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方案】县人保局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方案(精选文档)

人保局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方案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及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教育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县人保局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人社方案】县人保局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方案(精选文档)


人保局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解决全县机关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的

切实防止和纠正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为官不为”的倾向,消除“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以及消极懈怠、敷衍了事的心态,进一步弘扬担当精神;坚决遏制“衙门”作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说了,但事却不办”问题,提高服务水平;杜绝个别单位、部门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的更好更快发展,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整治范围、时间

(一)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部门,以及上述机关和单位的在岗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二)整治时间

大体安排四个月左右时间,20149月启动,12月结束。

三、整治内容

(一)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感情不深,摆不正同群众的关系;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接待群众办事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

(二)工作执行不力。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执行搞变通、打折扣,政令不畅,工作难以及时落实到位;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等问题。

(三)工作能力不强。学习劲头不足,不注重调查研究,思想僵化、观念陈旧;上级精神吃不透,基层情况摸不准,形势任务不熟悉,面对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开展工作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面对工作难题束手无策。

(四)工作标准不高。因循守旧,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看摊子、守位子;工作推着干、看着干,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工作沉不下心、落实沉不下力,华而不实,热衷于“应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五)工作不敢担当。工作中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躲;工作怕担风险,怕得罪人,明哲保身,不敢碰硬,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各吹各号、各唱各调、互不配合,出现情况相互推脱。

(六)精神状态不佳。精神萎靡不振,事业心不强;工作不思进取,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拼劲和闯劲不足,得过且过;全局观大局观不强,对本职工作不尽心,经常敷衍了事;组织纪律涣散,工作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娱乐、上网购物、手机游戏、炒股等问题。

(七)工作作风漂浮。习惯于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少,不了解上情,不掌握下情,对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工作决策不科学,习惯于“拍脑袋”、“凭经验”,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等问题;工作中抓落实不力,搞电话调度、遥控指挥。

(八)工作推诿扯皮。工作推进效率低,时效观念差,该办的事不办或者拖着办;有利的事争着管,无利的事无人管,对一些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问题“绕道走”,能推则推,能拖就拖;在为人民服务工作中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企业和群众来回跑等问题。

四、整治方法和步骤

“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20149月)

一是深入基层查摆问题。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专项整治的内容和重点,主动深入基层,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邮箱,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问题查摆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漏查瞒报、不搞选择、不打埋伏。

二是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对照县委、县政府对本单位工作部署,梳理承担的任务,对照责任和个人承担的职责,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深入查摆“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单位组织自查巡查找出问题。单位党组织要定期、不定期对本单位“为官不为”行为进行自查和巡查,及时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推诿扯皮、索拿卡要、权钱交易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

四是建立台账。各单位要针对收集到的意见以及查找出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进行认真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

(二)整改阶段(201410月至11月)

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台账,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工作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集中解决问题。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和普遍关注的“为官不为”热点、难点问题,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问题,同时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真正体现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三是及时公开公示。坚持开门搞整改,通过社会媒体、单位网站、公示栏及召开座谈会、向个人书面反馈等方式及时将整改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监督。

四是认真开展个案查办。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对在工作中“为官不为”行为受到群众举报投诉的,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五是做好帮扶教育。针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帮扶教育,采取学习培训等有效措施,树立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本领,确保思想上整改到位,行动上落到实处。

六是严格进行问责。各单位对在整治活动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搞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总结阶段(201412月)

一是总结经验。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认真梳理“为官不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把握解决“为官不为”问题的有效办法。

二是建章立制。要坚持开展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对已有的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完善考核、监督、检查制度。要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坚持下去,把专项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联络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指导、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明确任务分工。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意见办法,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质量。专项整治有关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明确“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的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各乡镇、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联络小组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群众反映强烈的,将对相关单位及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通报曝光并责令限期整改。专项整治结果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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