门编制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划和上报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负责中央或省、市级预算内相关项目投资监督,保持重要应急物资价格水平基本稳定。

  教育部门:指导教育系统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中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和火场通信设施的抢修等工作。

  民政部门:倡导文明祭扫,指导做好公墓设施内防火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年度经费预算,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资金,并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对森林草原火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提出处置意见。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协调运力,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车

 辆公路通行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各类公路沿线管界内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水务部门:负责提供水利设施分布,做好库区、河道等区域消防取水等工作。

  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宣传报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发布经审定的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和扑救情况;指导督促落实旅游景区内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和文保单位火源管控等工作,开展防火宣传。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等工作,适时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赴火场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心理救援。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参加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相关事宜;指导军供保障机构为政府组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等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和畜牧兽医部门:配合林草部门做好林农、农牧接壤区防火工作。

  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协助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落实重大森林草原灾害事件有关储备物资保障工作等职责。

 气象部门:负责提供全市及重点林区(草原)、重点时段的气象监测情况,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根据天气条件适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与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联合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提供卫星图像数据,参与利用遥感等手段进行森林草原火灾监测及损失评估。

  供电公司:加强林区和牧区电力线路的巡护和隐患排查,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保障火场应急供电等。

  森林消防部门:在各级森防指统一领导下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消防救援部门:在各级森防指统一领导下协助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军分区:负责协调驻地部队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抢险行动,协调受理军用航空器需求事宜;指导所属部队抓好森林草原火灾抢险任务准备,组织指挥民兵开展扑火技能训练和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驻地部队:参与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负责营救受困人员、疏散群众、抢运重要物资、保护重要目标、抢修公共基础设施等任务。

  三、进一步强化协调联动机制

 市、县(市、区)森防指办公室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逐级压实各环节责任,围绕“防”和“救”两大关键环节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

  (一)会商研判机制。各级应急、公安、林草、气象等部门要定期联合会商森林草原火险形势,统一发布会商研判结果和应对措施。健全重大信息通报制度,对灭火救援力量布防、重大行动、应急演练、装备配备、应急通信等信息及时通报。在高火险期和防火关键期,根据防火形势需要及时召开会议,协调解决突发重大问题,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预警响应机制。加强应急、林草、自然资源、气象、森林消防、消防救援等部门的防灭火协调联动,强化火情报送、队伍驻防、物资储备等数据信息共享。结合林区物候、森林草原资源分布、可燃物载量等要素条件,及时发布国有林区、重点草原区的区域性高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加强与卫星监测部门和铁塔公司的协同合作,进一步提升火情监测预警能力。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森防指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对照《xx 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设定的响应等级,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三)执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公安机关与林草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好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等工作。加大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力度,林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森林草原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森林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森林草原防火相关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的治安、刑事案件。未设立森林公安机关的,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查处。

  (四)信息报送机制。林草、森林公安、自然资源、消防救援、森林消防等部门对发现和掌握的火情信息,要及时向所在地森防办报告。凡需向省委、省政府和省森防指报告的火情,由市森防办按规定上报,同时各相关部门同步向上级报告。各地森防办要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的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严防瞒报、迟报、漏报现象发生。

  (五)联防联控机制。在市县乡行政交界的林区建立区域性森林草原联防组织,确定联防区域,建立联防制度,逐级厘清职责,压实任务,切实做到高效协同,增强工作合力。

  四、进一步提高森林草原灭火能力

  林草、应急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森林草原队伍建设的组建、管理工作,有计划组织各类灭火队伍开展灭火指挥、灭火技战术培训演

 练,加强人员、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御能力。

  (一)加强灭火救援队伍建设。林草和应急部门要共同加强队伍训练和救援技战术培训,应急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器材装备、技术指导、人才培养、骨干培训等方面要予以支持。xx 区、xx 市、xx 县、xx 县 x 个重点森林草原火险县要建设“一专多能”县级政府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推动具有规模森林草原资源的基层乡镇政府,组建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引导规范社会救援力量,以村民委员会为依托,以护林员、草管员为骨干,组建群众性村级扑火救援队。

  (二)加强灭火组织指挥。各级森防指要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机构常态化实体运行。防火期内组织主要成员单位派员到森防办联合办公、值班值守,若有重大敏感灭火任务,快速高效组织指挥灭火救援。初判发生一般林草火灾,由县级森防指负责指挥;初判发生较大及以上林草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防指负责指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明确火灾扑救指挥目的、任务、要求、方式,根据灭火指挥的范围、权力、责任和义务,划分指挥类别。前线指挥部要及时吸纳参与救火的重点部门及各类

 灭火队伍负责同志参与指挥工作,科学合理调配使用人力、物力、财力,采取最佳灭火策略和灭火战法,及时有效安全消灭火灾。

  (三)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林草、应急部门按照“全员培训、分级实施”要求,结合本辖区森林草原资源特点、防灭火体系组织结构、人员岗位职责、季节气候等实际,加强对乡镇干部、村干部、生态护林员、草管员、群众性扑火队伍的业务培训。持续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域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将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较重的县级分管负责同志、主管部门和基层主要负责同志纳入森林草原防灭火年度培训计划,分期分批组织业务培训。森林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扑救常识、安全、注意事项及实战演练等专业培训,全面提升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应战能力。

  (四)加强经费物资保障。各县(市、区)、乡(镇)政府要将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火监测预警、交通通信、林火阻隔、扑救指挥等系统和消防队伍及器材装备建设。加强森林草原防火资金的使用管理、审计监督和项目建设的跟踪检查。按照重点森林草原区域划分,科学合理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并足额储备防灭火救援器材装备,及时科学处置突发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篇三: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秉县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方案 [键入文档副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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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秉县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方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圆满完成森林灭火救灾任务,依据《 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 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森林灭火应急行动方案》以及两级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袁镇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森林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XXX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X 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XXX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袁秉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

 (1)1 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造成经袁镇损失及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3)文物古迹保护单位、森林公园的森林火灾; (4)各乡镇(街)行政区域交界地发生的火灾; (5)其它需要县级救援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 1、4、1 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落实责任的原则。

 1、4、2 密切合作、尽职尽责、形成合力、全面保障的原则。

 本预案涉及的县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

 1、4、3 快速反应、科学扑救、处置得当、确保安全的原则。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4、4 完善机制、强化基础、预有准备的原则。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各有关镇(街)和部门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重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备不懈。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森林防火指挥体系 2、1、1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是全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森林火灾预防与应对工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2、1、2 成立六个工作组。根据森林火灾救援工作需要,成立六个临时工作组,负责承办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事宜。

 综合协调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建立与火场指挥部的沟通联络,落实上级领导有关扑火的指示精神,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任务开展工作。

 警戒保卫组:由县公安局牵头,森林火灾发生后,在第一时间抽调警力负责维护火灾现场及周边林区的治安秩序,及时疏散、撤离火灾周边群众。

 火场工作组:由县应急局牵头,落实指挥部对于扑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根据火场指挥部提供的火场信息及时调拨扑火物质,调动扑火力量。组织消防救援大队、人 XXXXX 部基干 XXXX扑火应急分队,分批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医疗救护组: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对受害、受伤人员进行救护,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并做好灾后疫病防治工作。

 物资供应组:由火灾发生地乡镇(街)政府(办事处)负责筹备救援物质和后勤保障,县应急局负责协调救援人员和扑火物质,县交运局负责组织车辆协助运输扑火人员和救援物资。

 善后处理组:由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地乡镇(街)政府(办事处)牵头,县应急局以及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家属的安抚、抚恤、补偿以及火灾案件的处理等善后工作。

 2、2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庄生晓京

 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 XXXXX 部部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成员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组织、协调和指导森林火灾县级层面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按照本预案中规定的分级响应启动条件,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履行相应的森林火灾应对职责。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执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

 县应急管理局:研究拟定重大森林火灾事故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应急救援队伍做好火情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救援服务;协助查处火灾起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评估灾情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提报重大森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负责重大火情的处置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重大森林火灾基建项

 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

 县公安局:负责火灾发生地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工作,组织力量查处火灾案件,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县财政局:负责组织筹集必要的应急处置资金。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调集的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道路运输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调集卫生技术力量,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等工作。

 县气象局:提供袁秉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县人 XXXXX 部:负责协调 XXXX、预备役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挥消防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加强防火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

 县教育和体育局:加强对全县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并在火情发生后及时疏导中小学生撤离火灾现场。

 县农业农村局:抓好秸秆禁烧、烧荒、烧地堰的管理工作,以免因焚烧秸秆等原因引起森林火灾的发生。

 县水务局:做好河道及河堤上的森林防火工作。

 3 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

 3、1 火险预警 3、1、1 预警级别: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险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 4 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

 3、1、2 预警发布: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授权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县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加强会商,及时制作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和网站、手机短信息等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涉险区域内的移动、电信、联通等电信运营商应优先发布预警信息。

 3、1、3 预警响应:预警地区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按照《XXX 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暂行规定》,细化各级预警级别和响应措施,落实森林火灾预防责任,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卫星林火监测和了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进入相应待命状态。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预警级别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 林火监测 3、2、1 火灾发生地充分利用远程林火视频监控、人工了

 望、护林员巡视等手段,密切监视火情,及时向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情动态。

 3、2、2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分为五级:一级:不燃烧,没有危险;二级:难燃烧,可能出现火情,不易出现危险;三级:可燃烧,能发生林火,但能控制;四级: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五级: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有可能发生狂燃急进大火。预报火险等级为四、五级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了望点、护林员要昼夜值班,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情况,扑火队伍处于战备状态。

 3、3 信息报告 各镇(街)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原则,根据《XXX 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处置暂行办法》规定,及时、准确、规范、逐级报告森林火灾信息,通报受威胁地区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事发地政府应立即核实并在 1 小时内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1)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2)造成死亡 3 人以上或者重伤 10 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3)威胁村庄、居民区和重要单位、设施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与外乡镇交界地区的森林火灾;

 (5)8 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6)需要市增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7)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响应 4、1 逐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初判由镇(街)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响应措施,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当出现重大森林火灾时,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立即进入工作状态,紧急启动县级应急预案,拟订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赴火场工作组立即赶赴火场。

 4、2 响应程序 根据火灾情况报告,当火情出现符合县级预案响应条件时,经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启动应急响应。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消除后,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4、3 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3、1 扑救火灾 立即就近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森林消防专业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同时,组织协调消防大队等救援力量,必要时,申请调配大型装备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未经培训人员扑救森林火灾。不准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3、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4、3、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对重伤人员及时实施异地救治。必要时县卫健局组织医疗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3、4 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电力、通信、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

 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3、5 扑火安全 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前线指挥部指挥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掌握火场天气情况,认真分析地理环境、火场态势和火情变化,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段,选定安全避险区域和撤离路线,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准备,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应当设置安全员,负责扑火前检查参加扑火人员携带防护机具和配备紧急避险装备情况,接近火场时观察可燃物、地形和气象条件等情况,扑火过程中预判不安全因素和危险征兆,并及时报告。

 4、3、6 伤亡人员安抚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3、7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文物保护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3、8 信息调度与报告 发生森林火灾后,火场指挥机构要及时调度火情信息和扑

 救工作进展,研判火情发展动态和资源保障需求,并安排专人向森林防火指挥机构逐级报告火场动态信息。采取各种通信渠道和手段架设火场应急通信网络,确保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信息传递畅通,报告的信息内容详实准确。

 4、3、9 发布信息 授权发布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利用森林防火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经森林防火指挥部审定的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相关责任追究情况等。

 4、3、10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 48 小时。经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森林火灾扑救结束后,火灾发生地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当及时归还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的,森林经营者或当地政府应当予以补偿。火

 灾发生地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置灾民的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对受伤人员的安抚,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

 5、2 调查评估 火灾发生地镇(街)、县应急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量、人员伤亡、其他经袁镇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县政府提交调查报告,按规定上报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按照制定的标准执行。

 5、3 总结报告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抓好整改工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及时上报重大森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5、4 奖励和责任追究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XXX 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在扑火...

篇四: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工作方案

  春季是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要期,也是森林火灾多发期,春节、清明期间走亲访友、祭祀活动增多,春耕备耕等农事活动也将集中开展,全国“两会”也即将到来,森林防火压力较大。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全街道 2021 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主题 消除火灾隐患,呵护绿色家园。

 二、时间安排 2021 年 2 月 10 日至 4 月 30 日。

 三、行动内容 1.开展野外火源集中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五个禁止”规定和“五个不批、五个不烧”要求,不断强化源头管控,重点抓好春节、清明、全国“两会”等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的野外火源管控。一是要推广应用“防火码”微信小程序,要求所有进山人员通过微信扫码进入林区。二是林长制“一长两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山头地块开展野外火源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三是炼山造林、烧除疫木等特殊野外用火行为,必须严格审批备案程序,经县林业部门审核和县人民政府审批后,上传至全省野外特殊用火监管平台备案。四是强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监控,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和监护职责,严防被监护人进入

  2 林区用火、玩火。五是对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要全力开展调查,迅速查明原因,尽快破案,从严从快惩处肇事者,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2.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行动。在春节、清明等火灾多发期,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一是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五进”宣传活动方案,深入林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森林防火知识进林区、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家庭。二是要通过悬挂条幅、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做好警示教育宣传,各村开设森林防火宣传专栏,加大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力度。三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宣法活动,将火灾案件和违规用火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努力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警教育一片的效果。

 3.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行动。按照省、市、县有关部署和《全国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点版)》要求,扎实推进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各项工作开展。

 街道成立全国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街道纪委书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担任,成员:各村书记、、。办公室设在街道农林水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相应也要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积极参与开展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4.开展火险预警火情监测行动。一是护林员要加大巡护密度,力争做到森林火情早发现、早处置。二是所有火情热点,副科级干部及驻村干部要现场核

  3 查,2 小时内向县防灭火办反馈核查结果。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有火必报、立即报告、规范报告”的原则,及时报告。

 5.开展基础设施完善行动。要抢抓春季造林的黄金期,大力开展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做好已建生物防火林带的抚育管理,确保生物防火林带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切实发挥阻隔林火发生与蔓延的作用。

 6.开展防灭火督查检查行动。一是防灭火办发挥牵头作用,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深入责任区开展督促检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二是要推广应用“互联网+森林防火督查”系统,将森林防火工作相关的文档、图片等材料上传至系统,提高督查工作效率。三是要建立督查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开展扑火安全能力提升行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落实扑火安全责任和措施,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一是街道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或程序,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春节、全国“两会”、清明等重点时段的专项预案,做到火情处置有序。二是开展扑火安全培训。按照实战化要求,对辖区半专业扑火队、护林员开展全覆盖的扑火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扑火意识和技能。三是落实应急准备。加强对扑火机具、通信设备和扑火专用车辆的检修,充实扑火物资装备,做好扑火队员安全防护装备的配备。四是做到安全扑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启动应急预案,街道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调动专业扑火力量扑救,安全高效科学扑火,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五是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森林经营单位要按照《省森林经营

  4 管理单位半专业扑火队建设意见》的有关要求,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能力。

 四、奖惩措施 各村要高度重视,积极谋划,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全街道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取得实效。“ 平安春季行动”结束后,由街道应急管理办、林办组织核查。对活动成效好、火情热点少,没有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的村予以通报表扬,对活动组织不力、问题较多的村,予以通报批评。

篇五: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工作方案 1 春季是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要期,也是森林火灾多发期,春节、清明期间走亲访友、祭祀活动增多,春耕备耕等农事活动也将集中开展,全国“两会”也即将到来,森林防火压力较大。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全街道 20xx 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主题 消除火灾隐患,呵护绿色家园。

 二、时间安排 20xx 年 2 月 10 日至 4 月 30 日。

 三、行动内容 1.开展野外火源集中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五个禁止”规定和“五个不批、五个不烧”要求,不断强化源头管控,重点抓好春节、清明、全国“两会”等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的野外火源管控。一是要推广应用“防火码”微信小程序,要求所有进山人员通过微信扫码进入林区。二是林长制“一长两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山头地块开展野外火源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三是炼山造林、烧除疫木等特殊野外用火行为,必须严格审批备案程序,经县林业部门审核和县人民政府审批后,上传至全省野外特殊用火监管平台备案。四是强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监控,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和监护职责,严防被监护人进入林区用火、玩火。五是对因违规用火

 引发森林火灾的,要全力开展调查,迅速查明原因,尽快破案,从严从快惩处肇事者,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2.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行动。在春节、清明等火灾多发期,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一是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五进”宣传活动方案,深入林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森林防火知识进林区、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家庭。二是要通过悬挂条幅、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做好警示教育宣传,各村开设森林防火宣传专栏,加大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力度。三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宣法活动,将火灾案件和违规用火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努力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警教育一片的效果。

 3.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行动。按照省、市、县有关部署和《全国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点版)》要求,扎实推进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各项工作开展。

 街道成立全国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街道纪委书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担任,成员:各村书记、、。办公室设在街道农林水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相应也要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积极参与开展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4.开展火险预警火情监测行动。一是护林员要加大巡护密度,力争做到森林火情早发现、早处置。二是所有火情热点,副科级干部及驻村干部要现场核查,2 小时内向县防灭火办反馈核查结果。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有火必报、立即

 报告、规范报告”的原则,及时报告。

 5.开展基础设施完善行动。要抢抓春季造林的黄金期,大力开展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做好已建生物防火林带的抚育管理,确保生物防火林带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切实发挥阻隔林火发生与蔓延的作用。

 6.开展防灭火督查检查行动。一是防灭火办发挥牵头作用,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深入责任区开展督促检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二是要推广应用“互联网+森林防火督查”系统,将森林防火工作相关的文档、图片等材料上传至系统,提高督查工作效率。三是要建立督查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开展扑火安全能力提升行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落实扑火安全责任和措施,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一是街道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或程序,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春节、全国“两会”、清明等重点时段的专项预案,做到火情处置有序。二是开展扑火安全培训。按照实战化要求,对辖区半专业扑火队、护林员开展全覆盖的扑火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扑火意识和技能。三是落实应急准备。加强对扑火机具、通信设备和扑火专用车辆的检修,充实扑火物资装备,做好扑火队员安全防护装备的配备。四是做到安全扑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启动应急预案,街道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调动专业扑火力量扑救,安全高效科学扑火,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五是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森林经营单位要按照《省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半专业扑火队建设意见》的有关要求,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能力。

 四、奖惩措施

 各村要高度重视,积极谋划,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全街道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取得实效。“ 平安春季行动”结束后,由街道应急管理办、林办组织核查。对活动成效好、火情热点少,没有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的村予以通报表扬,对活动组织不力、问题较多的村,予以通报批评。

 街道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工作方案 2 为切实抓好 20xx 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街道林区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街道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主题 树立森林火灾防治理念,保护冠朝绿水青山,为全省森林安全作出贡献。

 二、时间安排

 20xx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三、行动内容

 1.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十查十看”活动。全面检查各地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排查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一查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看分片包干是否到位;二查宣传教育是否深入,看防火氛围是否形成;三查火源管理是否到位,看违规用火是否管住;四查重点区域是否排查,看火险隐患是否消除;五查经费投入是否增加,看防火设施是否加强;六查扑火预案是否完备,看火灾处置是否有效;七查队伍建设是否达标,看扑火能力是否提升;八查物资储备是否充足,看装备更新是否到位;九查值班值守是否到位,看火情政令是否畅通;十查火灾案件是否侦破,看责任追究是否到位。

 2.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确定 3 月份为“全街道森林防火宣传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一是各地要结合本地特点精心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采取切实措施,杜绝流于形式、老生常谈,使宣传活动取得实效;二是各村派出工作组和宣传车,深入村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防火宣传

 进林区、进校园、进村入户;三是通过开设防火宣传专栏,宣讲典型案例等形式,加大防火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

 3、健全森林火险预警和火情监测。各地要加大巡护力度,及早发现森林火情;要派出村主要干部现场核查国家卫星监测热点,1 小时内反馈街道防火办。发现森林火灾,各地必须及时报告,对瞒报、迟报火情热点和火场面积等行为,将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推进森林消防队正规化建设。按照《关于推进全省专业森林消防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全街道半专业扑火队教育训练,提升保障能力。高火险期,街道村半专业扑火队必须随时待命,保持高度戒备,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5、强化森林防火专项督查活动。街道防火办要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活动,适时组织各成员单位,深入各责任区开展森林防火督促检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对主要道路沿线,景区点和重点敏感区域,要重点督查。

 四、奖惩措施 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精心部署,抓好落实,努力夺取 20xx 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全面胜利,确保这一特殊紧要时段全县林区安全稳定,力争获得全省“20xx 年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县”的荣誉称号。

篇六: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XX 镇 镇 1 2021 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XX 省人民政府 2021 年森林防灭火命令》,扎实抓好防火期森林防灭火工作以及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认为森林火灾和较大及以上人员伤亡。现对做好 2021 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工作方针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筑牢安全屏障,全面提升综合防控能力,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有力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充分认识到森林防灭火工作是一项事关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问题。同时,由于我镇处于高山地区,森林覆盖面大,造成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加之农业生产、农村烧纸祭祖等传统生产生活习惯的影响,进一步增加森林火灾隐患。为此,各村(居)、部门(单位)务必增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充分认识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及时有效化

 解不利因素,把 2021 年度森林防灭火的各项措施抓紧、抓细、抓实。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扎实有效地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一)营造浓厚森林防火氛围。采取重点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传统宣传与网络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以形象化、多样化和贴近群众生活的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充分利用“村村响”、标语横幅、宣传资料、微信群、朋友圈、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防火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使森林防火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强化火源管理。坚持森林防灭火“防胜于救”的理念,坚持在重点时段、地段、区域开展巡山、查隐患、查火源、查薄弱环节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在森林高火险期,严禁各类野外用火,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三)加强扑火队伍建设。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充实战斗队伍,组建半专业化扑火队和义务扑火队,其中半专业扑火队 20 人,各村(居)组建一支 50 人的义务扑火队。实行以村组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并依托全镇生态护林员(国有林管护员)开展全覆盖巡查,并如实登记巡查记录,并组织扑火队员和生态护林员(国有林管护员)开展森林防灭火演练和防火知识培训,构建镇、村、组三级森林防灭火“群防

 体系”。

 (四)加强物资储备。配置必要的扑火器械(水泵、风力灭火机、油锯、灭火器)、工具(弯刀、斧头、镰刀、铁锹、三号工具)、通讯工具。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大对各村(居)配备扑火器具进行不定时抽查,确保工具可以正常使用。

 (五)狠抓防灭火制度落实,强化依法治火。严格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领导挂包制度、村组干部包户制度和生态护林员(国有林管护员)巡查制度,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好防灭火巡查制度、检查制度、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严格火灾报告制度,随时掌握辖区内火情动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对违犯规定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置。

 三、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我镇确定由党委书记、镇长任指挥长,应急管理、林业的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由应急办、林业站、财政所、民政办、司法所、卫生院、中心校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由指挥部组织、指导、协调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篇七: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草原火灾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建设,因此必须加强火情预警监测,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危害。下面是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最新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最新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篇 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对工作机制,加强火情预警监测,规范火灾处置程序,形成统一指挥、科学处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2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形成合力。

 1.4.3 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建立以护林员扑火队伍为主、其他应急力量联合行动的扑火机制,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重要设施和居民点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火灾、较大火灾、重大火灾和特别重大火灾。灾害分级标准如下: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 1 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 1 人以上 3 人以下的,或者重伤 1 人以上 10 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 1 公顷以上 100 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 3人以上 10 人以下的,或者重伤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 100 公顷以上 1000 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的,或者重伤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 1000 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 30 人以上的,或者重伤 100 人以上的。

 一般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 10 公顷以上 1000 公顷以下,或者造成重伤1 人以上 3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00 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较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 1000 公顷以上 5000 公顷以下,或者造成死亡 3 人以下,或者造成重伤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300 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 5000 公顷以上 8000 公顷以下,或者造成死亡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 10 人以上 20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3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 8000 公顷以上,或者造成死亡 10 人以上,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 20 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的草原火灾。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森防办)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镇派出所、镇卫生院、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镇辖区 15 个村委会等。

 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镇党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实施相关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火灾信息;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度;指导开展防火巡查、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必要时,可以按程序提请,以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承担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

 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根据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安排,统一宣传口径,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它需要,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组织镇村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分队进行森林草原防火扑火技术训练,必要时组织民兵参与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工作,协调组织驻沁部队增援扑救行动。

 十八里堡林场:负责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分布在林区内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做好重大危险火源识别、排查、管控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县内各煤矿企业及煤矿工人协助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合理调配扑救力量;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镇九年一贯制学校:负责指导我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防范工作,协调灾区学生安全疏散工作。

 镇交警中队:负责牵头查处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指导维护火场治安秩序。

 镇派出所:根据需要实施局部交通管制。

 社会事务办公室: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给予抚恤。

 镇财政所:负责筹集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安排本级经费预算,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根据需要,为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提供应急资金保障。

 镇公路管理所:负责做镇公路沿线管辖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野外农事用火的管理,协助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负责督促和指导全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旅游景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组织火灾发生地旅游团体及游客的安全撤离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护保障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监测和分析天气气候形势,做好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测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发布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提供火场附近水源地信息,解决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的用水问题,监督指导修复受灾地水利设施,确保灾区人畜饮水安全。负责组织实施农田及农林交错区秸秆还田任务。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加强队伍自身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从严治队。认真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职能,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刻投入扑救作战。

 镇派出所: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处理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做好全镇饲草种植、经营户防灭火教育管理工作。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和报道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加强职工群众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给予抚恤。负责加强妇女儿童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必要时候做好扑火支援动员工作。负责加强青少年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必要时候做好扑火支援动员工作。

 镇供电公司:负责做好输变电设施和线路的巡检维护工作,开展线下廊道可燃物清理工作,全面消除“线压树、树包线”的火险隐患,减少由此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根据扑火需要,做好“拉闸断电”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镇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

 2.3 工作组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

 主要职责:传达领导指示;下达扑火指令;跟踪汇总森林草原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各组工作,督办重要事项;承办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火灾扑救组。由镇属各单位和所辖 15 个村,镇派出所、镇卫生院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对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重大决策和灾情评估等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制定扑火力量配置方案;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协调上级部门救援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三)医疗救治组。由镇卫生院牵头,镇派出所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需要负责调集卫生技术力量和急需的医疗器械、药品,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等工作。

 (四)应急保障组。由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镇财政所、镇农村公路管理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交管所、镇供电所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调保障扑火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根据需要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及时下拨救灾资金。

 (五)信息发布组。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

 主要职责:统一发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六)社会稳定组。由镇派出所牵头,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需要协助群众转移和安置,加强治安管理,依法处置有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化解因火灾造成的矛盾纠纷。

 (七)案件调查组。由镇派出所负责。

 主要职责: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野外用火行为、纵火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惩处。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1.2 预警发布

 按照省确定的预警等级,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新媒体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提出工作要求。

 3.2 预警响应

 3.2.1 森林草原火险蓝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Ⅳ级,连续干旱,低度危险。

 响应措施:

 (1)镇、村两级加强值班调度和火情监测;

 (2)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公共媒体发布预警信号,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广告,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

 (3)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禁火令;

 (4)镇、村两级人民政府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装备和队伍落实情况,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3.2.2 森林草原火险黄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Ⅲ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草原火灾较易发生。

 响应措施:

 (1)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张贴宣传标语、树立防火旗帜,营造防火氛围;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3)严格落实定点看护、网格化巡查工作机制,护林员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乡村干部深入包干责任片区督查,严厉打击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见烟就罚,见火就抓;

 (4)强化对重点人群、高危人群的监管,做到“一包一、一看一、一防一”;

 (5)在重点火险区设卡布点,开展“高密度、网格化、全天候、责任制、表格式”巡查瞭望;

 (6)在出村口、入山口等重点地段设卡布点,加强入山人员管控;

 (7)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队进入应急状态,开展巡查、检查;

 (8)镇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区域检查督促,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和应急措施。

 3.2.3 森林草原火险橙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Ⅱ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草原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响应措施:

 (1)通过防火宣传车、标语横幅、大喇叭等方式,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融媒体要滚动播放防火知识,入户签订承诺书、告知书;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至少有一名副指挥长在岗待命;

 (3)强化对外出归乡人员、中小学生、入山流动人员、上地耕作人员、聋哑痴呆傻人员、有过激倾向人员、牛羊工、采集山货人员、野外施工人员、迁坟打葬人员、山庄等高危人群的监管,必须做到“一包一、一看一、一防一”;严格落实定点看护、网格化巡查工作机制;在出村口、入山口等重点地段设卡布点,加强入山人员管控;

 (4)严厉打击一切野外用火行为,派出所全警动员、全员参与、警力下沉、力量下倾,发现野外用火,查明原因,依法严惩;

 (5)市监部门对各种售卖香烛纸扎等易燃祭祀物品的流动、固定摊点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切断上坟烧香、烧纸的源头;

 (6)镇森防指挥长分别带队,对南中北三个片区各乡镇防火工作进行督查;镇森林草原防火包村单位派出专人驻村督查各村防火工作;各村所有干部全天候驻村到位进行督查。发现 1 个村 3 个野外作业人员带火,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书面作检查。

 (7)镇专业防灭火队、镇灭火队开展巡查检查和应急演练,时刻保持战备状态。

 3.2.4 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Ⅰ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易燃烧,森林草原火险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响应措施:

 (1)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召集镇派出所、卫生院等有关单位定期召开调度会,分析森林草原火险形势,研究应对措施;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会同相关部...

篇八: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xx 县 县 0 2020 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实施意见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 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扑救;坚持重兵投入,小火大打。树立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以落实责任为基础,以依法治火为手段,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全方位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的综合防控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及灾害损失,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 0.9‰,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力争森林草原火灾当日扑灭率达 95%以上,力争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二、任务和措施 (一)明确责任,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机 制

 1.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的工作职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第一责任人,党政分管领导及联系乡镇、村组的各级领导干部是主要责任人,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点防火单位负责人和村两委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适时研究安排部署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林草部门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主管部门,承担其日常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2.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机制。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心下移到乡镇、村组,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干部包村、村级干部包组、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山长制分片包保制度。建立以乡镇为主线,林区为重点,村民小组为单元格的网格体系。全县 10 个乡镇 1 个林场划分为一级网格,139 个建制村(社区)划分为二级网格,村民小组为三级网格,农户及其它林权所有者、山头、地块为四级网

 格的责任划分体系。其中,各乡镇必须压实压死护林员山长制责任,采取绩效报酬制度和及时处理调换等方式,真正发挥包保作用,不得出工不出力、只拿钱不干活。乡镇人民政府每年要与村委会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状,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务必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签订完毕。

 3.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考核体系。县人民政府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与各乡镇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责任书,年终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进行考核,报县政府审定。并将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村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考核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年度考核管理。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未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要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4.实行县级部门挂钩联系乡镇制度。挂钩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坚持全面联系原则,森林草原防火期定期深入一线督促指导乡镇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主动与挂钩联系乡镇制定防火计划、工作措施,并帮助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县级部门对扶贫挂包村(社区)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

 负责指导和协助挂包村(社区)落实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制度、宣传教育、火源管控、应急值守、队伍建设、火灾扑救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各乡镇、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宣传教育百分之百覆盖”的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出动宣传车、上防火课、立宣传牌、发宣传资料、写防火标语、定村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县广播电视台在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的全县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内,每日流动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草原火险等级。突出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等节假日和重点时段的宣传教育,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活动;各乡镇、村要组织人员深入林区、村组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典型案例,广泛进行宣传;在交通要道、入山路口悬挂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标语,特别是在森林丰富、生态脆弱地区的进山路口、村镇驻地、林区道路、水源林地两侧等重点部位悬挂固定的宣传标语标牌和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标识。

 (三)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预防能力

 1.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各乡镇要依据《xx 省森林防火条例》,督促村委会把对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火源的管理办法写入《村规民约》。严格执行《xx 市野外用火管理办法》和 5 项 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大力推行在高火险期前统一用火,特别是林区周边用火要提前向当地森林草原防火部门报批用火计划;严格执行《坟地户主登记制度》《五种人清理登记制度》《林缘地主登记制度》,防止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进入林区用火、玩火。要与林区及周边施工、经营单位和经营户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落实火源管控责任。

 2.加大预警巡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各乡镇、清华洞林场要编制计划烧除和林下割除作业计划,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活动,加强预防措施,对适宜烧除的林区开展计划烧除,不宜烧除的火灾易发区组织林下割除,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各乡镇务必对林缘周边的作物秸秆等易燃物提前组织清理,限期完成可燃物的清理工作。要建立以村三委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党员为主体的野外火源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

 3.及时发布火险预警信息。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气象局要建立有效的信息通报和联合会商机制,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警工作,同时县气象局要根据天气条件适

 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和火场现场气象服务;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要及时播发或者刊登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全县组建 200 人的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其中:驻防县城 70 人,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驻防 xx 镇 30 人,xx 林场各 20 人,由乡镇人民政府、清华洞林场负责组建和管理,担负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火源和扑火救灾任务。2019 年 11 月 30日前全面完成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的组建工作,12 月 1 日正式上岗。

 2.各乡镇、清华洞林场组建一支不少于 20 人的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以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为主,每年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训练,有组织、有保障,人员相对集中,具有较好的扑火技能、装备。接到扑火任务后能在 30 分钟内完成集结;各有林村(社区)组建一支不少于 20 人的群众性森林草原扑火队伍。队员以林区村(居)民中的青壮年为主,并经过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知识培训,配备一定数量的扑火装备,主要承担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带路、运送扑火物资、后勤服务、参与清理和看守火场等任务。

 3.县级继续加强 620 人的县级机关应急保障队伍建设,配齐装备,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保障能力。

 4.县级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调度指挥。乡镇级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由所属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管理和调度指挥,并作为机动力量接受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调度指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各乡镇要为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队员购买工伤保险,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和扑火补助。

 (五)科学指挥扑救,及时扑灭森林草原火灾

 1.制订和完善各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县应急局要及时修订、完善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各乡镇要依据县级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制定乡镇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办法,村委会要制订做好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措施。同时,加强应急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技术培训与演练,不断提高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能力。

 2.健全火情监测报告制度。各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要建立森林草原火灾监测与报警机制,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必须第一时间按规定逐级报告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办公室,严禁小火不报、大火迟报,要避免小火酿成大灾和延误火案侦破时机。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实火情后要按规定报告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机制。各乡镇要树立“小火当大火打”的思想,克服侥幸心理。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事发乡镇、村组不能有任何的观望和犹豫,要立即启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乡镇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按照“投重兵、打小火”的原则,立即调动乡镇、村组的扑火力量,做到“领导靠前指挥、力量一次调足、队伍快速出击、指挥科学有效”,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不能及时扑灭明火的,要立即请求县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增援,确保在 6 小时内将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勤保障由事发乡镇负责。

 4.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培训制度。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对各乡镇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村组干部以及县乡两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和扑火技能培训,切实使每一名扑火指挥员都熟练掌握火场组织指挥要领,使每一名扑火队员都了解掌握扑救、避险常识。各乡镇要对村组干部和群众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林

 区火源管理相关规定、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

 (六)加强经费保障,改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条件

 1.县财政局要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草原火灾的防范、宣传、扑救和组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等经费列入 2020 年度财政预算。

 2.县林草局要在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水源林保护区和极易着火的城镇面山配备林区监控设备、自动报警设备和专用森林草原防火航空巡查无人机设备。

 3.各乡镇、清华洞林场要按规定配足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加大投入,储备不低于 5 万元的防灭火物资,并依据本地火险形势、物资消耗使用情况和储备年限及时更新,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储备物资充足,装备物资满足森林草原防灭火实战需要,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顺利开展。

 (七)推进依法治火,严格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追究

 1.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各乡镇、清华洞林场在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同时,要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坚持依法治火,充分发挥法律手段在森林草原防火中的重要作用。县森林公

 安局要严格按《xx 省森林火灾报告及火灾处置制度》的有关规定,从严查办全县范围内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和处罚野外违规用火,做到依法从快从严惩处。

 2.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县、乡镇两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督查,重点督查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建设、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火源管理、物资储备、应急机制、巡山检查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予以限期整改。

 3.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追究制度。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追究制度,对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单位疏于管理、工作失职,致使森林草原火灾频繁发生、造成较大损失的,依法依纪严格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相关涉事的人民政府或相关单位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并通报全县。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职责,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及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进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通力协作,构建齐抓共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局面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通力协作,健全和完善森林草原防火配套制度,切实肩负起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有关责任,积极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供保障和服务,形成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整体合力,确保各项预防扑救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林草部门要认真担负起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主要责任,落实相关协调指挥责任;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千方百计保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经费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和配套经费足额到位;教育体育部门要协同森林草原防火部门切实抓好学校“五个一”宣传教育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抓好公路沿线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支持和协助搞好公路沿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牌建设;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抓好旅游风景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各项目建设指挥部要抓好项目建设施工区域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气象部门要做好森林草原火险气象预测预报工作;通信部门要充分发挥手机短信的优势,发送森林草原防火警示信息;驻祥部队、武警、公检法司等部门要积极参与防灭火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落实好垃圾场周围的防火措施;农业农村部门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疏导农业生产用火;水务部门要做好库区蓄水周边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伤病救护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公墓周围山林的防火工作;民政、公安、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五种人的监

 管;县纪委监委要监督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所)及成员单位森林草原防火方针、政策、责任及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监督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追究及火灾案件查处,做好行政问责工作。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对所挂钩的乡镇进行不少于 5 次的督促检查,每次检查后要写出专题报告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篇九: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森林火灾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区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根据《XX 市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 2021 年10 月,在全局范围内集中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木里“330”、西昌“330”等森林火灾教训,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大学习、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提高认识、明晰责任、健全体制、排除隐患,切实提高森林防灭火工作质效,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推动全局森林防灭火风险防控、火源管控、火灾应对能力和扑火安全意识全面提升,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有效化解影响、制约森林防灭火的基础性、源头性问题,形成成熟有效、执行有力的森林防灭火制度标准和工作规范,实现思想政治站位、综合防控水平、火灾防治成效、现场救援能力“四个提高”的目

 标。

 三、整治重点 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工作方针,特别是 A 级景区、文保单位、XXXX 祠博物馆一定要从细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整治。

 (一)思想认识方面。重点整治不能站在政治高度来认识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性的问题;对当前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现实认识不深,未深刻吸取森林火灾事故教训的问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观念淡薄的问题;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没有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态度消极、被动应付的问题;不深入思考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森林防灭火严峻形势的问题。

 (二)体制机制方面。重点整治森林防灭火体制机制改革不落实,制度规则、信息共享、工作运行等机制没有建立健全的问题;相关单位各自为政、互不通气、配合不畅的问题;应急预案不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不规范、缺乏实战经验、缺乏专业人员参与决策特别是组织现场指挥、指挥联动机制效率不高的问题。

 (三)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整治各级党政领导于部落实各级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不认真、不扎实的问题;对工作部署办法措施不足,没有结合实际组织推进落实的问题;“防”“治”“救“责任链条衔接不紧密、存在脱节的问题;安全投

 入不足、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力度不够,隐患排查整治不闭环的问题;督导检查不到位、执法不严格、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及时、没有做到限期整改的问题;案件查处不及时、效率不高的问题;不按求落实野外火源管控措施或管控不严、督促检查不到位的问题;防火期未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制度,发现事故未第一时间上报的问题;涉及森林防灭火重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不足的问题。

 (四)风险隐患方面。重点整治行业监管部门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管控力度较弱的问题;对重大隐患和风险底数不清,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全面、不深入、不彻底的问题;防火期烧荒烧秸杆等农事用火、丧葬及祭祀等民俗用火、工矿企业生产用火、居民生产生活用火、踏青旅游生活用火管控不力的问题;在高风险期未及时发布禁火令,未在重点卡口安排护林人员驻守的问题;未组织人员定期清理林区缘边、林下道路、坟墓等区域可燃物,有效解决林区可燃物管理不到位,林缘林下可燃物载量降低不及时等问题;电力线路规划、设计、管理等不符合有关标准和安全规范的问题。

 (五)队伍建设方面。重点整治火灾扑救力量不足,缺乏专业人员,与实际需求有差距的问题;现有应急力量建队标准不高、保障机制不健全、队伍偏少、专业性不够等问题;缺乏对适合应急救援专属装备研究和配置的问题;资金、物资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专业(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缺乏专

 业培训、训练演练不够、实战能力弱、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的问题。

 (六)基础设施方面。重点整治对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视不够、投入力度不够的问题;重点林区防火设施设备不足、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防火措施不到位以及未安装野外火源监测系统的问题;重要进山道路口设置防火宣传牌、进入林区防火提醒宣传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投入不足、技术装备和管理手段落后、安全保障能力较弱的问题;未在重点森林防火区域修建消防水池和取水点,以满足扑灭大火需要的问题。

 四、工作举措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为主,防管并重的防灭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灭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全面禁止重点防火区域的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依法从重从快处罚。

 (二)责任联动。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森林防灭火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各相关单位负责人、护林员为具体责任人,层层落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一旦发生火灾,将层层追贵。

 (三)重点突出。我局组织人员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要会同各镇、派出所,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

 重点人员实行监管、监控。

 (四)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加大森林火灾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进行森林防火宣传,重点区域悬挂标语标牌,进村入户发放森林防火知识传单,动员社会各级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新局面。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 年 5 月下旬至 6 月中旬)我局召开动员部署会,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论述,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问题排查整改阶段(2020 年 6 月下旬至 8 月底)认真按照整治重点,在全局扎实开展全覆盖森林防灭火大调研、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立足工作实际,深入分析全局森林防灭火工作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坚持问题导向,边排查边整改;着眼建立长效机制,逐项梳理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制定工作措施,建立重大风险、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制度完善“四个清单",推动问题全面整改销账。

 (三)整改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底)坚持自查自纠与督查整改、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全面整治

 和专项治理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2020 年 10 月底前,基本完成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全覆盖。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 月,聚焦新一轮森林防灭火集中整治工作,持续问题排查整治,巩固前期整治成果。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特点,聚焦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形势平稳。

 (四)问题整改“回头看”及评估检查阶段(2021 年 2月至 5 月底)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方式,确保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单位整治效果。抓实防火期具体防灭火工作任务,保障工作质效;采取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等方式,落实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依照“四个清单”和动态问题管理,会同我局重点督办,督促相关单位推进隐患问题彻底整改、不留死角。

 (五)持续巩固阶段(2021 年 6 月至 10 月底)通过前期问题排查、整改提升、评估检查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局森林防灭火工作各项机制,并通过春节、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检验前期各项工作的成效,持续巩固提升全局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能力,为维护地方稳定,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充实的保障。

 六、重点区域工作要求

 (一)文物保护单位及博物馆森林防灭火安全工作。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完善森林防灭火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制订和完善应对森林防灭火突发事件的安全预案,积极争取条件组织演练,不断提高文保人员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做好“三防”工作。(责任部门:文物保护管理所、博物馆、XX 祠博物馆)

 (二)A 级景区安全工作。一是负责对 A 级景区旅游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旅游安全预警提示、游客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责任部门:产促股)

 七、创新宣传形式,强化宣传教育。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森林防灭火安全意识深入人心,要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加大曝光力度,为森林防灭火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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