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妇女调研报告7篇

农村留守妇女调研报告7篇农村留守妇女调研报告 2016关于农村留守妇女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男富余劳动力也逐年增多,随之产生了一批特殊群体留守妇女儿童。为了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留守妇女调研报告7篇,供大家参考。

农村留守妇女调研报告7篇

篇一:农村留守妇女调研报告

016 关于农村留守妇女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男富余劳动力也逐年增多,随之产生了一批特殊群体留守妇女儿童。为了全面摸清全县留守妇女儿童现状,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切实做好关爱工作,为她们解决实际困难。今年 5 月初,xxxx 县妇联抽调专人对全县留守妇女及儿童进行了调查,形成了如下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全县共有留守妇女 164 名(分布在 7 个镇 37 个村)、留守儿童 307 名(分布在 7 个镇 48 个村)。留守妇女中年龄在 36-50 岁的 106 名,占总数的 64.6%;20-35 岁的 54名,占 32.9%;50 岁以上的 4 名,占 2.5%。留守儿童中 6 岁以下的 177 名,占 57.7%;7-12 岁的 81 名,占 26.3%;13-16 岁的 49 名,占 16%。父母双方均外出的 188 名,占 61%。经调查,需要特别关爱的留守妇女 3 名(其中:患重大疾病 1 名、严重智障 1 名、肢体残疾 1 名),留守儿童 25 名(其中单亲 20 名、监护人 75 岁以上的 4 名、严重智障的 1 名)。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留守妇女存在问题

 一是劳动强度大。我县属山区县也是国列贫困县,群众居住分散,交通相对闭塞,农耕没有完全实现机械化,由于丈夫常年外出打工或经商,留守在家的妇女一般情况下上有老下有小,在家既要照顾子女,又要赡养老人,还要负责一年四季的农业生产,家里家外均由一人操劳,沉重的家务及生产任务压的她们身心疲惫。二是家庭经济基础薄弱。一些家庭男性之所以外出务工,绝大部分是因为人口多、负担重、收入单一,家庭困难,外出务工是为了改变贫困面貌。他们普遍没有一技之长,大多数靠在建筑工地务工赚取劳动报酬,收入不高,妇女一般在家主要是照顾一家老小的饮食起居,农业收入微薄,导致家庭仍然在贫困

  线上挣扎。三是缺乏安全感。一些留守妇女与丈夫长年分居两地,随着生活压力的增大,他们的沟通交流逐渐变少,更有一些男士外出后受灯红酒绿的影响,对妻子的关心减少,感情逐渐淡化,家庭矛盾日益凸显,导致留守妇女情绪低落、安全感缺失,自卑感等油然而生。

 (二)农村留守儿童存在问题

 一是感情上缺乏抚慰。调查发现,留守儿童中父母双方均外出的占 61%,她们由于长期不与父母见面,沟通交流少,孩子对父母产生距离感,偶尔电话或者网络聊天,父母仅仅局限于询问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对孩子的内心世界缺乏了解,导致孩子缺乏亲情抚慰。另外,长期缺乏父母关爱,多数留守儿童性格孤僻,不善于与同龄人交往,更不愿意向其他监护人倾诉。二是学习上缺乏指导。留守儿童大多数由其祖父母监护,由于监护人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对孩子的学习在监管上力不从心,更谈不上辅导、批改家庭作业等。他们普遍存在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不够重视,总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情,很少与代课老师沟通交流,对孩子在学校的表现更是一无所知,在孩子的生活上仅限吃饱穿暖,导致家庭教育方面产生缺失。三是行为上缺乏约束。监护人由于隔代监护,对孩子普遍比较溺爱,对孩子的一些错误行为不及时纠正甚至听之任之,常习惯于物质鼓励、用钱财刺激,使孩子在钱物上寻找心理平衡。加之既要照顾孩子还要从事农业生产,农忙时无暇照看孩子,与孩子沟通少,对孩子约束少。导致留守儿童存在说慌、打架等不良现象,甚至沉迷于看电视、打游戏等,更有甚者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建议及对策

 1、高度重视,建立机制。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是社会弱势群体,倍受社会的广泛关注,关爱好留守妇女儿童,使他们共享美好生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需要各级党政组织的重视和支持。因此,要把关爱好留守妇女儿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由各级党委牵头,成立关爱机构,设立专门办公室,把关爱工作纳入全县

  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构建党委牵头、政府落实,教育、卫生、计生、农业、财政、扶贫、人社、民政、综治、公、检、法、司、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通过制定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评,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使关爱机制规范化、常态化。

 2、落实政策,提供保障。一要完善和扩大社会保障体系,为留守妇女儿童提升基本保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保障的政策要求,努力推进农村医疗、农村养老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改善留守妇女儿童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切实有效地提升她们的生活质量,重点解决好留守妇女看病难、留守儿童上学远、上学难等问题,避免因病致贫、因贫返病现象。二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要紧紧抓住国家对农村投资的政策,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有计划地进行扶贫异地搬迁,加快乡村道路、生态能源、农田水利等方面投资建设进程,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大社区,提升服务功能,减少农民特别是留守妇女的劳动强度、使她们出行方便、住所宽畅、饮食安全、生活舒心。三是提高家庭收入,促进家庭和谐稳定。抓住我县煤田开发的黄金期,鼓励支持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就业创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第三产业,在服务业上下功夫,不断扩大就业渠道,使男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同时带动贫困妇女就地务工,不断提高家庭收入,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妇女的生活困难和家庭负担,实现人回家乡,情投故里,福满家园的美好愿望。

 3、部门联动,开展关爱。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尤其是要发挥好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突出重点,解决难点,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关爱留守妇女儿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专人对辖区内留守妇女儿童进行摸底,并逐人造册登记,实行动态管理,要将关爱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设备,发挥互联网资

  源优势,组织留守妇女儿童定期到村社区服务中心,与亲属进行视频聊天,增进彼此的感情。各涉农部门要针对留守妇女的不同现状,制定合理的科技培训计划,定期深入基层开展科技知识、创业技能培训,提高她们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及创业技巧。劳动保障部门要支持留守妇女创业再就业,为符合条件的创业妇女发放必要的小额担保贷款,为她们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教育部门要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就学状况动态监测机制,加大义务教育执法检查力度,减少和消除农村留守儿童辍学现象。要针对留守儿童学习心理问题,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上门走访,师生一对一结对子,定期开展教育、帮扶等各类关爱活动,进行课外辅导和谈心等。民政部门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特别困难的留守妇女儿童家庭给予重点倾斜,纳入城乡低保范畴,做到应保尽保,从而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司法部门要为广大妇女儿童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为权益被侵害的留守妇女儿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教育留守妇女儿童争当学法、守法、用法的公民。文广等部门要加大对留守儿童关爱的宣传力度,开通专栏,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手段,传播正能量,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留守妇女儿童的业余文化生活。医疗卫生部门要定期免费为留守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检查和咨询,关爱她们的身心健康;各级妇联组织要成立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及爱心妈妈小组,定期上门入户与留守妇女儿童谈心交流,了解她们的所思所求所盼,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需要特别关爱的留守妇女儿童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使留守妇女儿童得到关爱和尊重。

篇二:农村留守妇女调研报告

26 卷 第 2 期2009 年 6 月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EditionVol. 26   No. 2Jun. , 2009农村留守妇女研究综述吴惠芳   饶   静[摘   要 ]   文章对于我国农村留守妇女研究的文献进行了 回顾和梳理 ,综述了 目 前相关研究的主要观点 ,包括农村妇女留守原因 、农业生产女性化现象、留守妇女的婚姻关系与心理状况 、家庭决策与性别关系 、子女教育、社会网络与自我发展几个方面。

 文章认为 ,目前的留守妇女研究存在界定模糊 、理论构建不足、缺少对留守妇女多元性关注等问题 ,而且忽略了她们生活中重要的相关利益群体。[关键词 ]   农村 ; 留守妇女 ; 劳动力流动[收稿日期 ]   2009 - 02 - 25[基金项目 ]   本研究得到了教育部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NCET- 06- 0118)的支持。[作者简介 ]   吴惠芳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讲师、博士 ;饶   静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讲师、博士 ,邮编 :100193 。   自 20 世纪 80 年代初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特别是在经济快速发展和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中 ,城乡 二元体制的壁垒逐渐被打破 ,农村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地向城市流动 ,进入城市的各行各业。

 然而 ,由于城乡 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和体制还没有完全被打破 ,城市并没有给农民工提供可以实现 “举家迁移”的条件 ;而农民工也因为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 ,无法突破体制的限制而实现整个家庭人口的转移 ,因此 ,在农民进城务工、实现劳动力转移的同时 ,他们家庭的部分成员却被留在了农村 ,造就了农村独特的 “留守人口” — — — 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

 在这 3 个留守人口群体中 ,留守妇女可以说是负担最重、对农村发展影响最大 ,但受到的关注却最少的群体。

 留守妇女通常是指由于丈夫长期在外务工而留守家庭中的农村妇女 ,她们肩负着本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生产劳动和家庭抚养、赡养责任 ,同时扮演着多种社会角色。

 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000年统计 ,有 2/ 3 的已婚农民工没有与他们的配偶生活在一起 ;而据 《中国经济周刊》2006 年报道 ,我国农村目前留守妇女人数已达到 4 700 万。

 尽管这可能是一个不准确的数字 ,但农村中大量留守妇女的存在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

 2005 年 11 月 , 《半月谈》发表题为 《农村留守妇女心头有 “三座山”》的文章 ,描述了留守妇女 “劳动强度高”、 “精神负担重”、 “缺乏安全感”的生活特点 ,可以说是对留守妇女生活的一个真实写照。

 因此 ,本研究对我国农村留守妇女研究的文献进行了 梳理 ,以期总结农村留守妇女研究的相关成果和观点 ,为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留守妇女问题提供思路。一、 农村妇女留守原因农村留守妇女这一群体的产生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首先 ,我国城乡 分割的二元体制导致农民工既不能在城市享受应有的身份待遇 ,又因高生活成本和高教育成本、低福利而不能和家庭成员一起转移 ;其次 ,农村传统的 “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模式与 “男强女弱”的性别观念导致两性之中的男性更倾向于外出务工 ;最后是农村家庭将满足家庭生存理性与经济和社会理性任务进行角色分工的理性决策结果[1 ]。

 除了这些原因 ,也有学者认为妇女自 身 文化素质低是其留守农村的原因之一[2 - 3 ]。农村妇女选择留守还是外出 ,一方面在于她们对农村与城镇之间比较优势的认识与把握 ;另一方面在于农村社会伦理的制约。

 在丈夫外出的前提下 ,赡养老人与照看小孩的责任就全部落到妇

 女的肩上。

 换言之 ,尽管农村妇女生活在能够促使她们外出的大环境下 ,但在讲究理治 、讲求孝道与责任的乡 土差序格局里 ,部分农村妇女被迫留守。

 而曾经外出务工的农村妇女回流成为留守妇女 ,除了生理原因之外 ,多是与尽孝道与尽社会抚育责任相关 ,前者回流的时间较短 ,而后者回流时间一般较长。

 但只要二元结构长期存在 ,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始终存着外出的冲动[4 ]。二、 农业女性化现象对于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导致留守妇女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 ,学术界最早关注的是 “农业女性化”现象。

 高小贤较早指出这种 “农业女性化”的趋势 ,她认为 ,农业较低的收益致使以农业为主的妇女贡献也在下降 ;同时农业作为女性主业 ,并不意味女性在农业中占主导地位 , “女人干 ,男人管” ,权力仍然掌握在男性手中 ,妇女主要扮演无技能的劳动力角色 ;因此 ,与其说农业女性化 ,不如说女性农业化[5 ]。

 而孟宪范则强调妇女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和贡献 ,肯定其对妇女地位改善的积极意义[6 ]。

 一些研究者从家庭作为 “利益整体”角度出发 ,强调性别分工的合理性[7 - 9 ]。

 李新然和方子节的研究更关注农业女性化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影响 。

 他们认为 ,随着改革的深化 , 农村妇女在农业和农村发展中的作用与贡献正在持续加大。

 这一趋势在给农业和农村发展带来正面影响的同时 , 也将带来诸多负面影响 ,包括农业劳动力的结构性文化水平下降、农业劳动的结构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下降、农业经营决策与日常管理相分离、农业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的难度加大、不利于对农民子女的教育与培养 ,因此建议对有关理论与政策进行改革[10]。在农业生产女性化现象背后 ,最受关注的问题是留守妇女劳动负担沉重、劳动强度大的问题[11 ]。

 由于承担新的生产和生活任务 ,留守妇女群体中出现了“角色替代”和 “角色取舍” ,带来了角色分化现象 ;这要取决于其家庭支持、经济条件和留守妇女的自我意识。

 大部分留守妇女承担了农业生产和家务劳动的角色 ,但很多人并不在农业生产上花费很多精力 ,广种薄收的现象非常普遍。

 在角色取舍过程中 ,几乎所有的留守妇女都把重心放在家庭角色上 ,完成传统赋予她们的责任和义务 ;但少部分妇女积极参与各种经济活动和社区公共事务 ,有的甚至成为家庭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12 ]。三、 留守妇女的婚姻关系与心理状况留守妻子的婚姻遭遇很多难题 ,可能出现不和谐甚至破裂[13 - 14] [15 ]122。

 另一方面 ,丈夫和妻子之间出现了城市化不同步的现象 ,不仅表现在信息、技术和知识的不同 ,价值观、思维方式等也都出现了 不同 ,这种不同步是引起婚姻变化的直接因素[16 - 17 ]。

 还有些研究认为 ,留守妇女婚姻脆弱 ,维权困难[18 ],经常遭遇情感沙漠 ,婚姻频亮 “红灯”[1 ]。

 此外 ,农村留守妇女对自 己的婚姻有危机感。

 一方外出打工导致婚姻存在很多不稳定因素 ,有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 ;同时留守妇女和配偶不经常联系 ,有的甚至不联系 ,双方的交流无从谈起 ,导致了留守妇女对婚姻有很深的不安定感 ,甚至出现生活无望的想法。

 丈夫常年在外打工 ,其收入对于大部分留守的农村女性来说是未知数 ,一旦婚姻出现问题 ,妇女的财产权益无法保障。

 而有些留守妇女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 ,或考虑到老人、孩子而不愿离婚 ,成为她们心理压力以及生活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19 ]。

 陈利认为 ,留守妇女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和心理压力 ,却无人可以倾诉 ,缺少男性的关怀 ,既担心被丈夫抛弃 ,又担心被丈夫怀疑 ,这种种压力使其产生各种心理问题 ,又没有正常的方式释放压力 ,长年累月将严重影响其心理健康[20]。“男工女守”分工模式的直接后果是夫妻共享时间的减少和夫妻的异质性增强。

 在夫妻分居生活中 ,他们各自受到不同文化、观念、生活方式的影响 ,与不同的人群交往。

 丈夫处于一种动态的 、开放的 、变化的生活环境中 ,而妻子则处于相对静态的、封闭的、少有变化的生活状态之中 。

 社会化・91・第 2 期                吴惠芳等 : 农村留守妇女研究综述

 客观条件的差异造成了二人在知识、信息、技术、社会关系 、生活态度等方面的差异 ,这使得夫妻二人的异质性增强 ,直接影响到夫妻关系的变化和婚姻的质量 ,有的还导致夫妻情感淡漠、家庭解体[21 ]。

 然而 ,也有研究认为 ,夫妻分居生活本身对夫妻感情并没有造成普遍的负面作用 ,但是农民工婚姻较之其他农民家庭而言却隐含着更多的不稳定因子[22 ]。

 有调查发现 ,在有些家庭 ,丈夫外出打工 ,双方因两地分居的思念而增进夫妻的感情 ,有 “久别胜新婚”的效应[15 ]22。

 也有研究者认为 ,对于大多数普通的农民工家庭来说 ,分离式的家庭生活并不是影响夫妻感情的主要因素 ,但婚姻危机已出现在少数家庭 ,且与丈夫的经济收入和职业地位变化有高度相关性[23 ]。农村已婚男性外出打工 ,由于受经济条件和工作性质的影响 ,一般一去半年、一年甚至是几年才能回家团聚一次。

 在这漫长的岁月中 ,农村留守妇女长年独守空房 ,再加上农村缺乏必要的文化娱乐与交流 ,因而她们的性需求只能长期抑制。

 特别是对于年轻女性 ,这种压抑会对其生理和心理健康产生消极的影响 ,有的甚至发生生理病变或性冷淡 ,进而影响夫妻性生活 ,为家庭变故埋下祸根。

 与此同时 ,留守妇女在农村特有的熟人社会条件下 ,还时不时地遭受骚扰之苦 ,甚至容忍有些男性把自己作为性侵犯的对象。

 在极度困难和空虚的条件下 ,有的留守妇女甚至经不住男性的诱惑和骚扰而屈从[14 ]。

 留守妇女普遍缺乏安全感 ,饱受性压抑之苦[1 ]。留守妇女并没有因为担负起农业生产的重任而减少了她原有的 “内”角色所承担的家务劳动重任 ,而劳动强度的加大和承担多种角色的责任对她们的身心健康产生了负面影响[24 ,18 ]。

 农村社会原本就缺乏有利于妇女休闲的公共设施 ,加之农业职业病以及妇科病得不到及时的治疗 ,留守妇女身心健康得不到保障 ,进而危及农业生产的顺利开展[3 ]。有心理学研究者采用量化的心理量表对农村留守妇女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 ,结果表明 ,农村 “留守女性”在量表中的躯体化、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敏感、抑郁 、焦虑、精神病性 6 个因子上的分值均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其中表现突出的是躯体化、人际关系敏感、焦虑和抑郁 ;这说明她们的心理健康问题严重。

 而影响农村 “留守女性”心理健康问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既有社会因素也有农村女性自身因素 ,既有生理原因也有心理方面的原因 :高强度的劳动强化了 躯体化症状 ,生理需求得不到正常满足 ,人际交往狭窄 ,情感无从寄托 ,家庭稳定性遭到破坏 ,缺乏安全感[25 ]。四 、 留守妇女的家庭决策与性别关系随着大量男性农民流入城市 ,留守妇女的家庭角色开始从次要角色向主要角色转变 ,即家庭事务决策权从男性手中转向女性 ,留守妇女成为家庭中的主要决策人。

 然而 ,新主角的出现并不意味着男性在家庭中主角地位的丧失 ,男性仍然是家庭的主要角色 ,家庭中出现了 两个主角并存的局面 ,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家庭决策的方式。

 丈夫和妻子同时作为家庭主角 ,在分工上仍旧存在着差别 ,妇女作为主角的作用 ,更多地体现在家庭生活和家庭开支方面 ;而在家庭生产投入方面 ,特别是一些对技术要求比较高的领域 ,还是以丈夫决策为主[16 ][3 ]84。

 孙琼如通过对留守妻子及其丈夫对家庭资源的拥有和控制程度以及自主程度 ,和对家庭重大事务决策的发言权的分析也认为 ,农村中 “男工女耕”的分工模式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善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 ,而只是再现了 性别不平等关系[24 ]。

 留守妇女在家庭权利结构中的地位取决于妇女的经济收入能力 、个人素质以及文化价值观念等因素 ,而与留守妇女承担的家庭责任的量的相关性不大[22]。

 因此 ,在家庭中 ,留守妇女分享不到实际的权利 ,起到的作用只是辅助性的 ,她们的地位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丈夫仍然是 “管理者”和 “指挥者” ,而留守妻子只是 “生产者”和 “配合者”[24 ][15 ]205。农村劳动力外流的过程中 ,传统的乡 土性别结构被重塑。

 一方面 ,守土妇女依赖心理减弱 ,独立决策意识增强。

 丈夫出外打工 ,使守土的妇女承担起原来在社区和家庭中由她们丈夫承担的责任。

 丈夫外出打工引起了劳动分工的变化 ,进而增加了 妇女参与社区事务的机会。

 另一方面 , “男耕女织”的和谐分工模式被打破 ,农业女性化加重了女性的负担 ,从而使其患病几率增大 ,但使得女・02・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 年

 性为家庭创造的价值显性化 ;然而 ,在男性能够挣到足够的收入的情况下 ,出现了 将地转租给他人代种的现象 ,从而使女性也脱离了农业活动 ,全部投入到家庭生活中 ,这虽然减轻了女性的负担 ,但也有可能使女性比以前在经济上更加依附于男性 ,弱化了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26]。

 蒋美华等的研究也认为 ,留守妻子在生产劳作与家庭负担的双重挤压下 ,在情感眷恋与经济依附的双重困惑下生活着 ,这种现象在整体上影响着她们与其外出务工丈夫平等地位的建构[27 ]。五、 留守妇女的子女教育丈夫外出务工后 ,留守妇女多种角色集于一身 ,导致子女教育欠缺。

 在农村留守妇女家庭中 ,父母角色都由母亲承担 ,家庭角色的缺位 ,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巨大影响 。

 由于自身文化水平有限 ,难以承担教育子女成材的承担 ,加之繁重的农活和家务让留守妇女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管教孩子 ,一旦孩子犯了错 ,也找不到一个可以商量对策...

篇三:农村留守妇女调研报告

题 研 究  关 于 留 守 老 人 、 留 守 妇 女 、 留 守 儿 童  学 习 、 教 育 及 生 活 情 况 的 调 研 报 告  文 / 林 祖 清  随 着 外 出 务 工 群 体 数量 的 不 断 增 加 , 对 于 留 在 户 籍做家 庭 副 业 , 由 于身 体原 因 , 很 多 农 活 要 请 人 来 做 , 成 本 高 ,  地 的“留 守老 人 、 留 守妇 女 、 留 守儿 童”的 管 理 、 学 习 收 入 低 。

 子 女 在 外 务 工 的 压 力 比 较 大 , 对 老 人 的 补 贴 也 比 教 育 和 生活 已 成 为 新 的 社会 问 题 , ( 简 称“ 三留 守”)。较 低 ,9 5 % 的 老人没 有 养 老 积 蓄 。

 大 多 数 留 守老 人 的 饮食  据 调 查 统 计:云 南省 会泽 县 外 出 务 工 人 员 2 8 万 余 人 , 其 非 常 简 单 , 他们 只 求一日 两 餐 吃 饱 , 生 活质 量 低 。

 三 是疾  中 2 6 万 人 在 省 内 ,2 万 佘 人 在 省 外, 约 占 全 县 农村 总 人 病 困 扰 多 。

 由 于 繁 重 的 劳 动 , 在 精 神 上 还 要牵 挂 在 外 务 工 口 的 3 1 . 1 %; 留 守 老 人8 5 7 6 0 人, 留 守 妇女2 7 9 00 人, 留  的 儿 女, 加 上 生 活 过 得 艰 辛 , 内 心 感 到 孤 独 , 为 此 , 体 弱  守 儿童 5 2 5 9 0 人 ( 包 括部 分 初 中 生 )

 , 留 守 人 员 总 人 数 占 患 病 者 较 普遍 。目 前 农 村 留 守老人生 病拿 不 起 药 , 有 病 无 全县 农 业 人 口 的 3 0 % 左右 , 调 查 结果表 明 ,“三 留 守”法 医 治 的 情 况 依 然 存 在,“小 病 拖”  “ 大病 扛 ”仍然 是 多  人 员 既 是 农村 建 设 的 重 要 力 量, 同 时 也 是 需要 全 社会 关 数 老年 人 的 选 择 。

 四 是担 负 着 抚 养 教 育 孙 辈 的 重 任 , 心 理 注 的 特 殊 弱 势 群 体 , 这 是 我 们在 全 面实 现 小 康 社 会 的 进 负 担 重 。

 如 老 厂 乡 拖 基 嘎 村8 5 岁 高 龄 的 老 人 , 还 要 负 责 程 中 不 可忽 视 的一 个 社 会 问 题, 希 望 得 到 各 级 各 部 门 的三 个 孙 辈 的 生活 起 居 和 上 学 。

 大 多 数 外 出 务 工 人 员, 都 将  高 度重视 。

 为 此 , 会 泽 县革 命 老 区 促进 会 根 据 全 国 妇 工 子 女 留 在 家 , 由 自 己 的 父 母 看 护 。

 送 子 女 上 学, 照 顾 孙 辈  委 和 云 南 革 命 老 区 促 进 会 的 要求 , 将 全县“三 留 守”人的 生 活 起 居 , 这 只 是增 加 了 老 人 的 生 活 压 力 和 劳 动强 度 ,  员 的 调 查 情况 以 及 需 要 采 取 的 对 策 和 建议报 告 如 下 :

  而 面 对 小孩 的 教 育 则 是 增 加 老 人 的 心 理 负 担 。

 因 为 农 村 老 人 木 多 数 都 不 识 字, 无 法 辅 导 孩 子 的 学 习 , 担 心 学 习 成绩  —、 调 研 方 式  差 。

 农村 的 交 通不 便 , 孩 子 长 时 间 在 外 读 书 , 担 心 会 发 生  一 是 召 开 有 县 劳 动保 障局、 县 妇 联 、 县 工 商联 、 县 扶一 些 意 想不 到 的 事, 为 此 , 增加老 年 人 的 精神 负 担 。

 五 是  贫办 等单 位 参 加 的 座 谈 会 , 初步 了 解 外 出 务 工 人 员 的 现 状 ; 留 守老 人 缺 乏 精 神 慰 藉 、 生活空虚 。六 是 留 守老 人 生 活 缺 二 是 到 外 出 务 工 人 员 较 集 中 的 老厂 乡 调 研, 与 部分“三 留乏 照 料 、 安 全 隐 患 多 。

 由 于 老 人 年 纪 大 了, 做 起 事 来 力 不  守”人 员 见 面, 倾 听 了 他 们 的 心 声 ; 三 是 调 查 了 古 城 街 道从 心 , 尤其 是 生 病 住 院 , 子 女 不 在 身 边 , 更 显 得 孤 独 无 助 。 办 事 处 所 辖 的 厂 沟 、 后 落 、 尚 德 三 个 村 。

 通 过 调 研 ,了 解  2 . 关 于 农 村 留 守妇女 全县“ 三留 守”人 员 的 现 状 , 探 讨 做好 这 项 工 作 的 对 策 。

 一 是 劳 动 强 度大 。

 由 于 丈 夫 在 外务 工 , 她 们 既 要 照  顾孩 子, 又 要 赡 养老 人 , 既 要 烧 火 做饭 , 又 要 田 间 劳 作 ,  二 、“三 留 守”人 员 的 现 状  忙 活 、 脏 活、 累 活 、 重 活 、 粗 活 都 压 在 她 们 肩 上 。二 是 精 1.关 于 农 村 留守 老 人  神 压 力 大 。

 由 于 长期 两 地 分 居, 害 怕 丈夫 感 情 疏 远 , 担  一 是 生活 负 担 重, 留 守 老 人 在 子 女 外 出 务 工 后 , 承 担 心 丈夫 经 受 不 了 城 市 生 活 的 诱 惑 而 抛 妻 弃 子, 遭 遇 婚 姻  起 了 繁 重 的 农 活 和 琐 碎 的 家 务 活 , 尤 其 在 农 忙 时 节, 更 加 危 机 。

 三 是 缺 乏 安 全 感 。

 由 于 偏 远 农 村 社 会 治安 相 对 较 差,  劳 累。

 在 偏 远 山 区,7 0 多 岁 的 老 人 仍 然 从 事 农 业 生 产 劳 动, 丈 夫长期 不 在身 边 , 妇 女 没 有 依靠 ,一 旦出 现 天 灾 人 祸,  尽管 这 样 , 土 地 荒 废 的 情 况 仍 然 存 在 ,9 0 % 的 老 人反 映 吃 便束 手 无 策 , 无 能为 力 。

 四 是 寂 寞 无 助 。

 大 多数 留 守妇  不 消 。二 是 生 活 质 量 普 遍偏低 。目 前 绝大 多 数 农 村老年 人 女 的 丈 夫 是 长 年 在 外 务 工,一 年中 少 有 回 家 团 聚 的 机 会 ,  没 有 社 会 养 老 保 障 , 为 此 , 留 守 老 人 的 经 济 来 源 主 要 依 靠 妻 子 的 家庭 责 任 重 大, 无 法 脱 身去 探 望 丈 夫 , 这 样 长 期  自 己 的 劳 动 所 得 和 子 女 的 补 贴 , 老 人 的 劳 动 主 要 是 种 地 和两 地 分 居, 夫 妻 感 情 交 流 受 到 很 大影 响, 会 导 致 夫 妻 感  6 7  

  问 题 研 究   情 疏 远, 精 神 上 得 不 到 相 互 慰 藉 。

 五 是维 权 意 识 差 。

 留 优 惠 政 策 , 让 儿 童 跟 随 父 母 就 近 上 学 。 守妇女 对 于 国 家 保 障妇女 权 益 的 法 律 、 法 规 知 之 甚少 ,  ( 二 )

 社 会 各 界 要 帮 扶 。“ 三留 守”人 员 是一 个 弱 很 多妇女 在 权 益受 到 侵 害 时 , 不 知 道 维 权 , 也 不 敢 维 权 , 势 群 体 , 各 级政 府 要 采 取 措 施 进行 重 点帮 扶 。

 首 先 , 要建  当 人 身 安 全 受 到 危 害 时 , 只 好 忍 耐 承 受, 茫 然 无 措 。

  立 农村 老 年 服 务 组织 , 帮助 老 年 人 解 决 基 本 的 困 难 。

 以 3 .关 于 农 村 留 守 儿 童  村 为 单 位 , 把 在 家 的 青 壮 年 组 织 起 来 , 实 行一 对 一 的照 一 是 情 感 缺 乏 抚 慰。留 守 儿 童 只 能靠 信 件 和 电 话 与 管 活动 , 如 在 老年 人 遇到 困 难 或生 病 的 时 候 , 帮 助 联 系  父 母 联 系 , 缺 乏 父 母 亲 情 。

 据调查 , 有一 半 以 上 的 儿童 思在 外 务 工 的 儿女 回 家 解 决 问 题 ; 其 次, 组织 留 守 老 年 人  念 父 母, 希 望 父 母 留 在 身 边, 遇 到 烦 恼 时 也 有 个 倾 诉 的 的 互 助 活 动 , 拉 近 老 年 人 之 间 的 距 离 , 使他 们 能 经 常 在 地 方, 得 到 父 母 的 安 慰 。

 由 于 长 期 缺 乏 父 母 照 顾 , 多 数一 起 交 流 沟 通, 让 老 人 们 在 农 忙 时 互 相 帮 助 , 农 闲 时 在 留 守 儿 童 自 制 力 较 差 , 行 为 莽 撞 易 怒 。

 二 是 学 习 缺 乏 指 导 。一 起 说 话 拉 家常, 从 心 理 上 重新找 到 归 属 感 。

 最 后 , 强  据 调 查 , 大 多 数 儿 童 均 在 乡 镇寄 宿 制 小 学 读 书 , 放 假 时 , 化 子 女 们 的 赡养 义 务 , 为 留 守 老 人 搭 起 沟 通 亲 情 的 桥 梁 。

  由 于 大多 数 留 守老 人 的 文 化 程 度 偏 低, 对儿 童 难 以 辅 导 。

 要 求 子 女 要 经 常与 父 母 保 持 联 系 , 按 时 给 老 人 寄 钱 送 物 ,  三 是 行 为 上 缺 乏 约 束 。由 于 监 护 人 是 爷 爷 奶 奶 , 属 隔 代 在有条 件 的 情 况下 , 经 常 回 家 看 望 老 人 。

  监 护 , 对 孩 子 比 较 溺 爱 , 加 之 农 活 繁 忙, 无 暇 照 顾 孩 子 ,  ( 三 )

 职能 部 门 要 重 视 。

 在 县 政府 的 统一 领 导 下,  很 少 与 孩 子 交 流 沟 通, 为 此 留 守 儿童 的 行 为 习 惯 欠 佳 。

 有 各级 职 能部 门 要 高 度 重 视 , 充 分 发 挥 各 级 妇 联 和 教 育 行 的 说 谎 话 、 偷 盗 、 打 架 斗 殴 , 有 的 沉 迷 于 看 电 视 、 玩 游 戏政部 门 的 主 观 能 动性 。 等 不 良 现 象 , 长 期 下 去, 必 然 会 对 孩 子 造成 人 格 和 性格 上  首先 , 对 留 守 妇 女 要 采取 形式 多 样 的 活 动 :(1)

 组  的 扭 曲 。

 四 是 缺 乏 安 全 保 障 。

 留 守 儿 童 对 于 环 境 适 应 力 差 ,织 留 守 妇女 开展 积 极 健 康 的 娱 乐 活 动 。

 通 过 观 看 农 科 片 、  自 我 保护 意 识 较 弱 。

 对 于 留 守儿童, 监 护 人 和 学 校 肩 负 组织 农 村 妇 女 演 出 队 , 开 展 节 日 庆祝 活动 等 , 搭建 留 守  着主 要 安全 责 任 。

 但 是 , 大 部 分 留 守 儿 童 的 监 护 人 是祖妇 女 活 动 的 平 台 。

 到 目 前 为 止 , 迤车 、 金 钟 、 古城 、 宝 云 、  辈 , 年 纪 大 , 精 力有限 , 不 可 能 对孩 子 监 管 做 到 事 无 巨 细, 者海 、 待 补 、 娜 姑 等 乡 镇 、 办 事 处 都成 立 了 以 留 守妇 女  为 此 , 留 守 儿 童 造成 伤 害 或 被 伤 害 的 事 件 时 有 发 生 。

  为 主 体 的 业 余 演 出 队 。

 这 些 业 余演 出 活 动, 对 于 促进 留  守 妇 女 的 心 理 健 康 起着 极 其 重 要 的 作 用 。

 ( 2 )

 以 村 为 单 位 ,  三 、 对 策 和 建 议  组 织 留 守 妇 女 互 助 组 。

 在农忙 时 互 相 交 换劳 动 力, 缓 解  农村 青 壮年 外 出 务 工 , 是 当 前 我 国 社 会 转 型 时 期 出留 守妇女家 庭 劳 动 力 短缺 的 问 题 。

 ( 3 )

 对 留 守 妇 女 要建  现 的 普遍 现 象 , 必 将持续较 长 时 间, 这 种 现 象 有其 合 理 立 相 关 资 料 档案 , 摸 清 工 作 对 象, 及 时解 决 家 庭 中 出 现 的 积 极 因 素, 但 因 此 引 发 的一 系 列 家 庭 问 题、 社 会 问 题 ,  的 问 题, 不 断 强 化 留 守 妇 女 的 维 权 意 识 。 必 须 引 起 全社 会 的 高度 关 注 。

 要 处 理 好 这 个 问 题, 需 要  其次 ,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要 切实 做好 留 守 儿 童 的 教育 工 社 会 各 界 的 不 懈 努 力, 通 过各 种 有 效手 段 , 抑制 由 此 而 作 。一 是 全 面 掌 握 留 守 儿 童 的 基 本 情况, 建 立 留 守 儿 童  产 生 的消 极 因 素 , 特 别 要 教育“ 三留 守”人 员, 立 足现 档 案 ;二 是办 好 寄宿 制 学 校, 确 保 学 生 的 食 宿安 全;三  实 , 增 强 信 心 , 自 立 自 强 , 在 留 守 中 创 造 出 更 好 的 业 绩 。是 老师 与 学 生 、 家 长 之 间 要开 通 亲 情 电 话, 随时 与 学生  根 据 我 县“三 留 守”人 员 的 现 状 , 提 出 如下 对 策 和 建 议 。家 长 沟 通 ; 四 是 为 留 守儿童搭 建 手 拉手 ,一 X # — 活动 平 台,  (一)

 相 关政 策 要 倾斜 。

 各 级 各部 门 在 制 定政 策 时 全 力 保 障 留 守 学 生 的 安 全 。 要 考 虑 到 外 出 务 工 人 员 的 特殊情 况, 适 当 给 予 关 照和 倾  最 后 , 县 级老 龄 工 作 部 门 要全 面 掌握 农 村 留 守 老 人  斜 , 创造 条 件 增 强 外 出 务 工 人 员 返 乡 就 业 创 业 的 吸 弓丨 力,的 情 况 。

 积 极 宣 传 老 年人 权 益 保 障 法 , 及 时 为 留 守 老 人 办  使 外 出 务 工 人 员 学 到 技 能 后 , 回 到 家 乡 建 设 家 园; 加 大 留理 老 年 证 , 与相 关 单 位 沟 通 , 让 老 年 人 凭 老 年 证 免费 坐 守 妇 女 的 技能 培 训 , 让 其 掌握一 技 之 长; 改 革 创新 农 村 城市公 交 , 免 挂号 费 就 诊 , 免 费 上 公 厕 等 ; 村 级 领 导 要  养老服 务体 系 , 在 强 化 家 庭 养老 的 同 时,国 家 要 按 月 发 放分 片 包干 , 做 好 留 守老年 人 的 服 务 工 作 , 开 通 与 留 守 老 养老 金 , 能 够 维 持 基 本 生 活 , 让 老 人 老 有 所 养, 安 度 晚 年 ; 人 的 电 话 , 每 天 按 时 通 话, 及 时 了 解 留 守 老 人 的 生活 情 况 。 改善 儿 童 就 学 条 件 , 优 化儿 童 成 长 的 环 境, 出 台 相 应 的 发 现 问 题 , 及 时到 现 场 解 决 。

 〇  6 8 

篇四:农村留守妇女调研报告

留守妇女工作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探讨

 一、农村留守妇女的现状

 农村留守妇女指的是因丈夫长期进城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活动,而孤单地留居在农村的已婚妇女。中国农村“留守妇女”人数已达 4700 万,相当于韩国人口总数,人数之多令人咋舌。

 农村留守妇女不仅要独自承担农业生产、养育子女、赡养老人等家庭和经济责任,而且还要参与社会交往、社区事务等社会活动。目前已有的关于中国农村留守妇女的研究中直接探讨其生计问题的较少,大多数关注的是其留守成因、生存状态、经济和社会地位、家庭和婚姻状况、自我发展等问题。

 二、可持续生计研究下农村留守妇女的困境 可持续生计作为生计的一种持续性状态,是指在不同的情境中,通过运用不同的生计策略来对所拥有的生计资

 本进行排列组合,进而达到生计资本的持续利用和家庭福利的持续增长。

 ( 一) 脆弱性环境

 因丈夫外出务工,农村留守妇女除需要独自承担家务活动以及照料家庭的责任外,还需要承担比原来更多的农业生产活动,导致其生理和心理都承受着极大的压力,易引发健康问题,是家庭的经济状况和日常活动可能面临威胁;随着物价不断上涨,而农村留守妇女的收入水平却依然处于低端固化的状态,使其正当行使经济权利的难度增加。社会主要发展趋势研究中,农业生产方面呈现出女性化的趋势,丈夫外出务工后,留守妇女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并将是个长期的趋势。

 (二)生计资本 农村留守妇女的年龄分布主要集中在 21-49 岁,总体上偏向于年轻,但大多数人都患有不同程度的妇科、腰椎和关节等疾病;这一群体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导致思想观念比较滞后,无法接受并吸收新鲜事物,这一因素加上劳动量的增加也使得她们没有机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丈夫外出,导致以丈夫为中心的“婆家网络”被削弱,而“娘家网

 络”逐渐成为农村留守妇女社会关系的重心,婆媳关系存在一定的问题; (三)社会发展的主要趋势 虽然全国妇联于 XX 年启动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行动”进一步为保护她们的权益维护提供了保障,但提供的主要的是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服务,对她们的生活支持非常有限。政策研究中,宏观政策方面,户籍制度以及附加在之上的一系列制度规定,使得农民不能享受到城市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资源,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留守妇女和丈夫一起进入城市的成本和风险。制度研究中,在农村土地的再分配和继承过程中,虽然法律和政策规定,农村妇女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土地权利,但现实中,父母的土地通常由儿子独自继承,且妇女在婚姻关系变化中,土地流转并不同步,导致相当一部分的农村妇女只拥有名义上的土地权利。

 (四)生计结果

 收入研究中,丈夫外出务工增加了家庭的经济收入,使农村留守妇女的家庭年收入显著高于农村非留守妇女家庭。幸福感研究表明:丈夫长期在外,夫妻感情交流收到严重阻碍,容易增加农村留守妇女的不良情绪,降低其安

 全感。同时因其时间和精力有限,对子女重养轻教,导致子女在缺乏父亲教育的同时,母亲的关注也有所下降,最终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同样的,留守妇女对于老人的照料也有所变化,虽然在经济上充分保障了老人的需求,但心理照顾方面却有所降低,使得老人的孤独感越来越强。

 三、对策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经济条件是否宽裕、政府部门办事效率、夫妻关系、公婆关系等因素对农村留守妇女的幸福感有显著的影响。由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和其丈夫建立良性沟通机制 相关政府部门应为农村留守妇女与其丈夫沟通提供机会与平台。国家《劳动法》规定,城镇干部职工每年享有休假时间,两地分局的夫妻享有探亲假,探亲时单位要提供临时住房,并报销往返车费。而农村留守妇女则不能享受这种待遇,留守家中的妻子不仅要承担繁重的劳动和生活压力,而且没有人能聆听她们的心事,久而久之,不仅影响她们的身心健康,更加会危及婚姻稳定。政府应出台一系列政策来逐步改善这一现状。如劳动力流入所在地政府,可逐渐推行农民工带薪休假制度或制定农民工“探亲假”,

 也可资助留守妇女“探亲”,给予为中国农业发展及城市繁荣做出巨大贡献和牺牲的留守妇女最基本的人文关怀。

 (二)政府部门应着手建立对农村留守妇女的社会健康支持系统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开展对农村留守妇女的健康关爱工作。首先要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的组织优势,农村基层妇联应把支持帮助农村留守妇女作为一项新的“业务活动”。其次,村委会应建立农村留守妇女档案袋,加强对留守妇女的管理。第三,社区卫生服务站要积极主动对农村留守妇女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尤其是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主要着眼于生活实际,帮助她们舒缓心理压力,调解心理失衡,消除心理障碍,提高心理危机的防范能力等。

 (三)社会工作者为留守妇女提供专业服务 社会工作者采用专业的方法对留守妇女进行培训;帮助组建农村留守妇女互助小组,留守妇女通过分享彼此的经历,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从小组中获得感情支持和帮助。社会工作者可通过开展心理讲座、农业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指导等方面的辅导,提升农村留守妇女的综合素质,挖掘她们的潜能,增加留守妇女的自信心。

 (四)开展多种活动来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 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大农村建设投资力度,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文化,发挥村组织作用,丰富农村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这不仅可以暂时填补农村留守妇女因丈夫长期外出打工造成的情感空缺;同时又可以扩大他们的社交圈,使他们在群体活动中,互助互利,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便于获得更多的社会支持。

 (五)强化法律意识,维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 要抓好法律知识教育,提高留守妇女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各种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广大农村留守妇女学习法律法规,引导她们学会用法律武器,合理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农村留守妇女自主维权的意识,提高她们依法维权的能力,使之在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六)改善农村教育和医疗条件 留守妇女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的问题。为此,要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学习环境和体育娱乐场所,合理配置师资力量,鼓励有志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让农村学生在良好的学习环境中健康成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除在参保上面进一步扩大外,要在医疗条件、报销比例

 上做好文章,让农民尤其是老人能走进医院看得起病,真正发挥合作医疗的社会保障作用。

 四、解决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重大意义 一是可提高对精准扶贫的满意度。推动农村留守人员关爱工作是精准扶贫的应有之义。贫困群众对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满意度本就是检验扶贫工作的重要指标。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的关爱力度,采取有针对性地帮扶措施可促进其家庭婚姻幸福美满、助其子女健康顺利成长、改善生活经济条件,帮助他们分担忧愁,破解留守妇女的生活困境,这无疑可以增加她们对帮扶干部、对乡镇党委政府的认同感,从而推动人民群众精准扶贫政策的满意度上升。

 二是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鉴于女村留守妇女面临的困境,可能会导致留守妇女外出工作,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她们面临的困境,但是该行为容易引起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数量的激增,或者是同老人孩子一起外出,农村地区人口数量大幅度减少,形成“空村”现象,增加家庭甚至是整个社会的不稳定性。我们目前不能通过吸引农民工回流和鼓励妇女外出工作等方法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妇女的问题,所以目前最适当的方式就是改善留守妇女的生活状况。

篇五:农村留守妇女调研报告

16 年关于农村留守妇女婚姻家庭状况调研报告 2016 年关于农村留守妇女婚姻家庭状况调研报告

 随着这几年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人数的逐年增多,人民法院受理的农村离婚案的数量也在逐年上升,其中涉及到农村留守妇女的人数也在增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人民法院为例,20xx 年共受理 233 件农村离婚案,20xx 年受理248 件农村离婚案,20xx 年受理 271 件农村离婚案,这其中55%的离婚案的一方当事人都是农村留守妇女。农村留守妇女的婚姻状况越来越令人堪忧。

 日益增多的农村留守妇女离婚案

 当前,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这些人扩大了见识,也提高了他们对婚姻的期望值。农村传统的婚姻观念也跟着发生深刻变化,相当多的人不再认为离婚是丑事,夫妻双方在”感情不和”的情况下,更容易通过离婚重新追求各自的幸福生活。渐增的农村留守妇女离婚案件具有如下特点:

 (一)婚外情上升、第三者插足成为首要问题。该院在调查中发现,这类问题是导致农村留守妇女婚姻亮起红灯的首要问题。如古零法庭 20xx–20xx 年共受理农村离婚案 201件,其中婚外情和第三者插足或成为第三者的占了很大比例,约为 40%,出现这类问题的直接受害者是留守妇女。如古零镇妇女蓝某和丈夫韦某结婚十多年,两人婚后虽偶尔为家

 庭经济问题发生过纠纷,但经人劝解后相互间尚能相处。20xx 年 9 月丈夫韦某到广州一电子厂打工,蓝某则在家照看小孩和照料家中的农活,两人相互间往来减少,夫妻感情开始产生裂痕。韦某在广州打工期间与同厂的一位年轻、漂亮的同事发生了恋情,并开始看不起家中的糟糠之妻。为了达到与家中的”黄脸婆”离婚而与那位同事结婚的目的,韦某不再给留守家中的蓝某和小孩寄生活费,过年过节也不回家,还经常无缘由地与蓝某吵架。20xx 年 6 月,实在无法忍受丈夫与她人有暖昧关系的蓝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韦某离婚。而离婚后的蓝某,在夫家没有田地,为了生计只好一个人在外打工,四处漂泊。

 (二)家庭暴力导致家庭破裂离婚是重要的因素。对于农村家庭暴力问题上,留守妇女是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它不仅给妇女带来了极大的身心伤害,由此引发的婚姻家庭问题也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这类案件在 20xx年共审理的 271 件离婚案件中就有 87 件,占了 32.1%.如加方乡有一件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男方一喝醉酒回家就和妻子争吵,妻子往往是被打得鼻青脸肿,但由于女方受”三好面子”这一传统影响,挨了打,而不敢说、不敢讲,所有痛苦自己一人承担,有时打得住院了也是自己悄悄的到其他乡镇的卫生院去治疗,直到打得受不了了,妻子才于 20xx 年离家外出打工,双方自此分居 4 年之久,20xx 年 3 月,妻子

 才起诉到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

 (三)留守妇女负担过重等不和谐造成夫妻关系出现问题。马山县因自然和历史的原因,地少人多,生活条件相对恶劣,农村的很多青壮年劳力都外出打工。因家中还有老人和小孩需要照顾,很多的妇女选择了留守家中。这一类的案件占了全部离婚案件的 20%.照顾家中老人和小孩及照料家中农活的重担就落在了这些留守妇女的肩上。聚少离多的生活也开始滋生出不少的不和谐因素。比如同为古寨乡的妇女韦某与丈夫覃某结婚十载,并生育两子。与农村大多数青壮年一样,覃某也背井离乡,成为农民工中的一份子。城市打工既辛苦钱也少,尽管覃某省吃俭用,寄回家中的钱也并无多少。独自在家的韦某撑起整个家中的活儿,且上有老人下有小孩,生活开销可想而知。自觉在家累死累活的独撑,丈夫在外快活导致心理不平衡的韦某,每次丈夫回来时,韦某均要求一同外出打工,在覃某多次拒绝后双方便发生争吵打架,家里的生活用具均被损坏。此后,丈夫也很少回家了,双方交往甚少,韦某一做事就觉得心理不平衡,遂与婆婆发生争执。20xx 年 2 月,覃某在母亲的挑拨下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韦某离婚。

 (四)男方离家出走不归造成夫妻感情产生破裂。有的男方对自己的婚姻不满意,有的在外另有意中人,有的被新生活所吸引,喜新厌旧,就抛妻弃子,离家出走,数年不归,

 或另建新家;有的一去不复返,音讯全无,下落不明。在家的女方独守空房,多年等待,夫妻不能团聚,只得起诉离婚。在这些离婚案件中,缺席判决的案件占了很大的比例,至少有 15%-20%.由于一方当事人外出,去向不详或下落不明而提起诉讼的离婚案件增多,故通过公告送达的比例增大,使缺席判决案件占到了公告送达案件的 65%-75%.

 (五)留守妇女文化层次低经济不能独立导致婚姻失败。随着经济的不断开放,外出打工的丈夫也接受了一些新的思想,开放的外部世界冲击着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他们的内心也发生了变化,对家里糟糠之妻产生了嫌弃的心理,认为她们思想保守、外型不够靓丽时尚、文化层次低,成了黄脸婆,看不上她们的言行举止,没有共同语言,于是产生了离婚的念头。

 农村留守妇女离婚案增多的原因

 近年逐渐增多的农村留守妇女离婚案件,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社会的原因。随着经济的发展,当地农村的一部分人选择到外地打工或发展,由于诸多原因,农村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夫妇不能同行,造成夫妻常年两地分居,这是导致婚姻不稳的最主要和最直接的原因。留守妇女很想和丈夫一同外出打工,但家中有老人孩子需要照顾,留下来了。很多男子都是年头出去,年底才回家,有的甚至几年才回家一

 次,他们需要妻子的关心。而妻子在家里不但要承担繁重的农活及家务,还要教育子女,孝敬公婆,生活肯定会遇到诸多困难,心理和生理上都需要男人的呵护和关心。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造成感情的”空白期”,一旦有一方把握不住自己,就会发生感情出轨;或者,丈夫在外打工挣到了钱,心也被外边的花花世界给吸引去了,包起了”二奶”,带着”小蜜”,忘记了糟糠之妻。

 (二)自身的原因。由于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的沉积,农村妇女文化程度、接受再教育机会及生产技能掌握程度普遍低于男子,再加上已婚妇女受”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等思想的影响,结婚以后很少注重自身的进步和发展,经济上和精神上都依附于男方,没有经济地位,靠丈夫给钱过日子;且很多的农村妇女都是嫁到他乡,没有属于自己的责任田,一旦离婚则意味着丧失了一切,于是,宁可什么都忍受,宁可当保姆,也不离开男方,过起了奴役般的生活。农村妇女们在家除了干农活,做饭洗衣,照顾老人和小孩,闲时就三三两两东家长西家短。由于部分妇女的不思进取,再加上夫妻长期分居,感情会随着双方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差距逐步发生变化,直接影响到婚姻家庭。另外,少数妻子还认为被丈夫打是”家庭内部问题”,死要面子,让外人知道了不光彩,致使家庭矛盾越积越深、越演越烈,轻者离婚,重者发生伤害乃至杀人事件,给家庭、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三)法制建设方面的原因。我国法制建设迅猛发展,但是,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禁止性的条款多,处罚性的条款少,对相关部门宏观要求的多,具体责任少。在家庭财产和家庭暴力问题上,受害妇女举证非常艰难。如果一个人对家庭不尽义务,将如何用法律来制裁?如果一个人是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在不离婚的情况下,法律如何制裁?如果一个人有了婚外情,法律又是如何制裁?过多的是通过道德来约束,然而,如果一个人视道德于不顾,人们又用什么办法来约束他呢?这些问题都是当前社会法制建设方面急需要解决的。

 农村留守妇女离婚案件增多现象不容忽视

 日益增多的农民工离婚现象可能带来的社会后果不容忽视。

 (一)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在当地农村,双方当事人往往是两村相邻或同一个村的人,田连地埂,鸡犬相闻,老亲加新亲,同时还有”田地老婆不让人”的传统心理,一旦一方提出离婚,作为被告及其家庭和家族会认为是一件非常耻辱的事情,极易引起双方家庭和家族的矛盾与冲突,甚至导致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

 (二)子女心灵失衡,健康成长受阻。在农村,受经济条件和文化程度的限制,离婚往往导致无辜的子女从此失去父爱或母爱,给他们带来生活上的困难,心理上的压力,使其

 容易形成自我封闭的性格,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这几年以来马山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不少被告就是离婚单亲家庭的成员,他们成为父母离婚的牺牲品。

 (三)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受到冲击。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嫁到他处的农村妇女大部分在夫家承包土地,因土地承包的长期化,她们离婚后,即使重新迁回娘家,也很难再承包到土地,其承包经营权得不到有效保护。二是妇女的财产分割权。有的离婚时丈夫恶意转移、藏匿家庭共同财产,女方难以得到应有的财产份额;有的男方外出打工,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男方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女方很难掌握实际财产,难以分割。三是子女探视权。有的农村妇女因收入低或无固定收入痛失对孩子的抚养权,探望子女时对方强加阻拦,探视权得不到实现。

 审理农村留守妇女离婚案的建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外出打工已经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而随着男人的外出,她们孤独地守护着身边的子女和农田,经济地位和精神世界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留守的女人们的婚姻亮起了红灯。为了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笔者认为,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农村留守妇女离婚案件不断增多的势头。

  (一)要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作用,对市场经济大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念进行积极的引导,积极宣传广大农村那些具有家庭美德、良好道德的人和事,同时通过开展评选”五好文明家庭”、好丈夫、好妻子、好婆媳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倡导社会新风,构建和谐家庭。

 (二)要普及法律知识,加大维权力度。在农村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加强《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将这些法律纳入普法总体规划,采取多种形式,让广大妇女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三)各级组织和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关心留守妇女并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尤其是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要成立相应的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为留守妇女提供生活、生产、身心健康、法律等方面帮助。结合新农村建设出台相关措施,改善农村妇女的生活环境,关心她们的身心健康,培训农村妇女,提高她们的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同时公安部门要对家庭暴力及时出警并留取相关证据,法院在办理无过错的农村留守妇女离婚案时,要尽量照顾留守妇女。

 (四)各级妇联组织要引导广大农村留守妇女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勤劳致富的本领,抛弃那种”小女子”的思想,培养自己自尊、自信、自立、自

 强的精神。要深入调查研究,探寻影响留守妇女婚姻家庭稳定的原因,探索解决她们婚姻家庭问题的新路子、新举措,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家庭矛盾的发生。同时各级妇联组织要设立相关的机构,为遇到婚姻问题的留守妇女提供能倾诉、能讨教、能寻求帮助的地方,使其尽快摆脱困境,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和纠纷发生。

 2016 年关于农村留守妇女婚姻家庭状况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和农业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使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为了改善生活,增加收入,这些占劳动力(18 岁-60 岁)总数 8%的已婚剩余劳动力也都纷纷向城市转移。这些转移的已婚劳动力中男性占 98%,从而在农村就出现了一些留守妇女。这些留守妇女大多仍在农村从事农业,照顾老人和孩子。近期,xxx 乡妇联通过召开村妇代会主任和部分留守妇女座谈会,调查问卷,入户走访等方式对本地区留守妇女的婚姻家庭状况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婚姻家庭状况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这些留守妇女家庭只有 50%是稳定的,婚姻是幸福和谐的,而这些家庭的夫妻年龄基本都是45 岁以上;有 40%的家庭是有矛盾的,夫妻之间是不和谐的;另有 10%的家庭因此已破裂或处于破裂边缘的。在调查中我

 们还发现,在全乡每年 40 个左右的离婚妇女中,留守妇女足足占了一半。

 二、家庭不稳定不和谐的原因

 (一)改革开放 30 多年来,西方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对人们思想观念产生巨大冲击和影响。尤其大城市的环境极具诱惑力。一些外出打工的男性赚到钱后禁不住诱惑,其行为似乎印证了”饥寒起盗心,饱暖思淫欲”这句古话,直接导致家庭破。一些男性尽管还维持着原有家庭,但他已看不上那个只顾在家干农活的”黄脸婆”.这种状况导致婚姻家庭不稳定不和谐的在整个留守妇女中占有 33%.

 (二)农村人受教育程度低,遇事缺乏理性思考,加上自身责任心不强,导致在外打工不是为家里赚得补贴,而是只顾自己享受或盲目搞投资,最终还欠下了外债,从而导致家庭不和谐乃至破裂。

 (三)留守妇女自身思想守旧,生性多疑,对外出打工的丈夫缺乏信任。而外出打工的丈夫经过大城市的熏陶,视野开阔,思想开放,性格开朗大方,这些又是一些留守妇女眼里所不能容忍的。无辜的丈夫又不能包容这一切,从而导致家庭矛盾重重。

 三、留守妇女对婚姻家庭的心理状态及期盼

 (一)对于年龄偏大的留守妇女,她们比较关心的是丈夫在外所从事的工种、安全性、收入和生活状况,并不担心会

 发生影响家庭或破坏婚姻的问题。因为她们对自己多年来的婚姻家庭有信心,尤其她们确信年纪已渐成熟的孩子是维系她们婚姻生活的牢固纽带。她们当...

篇六:农村留守妇女调研报告

妇女和儿童调研报告

 关于留守妇女和儿童的调研报告

 ** 镇妇联

 **镇 镇 36867 万口人 , 属城郊型乡镇。近年来,随着劳动力的转移,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留守妇女和 留守 儿童问题越来越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初步统计, 全 镇 留守女 妇女 1100 余 余 人,童 留守儿童 1400 余 余 人。

 。

 为进一步了解留守 妇女 儿童的相关情况, 全面了解和掌握农村留守妇女 儿童 当前的生存、发展现状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更准确地把握当前我 镇 留守 妇女 儿童 发展的实际需求, 近日 镇 妇联对 全镇的 留守 妇女 儿童的基本情况 及生活、 学习、心理等 方面做 了 一 次 全方位的调研。

 。

 一 、关于留守妇女的调研情况

 (一)

 留守妇女现状及存在问题

 据调查统计,有近七成的留守妇女在家照顾未成年子女和公婆,她们挑起了本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家庭重担。多重角色的扮演加重了这个特殊人群的生产生活和生理心理的负担,劳动强度大、精神负担重、缺乏安全感。

 1 1 、 劳动强度增大,精神负担加重 。一方面,男人外出打工,家里老的老,小的小,家中所有粗活、重活几乎都压在了留守妇女肩上。繁重的劳动,使许多留守妇女体力透支健康受损。另一方面,男人外出了,赡养老人,养育孩子,洗衣做饭等繁琐的家务事也全靠她们去料理。由于丈夫长年不 在身边,感到孤独、空虚、焦虑、压抑和无助。生活中缺少关爱,感情上出现空缺 。

 2 2 、 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维权意识差 。处于弱势地位的 “ 留守妇女 ” ,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难以维权。大多数留守妇女对 “ 权益侵害 ” 不能很好地保护,村级组织以及其它社会

 资料仅供参考 力量还未能形成留守妇女有力的社会支持网络。

 3 3 、 夫妻交流少,婚姻关系脆化 。留守妇女与丈夫主要的沟通方式是打电话。空间距离的扩大阻碍了夫妻情感的交流,导致感情危机,久而久之婚姻难以维系。

 (二)

 主要原因

 经过调查分析,造成这一社会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从政策制度上看 。

 以户籍管理制度为标志的城乡分割制度的阻隔。农民工工作环境艰苦,生活条件极差, , 大多数人不可能携带家属去城市里生活;另外,在社会权利方面,这些农民工无法享受城市居民的各种福利待遇,被排斥在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

 和医疗保障体系之外,客观条件使得她们的妻子只能留守在农村。

 其次从思想观念上看 。

 受 “ 男主外,女主内 ” 的传统思想影响。女性定位于以家庭为重心的、处于辅佐和服从地位的角色。结婚以后很少注重自身的进步和发展,经济上和精神上都依附于男方,没有经济地位,靠丈夫给钱过日子。

 第三从现实情况看 。

 一方面是城市就业市 场对男性劳动力的需求大于女性,使留守妇女很难在城市就业市场中寻找到合适的岗位,面对劳动力市场对工人技术的要求,留守妇女更多时候处在就业的弱势地位。另一方面是农村现实生活需要她们留守家中照顾老人、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这使得她们处于既向往外出打工又自我回避的矛盾心态。

 ( 三 )

 对策建议

 1 1 、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

 一是建议成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农村留守妇女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 要加快经济发展,在农民工输出地,增加农民本地就业机会,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 民工输入地,制定有利于农民工进城发展的政策,鼓励农民举家进城发展,如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实行农民与城镇居民平等待

 资料仅供参考 遇等。

 2 2 、强化教育培训力度,提升留守妇女素质 。

 建议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坚守在农村的劳动力特别是留守妇女的培训力度,将此类培训纳入各部门教育培训计划,重点培养一批“留守妇女带头人”,为留守妇女领路。

 3 3、 、 实施“留守妇女阳光关爱工程”,解决留守妇女实际困难 。按照“党政领导、妇联协调、妇女参与、乡村联动”的原则,统一配备供留守妇女学习、交流的硬件设施,开通绿色渠道,使留守妇女有一个学习培训的阵地、 互帮互助的组织、情感交流的平台、诉求表示的渠道、化解矛盾的机构、文化活动的场所。

 一、 关于留守儿童的调研 情况

 (一)

 留守儿童现状及存在问题

 1 1 、 留守儿童的家庭类型情况 。

 父母全都在外务工的家庭,有 有 50% 的以上的孩子留在农村和爷爷奶奶生活(其余 50% 跟随父母一起在外),上学、放学回家也大多由爷爷奶奶接送,少部分由外祖父母或其它亲戚代管。

 2 2 、 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 。在被调查的对象中, 在外打工的父母对子女的关心并未减弱,绝大部分成年人外出务工时都会对子女的生活做比较放心的安排 , 外出后,她们在经济上给予充分的支持, 留守 儿童的生活水平还能够 。调查发现所有留守儿童都有充分的零花钱 , 但由于缺少父母的管教, 缺乏监管,存有乱买零食,花钱没节制等现象。

 个别 留守儿童有 经常。

 上网玩游戏的现象。

 3 3 、留守儿童学习情况。

 在被调查的留守儿童中,学习有困难的占 75% 。

 在双休日或节假日的学习基本上处于无人督促的状态。在学校也很少有成绩拔尖的学生。留守儿童大多是由爷爷奶奶及亲戚代理抚养,由于爷爷奶奶及代养亲戚的文化水平较低,无法在学习上得到帮助和指导。绝大多数父母选择背井离乡外出打工是希望经过自己的努力,让家人的生活越来越好,让孩子能有条

 资料仅供参考 件上好学,接 受学校好的教育,日后有出息,不再走自己的路。但事与愿违,经过调查发现,留守儿童成绩中等偏下和较差的占大多数。

 4 4 、留守儿童的心理情况。

 有超过 90% 的还是希望和父母住在一起。有 95% 的孩子都说“想念爸爸妈妈。” 留守儿童由于亲情的缺陷,存在严重的“ 亲情饥渴” ,而其它监护人替代不了父母应该要履行的完整的监护职责。因此留守孩子在遇到成功、失败、进步、忧郁、悲愤、孤寂等不同的情形时,没有自己信赖的长辈能够倾诉和指导,往往只能是“ 自我消化” 。特别当她们遭遇挫折时,大部分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缺乏爱心和交流的主动性。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存在或轻或重的心理障碍。

 5 5 、留守儿童的 安全问题 。

 留守儿童虽然有一定的监护人,但所委托的监护人由于年龄、经济、生活等等各方面的原因,无法对孩子进行有效的监管。而且她们往往认为只要让孩子吃饱穿暖就算尽到了监护责任了,至于其它的事情则是孩子学校的事情。因此在课余和节假日等老师无法监管的情况下,留守孩子则成了绝对自由的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因此经常出现初冬就在为完全封冻的河里滑冰,夏天在水库、河道游泳发生险情的孩子 。

 ( 二 )

 对策 与 建议

 1 1 、完善各项政策制度,解决留守儿童存在的根本问题。

 一是发展 农村 经济,作好“ 原生态” 经济文章,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消化或就近转移,改进农村的投资环境,加强农村吸引外资力度,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工就业机会,使部分农民能在本 镇 或本县打工,缩短务工农民回家周期,这样不但能够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还能够增强农村儿童受教育质量。二是 加快 城乡配套机制建设 , 解决留守儿童根本问题 。

 由于城乡制度 的脱节 ,农村孩子进城之后,在户籍、教育、医疗等方面与城市孩子存在一定差别,使农村孩子进城受到相当局限, 没办法,

 资料仅供参考 更多的家庭只好选择把孩子留在农村 。只有 使进城务工人员享有城镇原住居民同等的政治和社会权益,她们的子女也享受与城市孩子同等的受教育权 ,才会在最大 程度上遏制 “ 留守儿童 ” 数量迅速增加的趋势。

 2 2 、 建立流动留守儿童 档案制度 。

 经过教育部门的统一部署,从学前教育到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必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留守儿童 档案 , 留守儿童总数是一个动态数据,会随着留守儿童家庭经济状况、父母婚姻状况等因素发生变化。

 因此,为了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务必 建立 一个定期更新、长期有效的 农村留守儿童档案 数据库 。

 详细记录她们的 基本情况、家长姓名、详细地址、留守原因、家长联系电话、留守后谁负责监督、 临时监护人身体状况、孩子主要表现等情况的档案。

 以便我们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3 3、 、 建立留守儿童服务中心。

 。

 经过建立 “ 留守儿童服务中心 ” ,切实肩负起各学校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责任,解决这一特殊群体心理缺乏关爱、感情缺乏寄托、学习缺乏帮助、生活缺乏支持、管理缺乏家教的现实问题,为留守孩子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的环境,推动留守孩子家园规范化建设和制度化管理,。

 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 留守儿童服务中心 ” 要 按照统一的标准,每一所留守儿童服务中心都将设置 “ 快乐活动室 ” 、 “ 亲情工作室 ” 、 “ 爱心阅览室 ” 等,为留守儿童 提供学习园地、交流平台、娱乐场所和健身阵地。借鉴希望工程模式建立的 “ 关爱留守儿童 ” 专项资金,广泛挖掘社会资源,并常年接受社会的资助,又从机制上解决了留守儿童问题的经费来源,经过聘任专门的志愿辅导员,常年开展留守儿童喜闻乐见的集体活动,弥补留守儿童在情感和精神上的缺憾,调动了她们生活、学习的积极性。

 4 4 、 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关爱行动。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贫困、缺失家庭温暖、缺少父母关爱的特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

 资料仅供参考 整合社会资源,深入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

 一是加强各企业、各单位、各学校与各村的联系,领导、干部、老 师与留守儿童“一对一”帮扶的联系 。

 二是开展城乡学生手牵手结对帮扶 ,让城里孩子与农村留守儿童成为“知心姐妹”、“知心兄弟”,相互交流心得体会,交流社会见识,相互鼓励学习, 为留守 儿童创造多边、多向互动的氛围 ,也形成一个对城市孩子的教育模式 。三是 向 热心 妇女发出倡议,招募 “ 爱心妈妈 ” 。启动 “ 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 ” 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招募 “ 爱心妈妈 ” 活动的意义、目的,招募 “ 爱心妈妈 ” 。

 “ 爱心妈妈 ” 采取“ 一帮一 ” ,或者 “ 一帮二 ” 的方式,为留守儿童撑起一片蓝天,达到 “ 帮教一个孩子、稳定一个家庭、安宁一个地方、造福 一个社会 ” 的目的。

 总之,解决留守 妇女、留守 儿 童当前存在的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全社会为之共同努力 , 消除城乡差别,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 以制度形式保障 弱势群体 , 共享发展成果,才能真正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才能真正全面实现社会的和谐。

 二 二 0 一一年五月十日

篇七:农村留守妇女调研报告

村留守妇女基本数据统计表

 农村留守妇女是指:

 农村家庭中已婚的, 因丈夫长期(一般为半年以上)

 外出(本县以外)

 务工, 留家中照顾老人、 孩子, 承担农业生产和家务劳动等情况的 20-55 岁妇女。

 请收集各市有关数据:

 镇:

  农业人口数 84937; 农业人口户数 22246;

  农村劳动力数 46695,

 其中:

 男性 26967 数, 女性 23921 数;

  常年外出务工人员数 32276,

 其中:

 男性 17106 数, 女性 15170 数;

  农村留守妇女数 7654。

  以上数字是镇农经统计镇提供的。

  镇对农村留守妇女情况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 随着农村男性劳动力的不断转移,“留守妇女” 逐渐增多, 她们成为农业生产和家务劳动的主力军。为了 关心她们的生存发展, 维护其合法权益, 进一步组织发动她们解放思想,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我们采取问卷调查、 面对面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了专题调研。

 这次调研, 我们将“留守妇女” 界定为:

 丈夫连续在外打工超过半年, 或经常外出打工、 年在外时间超过半年的 20 岁-55 岁的农村妇女。

 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农村留守妇女的基本情况 一、 据调查统计, 我镇目前共有农村留守妇女 7654人。

 1 、 从年龄结构上看, 我镇留守妇女年龄集中 在20---55 岁之间。

 2、 从文化程度上看, 农村留守妇女文化水平普遍偏低, 初中以下文化的占 90.16%。

 3、 从技能特长上看, 有 70%的留守妇女没有技术特长, 30%的留守妇女掌握有一定的种养殖、 缝纫、 编织、刺绣等方面的技能。

 4、 从婚姻状况上看, 由于丈夫外出打工造成夫妻交流减少, 由此而导致离婚增多。

 5、 从子女教育上看, 许多留守妇女不重视子女尤其是女孩的教育, 很多家庭的女孩子小学一毕业就在家务农, 辍学率达高。

 大一些就外出务工或结婚, 导致农村早婚现象比较突出。

 6、 从文化娱乐来看, 留守妇女最多的娱乐便是串门聊天, 看看电视, 偶尔打打麻将, 精神文化生活相对比较匮乏。

 调查显示, 绝大多数留守妇女处于“上有老, 下有小” 的压力之中, 而这一压力也正是导致她们“留守”的重要原因。

 同时, 文化程度不高, 缺乏一技之长, 夫妻双方缺乏感情交流, 子女教育缺失等问题已成为阻碍留守妇女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 农村留守妇女在农村经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参与农村管理、 家庭和睦和子女教育等方面发挥作用的情况。

 1、 在“生产发展” 上的主力作用。

 留守农村妇女在丈夫外出打工后, 基本全部承担了 过去由夫妻共同承担的农业生产活动, 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

 在一些地方,农村妇女已经成为种植业、 养殖业领域的主力, 农业女性化的趋势开始显现。

 这些留守妇女年龄大多在 30—45岁之间, 具有初中和高中文化程度、 思想活跃、 综合素质相对较高, 科技致富欲望强, 勇于创造和实践。

 2、 在“生活宽裕” 中的中心作用。

 留守妇女在家任劳任怨, 让丈夫全身心外出务工, 既为城市创造了财富,减轻了农村人地矛盾的压力, 也较快地增加了家庭收入,提高了 生活质量。

 留守妇女在自己和支持丈夫增收致富的同时, 还掌握和管理着家庭的经济收支, 为全家理财,在“生活宽裕” 中起到中心作用。

 3、 在“乡风文明、 村容整洁” 中占主导作用。

 丈夫外出务工后, 留守妇女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倡导者和实践者。

 留守妇女在美化家园, 参与村容整洁建设上处于主力地位。

 在农村开展的“美德进农家”、“五好文明家庭” 创建、“净化家园行动” 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多是女性参与实施。

 留守妇女还责无旁贷地成为家庭倡导科学生活方式、 传承传统美德的主角。

 她们承担着抚养教育孩子、 赡养老人等诸多重任, 影响下一代的成长, 在

 处理家族、 家庭成员关系方面起核心作用, 直接关系着“乡 风文明、 村容整洁”。

 4、 在“民主管理” 中的半边天作用。

 丈夫外出务工后, 留守妇女则作为家庭代表或村民代表, 直接参与村级民主管理, 有的在村两委班子中任职, 在民主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 农村留守妇女带有普遍性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 妇女在农村中的地位和作用愈加凸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离不开妇女的广泛参与, 也为农村妇女自身的全面发展带来了 空前良好的机遇。

 但是, 目 前广大农村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组织化程度较低, 市场竞争力较弱, 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实现不够充分, 村“两委” 中女性的比例低。

 部分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 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和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分配等方面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在贫困人口中妇女仍占多数。

 调查表明, 农村留守妇女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 劳动强度加大。

 青壮年男劳力外出务工后,农村只留下妇女、 儿童和老人, 留守妇女甚至部分老人转变为农业生产劳动的主力。

 家中所有粗活、 重活几乎都压在了留守妇女肩上。

 尤其是麦收、 播种等农忙季节,留守妇女身单力薄, 无力承受繁重的农活, 显得格外辛苦。

 一位留守妇女代表感叹:“现在农村的女人比过去的女人累多了 , 苦多了 。

 地要一人种, 猪羊要一人喂, 孩子、 老人的饭菜要一人做, 里里外外都得顾上。”

  2、 精神负担沉重。

 丈夫长年不在身边, 留守妇女忍受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负担。

 时常担心在外务工丈夫的人身安全, 渴望丈夫的慰藉。

 因丈夫长年外出打工, 留守妇女中一些人遭遇了婚姻“红灯”。

 这些遭遇婚姻危机

 的妇女面临着相似的状况:

 一是夫妻间失去联系; 二是留守妇女不知丈夫打工收入; 三是丈夫不再承担“养家”义务; 四是丈夫有外遇。

 近年来, “打工婚姻” 离婚案呈不断上升趋势。

 丈夫的忠诚成了 留守妇女最大的心理负担。

 3、 留守妇女的生活方式被改变, 缺乏安全感。

 留守妇女承担了 大量的田间劳动和家务劳动, 消耗了 许多精力和时间。

 留守妇女中, 文化偏低、 能力偏弱, 教育子女力不从心。

 一些地方农村社会治安状况不好, 时常发生被盗现象。

 留守妇女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人身侵害,其家庭更容易遭受财产损失, 农村性侵害案件中部分受害者是留守妇女。

 丈夫不在, 留守妇女一人在家, 晚上即使将大门紧紧锁闭, 仍普遍没有安全感。

 4、 留守老年妇女问题突出。

 一是留守老人的经济状况较差, 劳动强度较大。

 靠打工致富的子女并没有提供给父母充足的经济支持以至于大部分老人还要劳动来维持生计。

 部分打工子女外出后, 将孩子交给老人抚养, 子女外出打工不但没能明显改善留守老人的物质生活水平, 反而往往间接加重了 老人的劳动强度。

 二是留守老人的医疗卫生状况不容乐观。

 还存在“生不起病,拿不起药” 的现象, 子女一般在父母重病时才给予资金上帮助。

 留守老人的医疗卫生状况并未因子女收入增加而得到改善, 反而在生病时得不到儿女的照料。

 有的夫妻携子女外出打工后杳无音信, 留下老人独自在家、 辛勤劳作, 维持生活。

 三是留守老人的情感生活孤独。

 外出子女很少和父母沟通, 有子女留守在家的打电话回来更多的话题也是留守在家的小孩。

 没有小孩在家的基本上一年电话都不打。

 留守老人的娱乐活动除了 看电视、聊天外少有其它方式。

 四、 进一步做好留守妇女工作的建议。

 (一)

 高度关注“留守妇女” 问题 农村“留守妇女” 已经成为农村一个新的特殊群体,不解决好这一群体的各种问题, 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产生不利影响。

 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并关注农村“留守妇女” 问题, 把它放到影响全局的高度来认识, 妥善解决这一特殊群体的特殊问题。

 (二)

 积极为“留守妇女” 提供帮助

 “留守妇女” 劳动强度大、 心理压力大等问题, 在短期内很难彻底解决。

 这就需要各有关部门积极为她们提供帮助, 关心她们的生活, 帮助她们解决生产、 生活中的各种实际困难。

 充分发挥妇联作用帮助“留守妇女”解决心理问题。

 (三)

 加大妇女权益保护力度 针对目 前农村“留守妇女” 遇到的各种问题, 社会各界应积极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加大《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 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 通过法律知识宣传、 培训等方式, 教育妇女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加大社会治安管理力度, 在村庄建立“治安巡逻队”, 保障社会治安, 减轻“留守妇女” 安全方面的心理压力。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力度, 把劳动技能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家庭教育知识结合起来, 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履行家庭责任和义务, 遵守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维护家庭稳定。

 (四)

 提高“留守妇女” 自我发展能力 提高农村妇女的自我发展能力、 促进她们的自身发展, 是解决“留守妇女” 各种问题的重要途径。

 农业、科技、 教育等部门举办各类知识、 技术、 技能培训, 要逐步提高农村“留守妇女” 的受益比例。

 提高她们科技

 致富能力和科学教子水平。

 妇联组织要广泛发动农村 “留守妇女” 增强学习新知识、 提高自身发展能力的紧迫感,克服依赖心理, 主动提高自我发展和应对各种困难的能力。

  (五)、 推进留守妇女参与发展现代农业。

 建立妇女科技种粮高产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 加大农业新技术培训和推广力度, 鼓励妇女“科技兴家”。

 围绕特色农业,组织妇女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 林间产业和多种经营,扩大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规模, 鼓励妇女“绿色兴家”。围绕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扶持妇女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形成一村一品、 一乡 一业特色产业集群,鼓励妇女“合作兴家”。

 (六)、 不断丰富留守妇女的文化生活。

 各相关部门要关注 “留守妇女” 的精神生活, 着力改善文化娱乐设施、 丰富文化娱乐内容。

 妇联组织要依托“文化书屋”、妇女培训学校等活动阵地, 积极调动、 发挥妇女文艺骨干作用, 组织开展家庭才艺展示、 等丰富多彩、 寓教于乐的活动, 在丰富文化生活的同时, 也可以融洽邻里关系, 形成互学、 互助、 知荣明耻, 和谐融洽的良好社会风尚。

 镇妇联 20011 年 3 月

推荐访问:农村留守妇女调研报告 留守 调研报告 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